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概念遷移」(conceptual transfer)時,我們要先清楚概念(concepts)和類別(categories)兩個字,前者表示事物分類裡頭的心智圖像,後者則是分類的另一個名字。當我們討論類別裡頭的核心成員和邊陲成員時,這時候概念化的類別是整體;當我們討論原型(prototypes)和心智圖像(mental imagery)時,這指的就是特定的類別成員了。概念的發展是奠基於經驗的發展,這樣子的過程產生兩種概念化的類型:語言獨立性(language independent)和語言中介性(language-mediated),兩者皆視語言為社會文化的現象。語言獨立性認為概念的發展是不會因為語言的表達而有任何預設的發展,是完全透過經驗所發展;語言中介性則認為學習字詞和類別習得長期間的發展,終將透過語言社會化的過程,使概念發展。但是,我們應該怎麼去解讀「概念」的結構呢?我們可以先將所有的知識分成三種:一、和特定類別有關的特質或文本的知識;二、類別中的成員或特質的原型,是否清楚界線或模糊的;三、知識內部本身的結構和其外在的聯結。概念結構有五個假設:一、文化針對性(cultural specificity);二、方式(modality);三、個人差異(individual variation);四、動態且脈絡專屬的本質(dynamic and context-specific nature)。 概念遷移和語義遷移(semantic transfer)範圍上略有差異。概念遷移指的是透過第一語言概念的「中介」;而語義遷移則是透過第一語言字詞、第一語言中介概念的「連結」。例如英語和俄語中把cups/chashki和glasses/stakany在翻譯中畫上等號了,但這些詞在英語和俄語的類別中,其邊陲或分界的成員是不一樣的,因為學習第二語言時,就包括重新建構既有的概念類別,這個就是從既有的概念遷移到新的概念。這當然會包含語義的遷移,因為這要將概念和文化給連結起來。
Category: 語言、文化與認知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Levels of Interacting with the World〉
在不同層次的分類後,會產生階層(hierarchy),這一章將討論分類在不同階層的特質,以相關的理論。解析式階層理論(Theories of Taxonomic Hierarchies)是古典的理論。它將物體垂直地分類,從最大的到最明確的,透過階層化把所有層次歸納在一起。越上層的第一層包含第二層,第二層又包含第三層。每一層之間的以外徵作為分類的依據。於是有一個統攝層(superordinate),通常在第一層;接著是基本層(basic),在中層;最下層則是附屬層(subordinate)。心理上最優先的層次,我們稱之為種(genus)。「種」的層次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最普遍能夠辨視的東西,通常它對應於階層中的基本層。從許言學的特徵來看,統攝層大多是集合名詞,例如:家具、食具…等;附屬層則多是前詞加上定語的結構,例如:廚房的椅子、跑車…等。 基本層(Basic-Level Categories)理論則認為其不是由外徵作為分類的依據,而是以特質(properties)作為分類的依據,這些特質使人們能夠在最夠時間辨別事物類別的層次。從其外形、動作使用、溝通方式和大量歸類,說明這個分類是基於四種不同面向的經驗,包括:感知、動作、溝通/功能和知識/目的。「部分和整體的關係」(part-whole relations)決定了基本層的特徵。例如車子由許多部分組成,方向盤是其中一個部份,它是圓形的、可以轉動的;我們用手去轉方向盤向左、向右。我們的知道會告訴我們整體是由部份組成的,當然我們也知道這些小小的部份,這就是我們的知識。基本層理論是以人和事物「互動的特質」(interactional properties)定義,這和唯物觀的看法是有所區別的。 有人認為基本層能夠在動物、植物等方面解釋得很好,但是小孩子似乎以一個更巨觀的角度進行分類,其被稱作為「巨觀分類」(Global Categories)。巨觀分類是基於極小理論(minitheories)出發的,以小孩子將「動物」分類為例,它可能會以最簡單的概念「自己會動的東西」作為其分類的依據。