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正義:給生命標價》心得

Bring me the head of Jeremy Bentham
何謂功利主義?算單地說,其道德的最高準則是最大化公共福利或稱集體幸福感。這個集體就是社會所有成員的集合的共同體(community)。計算利益或幸福感時,則是將「利益減去成本」或「幸福減去痛苦」。於是我們有個「成本效益分析」。

成本效益分析多數時候是有意義的,但面對生命時它將會受到的質疑。幾個成本效益分析的例子:
焑草公司對捷克販售菸品的說帖:
成本:菸癮者的醫療支出
效益:菸品稅收、省下菸癮者早逝的老年住屋、省下菸癮者早逝的老年金、省下菸癮者老年的醫療費用
福特汽車因為將油箱置於後座,容易在追撞時釀成大禍的辯駁:
成本:安全板
效益:標價後的人命
「成本效益分析」讓人質疑的是人命到底能不能用金錢衡量?即便人命可以用金錢衡量,那是否意味著,少數人就必須為多數人而犧牲?再一個例子:
古羅馬時代,會將一個基督徒丟到競技場,讓群眾享受其被獅子吞下去的快感。
成本:一個基督徒的生命
效益:所有觀眾的快感
邊沁的功利主會受到以下批評:
一、是否尊重少數的的權利?只為最多數人求利益?
二、加總利益、快樂都可以用金錢計算嗎?
(1)是否有個統一計價的標準?
(2)只有快樂和痛苦的差別?快樂有高低級嗎?
針對以上的質疑,密爾(John Stuart Mill)將邊沁的功利主義再人性化。他仍堅持功利是道德的唯一標準,但他加入了快樂是有高級和低級的差別,而只要你體驗過兩者,你自然會選擇那個屬於高級的快樂,你會欣賞、偏好那個高級的快樂。能夠讓人深入地思考的就是高級的快樂,這可能需要透過培養、教育。
密爾在其著作內提到:
It is better to be a human being dissatisfied than a pig satisfied; better to be Socrates dissatisfied than a fool satisfied.
此外,也強調所有人的權利都必須公允、正義地考慮。換句話說,犧牲少數人的利益,就不算是密爾的功利主義,因為這並沒有考量到所有人的權利。
於此,問題在於何謂「權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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