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華語教學

如何理解中文裡的「字」和「詞」?從英文的詞位的研究可以得到的啟示(取自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構詞學〉)

  構詞學,主要研究語詞的內在結構、功能,以及其規律的學科,很大部份是討論詞位(具有音義結合的最小單位)的問題。可以拿來造句,直接使用的,就是「自由詞位」;其它無法單獨使用的,則稱「附著詞位」,依據詞位的自由度,我們可以判斷其是「自由詞位」或「附著詞位」。在中文裡,很多一個字就是一個詞,都可以直接造句。 按功能分,則有「衍生詞位」和「構形詞位」。「衍生詞位」會產生新的詞項,可改變詞類。例如:美化、綠化、社會化、同化、異化,使詞項改變詞類、改變語意。「化」的後綴;詞項內部的各部份詞位的語意關係,不會影響詞項之外;適用於同一類詞的一小部分;「構形詞位」第三人稱、單數、動詞後加s和es,沒有產生新的詞項,只在特定的詞類後,例如s在動詞,使用一個詞項產生另一個形式,詞類不變。語意不全部改變,詞類不變;影響整個句子,主格、時態、句子和詞項之類語法和語意的關係,擴及到句子裡;對於主要詞類而言,適用於大部份。 衍生詞位和構形詞位同時出現,誰先?衍生詞位先進行變化,構形詞位在之後變化。 例如:leadleader:er為衍生詞位leaders:s為構形詞位 關於詞位,我們還可以有以下認識: 一、詞位依照其語意分量的輕重而分,可以有「語意內容詞位」(詞根、衍生詞位)和「語法功能詞位」(封閉性詞類、構形詞位)。 二、詞位和音節的關係。中文裡,大多數一個詞位就是一個音節;英文裡頭,可能會有兩個音節以上詞位。 三、最理想的狀況是,一個詞位對應一個語音形式。中文裡,二十一個聲母、十六個韻母、四個聲調去排列組合所能產生的語音有限,然而中文裡的漢字中,光《說文解字》就收有九千三百五十五個字,電腦裡頭的正體字則有一萬三千多字,《康熙字典》則有四萬多字,同一個音裡頭就會有好幾個詞位。即便英文裡,two、to和too也是會有同音異義的情況。 四、同一個詞位,在不同語音環境裡,會有不同的語音形態。例如:英文複數的詞尾-S會跟前面清濁音也改變。華語中,兩個三聲字重疊時,前面的三聲會唸二聲。

對英語母語者的華語老師必備常識:英文和中文的「詞」在語言學上的差異(取自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構詞學〉)

  對漢語而言,中文裡頭所書寫出來的方塊字,都可以知道其形體和讀音、可以掌握其意義,除了少數如蜻蜓、蚯蚓、螳螂、葡萄、蝌蚪等由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在字典裡頭也找不出一個字、一個字的意義,字典會寫「查『蜻蜓』條」,除了這些聯綿詞外,大多數的一個一個的方塊字,都有字形、有讀音、有意義。「字」,就文字的形體來看,只是書寫單位,用以記錄語言、語音用,透過常定俗成的符號。在中文裡,字和詞的界線不太明顯。在英語中,boys是單字,有兩個成分,包括boy和s,各自有不同的意義,如此用以描述這兩個成份的單位即為「詞位」(詞素,morpheme)。詞位(詞素、語素),即具有語意或語法功能的最小語言單位(無法再分析了,聲音無法獨立出來,意義也無法表現),為說話時最小的語意單位。具有聲音和語意的組合體。 例如: 「我們」=「我」(聲音:wo3,語意:第一人稱)+「們」(聲音:men1,語意:表示人名詞的多數,可以將動物擬人化或用於童語)。書寫成兩個方塊字,有兩個詞位構成。 We,只有一個構成成分,一個詞位。 use,什麼詞綴都沒有,是詞根,有聲音、有語意。reuse,可以分成兩個部份,re的前綴,有聲音有意義,由兩個詞位構成,為一個單字。reused,由三個部份構成,re+use+ed,由三個詞位構成。 詞,可以根據其詞彙意義或語法功能做分類。 根據詞的功能,而去給詞分類:名詞、動詞、形容詞,這些屬於「開放性的詞類」,這些詞類,隨著新事物產生,就會產生新的詞,很難列舉完;而「封閉性的詞類」,則如:介詞、連詞、代詞、冠詞,可以列舉完盡,不易產生新字。副詞是較複雜的類,有些小類具有封閉性詞類的特質,如頻率副詞,也有一些小類是隨著形容詞變化,同樣無法列舉完備。具備語意功能的詞類,大多是開放性的詞類;具備句法功能、語法功能的詞類,則以封閉性的詞類為主。一般來說,失語症的人是對於封閉性詞類的理解有困難。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音節

