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語言、文化與認知

為什麼人們需要概念(concepts)?

把各式各樣的狗用一個類別叫作「狗」有什麼好處?洛克Locke (1964) 曾經進行過這樣的討論。他認為「概念」存在於人類社會中有三個作用:第一個,也是最常見於當代心理學文獻的就是「概念」是我們怎麼去思考這個世界的想法,如果每個世界上的個體都是一個一個的存在,那麼思考這個世界會變成一個很艱巨的任務。如果我們需要在看到每一隻鳥、每一個人、每一顆樹和每一株植物的時候,重新理解這個個體,這樣的能力遠遠超出我們的能力,所以我們需要「概念」。然而,這個說法有些問題:首先,這有邏輯上的瑕玼。「為什麼要有『概念』?」「因為人們的能力不足,所以需要有『概念』。」;再來,記得一個一個個體亦可以形成概念。我知道每一個家族的成員,我也可以用許多概念為這些成員分類;最後,有些概念對於認識這個世界並沒有幫助。例如我們將所有大於手機的物品視為一類,成為一個概念;再把所有小於手機的物品視為另一類,成為一個概念。 「概念」的第二個作用是可以和人溝通。單純將一個一個個體進行分類有時候很多餘,之所以要「概念」可以用來和人們溝通。我心中有個概念,我給它名字之後,另外一個人聽到這個名字,他也必須有相同的概念,他就可以理解我。但是,這僅限於語言或詞語。有許多時候,概念是可以獨立於詞語存在的。 「概念」的第三個作用是有助於知識的增進,這個說法也適用於「詞語」。雖然概念或詞語通常是用來理解某些事物,但是概念和詞語本身的意義會擴大。把龐大事物用進行分類後,能夠使知識也擴大。我們透過詞語和概念去延伸、推廣、應用,我們把這個的動作叫作概化(generalization)。概化涉及歸納,這也是我們一生都在做的事。當你喝了果汁後,你覺得很喜歡;但是你喝一口油,你就想吐出來了。人們並不是只在當下喝果汁或喝油的時候,知道自己喜歡不喜歡;人們會將這個經驗概化。如果人們沒有概念,那就無法學習,而且常常可能受到生命的危脅。 References Atran, S. (1998). Folk biology and the anthropology of science: Cognitive universals and cultural particulars.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1(4), 547-569. Bloom, P. (1996). Intention, history, and artifact concepts. Cognition, 60(1), 1-29. Bloom, P. (1998). Theories of artifact categorization. Cognition, 66(1), 87-93. Dennett, D. C. (1990). The interpretation of […]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ontesting Categories in Culture〉

