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雜學

我上《正義:僱傭槍手》心得

如何限制政府的權力?在《正義:這是我的土地》裡,關於財產權、關於徵稅的課程裡,我們知道,這必須是在合法、不專制的政府透過程序來徵稅。那麼生命權或徵兵又是怎麼樣的呢? 為了進入社會,我們必須承擔責任。現在政府需要人去打仗,你會冒著生命危險,這悠關你的生命權。政府有權徵兵嗎?根據洛克的說法:一個中士可以叫一個小兵上場去打仗,甚至可以殺了一個不服從命令的兵。但這都是在中士不專制的前提下,所以不專制是很重要的一個前提。 美國內戰時期,關於政府招募兵,美國有以下思考策略: 一、增加工資和福利,以吸引人參軍 二、強制徵兵(透過抽籤) 三、外包,透過傭兵去打仗 後來美國採用了(一)和(二)混合的方式,也就是先以抽籤,強制徵兵,如果你不想當兵,你可以僱人為你去打戰。 這引發了一些質疑: 一、這可隱含了「強迫」的因素,因為市場產生不公平的兵役分配,使有錢的人不在乎花錢僱傭一個沒有錢的人去當兵。 二、打仗是關乎愛國精神、公民義務,不該由市場機制分配,哪怕是外包傭兵。 這些質疑讓我們再思考,究竟是什麼樣不平等的因素或環境權,使人出賣自己的生命權?為國家打仗的公民義務其來有自?從哪裡來? 我們再來看看男人的精子和女人的卵子。精子和卵子是否能夠買賣 捐卵者,加條件, 5萬美金 一個加州的精子銀行,它的精子不凡 cryobank 金髮、酒窩、褐眼 精卵可以買賣嗎?一個案例引人思考。一個女性和一個不孕的夫婦簽下合約,願意用自己的卵子和不孕夫婦的老公的精子受孕,在生下小孩子之後,將小孩子給予這對夫婦,然後得到酬勞。結果這位在女性生下小孩之後反悔了,告上法院。如果你是法官,你會如何裁決?你認為這個合約是否有義務屢行? 法院最後判決,這個女性不需要屢行合約,而且可以保有小孩。主要原因有兩個: 一、雖然這個合約是在兩造同意的情況下簽署的,但仍有瑕疵。因為這女性沒有意識到,在懷孕的過程中,她會如何對這個生命體產生愛戀。這是「不知情」的同意(tained consent)。 二、從女性剝奪小孩子的行為是沒有人性的。 我們總是認為「同意」在權利的妥協過程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但是在洛克的「同意」中,有兩個情況下,「同意」是不成立的。在受壓迫的情況下和不知情的情況下,「同意」都是不成立的。

我上《正義:這是我的土地》心得

洛克的天賦人權是耳熟能詳的論述,但這是國中或高中時,讀西方歷史背下來的句子。一般人大概很少有機會去詳實地認識它。我把哈佛大學的開放課程《正義:這是屬於我的土地》的心得筆記分享如下,這一集是關於洛克的自然權利和同意說: 在還沒有政府之前,人們都處在「自然狀態」下。每個人自然而然地就擁有財產權、生命權、自由權,這是上帝(God,或譯作「上天」以避免落入爭論上帝是否存在的問題。)所賦予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法讓渡或放棄這些權利。其中,財產權是洛克最有創意的發想,任何自然物只要經過人類的加工,投入自己的勞力,就能使之成為私有財產。長在樹上的果子,只要摘下來了,就是屬於自己的財產;獵動物、打魚,一以視之。那麼,經過人力勞動後,使「土地」有了馬鈴薯或者讓土地更肥沃,是不是土地就屬於個人呢?洛克有個但書,這必須是在土地有「足夠多、足夠好」,並能滿足所有人的條件下,才成立。 在自然狀態下,有套「自然法」。自然狀態下,沒有法官、沒有警察,每個人都是執法者。如果有人偷了你的財產,你可能會去殺害他、懲罰他,就像你去殺了一頭獅子或小蟲一樣。於此,你擁有財產權、生命權、自由權,但你卻不是安心地享有這些權利的。於是,你「同意」進入社會,讓多數人建立政府。即便多數人,也無法侵犯少數人的權利,這樣就符合洛克所說的「合法政府」。合法政府必須尊重每個人的生命權、財產權、自由權,然而何謂「尊重每個人的生命權、財產權、自由權」卻是也由政府規定。顯然政府是萬能、專制的。洛克對此又有但書了,政府無法對特定人進行執法,換句話說不能只對比爾蓋茲徵稅。所有動作如徵稅或徵兵都必須透過明文規定或正當程序。 從「天賦人權」出發,洛克和「自由主義」站在一起」。然而,除了「擁有」權利外,權利不可剝奪,也不能「放棄」;此外,來多數人而到底有多大的權力來決定少數人的權利?若經過程序如投票或立法,是否意謂著絕對的權力?所有侵犯的動作,透過「程序」後,就不再稱為侵犯了?

