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華語教學

華語文教學從「聽」和「說」入手的基礎:發音和聽覺的〈語音學〉(閱讀自謝國平《語言學概論》)

  發音語音學的重是從發音的生理去分析及描述語音。關於發音的器官,透過剖面圖由外而內會經過唇、齒、齒齦、硬顎、軟顎、小舌;而舌頭位置的分佈則從舌尖、舌前到舌後,左右兩側則叫舌葉;喉頭部份,由外而內為甲狀軟骨、聲帶、枃狀軟骨。發音需要有空氣的流動,發音氣官中,在肺、喉腔、口腔和鼻都可以存有空氣,但鼻腔的空氣不作發音能源,所以依呼出和吸入會有六種情況:肺部呼出(大多數語言)、肺部吸入(喘氣時說話)、喉腔呼出、喉腔吸入、口腔呼出、口腔吸入(嘖嘖聲)。聲門的開合也和發音有關,這和聲帶和枃狀軟體的位置有關 。 考慮母音分類的主要因素有三:一、(舌面最高點)高低;二、(如面最高點的)前後;三、唇形(展或圓)。如圖下: 考慮子音分類的主要因素則有:發音方式、發音部位、聲帶振動與否為依據。 從發音方式可發現:塞音(塞爆音,氣流完全阻塞,軟顎提升以阻隔口腔和鼻腔的通道,於是口腔的氣壓會要高)、鼻音(軟顎垂下,使鼻腔共鳴)、擦音(兩發音器官接近卻不阻塞)、塞擦音(先阻塞,再用擦音方式釋放氣流)、接近音(分介音和流音兩類,介音如華語的/yi/、/wu/、/yu/,流音如華語的/l/)。 從聲帶振動可分有清音(聲帶不振動的子音)和濁音(聲帶振動的子音)。華語的子音中有四個濁音/m/、/n/、/l/、/rh/,而能有清濁對立的只有/sh/、/rh/。 發音部位有十二種:雙唇、唇齒、齒、齒齦、捲舌(舌尖後)、顎齦、齦顎、硬顎、軟顎、小舌、喉腔和聲門。但個別語言不會將所有部位通通使用。在華語舌尖前指的是下齒前(不捲舌),舌尖後指的是顎齦前(捲舌)。 以上討論的皆是母音和子音,我們將母音或子音都視為音段,每一個語音都是一個音段,還可以再組成音節,例如:key可以切為/k/和/ey/兩個音段,而音段組成音節,例如k+ey組成key,就成了音節。然而,有些發音的要素是加在音段之上的語音要素,例如:聲調、重音、語調,不是純粹一個音段可以表達,而是超出音段的要素稱作「超音段」(上加成素)。超音段具有辨義功能。例如:華語的聲調、英語的重音或相同音段但在句子中因為語調不同,而使語意改變。 聽覺語音學則是研究聲波傳到聽者耳中,經過聽覺神經傳到大腦去辨別語音的過程。有一個「微小詮釋者」的模式,其假設任何語音都有其發音要素,使其和其化語音聽起來不同,這些成份具有「辨音成分」。而大腦能夠同時間處理這些辨音成份。兒童語音習得的過程中,儘管還不能發出準確的音,但卻可以透過聽力辨視出不同音的差別;第二語言學習的過程中,同樣在第一語言內所共有的語音能夠很快就辨認,而第一語言沒有而第二語言有的辨音成分有時,就會成為學習第二語言時的困難。

所有語言的語音都會有的特徵從:語音的物理特性來理解語言(自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語音學〉)