「原型」(prototypes)並不是一定型就永遠不會改變,它會因人而異、因群體而異,所以人們會花很多時間去質疑、辯論、挑戰、修正,甚至否定整個概念類別。這就是作者所闡述的,「類別是一種處於競賽狀態下的產物」,這個過程好像比賽一樣,在每個文化裡頭都有一個它追求的主要文化活動。但也不是每一個類別都會如有這樣競賽的狀態,只存在某些特定的類別會讓人們想去辯論、為其定義,這樣的類別,我們可以稱它們是「競爭型類別」(contested category),甚至就是一個「競爭型概念」(contested concept)。以「藝術」(Art)為例,傳統上,我們會說在美術館、藝廊、展示廳、博物館所展示的東西,就是「藝術」。有人接著說,「藝術」不只是具體看得到的東西,它是包括技能、想像所創造的物品、環境和經驗,使它和前一個概念有所區別。又有人說,「藝術」是表現的形式,油畫、雕刻、電影、音樂、舞蹈、詩、建築…等,都是藝術。如果回顧「藝術」的歷史,還發現從印象派、寫實派、現實派、抽象派到普普派,每個派都有其對「藝術」的看法。不同的人對「藝術」進行了不一樣的歸類分別,也對其它人對「藝術」的定義進行挑戰、辯論,一但挑戰成功了,當代的「藝術」就有不一樣的的風貌。「藝術」不可諱言的,就是一個「競爭型類別」。那我們可以接著問,「藝術」是一個「競爭型概念」嗎? 根據伽利(Gallie)提出的七個描述,競爭型概念的充份且必要條件包括:一、具可評性(appraisive/evaluative);二、內部很複雜(internally complex);三、可以從不同角度、去評價,可以從不同面相去描述;四、具有開放的特質;五、進可攻(aggressively)且退可守(defensively);六、類別包含概念,概念源自於受所有使用者認可的權威;七、競爭是持續不斷的,而類別裡頭的項目也因此會持續發展。具有上面絛件的類別,我們就可以說它也是「競爭型概念」。七個條件中,「內部很複雜」是「競爭型類別」很重要的條件,因為這是讓競爭可以源源不斷、沒完沒了的重要元素。「藝術」正是如此,它源源不斷、沒完沒後的競爭,就它的內部很複雜,它的物理功能、視角、人物、製作方法、製作材料、主題…等,如此複雜的結構造就它是一個「競爭型概念」。 不同類別在競爭的時候,我們最常聽到:「我不覺得那件事是你所認為的那樣。」這個就是在挑戰每個人所認定的類別。而因為類別存在於競爭的狀況,這就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再以「學院」這個類別為例,傳統上我們可以很快地例舉出,文學院、理學院等項目;但是隨著時空變化,出現由公衛學系轉型、自醫學院獨立成公共衛生學院的「學院」;於是各個學系也起而效尤,獸醫學系、藥學系、牙醫系都想自立門戶為獸醫專業學院、藥學專業學院、牙醫專業學院等訓練學生專業,輔導就業的「學院」。「學院」這個類別,同樣在短期間經歷了很大的競爭。這使得和「學院」有關的人,生活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影響。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onceptual Blends and Material Anchors〉

傅柯尼(Fauconnier)和杜納(Turner)在民國八十三年時,發表了《概念投射與過渡空間》(Conceptual projection and middle spaces)一文,該文章最重要的貢獻就是提出「融合」(blending)人類認知在運作時,非常基本的工具。包括我們在進行分類、假設、推論、類比、隱喻、描述的時候,都會有它的身影。「融合」也被傅柯尼和杜納認為是可以從隱喻和類比所獨立出來的工具。「融合」和「隱喻」最大的差異在於,「融合」把原先「隱喻」的兩個空間域(始源域和標的域)擴充為四個空間域,其分別為:第一空間(input 1)、第二空間(input 2)、融合空間(blended space)以及共同空間(generic space)。我們可以運用「融合」解釋隱喻所無法解釋的「那個外科醫生是個屠夫」。 如果吾人使用「隱喻」將會有以下結果: 我們先把「外科醫生」放在標的域,然後把「屠夫」放在始源域,我們透過隱喻可以有以下的理解:外科醫生就像屠夫一樣,使用工具對生命體動刀,滿足對社會的貢獻。所以,每一個外科醫生都是屠夫。 然而,人們說「那個外科醫生是個屠夫」的時候,表達的意思其實是:這個外科醫生的技術很爛,是個不稱職的外科醫生。所以除了原本的標的域和始源域之外,我們必須再加上融合空間和共同空間,並使用「融合」這個工具去理解這個句子。 我們先把原先有主從關係的始源域和標的域置換為第一空間和第二空間,這可以讓外科醫生和屠夫是在一個相對平等的平台。而外科醫生和屠夫所共通處就是都使用利器動生命體動刀以達到某種目的,我們把這些共通處放在共同空間。接著,我們從第一空間拿取「外科手術」、「病人」、「手術刀」、「手術房」、「以治療為目的」,再從第二空間拿取「切肉的方法」,把他們通通放到融合空間來。最後,我們就可以把從第一空間拿來的內容通通投射到第二空間的角色上,人們對於這句話的理解是:外科醫生就像屠夫一樣,使用屠夫切肉的方法對生命體動刀進行治療。「融合」補足了「隱喻」的所無法分析的部份。 在我看來,我認為人們對於同一句話,是可以用不同的框架去理解的。如果屠夫的框架是把肉切來切去,那就可以得到「這個外科醫生是不稱職的」;相反的,如果屠夫的框架是庖丁解牛,那可能就是對這個外科醫生的讚美。如果我們對於「那個外科醫生是個屠夫」的解釋是不稱職,那使用「融合」是有必要的;如果我們覺得可以頒給外科醫生一個「庖丁解牛」的匾額,那麼「那個外科醫生是個屠夫」使用「隱喻」就恰如其份。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The Frame Analysis of Culture〉

