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發展的重要研究議題大多集中在語言能力是先天的。理性派(rationalists)認為語言能力就是先天的,從出生就開始發展;實證派(empiricists)則認為所有知識,包括語言,都是來自經驗。這就常常可以產生花火的先天後天之辯(nature-nurture debate)。最簡單的語言發展理論就是「模仿」(imitation),小孩子透過模仿大家的語言而學習語言。但是小孩會犯的語言錯誤,大人並不會違犯;小孩有時候想模仿其聽到的也常常因為缺乏適當的語法結構而失敗。不過,成人的模仿卻在其習得口音、說話方式和特定詞彙的選擇上有很重要的角色。 那麼,語言是可以透過強化(reinforcement)或制約(conditioning)而產生的嗎?首先,大人通常只對小孩子所說的話,針對其意義或事實性進行糾正,並不會對進行語法性的糾正。小孩子是否接受到足夠的負面證據(negative evidence)是一直在辯論的話題。我們大概可以說小孩子主要是依靠內在的能力去學會語法的。其次,小孩子不規則的過去動詞變化和複數名詞是學習理論所無法預測的。第三,有些字是先理解之後才會說出來的。第五、氣泡話(babble)並不是隨機發生的,模仿也沒有想像中的重要。這些論點正好都和強化與制約站在對立面。 杭士基(Chomsky)用「刺激缺乏」(poverty of the stimulus)來說明小孩子習得語言的規則和語法的輸入是在很貧乏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小孩子聽到的輸入是「退化的輸入」(degenerate input),小孩子聽到的是充滿口吃、遲疑和字詞交疊的輸入。二、我們也沒有證據顯示小孩子能夠依照他們所聽到的輸入而學會語法。 也有人研究媽媽語(motherese),因為這是一種特殊地、對小朋友的說話方式,現在又稱兒導語(child-directed speech, CDS)。兒導語的特色是它有暫多的暫停、句子較短、冗贅較多、語速較慢、分節明顯。比起一般口語,其字彙會加以限制,聲調會被加強。但多數研究不支持兒導語和語言發展有關。
Category: 心理語言學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anguage Development〉一
對於嬰兒的語言發展,我們通常是透過「吸吮習性範本」(sucking habituation paradigm)去檢試嬰兒是否能夠區辨兩個不同的刺激。小嬰兒面對新的刺激時,嬰兒吸吮的速率會上升;相反地,遇到已經習得的刺激時,吸吮的速率則會減低。「喜好關注技術」(preferential looking technique)則檢視孩童在觀看的場景所描述和他們聽到的聲音,通常小孩子對會花較長的時間在其聽到和看到有一致的事物之上。「制約轉頭技術」(conditioned head turn technique)則是以閃亮的東西去使小孩改變其視覺方向,這個可以判斷嬰兒是否開始能夠作區辨。我們可以使用橫斷式的研究(cross-sectional studies)觀察不同組別嬰兒的表現,也可以使用追縱式的研究(longitudinal studies)研究個別嬰兒的狀況。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六
由於有這樣深層結構和表面結構的區分,我們就可以加入另一組像變形金剛的規則,也就是變形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簡稱變形金剛(transformations)。變形金剛可以把表達相同意思的規則寫成同一條,例如: VP→V+(part)+NPVP→V+NP+(part) 變形金剛一變就可以寫成: V+(part)+NP→V+NP+(part) 從主動式到被動式,也可以變: NP1+V+NP2→NP2+be+V+en+by+NP1 這樣就變出來了。 變形金剛不同於「詞組結構」,有許多條件限制。比方說, V+(part)+NP→V+NP+(part) 這個變形金剛能夠這樣變: John phoned up the woman.變成John phoned the woman up. 但是這樣就不能變: John called them up.*John called up them. 總之,就是變形金剛能夠解決深層結構和表面結構的歧異,但是還無法完全解釋「詞組結構」的語言共性。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五