  何謂「語音」?語音的要素包括動能、物體振動、介質…等。在人類的發音器官中,從肺部呼出來的氣就是動能;聲帶就是造成覺體振動的地方;共鳴器官則包括口腔、鼻腔…等。哭、笑都能發出聲音來,從所有千千萬萬的聲音中,只取得幾十個作為說話的基本單位,就成為語音,以華語為例,其包含二十一聲母、十六個韻母。語音(speech sound)就是如此。語言的歷程包括心理、生理和物理的連鎖性動作。語言的連鎖歷程可分為以下五個層次: 一、語言層次:說話者的大腦。(發音語音學)二、生理層次:運動神經支配發音器官、發音肌肉。(發音語音學)三、聲學層次:聲音在空氣的傳導,透過電腦、圖譜將聲波的物理現像記錄。(聲學語音學) 四、生理層次:從耳膜、耳蝸、聽覺神經、語音感知。例如:高頻聽覺障礙對於某些語音會產生障礙。(聽覺語言學)五、語言層次:大腦聽覺中樞,聽話者的解碼。 「聲學語音學」主要研究語音的物理基礎。 「音高」(pitch)會取決於聲音的「頻率」(frequency),如果聽到較細、較高,那可能是小孩子的聲帶,其較薄、較緊。小孩子變聲後,聲帶變長、變厚。而聲帶使用多的人,聲帶則會鬆弛,頻率就變慢。頻率的單位以單位時間裡頭的次數氣壓變化的週期數目,通常以秒為單位,一秒一百個週期則為100CPS(cycles per second),也叫100赫(Hertz)。 聲音的強度「音強」(intensity)則取決於空氣壓力異動的大小空氣振幅)水波是橫波,振動方向與傳播方向垂直,時而高時而低,又叫高低波;聲波是縱波,振動方向與傳播方向平行,有緊有疏,又叫疏密波。 人對強度的感知,如聲音或者光照,更接近與強度的對數成正比而不是強度值本身,因此分貝值可用於描述感知級別或級差,我們感受的是響度的計算單位叫分貝(dB)。 影響聲音的音質,取決於振動體(聲帶)和共鳴腔。 透過聲譜儀,我們可以進一步去觀察其聲學特性。母音的聲學特性會在低頻的區塊最為明顯,而除了在低頻處有較明顯的第一次「共振峰」(formant)外,可能會在不同頻率的地方再出現第二次或第三次的共振峰。其能夠用來解構母音的聲學特性。 將第一次共振峰和第二次振峰頻率的關係以左下方向的座標圖標出的話,可以約略看出如IPA母音表的不規則梯形。   至於,子音的聲學特性亦能透過聲譜圖來分析,例如有塞音的時候,圖形就會有如刀切的形狀;有擦音時則會在高頻帶有霧狀。

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語氣詞〉:了

  語氣詞大多出現在句尾,唸輕聲,主要出現在口語或文章的對話間。句尾語氣詞共有六個:了,「跟目前有相關的狀態」;呢,「對方的回應」;吧/罷,「請求同意」;哦,「客氣的警示」;啊/呀,「減弱強迫性」;嗎,「疑問」。下面分享「了」在華語中的作用:作為句尾語氣詞的「了」,有兩個特點,一是可以出現在「啊」、「哦」或「嗎」的前面;二是常出現於日常談話間。 「了」作為句尾語氣詞的功能是表示句中的「事態」與「特定的狀況」有明顯的相關性,這「特定的狀況」可能是說話者與聽者進行談話的時刻,也可能是一個假設的狀況,也可能是所陳述的事件處於一種狀態,稱為「時況相關之事態」(currently relevant state, CRS),這些情況有五: 句中事態代表一種新狀態句中事態否定錯誤的假設句中事態報告至今為止的進展句中事態決定下面可以進行的事情句中事態表示說話者在談話中所作之貢獻 本來不可能的事或未發生的事,如今成了事實了,這就是「狀態改變的新狀態」;用以否定聽者心中的臆測,則是「否定錯誤的假誤」;或用以告訴聽者與現狀有關的狀態,讓談話更生動,不至於有迷惑,表示說話者機自己所說的非為「自己對當時談話的貢獻」。「了」可能同時具有一種以上的意義,這需要從上下文決定。 通常作為句尾語氣詞的「了」只出現在會話的場合,很少會出現在說明性或敘事性的文章。 整個來說,句尾的「了」有三個用法:語氣詞,暗示與時況相關的意義;完成時貌,有完成的意義;兼具語氣詞和完成時貌。