  何謂音節?分別從三個不同角度來看:一、從物理現象,聲學語音本身的性質,有聲音響度的高峰,就是一個音節;二、從生理現象,說話者發音的活動,每個音節是由一次的胸腔脈動產生,為骨框架上允肉的收縮,然而實證上和語言學上較少得到支持;三、音節為音韻系統中抽象的組織單位,來自語言的偏誤,可以發生語音對調的單位就是「音節」。例如在相聲要說:「闊人走進舖子。」結果說成:「破人走進褲子。」這個「闊」、「舖」、「破」和「褲」都可以說是一個音節。有時候,音節不容易界定,楊如雪老師提出以下界定音節的方法: 一、音節有一個元音構成的。例如:「『雨』『衣』」、「魚」、「舞」,這是不帶其它音素的情況;元音帶其它音素,例如:「鼻」、「筆」、「逼」;再者,元音帶其它音素於後,例如:「鴨」、「呀」。 二、響輔音,可以不帶其它音素,自成音節。例如:閩南語的「黃」;亦可以前面帶其它音素,如:閩南語的「湯」、「長」。 透過樹狀圖,我們可以將音節的結構層次顯現。樹狀圖裡頭有些簡略符號,O表示韻頭(onset),R表示韻(rhyme),N表示核心元音(nucleus),C表示韻尾(coda)。華語裡頭的介音以M表示,它可以處於第一層,與韻頭和韻並列;亦可以處於第二層,在韻的裡頭與核心元音和韻尾並列。 另外,CV音韻學,則更將以上所有結構的節點簡化為子音(C)和母音(V),其具有以下功能:一、可以解釋音節結構的普遍原則(V的數目的致可以決定音節的數目);二、說明音節結構之分類學,即語言與語言之間語音節結構上可能有的差異範圍,在普遍語法中,CV形態的音節是所有語言所共有的;三、說明個別語言之音節結構規律。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音韻規律

  存在腦子裡頭的聲音,我們稱它是「音位形象」(phomemic representation),而實際將詞項說出來的時候,它會有一些自然的語音變化,這個我們稱為「語音形象」(phonetic representtion),當中透過「音韻規律」來連結音位形象和語音形象。例如,鼻子音前面的母音要鼻音化、上聲字在另一上聲字前讀為陽平、清塞音在字首或重音音節要送氣,這都是音韻規律。音韻規律是語言能力的一部分,主要種類有同化律(Assimilation Rule)(母音鼻音化)、辨音成分增加律(Feature Addition Rule)(原先不送氣增加了「送氣」的辨音成分)、省略音段律(Deletion Rule)(鼻音化的母音後的子音省略)、音段增加律(Segment Insetion Rule)(插入母音或子音,如英語插入t,或日語的外來語插入母音或空韻)和音段移位律(Metathesis或Movement Rule)(ask為例)。 音韻規律可以透過形式化加以描述,基本形式是:X→Y/A-B(X是輸入,Y是輸出,/之後為語境,表示為:AXB唸為AYB。)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記錄語音的方法、語音組合法

