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語言學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音位、同位音

  音位和同位音的關係,我們可以用一個例子來理解:我們可以在不同的馬路口看到會走動的小綠人走動,告訴我們現在可以前進,其傳遞著「通行」的訊息;然而,不同路口的小綠人,可能會有些微的差別,第一個路口的是亮綠色,第二個路口的綠色較暗,第三個路口綠色還偏黃。這傳遞著相同訊號的小綠人就像「音位」,具有抽像概念;而在不同路口的燈就是同位音,儘管有些微的差別,所傳遞的訊號相同。以「八」和「趴」為例,其韻母和聲調都相同,只有聲母不同。在「八」和「趴」裡頭,[b]和[p]就像小紅人和小綠人一樣,產生意義對立、不同、區別的意義,是兩個音位,以不同的語音形式表示不同的語意的現象,稱為語意的「對立」現象。其具有辨義功能的聲音,引起語意對立的聲音,語音的辨義單位,稱音位或音素。 音位在不同環境會有不同的念法(同位音),而「音位」就是一組「同位音」的組合。 更甚者,八和叭,只是有一個音位的不同,就稱:最小差異對偶詞(minimal pair),或稱最小對比詞,往往我們可以透過最小差異對偶詞. 在華語中,牽涉聲調,也就是超音段,其會造成意義的對立,也可以是成為最小差異對偶詞的成份。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前言

  語音學和音韻學,有時候不容易分辨。當我們研究人類所能夠發出的全有語音,發音的方式,或儀器分析物理特徵、音訊等,這是屬於語音學的範疇;而音韻學,則對於語音組合形態和法則進行研究。例如:描述句子的詞彙項目如何依據我們母語的音韻規律,給予每個詞項在個別的句子組合狀態下的正確發音過程。所以,音韻學研究的範疇,可能就會是母語者使用母語的音韻規律是什麼?哪些是母語所有?哪些是母語所沒有?這使得兩兩不同的語音產生區別意義的作用等,例如:「知事」和「滋事」如此詞語的差別。再者,亦可以研究語音和其它語音組合時,出現的先後位置,聲母可以出現在哪裡?後面可以出現什麼?是不是可以出現在後面? 記錄語音的符號,若用「[]」夾起來的符號表示是音值,在不同語言中,唸法會不一樣;而「//」夾起來的符號則是音位。 以[m]為例,其在英語、華語都可以出現在母音前,在英語、閩南語可以在母音後,但在華語就不會放在母音之後了。這就是母語使用者的音韻規律。 再例如,華語中最常見的就是雙音節的詞彙項目如何發音?一般來說,前一個音就是在準備後面那個音的發音動作。聲調的改變,也會在兩個連續第三聲在一起時發生。

華語文教學從「聽」和「說」入手的基礎:發音和聽覺的〈語音學〉(閱讀自謝國平《語言學概論》)