我上《正義:給生命標價》心得

何謂功利主義?算單地說,其道德的最高準則是最大化公共福利或稱集體幸福感。這個集體就是社會所有成員的集合的共同體(community)。計算利益或幸福感時,則是將「利益減去成本」或「幸福減去痛苦」。於是我們有個「成本效益分析」。 成本效益分析多數時候是有意義的,但面對生命時它將會受到的質疑。幾個成本效益分析的例子: 焑草公司對捷克販售菸品的說帖: 成本:菸癮者的醫療支出 效益:菸品稅收、省下菸癮者早逝的老年住屋、省下菸癮者早逝的老年金、省下菸癮者老年的醫療費用 福特汽車因為將油箱置於後座,容易在追撞時釀成大禍的辯駁: 成本:安全板 效益:標價後的人命 「成本效益分析」讓人質疑的是人命到底能不能用金錢衡量?即便人命可以用金錢衡量,那是否意味著,少數人就必須為多數人而犧牲?再一個例子: 古羅馬時代,會將一個基督徒丟到競技場,讓群眾享受其被獅子吞下去的快感。 成本:一個基督徒的生命 效益:所有觀眾的快感 邊沁的功利主會受到以下批評: 一、是否尊重少數的的權利?只為最多數人求利益? 二、加總利益、快樂都可以用金錢計算嗎? (1)是否有個統一計價的標準? (2)只有快樂和痛苦的差別?快樂有高低級嗎? 針對以上的質疑,密爾(John Stuart Mill)將邊沁的功利主義再人性化。他仍堅持功利是道德的唯一標準,但他加入了快樂是有高級和低級的差別,而只要你體驗過兩者,你自然會選擇那個屬於高級的快樂,你會欣賞、偏好那個高級的快樂。能夠讓人深入地思考的就是高級的快樂,這可能需要透過培養、教育。 密爾在其著作內提到: It is better to be a human being dissatisfied than a pig satisfied; better to be Socrates dissatisfied than a fool satisfied. 此外,也強調所有人的權利都必須公允、正義地考慮。換句話說,犧牲少數人的利益,就不算是密爾的功利主義,因為這並沒有考量到所有人的權利。 於此,問題在於何謂「權利」了!

