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心理語言學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Psychological Mechanisms〉三

根據土銀(Tuving, 1972)的建議,「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可以再細分為個人性記憶(episodic memory)和語義記憶(semantic memory)。個人性記憶處理的是個人經驗的事實,而語言義記憶則是普遍的事實。例如,你記得你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取得什麼樣的資訊,這就是個人性記憶,而「馬有四條腿、一個尾巴」這樣的資訊就是語義記憶。語義記憶的範圍很廣,包括動作技能(打字、游泳、騎單車)、普通知識(語法、數學)、空間知識(房子的平面配置)、社交技能(開啟對話、論述的規則)。有些記憶和語言的相關性較明顯,例如語音、字詞、語法、語用等語言層面。通常,「專家」們對於語義記憶的容量比一般人大得多。 個人性記憶之所以能夠發生,不只是因為這是和個人有關的事實,土銀還認為這是因為取得這個資訊的過程是自己這個人自身的觀點。因此這個「經驗」的過程也是其記憶被萃取的重要推手。有人能夠具備一般技能,但卻無法擁有個人性記憶,他只存在語義記憶。他可以下棋、讀歷史、讀地理,但他就是對於自己發生過的事沒有認何切身性,他無法有另一個心理空間去想過去、想未來、想假設情境,他的設身處地意識(autonoetic consciousness)是有缺憾的。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Psychological Mechanisms〉二

在「V、X、F」的跨度測試中,如果F被記錯了,那記錯的結果可能出現的字母是E?還是S?E可能是因為它的視覺感受像F;S可能是因為它的語音表徵像F。結果顯示大多數人會偏向S,也就是相似聲音的錯誤是比較普遍的。工作記憶和閱讀理解有高度的關係,如果能夠有較好的跨度能力的人,通常在學術性向考試也表現的比較好。中央總監若被用來分配專注力,則工作記憶越大的人,注意力分工的程度就越好。透過史萃普任務(Stroop task)將顏色的字詞以不一致的顏色寫出來(比方說,用藍筆寫「紅」這個字詞),要求受試者唸出那個字詞是什麼顏色的。工作記憶越小的人,出錯的比率越大。工作記憶大的人,較能壓抑不合乎任務要求的反應。 另外一個掃視禁斷任務(antisaccade task)將受試者固定在中間位置,然後給予受試者左邊或右邊的目標物,給受試者反應左邊和右邊。與此同時,再給予刺測的反對側也會出現一個使受試者分心的小東西。工作記憶越大的人,越能夠忽略分心的刺激。當分心的刺激和目標物在同一側的時候,工作記憶大小就沒有任何影響了。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Psychological Mechanisms〉一

資訊處理系統(information-processing system)將人的記憶分有工作記憶(working memory)和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兩種。工作記憶被勃第雷(Baddeley, 1986, p.34)定義為資訊被處理時,暫時儲存的地方,它可以是任何範圍的認知任務。當我們在和一個人對話的時候,我們試著去和我們的對話對象聊天,使我們說的話和其所說的話有關連、有貢獻,這就是工作記憶。記住電話號碼也是工作記憶的作用。測量工作記憶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使用跨度測試(memory span test),這個測式要求受測者將一連串的數字、文字、字母或任何東西依序記下來,再回憶起來,順向回答、逆向回答等等。 勃第雷和希曲(Hitch)於民國六十三年時提出了解釋工作記憶的模型,稱勃第雷希曲模型(Baddeley-Hitch Model)。主要認為工作記憶可以分為三個組成,其分別為中央總監(central executive)、視覺空間繪板(visuospatial sketchpad)和語音迴路(phonological loop), 後兩者受中央總監支配。 語音迴路用以儲存語音再現(phonological store)和口腔演示(articultory rehearsal system)。前者將語音表徵儲存,後者讓我們能夠反覆地將語言諸存上演,延長其滯留的時間。視覺空間繪板則處理視覺和空間的資訊,它使我們可以把影像在心理面翻轉、把文字轉為影像等等。中央總監則是使我們能夠多工處理事情地方,而它的容量是有限制的,所以同時喝咖啡和看電視沒有問題,但是一邊聊天一邊想數學題目,恐怕就很難了。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anguage Development〉三

