簡單筆記一下,參加佛光大學雲水雅會「美國高等教育的線上教學範例說明」線上講座後的心得:
Category: 傳播與發展
美國高等教育的線上教學
新冠疫苗打起來:世界各地對於打疫苗的衛教宣傳工作(新加坡、四川、美國以及其它地區)
世界各地都在打疫苗,但是也有人害怕打針或疫苗的副作用而不敢打。各地政府和名人站出來鼓勵大家都去打疫苗,應該是第一次全世界都在對相同主題所進行的超大型衛生教育。 美國 美國歌手桃莉·麗貝卡·巴頓(Dolly Parton )把自己的歌《Jolene》改編,鼓勵大家打疫苗,不要當懦夫。 《Jolene》原曲: 《Jolene》即興改編: 新加坡 新加坡的Uncle Phua(鬼馬家族)在這次新冠病毒期間有一系列的衛教影片,最新的影片也是鼓勵大家打疫苗的Rap。 《Singapore Be Steady!》初期衛教: 《Gurmit Singh Get Serious on COVID-19》用一個嚇人的標題: 《Singapore Be Steady!》鼓勵打疫苗: 中國 鼓勵打疫苗,不忘置入大家朝思暮想(!?)的中國製造疫苗,也是用Rap: 台灣 基本款的衛教影片: 其它 紐西蘭、英國、美國會更多其它國家的衛教宣傳可以看這裡:
數位人文體與用:談人文課程的教學實踐(邱詩雯老師)心得筆記(第15屆實用中文寫作教學工作坊)
邱詩雯老師有豐富的語文教學經驗,不論是華語作為母語或二語的學習者。她將數位人文的方法應用在給大學生的國文課堂。她用數位人文裡頭的研究方法,諸如:詞頻分析、地理資訊系統以及人際社會網絡分析,帶領課堂上的學生實踐,透過示範和實踐的過程,讓同學思考人文的價值,也讓同學也閱讀了更多古文。 課堂上,邱詩雯老師將孔子和孟子的文章進行詞頻分析,先「似是而非」地就詞頻分析描述所得到的結果和已知的歷史背景推論。學生即根據方法上的缺陷進行挑戰,諸如:詞頻應該考慮整體文章長度、同名異實等問題。 邱詩雯老師也利用人際社會網絡分析,帶領學生一探古人的人際關係。人際社會網絡分析的資訊建立在相同文章內出現的人物或人名,藉此可以A君、B君或諸君的錯綜複雜的關係。古代當官的人會留下當初與其它人書信往返的記錄,此時就有發信人和收信人的資訊,這個就可以用來描繪當時的人的人際社會網絡。在孔廟裡,孔子的牌位兩側應該放上哪些學生?王安石當時主往書信往返的人是誰?就可以藉由這樣的方法去回答。同學對於將所有關係、書信往返(對同事和對家人)不分輕重地以相同權重(隱藏權重)進行分析而感到不足,這也是邱詩雯老師要帶給學生的人文價值。 考取雙榜的人的年紀是否會影響他的仕途?他的出身地是否影響他的最高官職?邱詩雯老師先給予學生科舉考試的背景知識後,提供清朝榜單讓全班同學抽籤後,各自到圖書館的古籍庫藏依照自己的上榜人名去找他到的記載。最後,將全班所得到的資訊整合在一塊,繪製成圖表以回答上面兩個問題。 數位人文的方法應用在教學上,讓本來就習慣在數位環境學習的同學有機會體會電腦輔助下的可能性和不足。對於在會考國文已經考14、15級分的大學生而言,大一國文不再只是高中的國文課進階版,而是有機會藉由數位工具的輔助,將過去已經熟悉的內容,以不一樣方式去回答問題。 數位國學是個公開分享數位人文工具與傳統國學碰撞火花的平台,蒐集「數位國學」專題討論與成果,提供研究、備課、交流之用,上面有很多邱詩雯老師所分享的資訊。 演講資訊。
文化像尿尿一樣