我上《正義:選擇的自由》心得

相對於功利主義的正義,有另一種思惟的正義是「自由主義」的正義。密爾可說是自由主義的代表。每一個人都很重要,而加總每一個人的偏好來決定社會的偏好,恐怕不符合自由主義者的理想。自由主義者尊重每個人的權利,強調一個一個人的個體性,而這前提是每個人都具有自主支配的能力。 自由主義者認為政府不應該管太多,期待一個「小政府」。羅勃洛茲克(Rober Rozick)認為政府不應該作以下的事:一、家長式立法:例如:行車繫安全帶、騎車戴安全帽都屬於家長式立法;二、道德式立法:為了建立價值觀或「普世」的美德,例如:同性戀相關議題的立法等;三、財富再分配:自由主義認為這好比政府從富人那邊偷錢,來給窮人。然而,必要的東西,如:國防、警察、司法,仍是可以透過少數的稅收來支應,但不允許財富再分配。 財富再分配是自由主義較常被挑戰的部分。這也是最近你看到佔領華爾街的行動如火如荼的展開會令人深入思考的部份。自由主義認為,只看結果是不公允的,應該看其過程:一、富人的財富是如何獲得?是否為公平競爭而取得?二、這是大家都同意的過程嗎?這是自由市場?自由交易的過程嗎? 自由主義對於稅收,有以下的邏輯。稅收就是政府取走了他人的勞動成果,而取走他人的勞動成果,就和共產黨沒有兩樣,就是強迫勞動。因此,其邏輯如下:稅收→政府取走他人的勞動成果→政府強迫勞動(奴役)。 你可以找到許多理由來反對自由主義關於稅收的說法: 一、窮人更需要錢 二、稅收不是奴役,而是民主社會讓渡、賦予政府的權利 三、有錢人因為社會而成功,所以也應當回饋社會 四、有錢人只是運氣比較好 ……等 我們是否能夠自主支配自己,作自己的主人,是自由主義的前提。而一個無法讓自由主義持續運作的理由是我們活在這個社會裡,就無法自由支配自我。若我可以自由地支配自我,那麼當我不喜歡一個人,所以我殺害了一個人;然而,這個社會上仍有其它人,所以我們必須考慮其它人。也就是說,每個人並非是完全的自我支配的。因此,自由主義中,自我支配的前提是不成立。 以上是《第二講:選擇的自由》的心得筆記。 不可否認,自由主義是相當吸引「個人」的理想。我也是個愛好「自由」的人,但對於「自由」,我有個前提,那就是「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前提」。 以下為蔡元培的《自由與放縱》: 自由,美德也。若思想,若身體,若言論,若居處,若職業,若集會,無不有一自由之程度。若受外界之壓制而不及其度,則盡力以為之,雖流血亦所不顧,所謂「不自由,毋寧死」是也。然若過於其度而有愧於己,有害於人,則不復為自由,而謂之放縱。放縱者,自由之敵也。 人之思想不縛於宗教,不牽於俗尚,而一以良心為準,此真自由也。若偶有惡劣之思想,為良心所不許,而我故縱容之,使積漸擴張,而勢力遂駕於良心之上,則放縱之思想而已。飢而食,渴而飲,倦而眠,衛生之自由也。然使飲食不節,興寐無常,養成不良之習慣,則因放縱而轉有害於衛生矣。喜而歌,悲而哭,感情之自由也;然而「里有殯,不巷歌」,「寡婦不夜哭」,不敢放縱也。言論可以自由也,而或乃訐發陰私,指揮盜淫;居處可以自由也,而或於其間為危險之製造,作長夜之喧囂;職業可以自由也,而或乃造作偽品,販賣毒物;集會可以自由也,而或以流布迷信,恣行姦邪;諸如此類,皆逞一方面之自由,而不以他人之自由為界,皆放縱之咎也。 昔法國之大革命,爭自由也,吾人所崇拜也;然其時如羅伯士比及但敦之流,以過度之激烈,恣殺貴族,釀成恐怖時代,則由放縱而流於殘忍矣。近者英國婦女之爭選舉權,亦爭自由也,吾人所不敢菲薄也;然其脅迫之策,至於燒燬郵件,破壞美術品,則由放縱而流於粗暴矣。夫以自由之美德,而一涉放縱,則且流於粗暴或殘忍之行為而不覺,可不慎歟! 也為自由主義下了最好註腳。這並非「反自由」,而是提倡一個「有前提的自由」。