「框架」(frames),有一種隱隱約約的概念,是一個在心裡頭再現的結構。當我們使用「框架」時,重點在於強調在框架裡頭,屬於重要特徵的成份,當然框架裡頭也會包括其它成份,可想而知,我們無法將所有成份無窮無盡地列舉。用「框架」雖然是個較模糊、較概括的妥協,但這有助於我們更容易解釋人們對意義的理解。我們可以利用框架幫助我們理解「指節」(knuckle)這個詞,這個詞即便找解剖學的大師來,都很難給「指節」定義,但是如果我們說「指節」是手指頭的一部份,甚至再進一步說「指節」相對於手指頭,正如手指頭之於手,手之於手臂。如此,我們對於「指節」就有個模糊、概括的理解。 再用英語的Friday為例,我們如果說它是「一個星期的第五天」,那這必須先存在有「星期」這個概念。如果我們說它就是一個day,那就是形容它是一個太陽昇起又落下的過程。然而,若我們把以上的兩段述敘並列來形容它,稱Friday就跟平常的day一樣,隨著日昇日落,我們可以稱day,而且七個day組成一個星期。所以Friday之所以是Friday,就是我們同意日昇日落稱一個day,七個day組成一個星期。 Friday其實並非真實存在,那是我們以「一週有七天」這個框架去理解Friday,如果我們以「Friday是個倒楣日」或「Friday night is a party night.」這使我們對於Friday有不同的概念。更甚者,如果我們回到清朝,回到英國傳教士把「一星期七天」的概念帶到中國來之前,我們可能還是以十天放一次旬假。「框架」可以提供一個模糊、概括的認識,但我們無法將框架內的所有成份表列。 「框架」還有其它特性,包括:一、它由特定意義的文字所激發;二、框架內的特定元素可以被聚焦或描繪;三、在特殊情況下,框架帶著特定的觀點;四、框架提供特定的史觀;五、某些框架是在一個更大的文化框架的前提之下。 知道以上對「框架」的描述後,「框架」可以再被用來解釋人們對意義的理解。 首先,我們可以在框架下,理解各別字詞,例如在交易的框架下,我們可以知道它存在買、賣、貨品、金錢…等;第二,我們可以用來框架來解釋相似詞彙中的區辨,當「吝嗇」和「節儉」同時在同一個句子出現時,兩個框架就可以用來區辨語意,所以「他不是吝嗇,他是很節儉」這個句子就不會顯得矛盾;第三、框架可以用來解釋有文化特性的問題,我們同意「單身漢指的是未結婚的男人」時,但這個世界上也存在和尚這麼一種人是未結婚的男人,但我們卻不會稱他們是單身漢,如果在一個較大的文化框架下,我們就可以同意「單身漢指的是未結婚的男人」仍然有效;第四、框架使我們可以不受類別(categorization)的侷限,如果在五金行裡頭釘子一直是一群細細長長的金屬物分在同一類,但是在超市裡頭,你卻可以看到它是和鎚子、手套、膠帶等,依照「修繕」的框架放在一起;第五、框架解決了原型(prototype)的界線議題,並且連結了類別,正如前述「單身漢」例子,我們可以為「單身漢」定義,但是它並不是涇渭分明的界線,框架提供了這個模糊空間;第六、框架不需要充分且必要的條件就可以定義類別,例如「媽媽」可以是生產的媽媽、基因的媽媽、養育的媽媽、婚姻關係上的媽媽、血緣上的媽媽…等,框架可以把這些媽媽通通包括;最後,框架可以讓我們在同一個情況下,有多重的理解方式,例如「魚卵」和「烏魚子」雖然是同樣的東西,但是使用兩個不同的框架,這使我們對於同樣的東西有不一樣的理解。 於此,「框架」解釋了人們對於意義的理解,而這一群人和那一群人對於同樣事物的不同理解,即是使用不同的「框架」,就是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文化」了。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心得