  通常,聲音傳達得比神經傳到大腦還快,所以當我們研究語音的時候,我們總是希望想先把語音記錄下來。記錄聲音的方法有很多:「錄音」是實際而具體的記錄;透過示波器或寫波器,把語音製成聲波圖或聲譜圖,則是較抽象的物理資料;透過約定俗成的書寫符號如字母、音標及注音符號也是記錄語音方式,但這和聲波是兩回事,語言和語言之間亦有些微差異,可以分為精細注音和概要注音(精細注音:嚴式注音、語音注音、音質注音;概要注音:寬式注音、音位注音);透過發音要素則最更接近語言的事實,稱辨音成份標音法。發音要素可包含:子音性(口腔有障礙否?)響音性(聲音響亮否?)延續性(聲音延續否?)顎齦前性(障礙地點在顎齦前否?)舌葉提升性(舌葉抬升否?)緩放性(氣流延緩釋放否?)粗擦性(氣流釋放產生噝噝聲否?)濁音性(聲帶振動否?)鼻音性(鼻腔共鳴否?)緊音性(發音時送出強烈氣流否?) 發音要素除了具有描述的能力,也具有分辨不同語音的能力,稱為「辨音成分」。透過「辨音成分」也更容易使我們分辨出「自然語音群」和「非自然語音群」(自然語音群可以抽出共同辨音成分)。 除了上述辨音成分外,還有以下常用成分: 音節性高低圓唇性捲舌性 不同語言所使用的辨音成分不儘相同。 辨音成分取決於音段本身或是取決於組合環境,是一種廣泛的特性,不具備辨義功能。音位的差異,而是同位音的差異,如此的辨音成分永遠可以預測。「可預測的辨音成分」是一種廣泛的特性,不屬於任何一個單字,可以用廣泛的規律決定,因此不具備辨義的功能。例如,英語和華語的母音中,「鼻音性」就不具備辨義功能,因為其完全可以預測。例如閩南語的母音中,無法從音節的環境位置來決定具不具鼻音,不可預測的,則具辨義功能。 閩南語無法預測的辨音成分:伊(他);嬰(囡)焦(乾);擔黐;天 語音組合並非任意的,每個語言有其一定的規律,這是屬於母語使用者內在語言知能的一部分。 以華語用輔音:p、t、k(塞音)和m、n、ng(鼻母音)來看,配合$作為音節分界記號,以及C作為子音,V作為母音的,華語有的組合環境為:$CV$$CVn$$CVng$*$CVp$*$CVt$*$CVk$*$CVm$(*代表不合語法的項目) 再以英語為例,我們很容易發現bl是可能接連出現的組合,而bn是不容許的組合,這就是英語詞彙裡頭的「系統空缺」;而華語語音裡頭,有一、三、四聲的ban,卻沒有二聲的ban則是「偶然空缺」。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音位、同位音

  音位和同位音的關係,我們可以用一個例子來理解:我們可以在不同的馬路口看到會走動的小綠人走動,告訴我們現在可以前進,其傳遞著「通行」的訊息;然而,不同路口的小綠人,可能會有些微的差別,第一個路口的是亮綠色,第二個路口的綠色較暗,第三個路口綠色還偏黃。這傳遞著相同訊號的小綠人就像「音位」,具有抽像概念;而在不同路口的燈就是同位音,儘管有些微的差別,所傳遞的訊號相同。以「八」和「趴」為例,其韻母和聲調都相同,只有聲母不同。在「八」和「趴」裡頭,[b]和[p]就像小紅人和小綠人一樣,產生意義對立、不同、區別的意義,是兩個音位,以不同的語音形式表示不同的語意的現象,稱為語意的「對立」現象。其具有辨義功能的聲音,引起語意對立的聲音,語音的辨義單位,稱音位或音素。 音位在不同環境會有不同的念法(同位音),而「音位」就是一組「同位音」的組合。 更甚者,八和叭,只是有一個音位的不同,就稱:最小差異對偶詞(minimal pair),或稱最小對比詞,往往我們可以透過最小差異對偶詞. 在華語中,牽涉聲調,也就是超音段,其會造成意義的對立,也可以是成為最小差異對偶詞的成份。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前言