  發音語音學的重是從發音的生理去分析及描述語音。關於發音的器官,透過剖面圖由外而內會經過唇、齒、齒齦、硬顎、軟顎、小舌;而舌頭位置的分佈則從舌尖、舌前到舌後,左右兩側則叫舌葉;喉頭部份,由外而內為甲狀軟骨、聲帶、枃狀軟骨。發音需要有空氣的流動,發音氣官中,在肺、喉腔、口腔和鼻都可以存有空氣,但鼻腔的空氣不作發音能源,所以依呼出和吸入會有六種情況:肺部呼出(大多數語言)、肺部吸入(喘氣時說話)、喉腔呼出、喉腔吸入、口腔呼出、口腔吸入(嘖嘖聲)。聲門的開合也和發音有關,這和聲帶和枃狀軟體的位置有關 。 考慮母音分類的主要因素有三:一、(舌面最高點)高低;二、(如面最高點的)前後;三、唇形(展或圓)。如圖下: 考慮子音分類的主要因素則有:發音方式、發音部位、聲帶振動與否為依據。 從發音方式可發現:塞音(塞爆音,氣流完全阻塞,軟顎提升以阻隔口腔和鼻腔的通道,於是口腔的氣壓會要高)、鼻音(軟顎垂下,使鼻腔共鳴)、擦音(兩發音器官接近卻不阻塞)、塞擦音(先阻塞,再用擦音方式釋放氣流)、接近音(分介音和流音兩類,介音如華語的/yi/、/wu/、/yu/,流音如華語的/l/)。 從聲帶振動可分有清音(聲帶不振動的子音)和濁音(聲帶振動的子音)。華語的子音中有四個濁音/m/、/n/、/l/、/rh/,而能有清濁對立的只有/sh/、/rh/。 發音部位有十二種:雙唇、唇齒、齒、齒齦、捲舌(舌尖後)、顎齦、齦顎、硬顎、軟顎、小舌、喉腔和聲門。但個別語言不會將所有部位通通使用。在華語舌尖前指的是下齒前(不捲舌),舌尖後指的是顎齦前(捲舌)。 以上討論的皆是母音和子音,我們將母音或子音都視為音段,每一個語音都是一個音段,還可以再組成音節,例如:key可以切為/k/和/ey/兩個音段,而音段組成音節,例如k+ey組成key,就成了音節。然而,有些發音的要素是加在音段之上的語音要素,例如:聲調、重音、語調,不是純粹一個音段可以表達,而是超出音段的要素稱作「超音段」(上加成素)。超音段具有辨義功能。例如:華語的聲調、英語的重音或相同音段但在句子中因為語調不同,而使語意改變。 聽覺語音學則是研究聲波傳到聽者耳中,經過聽覺神經傳到大腦去辨別語音的過程。有一個「微小詮釋者」的模式,其假設任何語音都有其發音要素,使其和其化語音聽起來不同,這些成份具有「辨音成分」。而大腦能夠同時間處理這些辨音成份。兒童語音習得的過程中,儘管還不能發出準確的音,但卻可以透過聽力辨視出不同音的差別;第二語言學習的過程中,同樣在第一語言內所共有的語音能夠很快就辨認,而第一語言沒有而第二語言有的辨音成分有時,就會成為學習第二語言時的困難。

所有語言的語音都會有的特徵從:語音的物理特性來理解語言(自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語音學〉)

  何謂「語音」?語音的要素包括動能、物體振動、介質…等。在人類的發音器官中,從肺部呼出來的氣就是動能;聲帶就是造成覺體振動的地方;共鳴器官則包括口腔、鼻腔…等。哭、笑都能發出聲音來,從所有千千萬萬的聲音中,只取得幾十個作為說話的基本單位,就成為語音,以華語為例,其包含二十一聲母、十六個韻母。語音(speech sound)就是如此。語言的歷程包括心理、生理和物理的連鎖性動作。語言的連鎖歷程可分為以下五個層次: 一、語言層次:說話者的大腦。(發音語音學)二、生理層次:運動神經支配發音器官、發音肌肉。(發音語音學)三、聲學層次:聲音在空氣的傳導,透過電腦、圖譜將聲波的物理現像記錄。(聲學語音學) 四、生理層次:從耳膜、耳蝸、聽覺神經、語音感知。例如:高頻聽覺障礙對於某些語音會產生障礙。(聽覺語言學)五、語言層次:大腦聽覺中樞,聽話者的解碼。 「聲學語音學」主要研究語音的物理基礎。 「音高」(pitch)會取決於聲音的「頻率」(frequency),如果聽到較細、較高,那可能是小孩子的聲帶,其較薄、較緊。小孩子變聲後,聲帶變長、變厚。而聲帶使用多的人,聲帶則會鬆弛,頻率就變慢。頻率的單位以單位時間裡頭的次數氣壓變化的週期數目,通常以秒為單位,一秒一百個週期則為100CPS(cycles per second),也叫100赫(Hertz)。 聲音的強度「音強」(intensity)則取決於空氣壓力異動的大小空氣振幅)水波是橫波,振動方向與傳播方向垂直,時而高時而低,又叫高低波;聲波是縱波,振動方向與傳播方向平行,有緊有疏,又叫疏密波。 人對強度的感知,如聲音或者光照,更接近與強度的對數成正比而不是強度值本身,因此分貝值可用於描述感知級別或級差,我們感受的是響度的計算單位叫分貝(dB)。 影響聲音的音質,取決於振動體(聲帶)和共鳴腔。 透過聲譜儀,我們可以進一步去觀察其聲學特性。母音的聲學特性會在低頻的區塊最為明顯,而除了在低頻處有較明顯的第一次「共振峰」(formant)外,可能會在不同頻率的地方再出現第二次或第三次的共振峰。其能夠用來解構母音的聲學特性。 將第一次共振峰和第二次振峰頻率的關係以左下方向的座標圖標出的話,可以約略看出如IPA母音表的不規則梯形。   至於,子音的聲學特性亦能透過聲譜圖來分析,例如有塞音的時候,圖形就會有如刀切的形狀;有擦音時則會在高頻帶有霧狀。