在《語言、心智與文化》(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一書中,它以「意義」貫穿了語言、心智和文化。因為對人們沒有意義的事物,我們不會去理會它,一但我們會去理會它,表示這個事物對我們是有意義的。但是我們不能平白無故或漫無目的地說:「『吃飯』對我有意義,所以我要『吃飯』。」否則,我們也可以寫一本《漢堡、炒飯和酸辣蝦湯》的書,因為這些東西對特定人甚至所有人而言,都是有意義。這本書即探討「意義的本質」、「人們如何得到意義」以及「意義如何在人們內心裡頭再現」。語言、心智和文化,這三個面相,是《語言、心智與文化》一書中,作者認為其對於普世人類有重大意義的面相。 《六祖壇經》當中說到:「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心智」在作者眼中,恰恰如慧能大師所說的「自性」,心智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心智是能生萬法的。而這個世界是由人類的心智所投射出來的現實,是人類具有想像力的創造。心智和現實的關係是,我們利用我們的經驗和感知去創造這個世界。現實既然是每個人所創造出來的世界,對個人而言,這就是有意義的。意義的本質來自於心智的作用,石頭、樹木沒有心智,人才有心智,有心智才能產生意義。 每個人創造出屬於自己的世界,客觀的世界只有一個,但是每個人的世界觀都不一樣,那勢必會吵架、起爭端。於是,我們學習和身邊的人溝通、理解、分享。我們透過同一個「語言」進行溝通,我們住在鄰近的地方,分享著同一個「文化」。 「文化」對個人的意義在於,這和其切身生活有關。一個人心智所投射出來的世界,是一個人的世界;一群人的心智所投射出來的世界,就是文化。如果我是一個農夫,我的鄰居也是一個農夫,我的鄰里裡頭都是農夫,那麼知道氣侯變化就很重要,於是透過十二節氣,對應月亮陰晴圓缺設計曆法,我們這群農夫知所適從,農曆的文化對我們而言就會有意義。過去的農夫透過計算天文氣象得到的月亮曆法,現在的農夫身體實踐去驗證曆法,因此農曆傳承至現代,成就文化。文化透過「心智的意義」和「身體的實踐」,一代一代地在不同地方的人們之間流傳著。我們透過身體力行去得到意義、我們透過經驗和體驗去得到意義。 「語言」則是讓個人認識這個世界的重要工具,而且是能夠加速人類對世界理解的工具。語言當然不是唯一能夠認識這個世界的工具,我們透過色、聲、香、味、觸也能夠認識這個世界。然而,人類認知的過程,包含將事物分類(categorization)、把知識框架化(framing)…等,具體的事物需要語言,抽像的事物更需要語言。將每個具體和抽像事物命名、描述的過程就是個人對於事物意義化的過程,而標記的工具就是語言。語言在人們認識世界的過程扮演了重要角色,當我們需從內心提取意義或知識時,多多少少也必須經過語言才能使意義在內心再現。 《語言、心智與文化》一書,透過「有意義」貫穿語言、心智和文化三個面相。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ontesting Categories in Culture〉