巨觀分類對於基本層分類是個挑戰,但年紀較大的小孩或大人,大多還是以基本層分類來和世界互動。 基本層分類存在的目的有兩個:一、我們要把相似的東西分在同一個類別裡;二、我們要類別與類別之間反映世界的特殊性。換句話說,我們要將類別裡的差異極小化,類別間的差異極大化。 人和人之間的基本層是否會不一樣?似乎不只是人類認知的過程對於類別起作用,文化似乎也扮演了一定的角色。把「樹」作為基本層分類的,是對於都市的居民,那是屬於「都市文化」的人的基本層;但若生活在與大自然親近的地方,其基本層可能是楓樹、橡樹。對於城市人而言,他們未將認知的能力發揮(underutilizatioin)。而把認知的能力發揮到極致的(overutilized),例如每天餵馬的人,他的基本層肯定不是「馬」,他可能是許許多多不一樣的馬。因為在他的次文化裡頭,他有其特殊的訓練、特殊的生活方式。 基本層的理論反應了人們日常生活使用的標準,大多也被科學家採用,於是民間和科學家在基本層的類別是一致的,拉克夫(Lakoff)如是說。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ategorizing the World〉二
多數的學者的實驗解釋模型,以「原型模型」為主流。但我們也發現一些一目標導向(goal-derived)或稱特設(ad hoc)的類別是有別於傳統上較穩定且的心理詞彙。例如:「減肥食品」,我們的特設或目標導向可能是「低卡路里的食品」,而原型可能包括豆腐、米餅…等。更通俗地說,就是原型並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抽象心理詞彙,它是會隨著脈絡而改變的。例如:對美國人而言「咖啡」是休息時的原型,但英國人可能會是「茶」。這當中,似乎會考慮到人和人的差異(individual variation)以及自身的調整(flexibility),都可能造成心理詞彙的表現。「propaganda」在英語母語者看來是類似「洗腦」的負面詞彙,在來自大陸地區的華語母語者看來僅僅是「宣傳」的中性字眼,也足以表現文化間對於詞彙認知的差異。顏色在不同文化中所顯示的意涵不一樣,於是研究者透過顏色進行人類認知的研究。我們可以先將顏色進行以階層的排序: 黑和白紅黃、藍、綠褐紫、粉紅、橘、灰 越往上層,是越基本的顏色。人們對於顏色的類別主要受到幾個因素影響:一、顏色本身的物理特質;二、人類生理的反應;三、人類心理對於不同原色的組合;四、文化。其中,文化會影響我們對於顏色邊界的決定。如果我們使用沃夫的假說(Sapir-Whorf Hyphothesis)去檢視是否我們對於顏色的認知會受到語言的影響,其結果發現決定我們對於顏色認知的還是顏色本身的物理特質。研究者在新幾內亞找到一個語言中,只有兩種顏色的達尼語(Dani),米立色(深冷色)和摩拉色(亮暖色),透過部族的名稱將各種顏色命名再教導達尼人,結果發現基本色的學習比非基本色的學習更容易學習。或許,對於顏色的認知裡,「唯物觀」是個比較合理的解釋。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ategorizing the World〉一
「分類」(categorization)是我們在世界上生存的重要技能之一,你若把老虎看成小貓,那你必死無疑;「概念上的分類」(conceptual categories)則是語言和想法的支柱。儘管人們擁有相同的分類能力,但是分類的結果卻不太一致。為此,我們對於以下問題有興趣:一、我們如何獲取分類的知道?二、有哪些理論能夠解釋我們如何分類?三、語言的分類是否決定說話者如此看待這個世界?羅倫斯巴薩羅(Lawrence Barsalou)是這麼描述獲得分類的五個步驟:一、形構整體的架構描述;二、尋求能夠代表該架構描述的代表物(representation);三、選擇和類別代表物最相近的;四、開始推論其整體;五、儲存該類別的資訊。其中,分類的代表物指的就是概念分類(conceptual)、分類(category)或概念(concept),以上三詞彙將交替地在文章出現,其指的就是心理上,分類的代表物。 解釋我們如何分類的理論眾多,本文章將提到三個:一、古典模型(classical models);二、原型模型(prototype models);三、佳例模型(exemplar models)。