既然小孩子所聽到的語言是貧乏所以不足以產生語法的,那肯定有個語言習得裝置(language acquistion device, LAD)提供了這個天生的結構,杭士基後來對這語言習得裝置的用詞是普遍語法(universal grammar)。透過參數的設定(parameter setting)這可以將所有語言共同的參數說盡,並在不同語言下進行設定。怎麼設定?持續理論(continuity hypothesis)認為從出生開始,就開始將字詞歸類,小孩子就是長時間在這個設定的過程中;成熟理論(maturation)則認為小孩子不是一開始就能設定,而是慢慢達到成熟階段才可以設定的。參數設定理論,不論在兒童口語或手語的發展中,都發現有相同的時程。洋涇賓(pidgins)是簡化後的語言,而克里奧(creoles)則是使用洋涇賓語的後代所說的語言。前者句法高度簡化,但後者的句法結構卻是豐富且完整。小孩子生長在這樣混合語言的社群中自然就會產生這樣的結果。手語也有這樣的情況,聽人父母的聾小孩即便沒有手語的環境,仍能具有和克里奧語一樣的語法發展。這被認為是語言生物程序假說(language bioprogram hypothesis)。 小孩子到底怎麼學會語法規則的?大多數的人說是透過歸納(induction)來的。簡單地說,就是透過一些特別的例子來整理出一套規則,但這馬上會被「刺激缺乏」打槍。戈登定理(Gold’s theorem)認為只憑歸納這些正面的資料(positive data)是無法使語言被習得的。這也無法產生無限的句子。唯有在產生不合語法的句子時,被家長糾正這時有負面證據(negative evidence)學習者才有可能會習得。 除了上述對於語言是先天的論述之外,連結理論(connectionist)也提供了另外一個取徑去解決這個問題。這個理論認為小孩子被曝露在這些語言輸入中,會運用這些語言輸入的分配以進行關連的學習機制。這是完全不需要意義的。紐伯特(Newport, 1990 )的「少即多」(less-is-more)就是說小孩子有限的認知能力可能幫助小孩子習得語言更好。連結理論也不需要負面的證據去修正其內在的資訊分配。但是連結理論也只能說明自然語言中語法的複雜度。這和戈登定理仍有拔河的空間。不過這個類似統計分配資訊的過程,是小孩和大人都能夠進行的,而且也不專屬於語言。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anguage Development〉二

語言發展的重要研究議題大多集中在語言能力是先天的。理性派(rationalists)認為語言能力就是先天的,從出生就開始發展;實證派(empiricists)則認為所有知識,包括語言,都是來自經驗。這就常常可以產生花火的先天後天之辯(nature-nurture debate)。最簡單的語言發展理論就是「模仿」(imitation),小孩子透過模仿大家的語言而學習語言。但是小孩會犯的語言錯誤,大人並不會違犯;小孩有時候想模仿其聽到的也常常因為缺乏適當的語法結構而失敗。不過,成人的模仿卻在其習得口音、說話方式和特定詞彙的選擇上有很重要的角色。 那麼,語言是可以透過強化(reinforcement)或制約(conditioning)而產生的嗎?首先,大人通常只對小孩子所說的話,針對其意義或事實性進行糾正,並不會對進行語法性的糾正。小孩子是否接受到足夠的負面證據(negative evidence)是一直在辯論的話題。我們大概可以說小孩子主要是依靠內在的能力去學會語法的。其次,小孩子不規則的過去動詞變化和複數名詞是學習理論所無法預測的。第三,有些字是先理解之後才會說出來的。第五、氣泡話(babble)並不是隨機發生的,模仿也沒有想像中的重要。這些論點正好都和強化與制約站在對立面。 杭士基(Chomsky)用「刺激缺乏」(poverty of the stimulus)來說明小孩子習得語言的規則和語法的輸入是在很貧乏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小孩子聽到的輸入是「退化的輸入」(degenerate input),小孩子聽到的是充滿口吃、遲疑和字詞交疊的輸入。二、我們也沒有證據顯示小孩子能夠依照他們所聽到的輸入而學會語法。 也有人研究媽媽語(motherese),因為這是一種特殊地、對小朋友的說話方式,現在又稱兒導語(child-directed speech, CDS)。兒導語的特色是它有暫多的暫停、句子較短、冗贅較多、語速較慢、分節明顯。比起一般口語,其字彙會加以限制,聲調會被加強。但多數研究不支持兒導語和語言發展有關。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anguage Development〉一