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語氣詞〉:呢、吧/罷、喔、啊/呀

  《漢語語法》所謂的句尾語氣詞(sentence-final paticles),即相等於傳統中文文法的語氣詞(mood words),目的在於表示句子與語境間的關連性,及聽者如何理解句子的意義。除了「了」以外,還有「呢」、「吧/罷」、「喔」、「啊/呀」語氣詞。趙元任認為「呢」有四種語義:一、描寫持續狀態;二、程度相當;三、對新消息感到興趣;四、委婉的警告。《漢語語法》認為「呢」向聽者暗示句中陳述的是說話者對聽話者的主張、預想或信念所作的回應或反應。總結地說,「呢」的使用只限於會話中,要有兩個以上的參與者才產生,用於提醒「聽話者」注意「說話者」說的話是基於聽話者的看法、預想、信念所說的。 另外,「呢」也用於疑問句,而且正好和「嗎」互補,「呢」用於A-not-A問句、疑問詞問句以及只包含一個名詞的省略問句;「嗎」則在直述句尾加上後就可以成為疑問句。 「吧/罷」的目的在針對前面的句子所陳述的事向聽話者徵求意見,因此被定義為「徵求同意」,是提議性的語氣詞。 「喔」表示說話者基於關懷及愛護向聽話者表示「友善的示警」,常發生於大人對小孩的說話中。 「啊/呀」則用來減緩句義的強迫氣氛,用於A-not-A問句或疑問詞問句時,也是詢問的語氣緩和。使用「啊/呀」的句子,可能出現在徵詢確認的問句、稱呼語附加詞、命令、不耐煩的陳述、警告以及問句,而這些句相較於原先句子都有較客氣、親切、委婉的氣氛。

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動介詞/介詞〉

  動介詞用以引介名詞片語,前面接主語或主題,後接主要動詞。其用法如介詞,和主語組成片語後修飾動詞。它即像介詞,又像動詞,因為它是從動詞向介詞發展的過程,有些發展較快,有仍動詞力量仍強。動介詞像動詞的性質:接時貌記號,可以接「著」,可以接「了」。 許多動介詞,如:按、衝、朝、對、往、沿、逆、憑、順、向、為、挨,都是可以接「著」的動介詞,加不加「著」的意思差不多。並不是所有動介詞都可以加「著」,而且動介詞所接的「著」沒有持續的意思,這是其和動詞主要的區別。 有些動介詞可以接「了」,如:「為」、「除了……(以外)」,原本用以表示完成時貌的記號,也沒有完成時貌的作用了。 不同的動介詞,有些仍可作動詞用,有些則否,意思會因此稍有變化。這就是動介詞從動詞演化至介詞的腳步快慢所至。那如何介斷其是否為動介詞呢?「在某些語境下動介詞不能用作動詞,不能發揮其動詞的語義,那麼就只能用作介詞」,例如:在、給、到,就是動介詞。 《漢語語法》一書整理動介詞表格如下: –> 動介詞 動詞今義 動詞古義 挨 靠著 按[照] 壓 把 持、握 被 接受 奔 前往 比 不及 不如 朝 登殿見皇上 乘 坐[車、馬] 成 衝 面對 除了 去掉 從 跟隨 打[從] 代替 當[面] 充當 到 抵達 對 面對 對(於) 面對 面對 給 給予 跟 跟隨 跟[=在] 身在 管[某人叫什麼名字] 管理 關於 歸 […]

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副詞〉

  在華語中,副詞的位置通常在主語後面,沒有主語時則在主題後面。華語中的副可以分三大類:移動性副詞(時間副詞、態度副詞)、非移動性副詞(情狀副詞、非情狀副詞)、動詞後副詞。移動性副詞可以放在主語或主題後面,也可以移動到主語或主題後面。這樣子的副詞是「句子性副詞」,和時間有關的如「明天」、「今天」、「去年」、「將來」、「近來」、「現在」、「下午」、「暫時」、「三點鐘」、「剛(剛)」,但如「已經」、「常常」這些只和動詞有關和全句無關的副詞則不能夠移動;和態度有關如「顯然」、「也許」、「大概(大約)」、「幸虧」、「難道」、「究竟」、「當然」、「突然」、「原來」、「其實」、「反正」。 非移動性副詞只會在主語或主題後面或動詞前面。有情狀副詞和非情狀副詞兩小類。 張三高高興興地被李四誇獎了一頓。張三被李四高高興興地誇獎了一頓。 張三空手被李四制服了。張三被李四空手制服了。 張三光著腳被李四踢傷了。張三被李四光著腳踢傷了。 情狀副詞緊跟著其所修飾的成分後面。在被動句句中,情狀副詞的位置會使語意有所差別。但也有些副詞專指直接賓語的,例如: 張三不知不覺地被李四趕上去了。張三被李四不知不覺地趕上去了。 我把他嚴厲地罵了一頓。我嚴厲地把他罵了一頓。 如「不知不覺」這樣子的副詞,不論其位置,都是指直接賓語,張三或我。跟副詞本身有關,也跟特殊句式如:被字句、把字句有關。 非情狀副詞,如:「已經」、「一直」、「常」、「早」,就是直接放在主語或主題後面或動詞前面。另外,有一些特殊的非情狀副詞: 「再」指還未發生過的事件;「又」指的是未來或目前的事件。「就」用來連結句子,表示「然後、隨即」。「只」只修飾謂語的副詞。「才」有「剛、剛才」和「那時才」兩個意思。「還」有「仍、甚至」、「也」和「尚」。「都」只用來指涉先行的主語或主題。「連…都/也」表示「甚至」。「很」用於形容詞性的動詞之前。 動詞後副詞則是由數詞、分類詞(如果需要的話)和名詞所組成的數量副詞片語,放在動詞後面,表示動作持續的期間或程度。例如: 我走了十分鐘了!他睡了三個鐘頭了。他找了兩次了。他把我踢了一腳。他把我咬了一口。我把他打了三拳。那個地方我已經跑了好幾趟了。