「尿尿」是身體代謝的過程,是很重要的活動,甚至是賴以為生的儀式。但是,我們並不是時時刻刻把「尿尿」這個概念或想法放在心上,當你需要它的時候它就自然發生。以液體排泄廢物的機制,是許多動物具備的生理反應,在一般的常識裡,人「尿尿」和其它哺乳類動物「尿尿」落差應該不大。無脊椎動物和魚類同樣會透過液體排泄廢物,但是「尿尿」似乎就不是那麼適合來稱呼這樣的機制。我們無法確定無脊椎動物和魚類需不需要尿尿這個概念,我們用更多詞彙來描述這樣的需求,昆蟲透過「馬氏管」排出身體不需要的廢物,而魚類則在鰓附近有「尿孔」來負責這樣的過程。生物有機體不可或缺的需求,在不同群體所表現出來的形式、現象、事件,可以用來區別群體之間的差異。不同的物種之間,客觀、可觸及的體態有顯而異見的差異,因此表現上的差異也就顯得理所當然、理直氣壯。人類或許有膚色、體態上的差異,從生物學的角度看是一個群體。然而,人類的語言能力和創造能力產生了複雜的社會活動,使人類不受限於生理上的限制,開創出各色各樣的文化。在人類社會裡,不同文化裡的活動、儀式、形式、現象、事件,簡稱為文化元素,它們可以區別群體之間的差異,但是不妨礙人類作為一個群體。文化元素就像「尿尿」一樣,人們需要它的時候,它就自然發生。 但是,用文化來區別人類社會的群體,在交通不便,地理隔絕的古代或許可行,在各個文化圈彼此交融的全球化時代,那些屬於特定群體的文化元素也開始鬆動。一位在英國受教育的泰國知識份子如此自省: “I might admit I follow the Buddhist philosophy superficially. I was forced to be Buddhist since it is shown in my birth certificate. My parents, relatives and friends are all Buddhists. 95% of the population are Buddhists. I do not really know why we cannot choose and we are told not to question […]
語言教育裡的文化教學
語言教育裡頭的文化教學和語言教學一樣,經歷了不同時期的演變,新一波的教學取徑會對舊的教學取徑再補充、再修正而重新對文化教學再一次概念化。Crozet, Liddicoat, Lo Bianco & others (1999a) 按照發展的順序,將文化教學分為四類:文學取徑、文化研究取徑、文化實踐取徑以及跨文化語言教學。 文化教學中,比較典型的作法就是文學的教學,這是屬於比較傳統的取徑。文化是長時間沈澱的結果,因此教學會強調書面的語言。如此取徑下的語言教學是以受過教育的母語者為標竿,因此文學材料也就幾乎和母語者所學習的材料是一樣的。透過文學作品作為連結語言和文化的關係,有時候是比較薄弱而不容易被觀察。文化被保留在文學作品裡,學生透過文學作品去看到文化。這個取徑的侷限是,文學作品的選擇範圍很少,學英語就讀莎士比亞,法語就讀龍薩,華語可能就讀蘇東坡或韓愈,如果母語者並沒有受過正式教育的話,一般也不會接觸到這些文學作品。 1970年代開始,另一個取徑把文化當作對於一個區域的研究,類似「國家專題研究」。文化被視為是關於標的語的歷史、地理、權力組織的相關知識,重心不是平民百姓,而是平民百姓的事,或者說「政治」。文化的能力就是這個國家集體的知識,國家裡頭的人民都應該知道的知識,雖然不像傳統取徑一樣限於菁英知識份子,但仍只是屬於受過正式教育的母語者的知識。這個取徑把和母語者溝通作為目標,而這些集體的知識就是能夠進行溝通的背景知識。語言在這樣的取徑下,可能只是用於歷史事件、機構、人名或地名。以文化研究的取徑來要連結文化和語言的關係,可能比文學取徑的關係更薄弱。 第三個取徑把文化當成是一種實踐,是一種人類學家式的取徑。文化是透過語言以集體的方式來呈現。學習者就像人類學家一樣,仍然可以待在自己的文化裡,去觀察、詮釋另外一個文化裡頭人們的互動。