「原型」(prototypes)似乎不是一定型就永遠不會改變,它會因人而異、因群體而異,所以人們會花很多時間去質疑、辯論、挑戰、修正,甚至否定整個概念類別。這個爭論(contestation)的過程就好像比賽一樣,在每個文化裡頭都有一個它追求的主要文化活動。我們進行分類會發現,有些特定的類別總是會讓人們想去辯論,為其定義,這樣的類別,我們可以稱它們是「競爭型類別」(contested category),甚至就是一個「競爭型概念」(contested concept)。以「藝術」(Art)為例,傳統上,我們會說在美術館、藝廊、展示廳、博物館所展示的東西,就是「藝術」。有人接著說,「藝術」不只是具體看得到的東西,它是包括技能、想像所創造的物品、環境和經驗,使它和前一個概念有所區別。又有人說,「藝術」是表現的形式,油畫、雕刻、電影、音樂、舞蹈、詩、建築…等,都是藝術。如果回顧「藝術」的歷史,還發現從印象派、寫實派、現實派、抽象派到普普派,每個派都有其對「藝術」的看法。 「藝術」不可諱言的,就是一個「競爭型類別」,它可以往下包含許多次類別。那麼「藝術」是一個「競爭型概念」嗎? 根據伽利(Gallie)提出的七個描述,競爭型概念的充份且必要條件包括:一、具可評性(aappraisive/evaluative);二、內部很複雜(internally complex);三、其價值有不同的描述方法;四、開放的特質;五、具有積極面(aggressively)和消極面(defensively);六、類別包含概念,概念源自於有權威、受所有競爭者認可概念;七、競爭是持續不斷的,而佳例也因此會維持和發展。當中,「內部很複雜」是「競爭型類別」很重要的定義。 不同類別在競爭的時候,我們最常聽到:「我不覺得那件事是你所認為的那樣。」這個就是在挑戰每個人所認定的實相(reality)。

第一語言和第二語言的概念如何互相影響?(Scott Jarvis和Aneta Pavlenko《Crosslinguistic influence in language and cognition》的〈Crosslinguistic Influence〉閱讀筆記)三

透過語言的中介,我們對物體、成份、人我以及情緒的分類,將指導我們對於世界的感知。這將包括剩下的三個面相:時間、空間和動作。時間透過語言中介可能包括的知識包括:一、語言裡頭必要性(obligatory)和選擇性(optional)時態區別;二、包括時間的時空隱喻(spatiotemporal metaphors);三、特定時態概念的表現。概念遷移於第二語言的學習者中,主要就是時態無法在系統中一致,而直接引進來源語言的時間概念。 語言也透過不同方式把空間編碼。語言學家對於空間的框架有三種參考模式:絕對(absolute)、固有領域(intrinsic)和相對(deictic)的三種空間概念。絕對的空間概念,如東、西、南、北;固有領域的空間概念則會以出發點為參照點;相對的空間概念則以說話者或受話者為參照點。對於新語言有關空間的學習,除了介系詞和空間副詞,應該要內化的知識包括:一、語言裡頭必要性(obligatory)和選擇性(optional)空間關係;二、語言中介的原型,如on和over,哪個允許抽象義、哪個允許隱喻義;三、語言中偏好的句型;四、特屬的空間概念,如「個人空間」 根據動作在語言系統中所承載的語義,可以分有三種語言類型:一、衛星框架語言(satellite-framed);二、動作框架語言(verb-framed);三、等重框架語言(equipollently-framed)。衛星框架語言,如英語、德語、俄語,表達動作的方式和路徑是可以分開,例如:walk in和walk out;動作框架語言,如西班牙語、法語、日語、土耳其語,則把路徑編碼入動詞裡頭;等動框架語言,如泰語、華語,動作的路徑和方式是在等重的語言形式下表達。關於動作的知識則包括:一、語言裡頭必要性(obligatory)和選擇性(optional)動作表達;二、語言使用的偏好,偏好使用方式或路徑;三、動作類型的原型和邊陲表達方式。 第二語言所中介的概念會受到四個因素影響。首先,對於編碼中,語言的透明的程度。例如:華語的分類詞系統和英語的時態、時貌系統,都是顯而易見的編碼。其次,語言輸入的使概念突顯(concept salience)的頻率;第三,參與溝通的實境(participation in communicative practices),這可以使其在對應(mapping)語言和感官環境,透過日常生活對話獲得真實的經驗。最後,就是學習者的主宰(agency),學習者主宰自己的學習可能可以在核心概念中遷移,但邊陲的概念可能就放掉了,更可能的是學習者有意識地排除了某些第一語言的價值但和第二語言並不相容的概念。 許多語言老師花很多時間進行學習意義(learning the meaning)和把意義和形式對應(mapping the meaning to form),但這無法取代學習者獲得關於語言的內隱知識和外顯知識。

