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心理語言學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四

除了手語有符號性(iconicity),口語則是任意性(arbitrarinesss);手語具有即時性(simultaneous),口語則是序列性(sequential)以外。手語也擁有和世界上其它語言一樣的共同性。手語和其它語言一樣都有「結構二元對立」的性質。觀察美國手語,其手語的手勢、接合處、動作分別存在19、12、24個值,這此值本身是沒有意義的,然而以特定的方式組合的話就能夠構成美國的手語。我們可以把這些值視為「變異特徵」。類似民國44年,由米勒和奈斯利所進行的口語變異特徵實驗,藍恩、波以爾和貝爾吉(Lane & Boyes-Braem & Bellugi, 1976)在民國65年以類似的方式進行實驗,藍恩一行人用下雪作為受試者閱讀手勢的干擾,其同樣發現,當辨視錯誤時,都只有一個變異特徵的區辨而已。 手語也存在「構詞」,比方說「問你」和「問我」的手勢是一樣,但是方向不一樣;或者「他們捏他們」和「他們彼此捏來捏去」,前者就是一個施事一個受事,後者既是施事也是受事。在英語會使用人稱來作區辨,在美國手語中,手勢就是在打者的前後進行。美國手語的構詞對於數量、時態和互惠形態(reciprocity)進行標誌。 手語也存在「語言生產性」,最明顯表現套疊的例子就是美國手語的「給」,這包括「一直給」、「給每個人」、「輪流給每個人」、「給了再給」、「不要停就是一直給」。 手語也有「詞組結構」的特性。如同英語,美國手語也透過時間語序表意。但是手語更多了空間感來降低其語言中的模棱兩可。比方說「他說他打他,然後他就跌倒了。」這在口語中是很模棱兩可的,到底是誰跌倒了?但手語在使 用人稱時,可以透過空間清楚地說是誰跌倒。 關於「手語」,我們還可以有更細緻的探討。在語言產出方面,口語和呼吸有關,但手語不受此限制。在語言習得方面,聽障兒童的父母若是聽人的話,其面對語言剝奪的環境,其語言習得的狀況為何?另外,我們知道和聲音相關的是左半腦,和視覺、手勢相關的是右半腦,這是否造成手語和口語的差異?大腦裡頭的神經分佈又是怎麼樣呢?這都目前待開發的領域。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三

我們知道,全世界的語言都有「結構二元對立」、「構詞」、「詞組結構」和「語言生產性」的共同性,那手語(sign language)是否也有這樣子的共同性?這裡的手語,並不是手指拼字(fingerspelling)。手指拼字只是由字母語言所延伸出來的次級姿勢系統。但我們說手語時,這是有別於英語或華語的另一個語言系統。手語和口語有一些顯而易見的差別。 手語有符號性(iconicity),口語則是任意性(arbitrarinesss)。手語的手勢中,和其所要傳達的物品和活動都有很大的相似之處,所以具有高度的符號性;口語則不是如此,小小的「毛毛蟲」這個詞顯就大於大大的「火車」,即大詞或小詞和它本身在現實世界的大小是任意存在的。儘管如此,不同地方的手語將事物符號化的方式不一樣,同樣是「樹」,美國的「樹」就和丹麥和中國的樹不一樣。比較聽人和聾人對於新接觸的手勢,聾人能夠答對的機率就比聽人來得高(Pizzuto & Volterra, 2000)。同時,我們也發現手語的符號性慢慢在降低。在美國,過去是用「吃」和「睡覺」兩個手勢來表達「家」的概念,「吃」是以手取食的手勢,「睡覺」是手側在臉頰,演化至今,「家」已經把兩個手勢合在一起了。這顯示美國的手語也朝著任意性發展。 另外一個差別就是手語具有即時性(simultaneous),口語則是序列性(sequential)。口語可以透過準確地知道字詞在句子中出現的時間順序;而手語的空間感則比時間順序更顯著,即手語並不只靠時間順序(語序)來辨義,它還能處理即時發生的手勢。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二

所有語言,除了結構二元對立和構詞外,第三個共同性就是「詞組結構」(phrase structure)。這個就是我們把句子畫成樹狀圖的依據。詞組結構法則(phrase-structure rules)即句法法則,告訴我們句子在該語言中是否可以被接受。詞彙插入法則(lexical insertion rules)則讓我們知道相同詞類的詞彙彼此可以替換,不會造成句法的錯誤。由此兩個法則就能夠知道句子的來龍去脈(derivation)。用一組英語的詞組結構,就可以知道上述兩個法則的意思: 一、S→NP+VP二、NP→det+(adj)+N三、VP→V+NP四、N→swimmer, medal, horse五、V→accepted, returned六、adj→young, silver, beautiful七、det→a, the 句子「The young swimmer accepted the silver medal.」的來龍去脈就是由上面那一組的詞組結構給導出來的。其中,一到三就是詞組結構法則,四到七就是詞彙插入法則。此外,詞組結構還能透過樹狀圖,解決模棱兩可的句子。 最後一個全世界的語言共同性就是「語言生產性」(linguistic productivity, linguistic creativity)。我們可以說出許許多多毫無限制的句子,而且大多數我們都可以講出一些新鮮的且合語法安排的句子。在英語中,我們可以再加上這法則,使句子可以一直產生: 八、VP→V+S九、S→NP+V+S 上面兩個法則叫套疊法則(recursive rule)。它們可以使套疊(recursion)不斷發生,而造就語言的生產性,這是人類的語言使用的重要特質,也是其有別於動物溝通系統的差別。從年紀很小的小孩子身上可以發展,有限的曝露下,小孩子仍能展現套疊的能力。 「結構二元對立」、「構詞」、「詞組結構」和「語言生產性」這是全世界所有語言的共同性,只要是語言都可以由這些面相去分析。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一