這個取徑的目標在於理解文化群體裡頭人們的想法、信仰和行動。這個取徑裡頭的文化和語言的連結是非常明確的,因為語言就是其文化表現的來源。然而,這個文化實踐取徑大多數是基於跨文化訓練(cross-cultural training),通常它預設學習文化的主體是不了解標的文化的語言,而不必學習這個語言。這個取徑的另一個缺限是,它把文化視為靜態、均質的,這也很容易對於標的文化形成刻版印象。 跨文化語言教學是第四個文化教學的取徑,它是有鑑於溝通式語言教學並無法真正提昇外語溝通的能力而產生的教學取徑。文化不論透過口語或書面的語言表現出來,在語言教室裡是很難被觀察到的現象。這個取徑首先要求語言老師思考語言的本質,即語言是如何形塑人們的互動和關係;其次才是教學目標和操作。跨文化語言教學的目標在於培養跨文化能力(intercultural competence),主要藉由外語的學習以及延伸學習者自身的第一語言和標的語在語言和文化的連結。跨文化能力的範圍之大,所以存在許多彈性和發展的空間。強調跨文化能力,是因為其建立在語言深入人類各種活動的基礎上,學習者只要意識到「如何在任一外國語言/文化下生活」,那就可以促進跨文化能力。舉例來說,用英語學習日本禪哲學大概還是會停留在比較像專家、學者在學習文化,但是一但能夠使用日語來學習禪的話,那就是跨文化語言教學。學習語言能夠帶來的好處,諸如:寬容、和平和跨文化理解,雖然這樣取徑的教學不盡然必須應用到第二語言教學;但是如果第二語言教學脫離了文化教學,那語言教學而就只剩下競爭、利益或標準化測驗。跨文化語言教學有一些具體能夠操作的面相:跨文化共同的事物(例如:食物、音樂、服裝、藝術或文學作品等)、學生母語/文化和二語/文化的比較,或者跨文化的探索(Crozet, Liddicoat & others, 1999b) 。其中,跨文化的探索就是讓學習者可以在母文化和第二文化之間存在自由探索的空間,學者稱為第三空間(third place)(Crozet et al., 1999a; 黃玉樹, 2012) 。 References Crozet, C., Liddicoat, A. J., Lo Bianco, J. & others (1999a). Intercultural competence: From language policy to language education. In J. Lo Bianco, A. J. Liddicoat & […]
我讀《殖民的現代性營造-重寫日本殖民時期台灣建與城市的歷史》
從《殖民的現代性營造-重寫日本殖民時期台灣建與城市的歷史》題目來看,大概可以猜想這個文章想要給普羅大眾對於歷史的感覺提出不一樣的觀點。果不其然,也就是這樣子的文章。可見,題目對於文章的內容和走向,扮演了很重要、起提示作用的角色。下面分享我的心得:在西歐,「現代性」是一種有活力的經驗方式,對時間與空間,自我與他者,生活的潛力與危險的普同經驗,這種經驗方式是一種「短暫的、無常的生活經驗」,卻流露出一種「霸氣」。但在日本殖民下的台灣,它既是「殖民」的過程,還是由日本殖民者轉了兩次手地移植入台灣。例如,你能在台灣大學法學院、建中紅樓、台北賓館所能看到的「『仿』哥德」元素。 殖民城市如台北,日本在殖民台灣的時候,將原本坐北朝南的行政中心,轉向日出之東。原先道路的取向被重新調整,許多原先的建築物被置換。這無非是為了讓台灣脫離中國而和日本結合。 反殖民城市如台中,日本人以京都作台中都市形式塑造的範本,鴨川與白川,就是現在的綠川和柳川。它提供了反殖民政治活動的舞台,例如:台中中學,還有許許多多原住民的抗日遺址。