「語法」(grammar)一直是一個讓人不喜歡的詞,事實上語言學理論裡頭的「語法」概念和語言學習的「教學語法」(proper grammar)是只存在一點點兒的關係。不過,從語言學的角度,我們還是可以說「語法」就是個人對於語言知識的描述。語言可以有無限的句子,而語法則是提供這無限句子的有限規則。我們怎麼評價這個語法的優劣呢?杭士基(Chomsky)認為有三個標準。第一個是「顯然適切」(observational adequacy),比方說我們知道在英語裡,pb不會同時出現這個規則,所以我們一看到pbort就知道這是亂寫的。如此這個規則能夠產生可接受的語言,那就符合這個標準備了。第二個是「描述適切」(descriptive adequacy),前一個標準讓我們知道什麼樣的句子是可以被接受的,這個標準進一步能夠描述兩個傳達相同語義的句子在不同的句法。第三個標準是「解釋適切」(explanatory adequacy),杭士基說我們可以有很大量描述適切的語法規則,而小孩子自小時侯受接受到的語言樣本中提取出語法,所以小孩子可以歸納出特定的語法,其透露這個內在的語言限制就使小孩子得到正確的語法。 民國四十年代,杭士基提出變形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 首先先對深層結構(deep structure)和表面結構(surface structure)作區分。前者是隱於句子下所傳達的意義,後者則是表面文字的排列、順序和發音。「Flying planes can be dangerous.」它在深層結構裡頭有兩個意思,一是開飛機這個動作很危險,另一個是會飛的飛機本身很危險,其深層結果就可以是「The act of flying planes can be dangerous」或「Plans that are flying can be dangerous」,這個我們就可以說它是深層結構的歧異(deep-structure ambiguity)。 另外,在表面結構上看起來一樣,但是深層結構卻不一定一樣的。 John is easy to please.John is eager to please. 前一句,在深層結構裡,約翰是被取悅的人;後一句,約翰就成了取悅的人了。 我知道他會來。我希望他會來。 表面上兩個句子結構一樣,但深層結構不一樣。前一句是單賓式,後一句是句補式。 再來,表面結構不一樣,但是深層結構所表達的意思卻是一樣的。例如英語的主動式和被動式和華語的把字句和被字句也能透過表面結構和深層結構的差別來理解。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四
除了手語有符號性(iconicity),口語則是任意性(arbitrarinesss);手語具有即時性(simultaneous),口語則是序列性(sequential)以外。手語也擁有和世界上其它語言一樣的共同性。手語和其它語言一樣都有「結構二元對立」的性質。觀察美國手語,其手語的手勢、接合處、動作分別存在19、12、24個值,這此值本身是沒有意義的,然而以特定的方式組合的話就能夠構成美國的手語。我們可以把這些值視為「變異特徵」。類似民國44年,由米勒和奈斯利所進行的口語變異特徵實驗,藍恩、波以爾和貝爾吉(Lane & Boyes-Braem & Bellugi, 1976)在民國65年以類似的方式進行實驗,藍恩一行人用下雪作為受試者閱讀手勢的干擾,其同樣發現,當辨視錯誤時,都只有一個變異特徵的區辨而已。 手語也存在「構詞」,比方說「問你」和「問我」的手勢是一樣,但是方向不一樣;或者「他們捏他們」和「他們彼此捏來捏去」,前者就是一個施事一個受事,後者既是施事也是受事。在英語會使用人稱來作區辨,在美國手語中,手勢就是在打者的前後進行。美國手語的構詞對於數量、時態和互惠形態(reciprocity)進行標誌。 手語也存在「語言生產性」,最明顯表現套疊的例子就是美國手語的「給」,這包括「一直給」、「給每個人」、「輪流給每個人」、「給了再給」、「不要停就是一直給」。 手語也有「詞組結構」的特性。如同英語,美國手語也透過時間語序表意。但是手語更多了空間感來降低其語言中的模棱兩可。比方說「他說他打他,然後他就跌倒了。」這在口語中是很模棱兩可的,到底是誰跌倒了?但手語在使 用人稱時,可以透過空間清楚地說是誰跌倒。 關於「手語」,我們還可以有更細緻的探討。在語言產出方面,口語和呼吸有關,但手語不受此限制。在語言習得方面,聽障兒童的父母若是聽人的話,其面對語言剝奪的環境,其語言習得的狀況為何?另外,我們知道和聲音相關的是左半腦,和視覺、手勢相關的是右半腦,這是否造成手語和口語的差異?大腦裡頭的神經分佈又是怎麼樣呢?這都目前待開發的領域。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三