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語法手段,例如英語和日語透過語序來表達,英語是主語、動詞、賓語,日語則是主語、賓語、動詞,而俄羅語和土耳其則主要使用詞綴的方式來作為表達,反而詞序對於句子的意思傳達沒有太大的影響。語言學家調查了世界上的語言,並結論世界上各種語言並非隨機、任意地出現這樣的差異,相反的,世界上的語言是有很大的共同性的。全世界語言的第一個共同性,就是結構二元對立(duality of patterning),其一元為較大數量是屬於有意義的字詞、元素,另一元則是相對少數,無意義的元素,它用來構成整個字詞。口說的語言中,那些無意義的個別聲音,就是相對少數的部份。兩個人類所發出的聲音(phones)本身的物理發音特質是不一樣的,如送氣和不送氣,是兩個不同的聲音。而兩個不同的聲音能夠造成意義差別的,就是音素(音位,phomemes)。 語言這樣子的結構,我們可以用更細緻的變異特徵(distinctive feature)來解析。透過多組變異特徵的可能性,我們可以以這個比音素更小的單位去組成音素,這些變異特徵對我們組成語言規則很有幫助。這些變異特徵在民國44年,由米勒和奈斯利(Miller & Nicely, 1955)證實其存在心理學的效度。他們使用背景噪音(white noise)去干擾受試者的聽力,受試者的任務是在噪音下作音位區辨的動作。結果發現,當受試者區辨錯誤,比較其回答的音素和標的音素,變異特徵較相近的,比變異特徵差別更大的,更容易成為受試者的回答。 語言們的第二個共同性就是其形態,或者用專門的術語講就是構詞(morphology)。和音素很像,語言有詞素(morpheme),兩個詞素能夠造成意義差別的,就是詞素。詞素有自由詞素(free morphemes)和限制詞素(bound morphemes)(又稱語法詞素(grammatical morphemes)),這都是使字詞有意義的元素,但並不是字詞。不同語言當然都有其不同的構詞系統,例如:英語母語者會注意的是人稱和動詞是否具有文法一致性、事件發生的時態為何。這有更細微地不同母語者的不同世界觀的影射。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The foundations of language〉八

對皮亞傑而言,語言也是認知發展的一部份。其認為自我中心的言語會經歷三個階段:一、仿說(repetition, echolalia);二、自言自語(monologues);三、集體的自言自語。而大人和語言則是這樣自我中心的言語再社會化的結果。當我們把皮亞傑的認知發展學說應用到有學習困難的小朋友時,就會發現,語言和認知的發展應該是必需脫鉤的。 唐寶寶(Down’s syndrome)只有少部份可以達到和普通人相同的語言水平,唐寶寶的語言發展是相對慢的。但另一方面,我們卻也發展認知受損的病人,卻可以表達出複雜語法結構的句子,認知任務中無法完成的階層排序,在語言任務中卻完全沒有問題,可見認知和語言是兩個可以分開的項目。我們還發現有非語言項目的智商低於70的人,連照料自己生活都有困難的人,居然有正常的語言能力,而且還能說多種外語。 威寶寶(Williams syndrome)因為基因錯序而生理上有異常,智商約莫50上下,但其言談仍是流暢且語法正確的。習得新字和重覆非字詞的能力也是相當好。 觀察奧寶寶(自閉,Autism)的語言,會發現其存在一種特質,有人認為這歸因於其缺乏一種將心比心的同理心(theory of mind),即奧寶寶無法推測其它人的想法,這使他們的語言怪怪的,但這並非屬於語法本身的錯誤。 這些觀察證據雖然都有偏頗不完全,不過一致的是,它們都試圖把語言技能和認知能力分開,就像推理能力和判斷能力分開一樣。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The foundations of language〉七