但我們較少,也較容易忽略它們。 研究殖民建築的歷史,在於想要進行「主體性建構」,這也使得歷史是充滿破綻的歷史。 若缺乏「反省現代性」可能就很難有主體性建構,因為這可能使被殖民者(台灣人)在前殖民者(日本人)前爭取平等的能力與勇氣都沒有。另外,台灣社會內部雖不必然能夠以殖民者與被殖民者來檢視漢民族與原住民的關係,但其所存在的衝突,若以「內部殖民」加以反省,又何嘗不是另一種主體性的建構。 建築、繪畫、藝術品往往能夠表現大時代的外在環境,但是建築不像繪畫和藝術品那般,能夠輕易地被移動和複製。全世界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建築,都在各個不屬於自己母文化的土地上蓋起建築物,當代建築似乎也預示著全球化時代的來臨。
導讀《Marriage in Islamic Law: Modernist Viewpoints》
Marriage in Islamic Law: Modernist Viewpoints on Prezi
我讀《Marriage in Islamic Law: Modernist Viewpoints》
在伊斯蘭文化流傳的疆域內,「家庭」在法律的發展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在穆罕默德制定伊斯蘭法律之前,對於男性結婚或離婚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女性幾乎是沒有任何權利可言,跟古羅馬法很像,父親擁有權力;開始有伊斯蘭教法(Shari’a,又譯沙里亞)之後,給女性有多一點點的權利,例如:原先被認為是給親家的禮品,變成了是給新娘的嫁庄,是屬於女性的私人財產。另外,結婚的本質從「狀態」變成「契約」,儘管女性的婚姻都是由父親安排。伊斯蘭教裡的遜尼派和什葉派對伊斯蘭教法有各自的看法,什葉派認同暫時婚姻(mut’a),用現代話來講,大概就是同居吧!但是這是男性的權利,而且是面對非穆蘭的伴侶時;遜尼派則譴責這樣的行為。 鄂圖曼土耳其作為歷史上最大領域的的帝國,在坦志麥特(Tanzimat)的帶領下,為了使境內非穆斯林或非耳其人整合進帝國。關於家庭法,改革期間所採用的遜尼派中的哈乃斐(Hanafi)支的詮釋。鄂圖曼土耳其帝國隕落之後,對於家庭法的改革在各地展開。 首先在埃及發難,埃及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重組宗教法庭;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修定繼承法,並將司法體系整合,廢止宗教法庭。關於家庭法,則透過禁止由單方面(即丈夫)所提出的離婚來限制一夫多妻。 敘利亞則在能夠證明自己有能力扶養第二個妻子後,才能娶第二個妻子;突尼西亞和伊拉克,廢止一夫多妻,並修改繼承法。法律可以在突尼西亞被實施,但伊拉克則有保守派勢力的反對。 突尼西亞改革後的法律表現在三個方面:一、廢止一夫多妻;二、給予女性離婚的權利,但仍要透過法院程序;三、男性不能無來由的就要求離婚。 伊拉克的法律改革(1959)在於:只有法官的允許下,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夠進行重婚,違者處罰。相較於繼承法,伊拉克國內有極端的遜尼派和什葉派,並給予女性相等繼承的權利,繼承法似乎更有改革的意味。然而,卡希姆(Abd al-Karim Qasim)在1963年執政後,又對相關法律進行修訂,將1959年的法案取消,而踏上和敘利亞和埃及一樣的路子,限制一夫多妻,但未取消之。 