古典模型首先將事物的重要特徵(essential features)定義,這決定其是否屬於該類別,但偶爾在同一類別下有不同特徵的,這表示那不是重要特徵,而是邊緣特徵(peripheral features),其不具有分類的意義。這古典模型裡,「成分分析」(componential anlysis)將一整套的語義特徵去進行定義,這會可以產生一套共有的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只要滿足條件的,我們即可以將其歸類到類別裡。成分分析的目的在於將每個字詞的意義區辨。在古典模型下,依循著這樣子的原則:一、類別內的成員享有共同特徵;二、類別內的成員地位平等,沒有誰優於誰或誰劣於誰;三、類別間有明顯的界線。 當我們遇到不是一個重要特徵能夠決定分類時,我們又產生了「原型模型」。原型模型以「群體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去維持類別,正如一家人一樣,有一些不同的特質在同一家族裡,但是也不是所有家族成員都擁有這些特質。其和古典模型有些差別:一、不以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或重要特徵進行分類,而是使用群體相似性;二、類別內的某些成員會有較好的代表性,成員內並非平等的;三、特徵通常不是固定的,所類別的界線也較模糊。一個字詞內,會有屬於核心(central)和邊陲(peripheral)的部分,再延伸之後就包括比喻的關係(metonymic relations)。在語言學中,動詞、名詞、修飾詞、片語、子句、句子…等,就是屬於原型模型。以名詞這個類別為例,我們都可以找到如:書、銀行、水等的名詞,更容易代表其它如:自由主義、憲法、機構等名詞。有一些心理實驗可以用來證實原型模型的說法,如:要求受試者舉例,觀察其舉例的頻率和順序(production of examples)、直接排序(direct rating)、反應時間(reaction time)、促動(priming)。 佳例模型既不像古典模型有規則定義,也不像原型模型有抽象的群體相似性,佳例模型靠特別的例子進行記憶。佳例模型不會將佳例的記憶轉換為抽象的原型,而會對於佳例有一些鬆散的收集(a loose collection of exemplar memories)。總的來說,佳例模型透過抽像的核心知識以及特定佳例的記憶進行分類。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Meaning in 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二
我們可以用唯物觀(objectivist)和經驗觀(experientialist)這兩個取向去看心性,這兩個取向正好可以極端地回答前一篇文章的八個問題。從唯物觀來看心性,這個心性是模組化的(modular)、現實是結構的,而心性和現實的關係像鏡子,心性反映外在現實。唯物觀認為心性是和身體獨立的,心性好像一個抽像的機器,心性是軟體,身體是硬體。語言是人類獨特且獨立的能力,是眾模組之一,由心性眾管。語言是本具的,我們生而擁有語言能力,其受到普遍規則(universal rules)所規範。即本具的語言能力相同,學習任何語言都可以,只要在早期有足夠的語言輸入(linguistic input)。對於語言和思相的研究,形式(form)比意義(meaning)重要。意義是世界上符號(symbols)和事物(thing/events)的對應,可以透過必要條件(necessary conditions)和充分條件(suffieient conditions)加以定義。事實和意義是緊密連結的,意義是建立在事實之上。世界已經預先存存,而我們的概念化正好反應了世界的結構。語言正是概念化的表達或表現。 經驗觀和唯物觀幾乎是完全相對的邏輯。心性是整體的(holistic),這個世界是由人類的心性所投射出來的現實,是人類具有想像力的創造。心性和現實的關係是,我們利用我們的經驗和感知去反映這個世界。直觀(literality)和譬喻(figurative)是心性的兩個重要特徵。以「爭論」(argument)為例,當人們認為參與爭論的人彼此相對立,並有防禦和攻擊的行為產生,則將其詮釋為戰爭(war/battle)。這個作戰爭的理解即是心性比喻的理解,這說明心性具有直觀和譬喻的特徵。而身體行為所做的任何決都是由我們的心性所致,心性依託於身體之上。