我們知道,全世界的語言都有「結構二元對立」、「構詞」、「詞組結構」和「語言生產性」的共同性,那手語(sign language)是否也有這樣子的共同性?這裡的手語,並不是手指拼字(fingerspelling)。手指拼字只是由字母語言所延伸出來的次級姿勢系統。但我們說手語時,這是有別於英語或華語的另一個語言系統。手語和口語有一些顯而易見的差別。 手語有符號性(iconicity),口語則是任意性(arbitrarinesss)。手語的手勢中,和其所要傳達的物品和活動都有很大的相似之處,所以具有高度的符號性;口語則不是如此,小小的「毛毛蟲」這個詞顯就大於大大的「火車」,即大詞或小詞和它本身在現實世界的大小是任意存在的。儘管如此,不同地方的手語將事物符號化的方式不一樣,同樣是「樹」,美國的「樹」就和丹麥和中國的樹不一樣。比較聽人和聾人對於新接觸的手勢,聾人能夠答對的機率就比聽人來得高(Pizzuto & Volterra, 2000)。同時,我們也發現手語的符號性慢慢在降低。在美國,過去是用「吃」和「睡覺」兩個手勢來表達「家」的概念,「吃」是以手取食的手勢,「睡覺」是手側在臉頰,演化至今,「家」已經把兩個手勢合在一起了。這顯示美國的手語也朝著任意性發展。 另外一個差別就是手語具有即時性(simultaneous),口語則是序列性(sequential)。口語可以透過準確地知道字詞在句子中出現的時間順序;而手語的空間感則比時間順序更顯著,即手語並不只靠時間順序(語序)來辨義,它還能處理即時發生的手勢。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二
所有語言,除了結構二元對立和構詞外,第三個共同性就是「詞組結構」(phrase structure)。這個就是我們把句子畫成樹狀圖的依據。詞組結構法則(phrase-structure rules)即句法法則,告訴我們句子在該語言中是否可以被接受。詞彙插入法則(lexical insertion rules)則讓我們知道相同詞類的詞彙彼此可以替換,不會造成句法的錯誤。由此兩個法則就能夠知道句子的來龍去脈(derivation)。用一組英語的詞組結構,就可以知道上述兩個法則的意思: 一、S→NP+VP二、NP→det+(adj)+N三、VP→V+NP四、N→swimmer, medal, horse五、V→accepted, returned六、adj→young, silver, beautiful七、det→a, the 句子「The young swimmer accepted the silver medal.」的來龍去脈就是由上面那一組的詞組結構給導出來的。其中,一到三就是詞組結構法則,四到七就是詞彙插入法則。此外,詞組結構還能透過樹狀圖,解決模棱兩可的句子。 最後一個全世界的語言共同性就是「語言生產性」(linguistic productivity, linguistic creativity)。我們可以說出許許多多毫無限制的句子,而且大多數我們都可以講出一些新鮮的且合語法安排的句子。在英語中,我們可以再加上這法則,使句子可以一直產生: 八、VP→V+S九、S→NP+V+S 上面兩個法則叫套疊法則(recursive rule)。它們可以使套疊(recursion)不斷發生,而造就語言的生產性,這是人類的語言使用的重要特質,也是其有別於動物溝通系統的差別。從年紀很小的小孩子身上可以發展,有限的曝露下,小孩子仍能展現套疊的能力。 「結構二元對立」、「構詞」、「詞組結構」和「語言生產性」這是全世界所有語言的共同性,只要是語言都可以由這些面相去分析。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一
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語法手段,例如英語和日語透過語序來表達,英語是主語、動詞、賓語,日語則是主語、賓語、動詞,而俄羅語和土耳其則主要使用詞綴的方式來作為表達,反而詞序對於句子的意思傳達沒有太大的影響。語言學家調查了世界上的語言,並結論世界上各種語言並非隨機、任意地出現這樣的差異,相反的,世界上的語言是有很大的共同性的。全世界語言的第一個共同性,就是結構二元對立(duality of patterning),其一元為較大數量是屬於有意義的字詞、元素,另一元則是相對少數,無意義的元素,它用來構成整個字詞。口說的語言中,那些無意義的個別聲音,就是相對少數的部份。兩個人類所發出的聲音(phones)本身的物理發音特質是不一樣的,如送氣和不送氣,是兩個不同的聲音。而兩個不同的聲音能夠造成意義差別的,就是音素(音位,phomemes)。 