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助動詞〉

  助動詞(auxiliary verb, auxiliary,鄧守信作Vaux)在華語中,具有動詞性質,但不是十足的動詞,且有別於副詞。助動詞和動詞相同的性質有二: 一、可以使用A-not-A式問句,作A的成份出現。二、助動詞可以否定。 還有六點性質和動詞不同: 一、助動詞必須和動詞一起出現。(儘管單獨出現,也是在語意完整的背景下省略。)二、助動詞不接時貌記號。三、助動詞不能用由「很」或「更」之類的加強語修飾。四、助動詞不能被名詞化。五、助動詞不能出現在主語之前。六、助動詞不能接直接賓語。 許多容易被誤認為是「助動詞」的動詞,事實上是看起來「像」助動詞。例如:「要」 、「情願、繼續、需要、希望、想、表示」、「可能」,但如果使用助動詞的性質來檢驗的話,會發現以上都是屬於動詞。 另外,副詞也是很容易和助動詞混淆,因為它們都可以出現在謂語之前的位置,但這些副詞不具動詞的性質,助動詞卻有動詞的性質。例如:「一定」。 根據《漢語語法》的描述,以下語詞為助動詞: 應該、應當、該能、能夠、會、可以(表能力)能、可以(表允許)敢肯得、必須、必要、必得會(表意願、未來或通曉)

我讀Preecha Khanetnok的《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下

  語言教學在語言學中,是屬於應用語言學的範疇,彼查卡內諾(Preecha Khanetnok)在《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基於語言科學和學習心理學,提出了語言教學的十七個原則,下面為第八到第十七原則:八、分級句型(Graded Pattern):循序漸進地累積分級句型。 九、語言實踐以及翻譯(Language Practice versus Translation):翻譯在語言教學中備受詬病的就是兩語言間並非完全對應相等,學生以為翻譯單詞相等,結果透過翻譯地一視用造成語不正確的表達。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翻譯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雙語者所具備的是兩個協調的系統,但翻譯者使用的是發展另一個附屬系統,是相較單純第二語言系統更複雜的系統。 十、真實語言標準(Authentic Language Standards):此方法只要是受過教育的母語者(educated native speakers)都能夠提供正確、可接受的材料,這意味著並不是只一有種風格。 十一、練習(Practice):透過鸚鵡學舌(mimicry-memorization)和句型的練習(pattern practice),有語言學家認為上課期間,應該將八成五的時間用於練習,講課和評論的時間不應該超過一成五。 十二、反應形塑(Shaping of Responses):將練習分為一些小小部分後,分別練習,再嘗試整體。提示發聲的要領以幫助學生迫近所預期的反應。 十三、語速與風格(Speed and Style):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單詞分為細碎的詞根詞綴並不是語言學習最後的結果;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部份的經驗才是組成完整經驗中程步驟。因此,這必需在語言學和心理學之取得平衡。 十四、即時加強(Immediate Reinforcement):即在學生有正確的反應時,給予立即的回饋。 十五、對於標的語文化的態度(Attitude toward Target Culture):通常能夠認同或同理心地理解(attitude of identification with or sympathetic undersding)標的語使用者的人, 會比僅僅只是功利主義態度(utilitarian)、沒有興趣(disinterested),甚至負面態度(negative attitude)的人學得更好。 十六、內容(Content):此方法主要透過第二語言中,有意義的內容來建立對於該語言的文化認知。通常這使用在於科學閱讀或官方語言(例如:奈及利亞的英語教學),這些內容是會被用於溝通的。 十七、學習仍是關鍵時期(Learning as the Crucial Outcome):教學主要在產生學習,而不是純粹取悅學生或娛樂。透過走進教室的觀察發現,最有趣的教學並無法保證其學習效果。應該先求其教學效果(effectveness)發展教學技巧,而後才進一步將其變得吸引人、變得有趣。