  語音學和音韻學,有時候不容易分辨。當我們研究人類所能夠發出的全有語音,發音的方式,或儀器分析物理特徵、音訊等,這是屬於語音學的範疇;而音韻學,則對於語音組合形態和法則進行研究。例如:描述句子的詞彙項目如何依據我們母語的音韻規律,給予每個詞項在個別的句子組合狀態下的正確發音過程。所以,音韻學研究的範疇,可能就會是母語者使用母語的音韻規律是什麼?哪些是母語所有?哪些是母語所沒有?這使得兩兩不同的語音產生區別意義的作用等,例如:「知事」和「滋事」如此詞語的差別。再者,亦可以研究語音和其它語音組合時,出現的先後位置,聲母可以出現在哪裡?後面可以出現什麼?是不是可以出現在後面? 記錄語音的符號,若用「[]」夾起來的符號表示是音值,在不同語言中,唸法會不一樣;而「//」夾起來的符號則是音位。 以[m]為例,其在英語、華語都可以出現在母音前,在英語、閩南語可以在母音後,但在華語就不會放在母音之後了。這就是母語使用者的音韻規律。 再例如,華語中最常見的就是雙音節的詞彙項目如何發音?一般來說,前一個音就是在準備後面那個音的發音動作。聲調的改變,也會在兩個連續第三聲在一起時發生。

我讀H. Douglas Brown的《原則導向教學法》:〈原則導向教學〉

  布朗認為結合實務與理論的第二語言教學,可以列出十二條原則,其分別在認知、情意和語言學三個方面。在認知原則(Cognitive Principles)裡,主要都是和心理和智能有關的,包括: 一、自動自發性(Automaticity):小孩子在不自覺、潛意識地習得語言,不對語言過度分析,而是暴露在語言輸入的環境裡,這被稱為是「自動自發過程」。若使用在第二語言學習中,則要從控制有限的語言進行,進到自動處理無限語言形式的過程。不需要刻意避開對語言系統的注意,例如:文法、聲韻、言談,但這樣的過程不宜過長,以免影響學生進入自動自發的階段。 二、有意義的學習(Meaningful Learning):從認知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有意義的學習效果會大於機械式的學習效果。有意義的學習,會將新的資訊融入現有的結構以及記憶系統中,有較高的學習保存率。 三、獎賞原則(Anticipation of Reward):即在操作制約模式下的原則。短期獎賞,可以用口頭讚美和鼓勵、小貼紙,同時教師也要精力充沛、熱情洋溢,否則學生也會興趣缺缺。長期回饋,則應該讓學生理解,學習了該語會有什麼用處;會有什麼特權;學業上、事業上有什麼幫助等。 四、內在動機(Intrinsic Motivation):學習者內在的學習動機正是最強而有力的獎賞,在基於學生內在動機下設計教學活動,學生會願意去完成任務。 五、策略投資(Strategic Investment):學習者必須投資時間、精力、注意力,才有製造各種理解語言和產生語言的可能。 情意原則(Affective Principles)則是指對自己的感覺和團體的關係,以及對於所學的語言與文化的情感: 六、語言自我(Language Ego):學習第二語言時,也是發展一種新的思考模式、新的感覺以及新的處事模式,因此會產生第二個身份。新的語言自我和第二語言很容易互相糾結,進而產生脆弱感、防衛性和內心的壓力。這時,要對學生表達支持的態度。 七、自信(Self-Conficence):只要學習者相信其具備完成學習任務的能力,對於最終是否能夠完成任務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八、勇於冒險(Risk-Taking):鼓勵學生冒險,有助於產生要長的記憶和內鄉動機。協助學生盤算風險,而不至於瞎猜,同時在學生冒險嘗試時,給予正面的回應。 九、語言與文化的結合(The Language-Culture Connection):教語言的同時,也教授一種複雜的文化風俗、價值觀、思考模式、情感和行動系統。讓學生理解跨文化的差異性,並理解沒有哪個文化比哪個好。幫助學生了解文化認同的問題。 語言原則(Linguistic Principles)則是學習者如何處理這些複雜的語言系統: 十、母語效應(The Native Language Effect):學習者的母語對標的語言系統的習得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母語系統對新語言的創造及理解會有助長效應,也會有干擾效應,然而干擾作用可能較為顯著。抓住母語的強化效應,摒除干擾現象。同時,說服學生以第二語言來思考。 十一、過渡語言(Interlanguage):在學習者邁向標的語言的完整能力前,會經歷一種系統性或稱準系統性的發展過程。成功的過渡語言發展,有一部分來自善於運用他人的回饋。不要指責學生過渡語言的錯誤,而可以分辨學生錯誤的來源,同時對於學生的語言輸出給予鼓勵。 十二、溝通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作為語言課堂的終極目標,教學方法就要朝組織能力、語用能力、策略能力以及身心機動的能力邁進。它不強調文法規則;它不要求「正確的語言高於一切」;它要自然真實、不矯揉造作的語言和教學;它認為無限的語言形式和功能才能在真實世界裡被應用。 有了這些原則,當我們選擇某些教學方法時,就會有所根據。