我們認為樹是高的,是來自於我們的身體與外在世界的互動,這個概念化的分類稱互動性成份(interactional properties)。語言的運作,正如心性其它認知能力運作一般,比方:分類、知識框架(framing knowledge)、圖形背景組織(figure-ground organization)…等。此外,經驗觀認為語言的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意義和概念化過程。意義來自我們對於事物的鑲嵌(embodiment),因為我們認為樹是高的。於此,意義不只是概念化的內容,它更是我們如何詮釋(consture)概念化的內容。事實並非句子(sentence)和狀況(situation)的直接對應,唯有在相對了解情況(relative to a particular understanding of a situation)之後才可以說進入事實。世界是非結構的,是人類使它存在結構的,而語言系統正是這使它結構的絕大部份。語言可以形塑我們的思考模式。 「語言相對性」(linguistic relativity)是在《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這本書中會用來解釋「語言是否會表達思想?語言是否使我們在歷史洪流中造成相對的一側?語言自身是否造成語言的普遍性和人類的相對性?」沃夫(Benjamin Lee Whorf)如此指出語言相對性的原則:語言背後的系統,不只是想法發聲的工具,它同時是想法的塑模,心性活動的程式、指引,這包括人們的對於外在事物的分析(analysis of impressions),以及在內心事物的整合(synthesis of his mental stock in trade)。「空間」是沃夫認為具有普遍性的領域,在英語或說歐洲的共同語(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和荷皮語(Hopi)中,從經驗上來看是同一個形式,所以其具有「普遍性」,也就是心性是建立在身體之上的。另外,李明遜(Levinson)則發現在嗄古依米笛亞(Guugu Yimithirr)的的語言中,和英語對於空間方位的表述不太一樣,嗄古依米笛亞語會使用絕對的方位;而英語則多是使用相對的方位。嗄古依米笛亞人似乎在心裡面有一個地圖,把天下的事物、方位都記在這個地圖裡。李明遜說,我們依賴身體的經驗就好像「自我中心、向前看、向前走的兩足智人漂盪在這個受地心引力所吸引的星球上」。人類的身體在知覺的建立上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我們大多數的思想是沒有意識的,我們日復一日地進行著自動化(automatically)且不費力(without any effort)的渡日。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Meaning in 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一
關於人類認知主要有幾個關心的議題:一、知識的本質;二、我們如何獲取知識;三、知識如何在心裡面再現。而人們的內心是由什麼面向和能力組成的呢?眾說紛紜,來自日常生活經驗或語言使用的,包括傾向、注意力、知覺、情緒、夢、個性;也有意志(volition)、記憶、信念和學習;或者如佛洛依德(Freud)說以無意識(unconscious)相對於意識;傳統上,主要有四個面相:一、理性思考(reason-thought-thinking);二、道德感(morality);三、情緒(emotion);四、意志力(willing-volition)。當然心理的語言在此也有一席之位才是。人們使用其和外在世界的互動進行心理認知的運作,這包括知覺、注意力、分類、觀點、圖形背景知覺(figure-ground alignment)、圖案基模理解(image-schematic understanding)和外力動態(force dynamics)等,都在不同的原則下以「年紀」檢視。如果我們更深入地去問關於人類內心的問題,那可能包括: 一、內心中的不同面向是由同一個或不同處理過程所掌管?有同一個處理過程的話,我們說那是整體觀(holism)的;由不同部分運作的話,那我們說它是模組化的心理(modularity of mind)。 