第一語言和第二語言的概念如何互相影響?(Scott Jarvis和Aneta Pavlenko《Crosslinguistic influence in language and cognition》的〈Crosslinguistic Influence〉閱讀筆記)二

後面將透過檢視跨語言的差異和概念遷移在八個面相中的研究成果。八個面相分別為個體(objects)、情緒(emotions)、人稱(personhood)、性別(gender)、數(number)、時間(time)、空間(space)以及動作(motion)。在個體的面相裡,如果是具體的事物,通常有相對應的翻譯,但不一定能夠對相關應的類別,因為有些類別內可能會有多個原型共享。因此對於個體的名稱,不只是記憶其相對應的翻譯,而是要將第二語言類別裡的所有原型通通內化。這些要通通內化的知識包括:類別的屬性、核心和邊陲的成員以及類別內部的結構和其外部的連結。 在情緒的面相裡,我們知道語言社會化的過程中,人們學習去藐視(discriminate)、闡釋(elaborate)和壓抑(supress)自身感覺與外在環境的調和,而討論關於情緒的內心表現時,我們就要了解這些知識:一、該情緒概念類別的內部結構和特質;二、特定情緒的內部結構,如嫉妒、罪惡等;三、特定情緒的典型反應;四、情緒的口語或非口語的表達方式。 在人稱系統裡頭,有些語言只有少數幾種,有些語言多達兩百種,造成這些人稱編碼的特徵包括:參與者的角色、社會及空間距離、數量、性別、親屬階層、社會階層等。如果在第二語言中的人稱使用得不正確,就會顯得粗魯或做作。通常,如果第二語言學習者若未能去注意或區辨標的語和來源語的必要性(obligatory/conventional)表達,就是源自於概念遷移。這通常需要適切的社會語言或社會語用能力。 性別,指的是語法中對於名詞的性別指派。在自然性別語言(natural crosslinguistic languages),如英語,通常這樣子的指派有擬人化的效果,指派的結果是任意的(arbitrary),有些語言甚至沒有將名詞指派性別,連第三稱也不必分男女。但語法性別語言(grammatical gender language)將名詞指派性別就是必要的(obligatory),它會基於一些原則,例如字詞的語音或構詞成分指派性別,對於自然性別語言母語者學習語法性別語言時,對於這些性別指派的內化就是學習的難點。在第二語言學習中,把性別指派內化的研究已有不少討論,但從跨語言影響出發的仍少。 語法上的「數」,可以將語言分成分類詞語言(classifier languages)和名詞組語言(noun class languages)。前者,沒有構詞的變化,如日語、華語、優加特語(Yucatec);後者依外型、可數性(countability)分組。實驗發現屬於分類詞語言的小孩子,傾向將物體依其特質分類;而名詞組語言的小孩子則以覺體的外形進行分類。分類詞語言的母語者學習名詞組語言時,通常對於數量標記和冠詞系統有學習難處。而在同樣為名詞組語言中,相同的字詞屬於不同名詞組,要靠概念的遷移。「可數性」就是對於名詞組語言必須內化的成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