對於嬰兒的語言發展,我們通常是透過「吸吮習性範本」(sucking habituation paradigm)去檢試嬰兒是否能夠區辨兩個不同的刺激。小嬰兒面對新的刺激時,嬰兒吸吮的速率會上升;相反地,遇到已經習得的刺激時,吸吮的速率則會減低。「喜好關注技術」(preferential looking technique)則檢視孩童在觀看的場景所描述和他們聽到的聲音,通常小孩子對會花較長的時間在其聽到和看到有一致的事物之上。「制約轉頭技術」(conditioned head turn technique)則是以閃亮的東西去使小孩改變其視覺方向,這個可以判斷嬰兒是否開始能夠作區辨。我們可以使用橫斷式的研究(cross-sectional studies)觀察不同組別嬰兒的表現,也可以使用追縱式的研究(longitudinal studies)研究個別嬰兒的狀況。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六

由於有這樣深層結構和表面結構的區分,我們就可以加入另一組像變形金剛的規則,也就是變形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簡稱變形金剛(transformations)。變形金剛可以把表達相同意思的規則寫成同一條,例如: VP→V+(part)+NPVP→V+NP+(part) 變形金剛一變就可以寫成: V+(part)+NP→V+NP+(part) 從主動式到被動式,也可以變: NP1+V+NP2→NP2+be+V+en+by+NP1 這樣就變出來了。 變形金剛不同於「詞組結構」,有許多條件限制。比方說, V+(part)+NP→V+NP+(part) 這個變形金剛能夠這樣變: John phoned up the woman.變成John phoned the woman up. 但是這樣就不能變: John called them up.*John called up them. 總之,就是變形金剛能夠解決深層結構和表面結構的歧異,但是還無法完全解釋「詞組結構」的語言共性。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五

「語法」(grammar)一直是一個讓人不喜歡的詞,事實上語言學理論裡頭的「語法」概念和語言學習的「教學語法」(proper grammar)是只存在一點點兒的關係。不過,從語言學的角度,我們還是可以說「語法」就是個人對於語言知識的描述。語言可以有無限的句子,而語法則是提供這無限句子的有限規則。我們怎麼評價這個語法的優劣呢?杭士基(Chomsky)認為有三個標準。第一個是「顯然適切」(observational adequacy),比方說我們知道在英語裡,pb不會同時出現這個規則,所以我們一看到pbort就知道這是亂寫的。如此這個規則能夠產生可接受的語言,那就符合這個標準備了。第二個是「描述適切」(descriptive adequacy),前一個標準讓我們知道什麼樣的句子是可以被接受的,這個標準進一步能夠描述兩個傳達相同語義的句子在不同的句法。第三個標準是「解釋適切」(explanatory adequacy),杭士基說我們可以有很大量描述適切的語法規則,而小孩子自小時侯受接受到的語言樣本中提取出語法,所以小孩子可以歸納出特定的語法,其透露這個內在的語言限制就使小孩子得到正確的語法。 民國四十年代,杭士基提出變形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 首先先對深層結構(deep structure)和表面結構(surface structure)作區分。前者是隱於句子下所傳達的意義,後者則是表面文字的排列、順序和發音。「Flying planes can be dangerous.」它在深層結構裡頭有兩個意思,一是開飛機這個動作很危險,另一個是會飛的飛機本身很危險,其深層結果就可以是「The act of flying planes can be dangerous」或「Plans that are flying can be dangerous」,這個我們就可以說它是深層結構的歧異(deep-structure ambiguity)。 另外,在表面結構上看起來一樣,但是深層結構卻不一定一樣的。 John is easy to please.John is eager to please. 前一句,在深層結構裡,約翰是被取悅的人;後一句,約翰就成了取悅的人了。 我知道他會來。我希望他會來。 表面上兩個句子結構一樣,但深層結構不一樣。前一句是單賓式,後一句是句補式。 再來,表面結構不一樣,但是深層結構所表達的意思卻是一樣的。例如英語的主動式和被動式和華語的把字句和被字句也能透過表面結構和深層結構的差別來理解。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四