我上《正義:殺人的道德側面》心得

今天開始上哈佛的大學的開放式課程,課程是有關於正義(Justice)的,我以為是哲學系的課,後來發現麥克桑德(Michael Sndel)是政治學的老師,專門教授政治哲學。今天看完第一講,殺人的道德側面(The Moral of Murder),頗有心得,和大家分享: 麥克桑德說用一個火車事件先問問大家會殺一個人?或殺五個人?假設你是火車駕駛,不料刹車系統故障了,這時鐵道上有五個鐵道工人,你只要變換軌道,就可以使那五個鐵道工人免於死難。然而,變換後的軌道,將撞死另一個在另外一個鐵道上的工人。你如何選擇? 在這麼一個原則下,你可能會如此選擇:殺了一個人,以保全另外五個人的性命。這樣子的想法,可以歸類為是屬於邊沁的結果主義,或者功利主義。 當你現在變成器官移植的醫生後,你有五個病人,他們分別需要心、肝、脾、肺、腎等五個器官的移植。在沒有任何器官來源的情況下,你無計可施。這時有一個身體健康的人就在隔壁進行身體檢查。殺了這一個人,取出他的五個器官,就可以救活其它五個人了。在功利主義的指導下,你是否會作這樣的決定? 功利主義,根據邊沁的說法,就是「正確的選擇、公正的選擇,就是將功利最大化。」而「『功利』本身指得就是快樂和痛苦平衡後的結果。」人性本來就是趨吉避兇,所以功利主義就是要為最多的人求幸福。 然後,麥克桑德再講一個公案,一個真實發生的法律案例。有一艘在靠近好望角的海面上的船遇難了,船上四個人落難,只留下一個小船艇。四個人當中,有一個地位最低,而且也沒有家人、朋友的侍者,對航海知識也最為淺薄。在幾天餓肚子之後,實在沒有東西可以吃了,有人提議把那個侍者殺了?有人提議抽籤決定誰牲犧?但這些提議都是在那個侍者不知情的狀況下。最後,有兩個人殺了侍者。三個人就以這個侍者的血、肉維持生命,直到獲救。回到英國之後,活著的三個人裡,有兩個人是殺人兇手,另一個則控訴另外兩個人為殺人兇手。如果你是法官,到底這樣算不算犯了殺人罪? 如果在邊沁的功利主義指導下,死一個人以換取另外三個人活命,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但控訴的一方並不是這麼認為。有三個辯駁的方向,也引導出三個問題。一、眾生都是平等,沒有誰的生命比誰的生命更重要或更不重要;二、缺乏正當的程序,侍者沒有參與提議過程,抽籤或許可以成為這當中的正當程序;三、如果侍者同意被殺,也就是自願受死,就沒有問題。引道出的三個問題即為:一、誰賦予這眾生平等的權利?二、程序正義?三、道德作用? 以上是這個麥克桑德的演講。在這個船上殺人事件來看,我絕對不是邊沁的功利主義,我會是那個控方,而且是那個堅持眾生都平等的那一個。不應該殺了任何人來成全其它人。任何人都沒有權利決定自己或他人是生或死的權利。不過這是殺人事件而言,其它事件再看看。我就把看完這些課程當作放假時的休閒好了!這樣比較不會有虛渡光陰的感覺。 下面為其演講影片:

協助幼兒語言發展的方式

除了在幼兒說話時給與反應和正回饋外,協助幼兒語言發展的方式還有另外六種,其包括「物體標示」、「動動語」、「不同人的話語輸入」、「語法框架」、「詞組變換」和「形狀偏見」。下面分項說明其的具體執行方法。   針對幼兒學種字詞,「物體標示」最理想的方法是不要主動介入,別指揮幼兒去注意什麼,而是讓自己被幼兒帶領。等小孩眼睛自然而然在看某樣東西時再講,學習效果會比較好。如果這個「標示」的時機恰到好處,學習者就可以將語音和物體連在一起。   「動動語」就是把要介紹的小東西拿在幼兒眼前轉一轉、搖一搖、動一動,這只對十五個月以前的小孩有用;「不同人的話語輸入」則是從不只一個人聽到語言,就像多感官輸入是一種幫助,多幾個人對小孩說話也是。   「語法框架」指的是一些熟悉的句式。以講英語的媽媽對小孩說話為例,有百分之四十五的句子是由what、that、it、you、are/aren't、I、do/don't、is、a、would、can/can't、where、there、who、come、look、let's起頭的。而在南韓,二十個月的寶寶第一批學會的是句子最後面那些和動詞配合的固定句式,因為這種字他們聽得最清楚。當你對小孩子說「你看小鳥」或「不要摸插座」,他會知道有一個東西他必須去看,也知道他應該停止一個動作。但他未必知道「小寫」或「摸插座」。運用重複去突顯變化,是語言學習的關鍵概念。   適度的變化就是「詞組變換」了,透過一連串的句子,情境和意義不變,只是句法改變。例如:「瑞秋,這本書拿去給爸爸。拿給他這本書。把這個拿給爸爸。謝謝瑞秋。你把書拿給爸爸了。」瑞秋在這些「詞組變換」中,知道「書」也可以是「這個」,爸爸也是「他」。「拿」跟「給」都跟移動一樣東西有關。文法方法,她聽到動作已經過去就在句尾加「了」,「書」和「爸爸」兩種受詞的位置可前可後,「拿」這個動詞可以是指示,也可以用來描述已完成的動作。「詞組變換」對於學習 句法和詞彙,都大有幫助。   十五個月大的幼兒,除了專注顏色、大小、觸感外,也開始專注於形狀。在十七月大的幼兒進行七週每次五分鐘的「形狀訓練」後,幼兒認識新名詞增加2.56倍,此方法是謂「形狀偏見」。   以上六種方協助語言發展的主要對象是幼兒,我們固然無法全盤應用於對外華語教學,不過藉此可以理解學習者語言學習策略,我們也可以參考部分方法應用於對外華語教學。   參考資料: Bronson, P., & Ashley, M. (2010). 教養大震撼.  (潘勛, 譯.). 臺北巿: 雅言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如何引起學生閱讀的樂趣?

 學習閱讀,首先要學習字彙,學字彙則從聽讀開始。所以多講、多念華語給華語學習者聽,就是給學生最好的讀物。利用戲劇、動畫也可以了解故事,並學會許多詞彙,倘若影幕上出現的漢字,他都學會了,也認識這些漢字了。學會許多的字、詞彙,及認識漢字,是閱讀的基本條件。   閱讀教材的來源可以是生活照片、共同經歷的故事、自己創作或與學生共同創作的文章。教學生認識生詞,是先教整體再教個體,學生了解整篇文章之後,再抽出其生詞來教導學習,學生才能推衛生詞之意義。這種先「綜合」再「分析」的方法,孩子最能接受,我們要用這種方法,教孩子學會許多的生字生詞。   此外,引起學生閱讀的興趣也是相當重要。讓學生自動去閱讀,並達到「利用舊經驗學習新語文;利用熟語文學習新知識」,這必須先引起學生閱讀的樂趣。胡鍊輝在《小學語文教學研究》的〈閱讀教學研究〉中提出了二十一種引起學生閱讀興趣的方法,包括:   拋磚引玉:老師介紹學生一個故事書報,到高潮時打住,引起學生興趣,讓學生去閱讀。   刺激引誘:利用生動、刺激的詞句或插圖。   感染法:老師獨自在樹下或教室裡看書,等學生接近後,再把書給學生。   能力競賽:考問學生閱讀過的書報,並記錄成績公布於教室。   遊戲化法:將閱讀材料遊戲化。   和說話課結合:讓學生上台說話,其來源為所閱讀書報。   和作文課結合:讓閱讀書報作為作文之材料。   和美術課結合:依據閱讀書報,畫出圖畫。   出刊壁報:讓學生以出刊壁報為目的,搜集資料並閱讀。   廣播:一方面督促學生閱讀書報,一方面給學生練習說話。   舉行說故事比賽:於班級內舉行說故事比賽,使參加的學生普化,以督促每位學生閱讀。   讀書小組:指導學生成立讀書小組,教師列席指導。   聽讀法:將有趣的書報讀給學生聽,並將讀過的故事掛在教室後面。   使用工具書的指導:指導學生使用工具書,解決閱讀上的困難。   指導欣賞插圖及圖表:插圖本身有藝術、神秘、興趣性,圖表則有顯明的比較概念。   利用課內所未解決的問題,以引起兒童閱讀的興趣。   介紹的讀物符合「文字合程度,情節曲折,感覺興奮,而結果又圓滿者」,而且其不宜過於艱難,生字不能太多,閱讀不感困難。   問答式:老師提出一些問題或一本書,問其內容。   和讀書科教學結合:請學生搜集課程相關資料。   集詞法:指導學生蒐集疊詞,例如:轟轟、匆匆…等,學生為了蒐集詞句,就會大量閱讀。   利用《國語日報》:將國語日報張貼於牆壁上,教學生去閱讀,放學前讀學生敘述當日內容。   我們無法將所有方法運用在外國人學習華語的閱讀技巧上,但我們能夠參考部分方法,並順應時代趨勢加以改良。 參考資料: 胡鍊輝. (1993). 小學語文教學研究. 華童出版社.  