我讀H. Douglas Brown的《原則導向教學法》:〈現況:綜合理論與經驗的折衷式教學觀〉

  「教學法」是基於「教學觀」所發展的,但我們總是無法找到一個一體適用的教學方法,作為一個「覺悟」(enlightened)的教師要能夠因地制宜,從各種方法中選擇適合當下情況的方法。對於第二語言習得以及教學流程,可以思考三個問題:一、通常傾向使用什麼角度的方法?二、為什麼?三、外在環境因素是否會影響這個傾向?你的教學觀不會和你的同事或指導老師相同,這是因為:一、教學觀本身的定前是動態的,會隨著觀察和經驗而改變;二、第二語言習得和第二語言教學的研究和發現常常不具結論性,而留下詮釋空間。 如果有一個存在一個「具有多種可能的定義」和「可有不同的詮釋和課堂運用」的典範教學法的話,那就是「溝通式教學法」(Communicative Langauge Teaching)了! 溝通式教學法有以下特性: 一、溝通能力的所有要件(文法、言談、功用、社會語言以及策略能力),都是課堂的教學目標。 二、語言學技巧的設計是為了讓學習者能夠實際應用語言,而語言的形式不是重點,只是為了達到溝通目的的工具之一。 三、流暢性和正確性相輔相成,而為了讓學習者持續使用語言溝通,流暢性有時候會比正確定性更重要。 四、課堂裡的學習最終要到課堂外使用。 五、讓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型態,發展適合的學習策略。 六、老師扮演幫助者、引導者的角色,不是全知全能的知識給予者;學生則和他人的語言互動,建構屬於自己的意義。 關於溝通式教學法,要避免光說不練,也不要矯枉過正,更要清楚「溝通式教學法」是一個通稱,有各種不同的版本。儘管如此,還是有一些名詞可以被歸納到溝通式教學法的架構下: 一、學習者為中心的授課方式(Learner-Centered Instruction):避免先入為主地認為學生的語言能力有限,無法與老師進行協商。 二、合作與協同學習(Cooperative and Collaborative Learning):打破師生之間固有的階級制度,發展學習者的學習社群。 三、互動式學習(Interactive Learning):創造真實互動的機會,其超越「可理解的語言輸入」。 四、全語言教育(Whole Language Education):感覺語言的全面性(句子、情感、語調模式等),並能夠全面性地包括聽、說、讀、寫的相互關係;透過語言的學習讓學生獲得解放與自由,給力、加持學生,以扭脫各種社會、政治或經濟所可能帶來的束縛與限制。 五、內容取向教學(Content-Based Instruction):語言扮演合宜的角色,成為學科學習的工具。 六、任務導向教學(Task-Based Instruction):意義為主,解決問題為目的,活動設計和真實世界相關,完成任務後以結果作為評量依據。 個人對語言教學的教學觀,就會成為在課堂中使用的教學方法基石。