我讀Preecha Khanetnok的《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下

  語言教學在語言學中,是屬於應用語言學的範疇,彼查卡內諾(Preecha Khanetnok)在《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基於語言科學和學習心理學,提出了語言教學的十七個原則,下面為第八到第十七原則:八、分級句型(Graded Pattern):循序漸進地累積分級句型。 九、語言實踐以及翻譯(Language Practice versus Translation):翻譯在語言教學中備受詬病的就是兩語言間並非完全對應相等,學生以為翻譯單詞相等,結果透過翻譯地一視用造成語不正確的表達。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翻譯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雙語者所具備的是兩個協調的系統,但翻譯者使用的是發展另一個附屬系統,是相較單純第二語言系統更複雜的系統。 十、真實語言標準(Authentic Language Standards):此方法只要是受過教育的母語者(educated native speakers)都能夠提供正確、可接受的材料,這意味著並不是只一有種風格。 十一、練習(Practice):透過鸚鵡學舌(mimicry-memorization)和句型的練習(pattern practice),有語言學家認為上課期間,應該將八成五的時間用於練習,講課和評論的時間不應該超過一成五。 十二、反應形塑(Shaping of Responses):將練習分為一些小小部分後,分別練習,再嘗試整體。提示發聲的要領以幫助學生迫近所預期的反應。 十三、語速與風格(Speed and Style):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單詞分為細碎的詞根詞綴並不是語言學習最後的結果;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部份的經驗才是組成完整經驗中程步驟。因此,這必需在語言學和心理學之取得平衡。 十四、即時加強(Immediate Reinforcement):即在學生有正確的反應時,給予立即的回饋。 十五、對於標的語文化的態度(Attitude toward Target Culture):通常能夠認同或同理心地理解(attitude of identification with or sympathetic undersding)標的語使用者的人, 會比僅僅只是功利主義態度(utilitarian)、沒有興趣(disinterested),甚至負面態度(negative attitude)的人學得更好。 十六、內容(Content):此方法主要透過第二語言中,有意義的內容來建立對於該語言的文化認知。通常這使用在於科學閱讀或官方語言(例如:奈及利亞的英語教學),這些內容是會被用於溝通的。 十七、學習仍是關鍵時期(Learning as the Crucial Outcome):教學主要在產生學習,而不是純粹取悅學生或娛樂。透過走進教室的觀察發現,最有趣的教學並無法保證其學習效果。應該先求其教學效果(effectveness)發展教學技巧,而後才進一步將其變得吸引人、變得有趣。

我讀Preecha Khanetnok的《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上

  語言教學在語言學中,是屬於應用語言學的範疇,彼查卡內諾(Preecha Khanetnok)在《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基於語言科學和學習心理學,提出了語言教學的十七個原則,下面為第一到第七原則:一、聽說先於讀寫(Speech before Writhing):通常,語言的表達在談話中會有較較完整的表現,在書寫系統中沒有語調、韻律、輕重音。這會影響學生進一步學習的態度,如果學生一開始便學習書寫系統,很容易會產生想像的語音,而成為干擾,並影響日後的發音。 二、基礎句子(Basic Sentences):經實驗證明,學生對於外語的記憶能力較母語差,這包括聽得較不準確,而且會在幾秒鐘之後就忘記。同時,學生不會透過句子來理解文法或透過類比創造新的句子。因此,語言學家認為提供對話(conversations)可以展現句子基礎結構,而且可以在日常應用。詩歌(poetry)和散文(prose)則無法因應這樣的要求。 三、套用句型(Patterns as Habits):單憑單詞、單句或文法,無法使用語言,使用句型,並套用句型於適切的語速和溝通,才能說是使用該語言。但只是理解句型不夠,這需要練習(practice),所以我們稱之「套用句型」。 四、聲音系統應用(Sound System for Use):透過示意或道具表示發音的要領,並對比相似的音位。流暢度(fluency)可能會因此而減緩。 五、詞彙控制(Vocabulary Control):讓學生在相對程度中掌握一定的單詞,使其能夠運用於句型和在聲音系統中作理解和對比。 六、語言間的問題(Teaching the Problems):「問題」指的是,第一語言和第二語言間出現單位或句型上結構的差異。通常這存在兩個語言間的差異所產生的「問題」,有時候老師不需要特別解釋,學生仍能夠順利轉換,重點在於展現有意義的情境(meaningful situation)。此教學原則會依學生母語而異,也會因語言背景而異。 七、利用書寫符號記錄聽說過程(Writing Representation of Speech):利用學生已知的符號去教習閱讀和寫作的技能,例如英語母語者學習法語、西班牙語和德語。當然,華語使用的表意文字(logographic)漢字系統則可以用以學習粵語、吳語或閩南語等。