二、現實(reality)的本質?世界的模樣是結構的(structured)?或非結構的(unstructured)? 三、內心世界(mind)和外在現實(external reality)的關係為何?有人說內心反映已存在的事實,是一面現實世界的鏡子(mirror of reality);有人說我們的心多多少少會和實際的真相(actual reality)有落差,這使得人們對於真相有更多創造的空間。 四、那心性(mind)和身體(body)的關係為何?有人說心性和身體是彼此不相關的;有人說心性是抽像的,可以跨越身體的界線(transcendent)。 五、何謂語言?究竟語言是本具的(innate)?還是獲得而來的(acquired)? 六、何謂意義(meaning)?我們是知道事物的特徵之後,而後能夠說我們知道指涉這個事物的字詞的意義?還是我們透過概念化之後,將概念的意義區辨後,知識在內心裡頭成形? 七、何謂事實(truth)?在語言和外在世界的條件不變下,我們是否能夠維持句子和世界事物的狀態的的直接關係? 八、語言和認知的關係為何?語言是否是思想的表達?語言是否形塑了我們的思想? 我們可以用唯物觀(objectivist)和經驗觀(experientialist)這兩個取向去看心性,這兩個取向正好可以極端地回答上述八個問題。
我讀Richard Nisbett《The Geography of Thought》的〈”Eyes in Back of Your Head” or “Keep Your Eye on The Ball”〉二
對於人生感到簡單,所以會把目光放在「球」上以達到某個成就,如此的人生是可以控制的;若覺得人生是複雜的,而且會隨時變動無法預警,那麼「球」在哪裡,似乎就不是那麼重要,如此的人生是不可控制的。和西方人相較,亞洲人對於「控制」不會感到重要。研究顯示,歐美人,在心理方面上,比亞洲人和美國亞裔人來得更喜歡「控制」。組織研究也發現,西方經理人覺得獨處的時候工作表現較佳,中國經理人則在團體工作時會比較好。西方諺語裡頭說:「多數就是保險。」(there’s safety in numbers)然而,當美國人和日本人相較時,日本人認為在團體中,比較容易逃離不好的經驗,美國人則覺得獨處時,比較容易逃離。美國女性的行為取向,偏向日本人,同樣認為在團體中,比較容易逃離。僅管性別也可能是造成差異的原因,但是性別之類的差異,比不上東西方的差異。 美國人在給予更多控制權時,會顯得更有自信;亞洲人則不會因此變得更有自信。 希臘人相信事物不會改變,即使會改變也是朝同一方向、同一速率地改變;但道家或儒家的哲學不這麼想,儒道認為事物是無常的,有太多因素會使這個速率、方向改變,循環是這個理論的模型。
我讀Richard Nisbett《The Geography of Thought》的〈”Eyes in Back of Your Head” or “Keep Your Eye on The Ball”〉一
如果人們的生活方式會影響他們看世界的話,那麼現代東亞人和歐洲人肯定都會像過去中國人和希臘人那樣的特徵。更甚者,不同的社會現實對於看世界的軌跡也會不一樣。歐美的家長會問小孩子關於物體「本身」以及其「特質」;中國的哲學家、家長則將世界視為連續物質的組成。給予幼兒形狀和材質各異的物品,要求其進行分類的話,歐美的小孩傾向依物體外在的形狀進行歸類,日本的小孩子則多依材質進行歸類。西方,把這世界當成是物品的世界,離散且無關連;中國則看這世界的「質感」,一個連續的混合體。西方人喜歡分析,焦點在於靜置的物品及其歸屬;東方人有整體觀,重點在於材質的連續性,及其與外在環境的關係。西方,特別是美國,從十八、十九世紀開始將各種事物原子化(atomize),把世界上所有生產和商品通通模組化(modularize)。如此的態度,也延伸至西方人對於社會組織本質的理解。去問西方公司的員工,公司應該以效率為主,依個人表現支薪?抑或是全部的人一起工作,依靠這些關係使公司運作?西方人普遍選擇前者,東方人則傾向後者。 東方的全面觀(holism)則會向人類與自然,人類與超自然共存的方向延伸。東亞人會調整自身的行為以配合其它人,我們認為東亞人更重視其它人的態度和行為。在有社會背景支持下的字彙記憶,中國人的表現總是比美國人,然而在沒有背景支持的字彙記憶,兩者則沒有差異,其顯示中國人更加注意社會性的線索,這提供了可恢復的線索(retrieval cue)。 讓美國小孩和中國小孩在每天睡前記錄自己發生過的事情,以及上一次生日是如何渡過的,我們可以有以下發現:一、美國小孩比中國小孩高出三倍的部份,是關於自我的描述;二、中國小孩可以提供很多事件內的小細節,美國小孩則只對自己感興趣的事件談論;三、美國小孩對自己內在情緒的描述,高出中國小孩兩部。 這個全面觀影響對事物的看法,以及對於人們的觀點。如果用「尷尬」(being embarrassed)為題,請北美小孩和亞洲小孩去想象場景的話,美國小孩通常以自己的觀點去看外在世界;亞洲小孩則會以第三人稱的觀點去描述。