皮亞傑(Piaget)認為,「發展」是一連串已經預設好的過程。而認知的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感應動作期(sensorimotor period),這個階段行為都是由感覺和運動的過程組成,大約會持續到二周歲。在這個階段中,最重要的發展就是對於物體存在的感受,又稱物體存在感(object permanence),即理解物體的存在是一持續的狀態,不會一離開視線就不見。第二階段進入操作準備期(pre-operational stage),這個階段建立以自我為中心(egocentric)的觀點,無法採納和額外的觀點並改變原先的觀點,這個階段可以到六、七歲。第三階段為操作鞏固期(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持續到十二歲,開始能夠採納額外的觀點,並完成對話任務。 如果把一瓶矮胖的水杯和一個高瘦的水杯放在一起,由小朋友判斷兩杯的水量是否相同,處於操作準備期的小孩會認為高瘦的水杯的水量多於矮胖的水杯,而操作鞏固期的小孩則多認為兩個水量相同。 第四階段為正式操作期(formal operations stage),就是十二歲以上都屬於這個階段,這階段較不會被侷限於固定的想法,而能抽象、邏輯地推理。 根據皮亞傑所述,在這樣「發展」的過程中,「類化」(assimilation)和「適應」(accommodation)是兩個最主要的認知機制。「類化」指的是資訊能夠從現實世界中抽離出來以滿足認知的結構;「適應」則是指認知結構夠調整至適應不完整的資訊。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The foundations of language〉六

自民國五十六年,林恩伯(Lennberg, 1967)提出關鍵期假說(critical period hypothesis)開始,來自不同方面的證據一直湧出。關鍵期假說是說關於語言發展,在生命個體成長中有個固定的期間,而且是早期;而且這是每個個體都能有效、正常,且必然發生的過程。從出生到成人的過程,我們稱之為「成熟」(maturation),隨著個體的成熟,大腦(由其是皮質)會有不同程度的固化。解釋這個固化或者左右半腦側化,目前有三個假說: 一、平衡發展假說(equipotentiality hypothesis)認為出生之始,兩個半腦對於語言的功能是一樣的,隨著成熟,左半腦變得專屬於處理語言;二、命中註定假說(irreversible determinism, invariance),左半腦生來就是處理語言,右半腦只在左半腦無法運作時,才會頂替上來;三、結合論(emergentist account)則結合以上兩者,認為左半腦適合主導語言,但兩個半腦對於語言習得都扮演一定的角色。 研究指出,大人和小孩的腦傷者,小孩自腦傷復原可能和完整性,都是大人高。另外,再比較缺少左半腦和缺少右半腦的小孩子,缺少左半腦的小孩子對於複雜句子的理解較有困難。可見右腦似乎不能完全取代左腦。 小孩子的大腦側化大概發生在13個月大和20個月大之間。我們可以用小孩子吸奶嘴的速率和事物相關電流(ERPs)推斷這對小孩子而言是否是新事物。13個月大的小孩子,對於差異的辨別會作用在整個腦區,而20個月大的小孩子,則集中在左半腦的中央區。這也可以說明為什麼左腦而後能發展得對於語言較為敏銳。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The foundations of language〉五

男性和女性的語言表現差異或許是刻版印象,但是也有生物性的證據指出,女性平均比男性早一個月的時間,有早擁有語言記憶;男性大腦側化(lateralization)的程度也大於女性;受到腦傷的時候,女性可以愎原的時間也比男性短。女性通常在左右的皮質都可以被活化,但男性常僅限於左半腦。這同時說明,側化程度較低的大腦,較能使用兩個半腦進行語言處理。將文化因素也納入考量的話,研究發現男性比女性容易打斷別人說話,女性則比男性更容易受到打斷。女性說話常常較流暢、較長、較多字詞,男性則常常有口吃的現象。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The foundations of language〉四

對於語言和大腦的關連,烏曼(Ullman, 2004)於民國九十三年提出描述/處理模型(D/P model, declarative/procedural model),其認為心理詞彙主要靠左額葉(left temporal lobes)的描述性記憶,而心理語法則依賴前額葉(frontal lobes)、基底核(基底神經節,Basal ganglia)、小腦(cerebellum)以及部份的左額葉。在腦迴(gyrus)的研究裡頭,我們就可以發現更多細緻的資料。例如:皮質處理系統(cortical processing system)可以分成兩個路線,一由後方到前方,稱為外迴流(dorsal stream),另一個由前方往腦部底部,稱為內迴流(ventral stream)。外迴流用以將聲音和心理表徵給對應,這包括音韻覺知(speech perception)和音韻產生(speech production)。內迴流則把聲音和意義進行關連,把聽到的聲音轉換成意義。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The foundations of language〉三

早期,對於語言在人類在大腦激化的部位研究,就是布洛卡(Broca)和威尼克(Wernicke)的研究,依布洛卡命的腦部區位負責言談產生,而威尼克則發現腦部左後方的顳腦迴(temporal gyrus)是用以理解語言的部位。 透過弓形的管束(arcuate fasiculus)將布洛卡和威尼克兩區連結起來,同時我們發現大腦有更精密的分工。語言產生的流在左半腦是由後方往前方傳,腦皮質(cortex)就是進行這傳遞的物質,而來自威尼克區的主要是屬於語言的資訊。當一聽到聲音的時候,威尼克區的角迴則會進行傳遞,而影像資訊的處理,則在威尼克區之前。 但後來研究也發現,語言功能雖然由左半腦主宰,但並不侷限於左半腦。除了大腦的區位分工之外,腦皮質本身以及腦迴都是很重要的貢獻者。腦傷的病患用以推斷大腦不同部位的作用,仍屬較概略的描述。而當我們不同部份進行電流刺激時,也可能使大腦有相同的反應,這都是早期研究無法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