我讀H. Douglas Brown的《原則導向教學法》:〈語言教學法的歷史回顧〉

  進行語言教學法的歷史回顧前,道格拉斯.布朗(H. Douglas Brown)先為相關詞彙進行定義。根據安東尼(Edward Anthony),所謂方法(method),包括三個要項:教學觀(approach)、教學法(method)和教學技巧(technique)。教學觀是有關語言教學本質的理論;教學法則是在教學觀下,發展的有系統教學方案;教學技巧則是課堂裡使用的特定活動。而理察(Jack Richards)和羅傑(Theodore Rodgers)則以「教學法」來統御教學觀、教學設計(design)和教學流程(procedure),以「教學法」作為貫穿理論和實際的總名稱。而布朗認為理察和羅傑所說的「教學法」應該用「方法學」(methodology)的說法比較恰當;而「教學設計」應該使用「課程」(curricula)或「教學大綱」(syllabuses)較恰當。每二十五年大概就會有一個新的教學法冒出來,下面依序回顧不同時間的語言教學方法。 文法翻譯法(The 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源自於拉丁文的學習,注重文法規則、單字背誦、文章翻譯以及書寫練習,目的在於培養外語閱讀能力,對溝通能力沒有助益。布朗認為是沒有理論根據的教學法。 勾穎(Gouin)及連續教學法(The Series Method):勾穎是法語母語者,中年時期開始學習德語,其先將德文文法和動詞變化背熟,再翻譯德文名著以及強記德文字典單字,但始終無法和別人進行對話。後來勾穎觀察小孩子學習母語的過程,得到一個結論:語言的學習,是化感覺為概念,並認為語言是自我思考、自我表達的方法。之後,發展出連續教學法,以一系列概念上彼此連貫的標的語句子來幫助學習者了解這些句子,而忽略翻譯和文法規則。 直接教學法(The Direct Method):直接教學法的教學觀和勾穎的連續教學法相似,認為第二語言的學習應該接近母語的學習方式,透過口語互動、語言的即興使用、不使用翻譯,只用少量的文法規則分析。然而,課程成功與否,很大一部份取決於老師的學技巧和個性。 聽說教學法(The Audiolingual Method):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需要盟軍首敵軍語言口語溝通能力的人才,於是產生聽說教學法。這樣的課程有大量的口語活動:發音練習、句型練習和對話練習。聽說教學法基於語言學和心理語言學的理論基礎,將結構語言學的成果應用到句型,並制約般地養成習慣。但這就無法真正為學生建立溝通能力。 認知學習法(Cognitive Code Learning):如果說聽說法是使用歸納法,認知學習法則是使用演繹法,認為小孩子可以在潛意識中習得有系統的規則,其所要對抗的對象是過度強調行為制約的聽說教學法。雖然許多程度又開倒車回到文法翻譯法上去,但卻也開啟一九七○年代的百家齊放的教學法。 一九七○年代盛行的「設計家」(Designer)教學法:在這百花爭鳴的時代,有五個較教學方法讓值得回顧:一、團體語言學習法(Community Language Learning);二、暗示感應教學法(Suggestopedia);三、默示教學法(The Silent Way);四、肢體回應教學法(Total Physical Response);五、自然教學法(The Natural Approach)。團體語言學習法中,學習就像接受諮商輔導的客戶,老師則提供學生所需要的標的語,諮商師呵護客戶的需求,客戶用母語先說一遍,諮商師用標的語再講一次,在團體中進行。暗示感應教學法透過巴洛克音樂,讓學生在放鬆的情境下聆聽老師的閱讀。默示教學法則讓學生主動去解決語言問題,只透過一、兩遍的提示後,就由學生自己探索理解和發音。肢體回應教學法認為肢體動作的聯結,來做刺激或回想可以加強大腦的記憶,但儘止於初級的學習者。自然教學法首要要提供學生可理解的語言輸入,其會經歷三個階段:說話前階段(preproduction stage)發展聽力技巧;說話階段(production stage),嘗試說話,老師重點放在意思的溝通而非語言形式;最後學生可以說出較長的篇章話語,以進行流利的表達。 概念式課程(Notional-Functional Syllabuses):有人稱其為溝通式教學法(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但它不是教學方法,它只是一種課程,一種含有功能單元而不是語言單元的課程大綱。其拋棄以文法結構來安排課程,而是依功能為語言課程的組織要素;較不重視語言形式,而著重語言功能。 若能綜合所有教學法,建立剛整一貫的教學觀,就不會受限任何教學法的主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