我讀Richard Nisbett《The Geography of Thought》的〈Living together VS going it alone〉三
辯論可以說是西方人的特徵,但卻很難在亞洲人身上發現。亞洲人在意的是團體的和諧,亞洲人需要一個有禮貌的生活。在法律或科學上的寫作,大概依照著這樣的風格、結構:想法概略、相關理論、特定假設、研究方法與辯正、假設支持證據、反方意見、理論參照、文章在該領域的貢獻。這樣子的寫作方式,是從小學到大學都如此教導,所以自然而然這成為西方人的特徵。但亞洲人卻比較少有這樣子的寫作風格。 東方高脈絡的社會的特徵是「協商」。日本人認為人不可能操縱大自然,相反地,人應該改變自己去呼應大自然。東方亞洲人和歐洲人在社會心理學上有很大的差異,東方亞洲人活在一個彼此依存的社會,自己在一個較大的整體之下;西方人則在一個個體獨立的社會。東方人接受階層以及團體控制;西方人則偏好人生而平等,且以個人為思考。東方人避免爭議和辯論;西方人則從法律、政治到科學,都有一貫辯證風格。
我讀Richard Nisbett《The Geography of Thought》的〈Living together VS going it alone〉二
德國社會學家曾用「禮俗」社會(Gemeinschaft)和「獨立」社會(Gesellschaft)去描述兩種社會類型,前者有一個共同社群認同,後者則讓自己與大團體獨立,而傾向達成個人的工具性目標。前者基於關係、同理心、面對面互動、經驗分享甚至財物共享;後者的交換貨物和勞務則基於討價還價和合約,「股份公司」就是「獨立」社會的例子。這是兩個最極端的社會型態,一般社會居於這兩種原型之間。西方的家庭,給小孩子自己選擇是否去進行某項事物,而且給小孩一間獨立的房間;東方的家庭則由家長為小孩子決定什麼是最好的,小孩子可能和家長睡在同一張床上。同樣要求小孩子進行重組字(anagram)的遊戲,美國人的小孩對於媽媽所指定的項目,顯得動機最低;亞孩人的小孩則對媽媽的選擇有較高的動機, 美國媽媽常常問小孩子,有關物體的特質並提供資訊;日本的媽媽則會將該事物相關者的心情給擬人如:「如果你不吃完媽媽煮的東西,農夫會很難過的。」「因為你把玩具弄掉,所以它哭了。」西方人的小孩被要求清楚地傳達想法,才能讓聽者理解自己;東方人的小孩則被要求當一個「接受者」,認為聽者有義務去理解訊息。美國人常常無法亞洲人的想法,因為亞洲人的表達總是間接的、美好的;亞洲人也常常覺得美國人太直接,甚至有點粗魯。 有兩種工作類型:一、能夠歸屬個人成就的工作;二、大家一起工作,只有團體成就的工作。如果問不同地區的人對這兩種工作的偏好,超過九十巴仙的美國人、加拿大人、澳洲人、英國人、荷蘭人和瑞士人都會選擇前者;德國人、義大利人、比利時人和法國人則一半一半;日本人和新加坡人則不到五十巴仙會選擇前者。 西方人喜歡在抽象的原則運作,而且認為這原則適用於所有人;亞洲人則會有特殊的考量,基於不同的層面。西方人重視合約,一個十五年都在工作有好表現的員工,有今年表現不好,就要請他走人;東方人則會考量其為公司工作了十五年,認為這麼做是不對的。一九七○年代,日本人和澳洲人有一個「糖合約」,當簽訂以每單位160美金後,市場上的價格驟降,日本人就要求重議價格,但澳洲人認為協議已經定了,而拒絕再議。 「獨立性」(independence)和「相賴性」(interdependence)並不是絕然二分的,每個人、每個社會都可能混合著兩種特質。加拿大人在住了日本一段期間後,就會在求職信的開頭先數落自己一番;日本人在住了西方一段期間後,也發現其有顯住的「自尊」提昇。 事實上,在西方內部和東方內部,也有各自些微的差異。希臘人、羅馬人、義大利人不一樣,天主教和新教對不同地區的影響也不一樣。華人的束縛來自當權者/老師,而日本人的束縛則來自同儕/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