我讀Preecha Khanetnok的《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上

  語言教學在語言學中,是屬於應用語言學的範疇,彼查卡內諾(Preecha Khanetnok)在《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基於語言科學和學習心理學,提出了語言教學的十七個原則,下面為第一到第七原則:一、聽說先於讀寫(Speech before Writhing):通常,語言的表達在談話中會有較較完整的表現,在書寫系統中沒有語調、韻律、輕重音。這會影響學生進一步學習的態度,如果學生一開始便學習書寫系統,很容易會產生想像的語音,而成為干擾,並影響日後的發音。 二、基礎句子(Basic Sentences):經實驗證明,學生對於外語的記憶能力較母語差,這包括聽得較不準確,而且會在幾秒鐘之後就忘記。同時,學生不會透過句子來理解文法或透過類比創造新的句子。因此,語言學家認為提供對話(conversations)可以展現句子基礎結構,而且可以在日常應用。詩歌(poetry)和散文(prose)則無法因應這樣的要求。 三、套用句型(Patterns as Habits):單憑單詞、單句或文法,無法使用語言,使用句型,並套用句型於適切的語速和溝通,才能說是使用該語言。但只是理解句型不夠,這需要練習(practice),所以我們稱之「套用句型」。 四、聲音系統應用(Sound System for Use):透過示意或道具表示發音的要領,並對比相似的音位。流暢度(fluency)可能會因此而減緩。 五、詞彙控制(Vocabulary Control):讓學生在相對程度中掌握一定的單詞,使其能夠運用於句型和在聲音系統中作理解和對比。 六、語言間的問題(Teaching the Problems):「問題」指的是,第一語言和第二語言間出現單位或句型上結構的差異。通常這存在兩個語言間的差異所產生的「問題」,有時候老師不需要特別解釋,學生仍能夠順利轉換,重點在於展現有意義的情境(meaningful situation)。此教學原則會依學生母語而異,也會因語言背景而異。 七、利用書寫符號記錄聽說過程(Writing Representation of Speech):利用學生已知的符號去教習閱讀和寫作的技能,例如英語母語者學習法語、西班牙語和德語。當然,華語使用的表意文字(logographic)漢字系統則可以用以學習粵語、吳語或閩南語等。

我讀Preecha Khanetnok的《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Phonology〉

  音韻學(phonology)研究的範圍包括語音學(phonetics)和音位學(phonemics)。語音學又有三個次領域,包括:一、發音語音學(articulatory phonetics),其研究的是發音器官(如唇、齒、舌、聲門等)如何彼此協調動作,以發出語音;二、聲學語音學(acoustic phonetics),研究語音的物理現象,如聲波的頻率、時長、振幅等;三、聽覺語音學(auditory phonetics),研究語音的感知歷程。 音位學則偏重於各個獨立的基本音在語音系統的重要性,語音結構及語音組合規律等,這樣研究中的最小單位則是音位(phonemes), 其本身不具意義,但在語言中用以區別語詞的最小的語音單位。音位學就是研究音位和其音位變體(allophone),例如/p/:[p][ph]中,/p/表示音位,而 [p]和[ph]則為其音位變體。語言學家的工作就是在研究特定的聲音為兩個不同的音素或是來自同一音素的音位變體。透過最小對立體(minimal pairs)的技巧則可以確定以上事項。 最小對立體指得是在某個語言中一對字詞,這對字詞的音韻元素,例如語音、音位、聲調、時位(chroneme),只有一處相異,而有不同的詞意。 目前用以記錄全世界使用語言的聲音則透過國際音標(IPA,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