語言與文化

 在巴西和哥倫比亞交界處,有一個講吐優卡語(Tuyuca)的民族,該語言有一個多數語言不做區分的特徵。吐優卡語每一句話都有「據素」,共有五種:「親眼所見」、「非親眼所見」、「顯而易見」、「間接的」和「假定的」。由於吐優卡語發展歷史使然,該語言或該民族對各種言論證據相當重視,說話者可根據具體的情形,選擇適當的形式來表達「據素」的意義。(當然,說話者說謊是另一回事)   再以印第安的拿伯荷語(Navojo)或荷皮語(Hopi)為例,這兩個語言是沒有過去式或未來式的說法。當霍爾(Edward T. Hall)受雇於「印第安事務局」時,大家都認為印第安人不知好歹,拖延保留區內築路和建水壩的工程,這明明就是對印第安人有利的工程。然而,霍爾認為,這兩個民族的語言使他們不會為「不可信賴的明天擔心」,因此以「『未來』水壩和路建好了,能改善印第安人的生活」這樣的話,印第安人是聽不進去的。印第安人連自己蓋的房子也經常蓋到一半就擺在那裡好幾年,這是一個完全活在「此時此地」的民族。   霍爾說:「人們受其文化的暴力統治」,這種「暴力統治」是無形的,人們不僅無法察覺,有時還甘之如飴。失去文化之「統治的人」,被稱為「無根的人」,常有精神上飄忽的無名痛苦。在與異民族接觸時,不要用我們的「語言」去解釋該民族的「語言」、「動作」。   沙皮爾(Edward Sapir)更直接地說:「人類並非只活在客觀世界裡,而是受到本身語言的掌握。」我們對世界的認知大部分不知不覺中建立於語言上,直接接觸的世界有限,但訊息世界是無限的。事實上,許多知識都是間接經驗的東西。每一個人的知識、概念,對是非的判斷,都是由無數的語言訊息累積而成。語言和文化就因此息息相關。   華語或中華文化中,長幼尊卑的觀念相當嚴格,哥哥和弟弟有別,姑丈和舅舅有別;對烹飪也相當講究,炒、燴、燻、炸、燉、爆、烘、烤、煎、滷、蒸、熬、涮…等;乃至四維八德等都是華人所特有的。阿拉伯語中,有成千的和駱駝有關的字;愛斯基摩人的語言有十幾個代表「雪」的字;印第安拿伯荷語,不分「藍綠」,卻有兩種黑色。一開始,   人→真實世界→制定「語言符號」   最後,   人→語言符號→真實世界   作為語言教學的教師,以對泰語母語人士教授華語的教師為例,我認為除了具備華語的使用特徵及其文化內涵之外,也應該對泰語的使用特徵及其文化內涵有所認識。   參考資料: Matthews, P. (2003). Linguistics :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王溢嘉. (1987). 文化與心靈. 台灣: 野鵝出版社. 竺家寧. (1998). 中國的語言和文字 (1日 版.). 臺北巿: 臺灣書店.