語言這樣子的結構,我們可以用更細緻的變異特徵(distinctive feature)來解析。透過多組變異特徵的可能性,我們可以以這個比音素更小的單位去組成音素,這些變異特徵對我們組成語言規則很有幫助。這些變異特徵在民國44年,由米勒和奈斯利(Miller & Nicely, 1955)證實其存在心理學的效度。他們使用背景噪音(white noise)去干擾受試者的聽力,受試者的任務是在噪音下作音位區辨的動作。結果發現,當受試者區辨錯誤,比較其回答的音素和標的音素,變異特徵較相近的,比變異特徵差別更大的,更容易成為受試者的回答。 語言們的第二個共同性就是其形態,或者用專門的術語講就是構詞(morphology)。和音素很像,語言有詞素(morpheme),兩個詞素能夠造成意義差別的,就是詞素。詞素有自由詞素(free morphemes)和限制詞素(bound morphemes)(又稱語法詞素(grammatical morphemes)),這都是使字詞有意義的元素,但並不是字詞。不同語言當然都有其不同的構詞系統,例如:英語母語者會注意的是人稱和動詞是否具有文法一致性、事件發生的時態為何。這有更細微地不同母語者的不同世界觀的影射。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The foundations of language〉八
對皮亞傑而言,語言也是認知發展的一部份。其認為自我中心的言語會經歷三個階段:一、仿說(repetition, echolalia);二、自言自語(monologues);三、集體的自言自語。而大人和語言則是這樣自我中心的言語再社會化的結果。當我們把皮亞傑的認知發展學說應用到有學習困難的小朋友時,就會發現,語言和認知的發展應該是必需脫鉤的。 唐寶寶(Down’s syndrome)只有少部份可以達到和普通人相同的語言水平,唐寶寶的語言發展是相對慢的。但另一方面,我們卻也發展認知受損的病人,卻可以表達出複雜語法結構的句子,認知任務中無法完成的階層排序,在語言任務中卻完全沒有問題,可見認知和語言是兩個可以分開的項目。我們還發現有非語言項目的智商低於70的人,連照料自己生活都有困難的人,居然有正常的語言能力,而且還能說多種外語。 威寶寶(Williams syndrome)因為基因錯序而生理上有異常,智商約莫50上下,但其言談仍是流暢且語法正確的。習得新字和重覆非字詞的能力也是相當好。 觀察奧寶寶(自閉,Autism)的語言,會發現其存在一種特質,有人認為這歸因於其缺乏一種將心比心的同理心(theory of mind),即奧寶寶無法推測其它人的想法,這使他們的語言怪怪的,但這並非屬於語法本身的錯誤。 這些觀察證據雖然都有偏頗不完全,不過一致的是,它們都試圖把語言技能和認知能力分開,就像推理能力和判斷能力分開一樣。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The foundations of language〉七
皮亞傑(Piaget)認為,「發展」是一連串已經預設好的過程。而認知的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感應動作期(sensorimotor period),這個階段行為都是由感覺和運動的過程組成,大約會持續到二周歲。在這個階段中,最重要的發展就是對於物體存在的感受,又稱物體存在感(object permanence),即理解物體的存在是一持續的狀態,不會一離開視線就不見。第二階段進入操作準備期(pre-operational stage),這個階段建立以自我為中心(egocentric)的觀點,無法採納和額外的觀點並改變原先的觀點,這個階段可以到六、七歲。第三階段為操作鞏固期(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持續到十二歲,開始能夠採納額外的觀點,並完成對話任務。 如果把一瓶矮胖的水杯和一個高瘦的水杯放在一起,由小朋友判斷兩杯的水量是否相同,處於操作準備期的小孩會認為高瘦的水杯的水量多於矮胖的水杯,而操作鞏固期的小孩則多認為兩個水量相同。 第四階段為正式操作期(formal operations stage),就是十二歲以上都屬於這個階段,這階段較不會被侷限於固定的想法,而能抽象、邏輯地推理。 根據皮亞傑所述,在這樣「發展」的過程中,「類化」(assimilation)和「適應」(accommodation)是兩個最主要的認知機制。「類化」指的是資訊能夠從現實世界中抽離出來以滿足認知的結構;「適應」則是指認知結構夠調整至適應不完整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