除了手語有符號性(iconicity),口語則是任意性(arbitrarinesss);手語具有即時性(simultaneous),口語則是序列性(sequential)以外。手語也擁有和世界上其它語言一樣的共同性。手語和其它語言一樣都有「結構二元對立」的性質。觀察美國手語,其手語的手勢、接合處、動作分別存在19、12、24個值,這此值本身是沒有意義的,然而以特定的方式組合的話就能夠構成美國的手語。我們可以把這些值視為「變異特徵」。類似民國44年,由米勒和奈斯利所進行的口語變異特徵實驗,藍恩、波以爾和貝爾吉(Lane & Boyes-Braem & Bellugi, 1976)在民國65年以類似的方式進行實驗,藍恩一行人用下雪作為受試者閱讀手勢的干擾,其同樣發現,當辨視錯誤時,都只有一個變異特徵的區辨而已。 手語也存在「構詞」,比方說「問你」和「問我」的手勢是一樣,但是方向不一樣;或者「他們捏他們」和「他們彼此捏來捏去」,前者就是一個施事一個受事,後者既是施事也是受事。在英語會使用人稱來作區辨,在美國手語中,手勢就是在打者的前後進行。美國手語的構詞對於數量、時態和互惠形態(reciprocity)進行標誌。 手語也存在「語言生產性」,最明顯表現套疊的例子就是美國手語的「給」,這包括「一直給」、「給每個人」、「輪流給每個人」、「給了再給」、「不要停就是一直給」。 手語也有「詞組結構」的特性。如同英語,美國手語也透過時間語序表意。但是手語更多了空間感來降低其語言中的模棱兩可。比方說「他說他打他,然後他就跌倒了。」這在口語中是很模棱兩可的,到底是誰跌倒了?但手語在使 用人稱時,可以透過空間清楚地說是誰跌倒。 關於「手語」,我們還可以有更細緻的探討。在語言產出方面,口語和呼吸有關,但手語不受此限制。在語言習得方面,聽障兒童的父母若是聽人的話,其面對語言剝奪的環境,其語言習得的狀況為何?另外,我們知道和聲音相關的是左半腦,和視覺、手勢相關的是右半腦,這是否造成手語和口語的差異?大腦裡頭的神經分佈又是怎麼樣呢?這都目前待開發的領域。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三

我們知道,全世界的語言都有「結構二元對立」、「構詞」、「詞組結構」和「語言生產性」的共同性,那手語(sign language)是否也有這樣子的共同性?這裡的手語,並不是手指拼字(fingerspelling)。手指拼字只是由字母語言所延伸出來的次級姿勢系統。但我們說手語時,這是有別於英語或華語的另一個語言系統。手語和口語有一些顯而易見的差別。 手語有符號性(iconicity),口語則是任意性(arbitrarinesss)。手語的手勢中,和其所要傳達的物品和活動都有很大的相似之處,所以具有高度的符號性;口語則不是如此,小小的「毛毛蟲」這個詞顯就大於大大的「火車」,即大詞或小詞和它本身在現實世界的大小是任意存在的。儘管如此,不同地方的手語將事物符號化的方式不一樣,同樣是「樹」,美國的「樹」就和丹麥和中國的樹不一樣。比較聽人和聾人對於新接觸的手勢,聾人能夠答對的機率就比聽人來得高(Pizzuto & Volterra, 2000)。同時,我們也發現手語的符號性慢慢在降低。在美國,過去是用「吃」和「睡覺」兩個手勢來表達「家」的概念,「吃」是以手取食的手勢,「睡覺」是手側在臉頰,演化至今,「家」已經把兩個手勢合在一起了。這顯示美國的手語也朝著任意性發展。 另外一個差別就是手語具有即時性(simultaneous),口語則是序列性(sequential)。口語可以透過準確地知道字詞在句子中出現的時間順序;而手語的空間感則比時間順序更顯著,即手語並不只靠時間順序(語序)來辨義,它還能處理即時發生的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