對於先知穆罕默德這個宗教家而言,其目的在於將信仰傳佈到非其教徒的地方。或許極端地喝止一夫多妻對於教法的宣傳有害,因此穆罕默德採取有漸次、次第的說法,透過限制重婚,以將一夫多妻的制度過渡到一夫一妻。 關於婚姻法於伊斯蘭國家可以分成三類:一、以世俗法為依歸,廢止一夫多妻,但土耳其和突尼西亞對伊斯蘭教法的解釋不一;二、遵循伊斯蘭教法進行改革,大多數北部的中東國家屬之;三、認為伊斯蘭教法為根本大法,多數的阿拉但半島的國家屬之。 伊斯蘭教法作為阿拉伯人維持主體性的概念,是在進行現代化改革不得不關注的焦點。 廣義的馬來人有三個支柱,使用馬來語文、遵循馬來習俗、信仰伊斯蘭宗教。對於阿拉伯人而言,伊斯蘭教法為其維持主體性的核心思想。對馬來人而言,這個自馬六甲時期才開始流傳的伊斯蘭宗教,是否仍起相同作用?或者只是如佛教在中國的地位?也許,只是從伊斯蘭宗教去看馬來西亞或印尼很容易一下子就跳到結論。
我聽洪敏秀講《移民與攝影: 以北美華裔照片為例》的演講心得
如果有人問你上面那個是什麼東西?你會回答什麼?那是一張「照片」?那是一個「杯子」?那是一個「有杯子的照片」?剛剛中午的時候,洪敏秀進行了《移民與攝影: 以北美華裔照片為例》的專題演講,我覺得很有意思,和大家分享心得。 照片,既是「照片」,也是裡頭的東西的「再現」。過去,我們透過說書人,進行知識的傳承或傳播,那是聽覺的時代;慢慢演變,印刷術的發明和人們視字率的提高,我們開始透過文字大量地傳播;也透過圖畫或照片來描寫真實的東西。這是一個視覺佔據我們感官的時代,照片有其魔力,更甭提影像了。 照片和圖畫不同在於,照片可以以近乎真實的捕捉把畫面保留下來,而圖畫則包含了更多創作者本身的想法、技術等屬於個人的資產。由於照片的近乎真實,所以當它有詮釋空間的時候,也就更容易說服別人。我們不會在填個人資料時,使用漫畫的頭像作為大頭像;如果老師的個人檔案網頁出現的頭像不是本人照片,會讓人覺得這個老師很難搞。照片就是有這樣的魔力。 照相技術的發明,曾經被用來記錄原住民的生活,也被用來丈量山川。從這個地方看來,權力或國家似乎也透過照片來介入許多領域。而我們也可以發現照片從一開始「記錄」的作用,也被作用於「對抗」。有人說攝影可以記錄,它也可以是武器,用來掀發不為人知的秘密。 但是,照片越拍越多,若沒有好好整理就只是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我們要把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或資訊)變成知識怎麼辦?資訊和知識的差別在於有整理和沒整理,可是要怎麼整理?「分類」是個好方法。我們花很多時間在找尋適當的分類,許多照片可能可以被分到很多個分類;我們也常常在創造分類,有些照片之多,足以另起一個分類。這好像是科際整合,一個學科裡頭的知識或詞彙無法滿足一個現象的詮釋時,使用另一個學科的知識似乎就能夠解決原先現象的問題了。 每次我在為部落格文章下標籤時,也面臨類似的問題,常常想要新增標籤,但是這就代表先前所建立的標籤系統(知識體系)是不足的,有一種自己在否定自己的感覺。如果新增了某個標籤,但後續又沒有適合該標籤的文章的話,那這樣的文章就不足以以標籤來標註之。還好,我們現在有搜尋引擎,我想將資訊整理成知識的目標在於快速地檢索,既然有了搜尋引擎了,就靠搜尋引擎來找資訊或知識唄!
導讀《法律東方主義陰影下的近代化:試論台灣繼承法史的性別政治》
法律東方主義陰影下的近代化:試論台灣繼承法史的性別政治 on Pre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