我讀Preecha Khanetnok的《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Phonology〉

  音韻學(phonology)研究的範圍包括語音學(phonetics)和音位學(phonemics)。語音學又有三個次領域,包括:一、發音語音學(articulatory phonetics),其研究的是發音器官(如唇、齒、舌、聲門等)如何彼此協調動作,以發出語音;二、聲學語音學(acoustic phonetics),研究語音的物理現象,如聲波的頻率、時長、振幅等;三、聽覺語音學(auditory phonetics),研究語音的感知歷程。 音位學則偏重於各個獨立的基本音在語音系統的重要性,語音結構及語音組合規律等,這樣研究中的最小單位則是音位(phonemes), 其本身不具意義,但在語言中用以區別語詞的最小的語音單位。音位學就是研究音位和其音位變體(allophone),例如/p/:[p][ph]中,/p/表示音位,而 [p]和[ph]則為其音位變體。語言學家的工作就是在研究特定的聲音為兩個不同的音素或是來自同一音素的音位變體。透過最小對立體(minimal pairs)的技巧則可以確定以上事項。 最小對立體指得是在某個語言中一對字詞,這對字詞的音韻元素,例如語音、音位、聲調、時位(chroneme),只有一處相異,而有不同的詞意。 目前用以記錄全世界使用語言的聲音則透過國際音標(IPA,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語言學的基礎入門以及次學科(源自Preecha Khanetnok的《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Introduction〉)

  語言學家的工作在於區別並描述聲音的單位和脈絡、單詞和構詞以及片語和句子,以展現語言的結構。我們知道單詞需要透過學習才會了解,但我們卻忘記聲音、語調(intonation)、輕重音和句型也都是要學習才會具備的技能。這就是語言學家所進行的語言學工作。語言學可以約略地被分為三個分支,其包括描述語言學(descriptive linguistics)、應用語言學(applied linguistics)和歷史語言學(historical linguistics)。 描述語言學,廣泛地說,主要在於觀察並分析特定時間內語言的聲音特徵、文法和詞彙。布倫費(L. Bloomfield)是首先使用「描述語言學」這個詞彙,其使用田野調查的研究方法為沒有記錄的印第安語言進行歸納,把語言潛在的規則記錄下來,因此又稱「結構語言學」(structural linguistics)。這也包括音韻學(phonology)、構詞學(morphology)及語法學(syntax)。 如果將語言學知識用於解決特定語言的問題就是應用語言學,最普遍被應用在語言教學,這包括第一語言和第二語言的習得,因此通常所指涉的只有教學法(pedagogy),例如教學語法(pedagogical grammar)和教學語言學(pedagogical linguistics)。在教學語法中,其強調語法的功能,而不是語法的理論;若在外語教學時,則著重在對比母語和標的語的特徵。外語教學進行時,其重點就包括學習語言的目的(例如:語域(register)或方言(dialect))、技能(聽、說、讀、寫)、教材分級及演示。 然而,包括辭書學(lexicography)、翻譯和言語治療(speech pathology and therapy)。更廣地來說,社會語言學(sociolinguistics)、心理語言學(psycholinguistics)、生理語言學(biolinguistics)、計算語言學(computational linguistics)、風格學(stylistics)和資訊理論(information theory)都屬於應用語言學領域。 歷史語言學則是透過文件或其它證據來為語言較早的形式進行描述。例如,語言學家可能透拉丁語、德語和希臘語等,而能夠重建印歐(Indo-European)語系的特徵。 另外,語言發生學(linguistic ontogeny)研究幼兒語言的發展,以及方言地理學(linguistic geography)透過關鍵單詞或表達方法,建構等語線(isoglosses),進而畫分出方言區(dialect boundary)和語言輪廓(linguistic atlas)。這也都是屬於語言學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