民國一百年度春季學界禪七實驗結報

 釋迦如來說:「各種佈施中,法佈施利益最大,若能勸人發菩堤心的話。」所以,我再來給大家法佈施,看看有沒有因此想去打禪七或至少想學習靜坐。師父在禪七的時候開示,「眾生皆有本具的佛性,只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是可以被驗證的,進禪堂就像進實驗室。我相當同意禪堂就像實驗室這句話,自己靜坐,自己體會,省得人家說得嘴角皆沫還得到怪力亂神、妖言惑眾的罵名。進禪堂就像實驗室,就像上化學實驗一樣,雖然我沒有寫預報,不過我寫了個結報,和大家分享。當然,寫結報不代表是實驗證實了理論,也不代表實驗成功了,不過我想只要持續地做,信心堅定地做,原本十次做成一次成功的實驗,後來十次內有五次成功,最後每次都可以成功,理論和實驗就符合了。熟能生巧嘛!   實驗名稱: 民國一百年度春季學界禪七   實驗教師: 惟覺師父、見燈師父   實驗助教: 眾師父、眾義工菩薩、眾同參道友   實驗室: 中台禪寺主體五樓大禪堂   實驗時間: 民國一百年一月二十二日到一月二十九日   實驗目的: 明心見性,見性成佛   實驗服裝: 居士服、平底鞋,不需戴眼鏡、手錶等   實驗耗材: 早午齋、趙州茶、藥石(依個人飲食習慣調整)   實驗方法: 數息觀、中道實相止觀   實驗流程: 一開始先受持一日一夜的八關齋戒包括:。同時,在第一天晚上舉行起七茶會。而接下來每一天課程安排十柱香,除一月二十七日之外,其餘每天皆有惟覺師父和見燈師父的甘露法語,每天也進行早晚課。直到最後一天解七茶會。   實驗結果: 轉凡入聖,指日可待。   實驗心得: 釋迦牟尼佛在悟道時發現「眾生皆有本具的佛性,只因妄想執著不能證得。」何期有幸,釋迦牟尼佛慈悲渡眾,轉法輪四十九年使佛法能夠綿延至今。佛教從印度傳到中國來,有漸修法門,有頓悟法門,在中國的眾生,都能夠選擇對自己有利的、適合的法門修行。釋迦牟尼佛經歷好幾千劫的見修,在最後一世才能得太子莊嚴化身,這還不夠,得苦行不得,最後才在四十九天的靜坐後悟道。我們比釋迦牟尼佛幸運一些,雖然我們一時無法永不退轉地承諾來經歷幾千劫的漸修,但我們既有漸修法門,也有頓悟法門。一方面,我們可以見修,到處修福報;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透過靜坐,練習遁悟法門。「靜則一念不生,動則萬善圓彰。」   實驗筆記: 跟著師父的指示就可以實驗成功。一開始師父先提示「數息觀」,讓大家從混亂的生活收攝回來;第四天時,師父提示「中道實相觀」,就是去除妄想。我在第五天時,覺得非常受用,我覺得一整天都是好香。結果第六天,志得意滿、得少為足,就開始打妄想了,我一直在想我的論文要寫什麼。最後又透過「數息觀」來收攝,所以在解七之前,又打了一支好香。像史內卜在他的魔藥學課本寫筆記一樣,我也分享一個小筆記就是「『數息觀』是快速收攝的方法,而後可以用『中道實相觀』再來練習,交互使用。」   安全注意事項: 昏沈、妄想、無聊、無計都可能使實驗不盡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