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華語教學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語意學〉:語意成分

  語意學是對於「意義」的研究。研究的是語詞、句子等的意義。換言之,是對詞語句子等的意義進行的研的一門學科。研究目的在於了解母語使用者如何從語句獲得其正確的語意。有些句子,表面上符合句法結構,但母語使用者仍覺得這是怪怪的句子。例如: 「連愛因斯坦都會解這個方程式。」 在這個句子背後有兩個前提:一、這個方程式不難;二、愛因斯坦不善於解方程式。母語使用者就會覺得這個句子怪怪的。透過語句形式而能提供給母語使用者的語意即為語意學研究的範疇。「連…都會…」,母語使用者可以正確運用。 語音會透過辨音成份來對語音進行分析,歸納起來也不會十幾、二十個;把類似的概念放到詞彙意義來看,在語意學中有「語意成分」。水餃、包子、煎包、鍋貼可能具有相同的語意成分,都是「有餡的麵類食品」,因此我們需要更多語意成分以作為區辨。例如:製作過程或外形。 語意的最小單位?詞是由許多語意成分(semantic feature)的組合;從這個看法為出發點的分析即為「成分分析」(又稱義素分析)。將詞細分成語意成分,因為其包含好些語意的要素。 「王老五」和「白馬王子」都同時具有「有生命」、「人類」、「男性」、「未婚」的成份,但「白馬王子」可能還會包括「多金」、「英俊」…等。「王老五」和「白馬王子」有相同的語意成份,但還是有後面未能羅列的,因此對於詞的「完整意義」只是一種理想。究竟語意成分的總數應該有多少,並無定論。語意成分足以區別含有一些相同語意成分的意近語詞即可。 透過語意成分的方陣圖,可以將詞分辨。 語意分析將給詞語的詞義提供一個更精細的描述方式。再將詞項作「成分分析」,可描述不少語言的共存限制。例如: 「王老五有五個小孩。」「永澤是滕木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句法合格,但並非社會主流能夠理解的語意。因為生養子女的情況,不會發生在王老五身上;因為永澤和滕木的性別應該相反才是社會主流理解的語意。沒有違反「共存限制」的句子才會被母語者認為是合法的句子。 幾乎是所有詞項的語意成分分析中都存在的語意成分即稱為「語意標記」,而語意標記外,能夠分辨某一詞項個別語,特別是能分別詞的多義現象的語意成分稱為「語意要素」(distinguisher)。例如:英語的bachelor,它可以是學士、單身漢和年輕的武士。其共同的語意標記包括:名詞、會動的、人類,再用不一樣的語意成分再去區辨;華語的「女」,在不同時期、文章,也可以先透過屬人、雄性等語意標記,再透過其它不一樣的語意成分加以區辨。 語意成分分析,是否存在心理上的真實性?語言學家從兒童習得語言的過程中,發現兒童會從可以區分大類的先學習到,再從小類進行區分。例如,幼兒把人區分為三個大區塊,爸爸樣樣、媽媽樣樣、小孩孩;再來,爸爸樣樣再分年長和年紀相仿的,就有爺爺和叔叔、伯伯。在小孩孩裡頭有年紀大的,和年紀小的,也再發生男孩和女孩。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句法學〉:變形的種類

  變形語法裡頭,除了詞組律外,還有刪略、加插、代換和移位四種變形。一、刪略(deletion): 基底結構中的成分予以刪除,所以在表面形式上是也被刪略,但語意不會改變語意。刪略變形有兩類:一、固定刪略(constant deletion);二、指稱相同刪略(identity deletion)。 二、加插變形(insertion): 原先不在基底結構的詞項,但變形後加插於表面結構。加插的詞項是無語意的,否則就會改變語意。例如: It is raining.There is a book on the table. it和there的加插,都是屬於沒有語意,但存在於表面結構的加插。 三、代換變形(substitution rules): 以一詞組代替另一個指稱相同的詞組。英語中的myself等反身代名詞就是代換變形。將同指稱的成分代換。 四、移位變形(movement transformation): 將詞組從原來的位置移到另一個位置。 變形律之間在運用上也有次序的關係,例如:關於「反身代名詞變形」和「祈使句的刪略變形」兩個變形條件同時滿足時,應該前者為優先。例如: 你好好照顧(你)自己。好好照顧(你)自己。*好好照顧你。 變形句法學理論開始分化。標準理論主張變形不改變語意;衍生語意學,則認為語意是句法的中心,語意的解釋並不取決於由詞組律衍生的句法上的深層結構;格變語法或稱格位語法,將語句中的名詞組都賦予格位,將其視作含有好些與動詞存有一定語意上的格位關係。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句法學〉:句法規律、變形語法(詞組律、變形律、共存限制)

  語言學家試圖將內在的語言能力描述出來,即透過「句法規律」加以描述。句法學的存在,前提是句子有結構,依一定規律組成。句法規律,例如:「動作的主事者必須置於表示該動作的動詞之前」 規律是無形的、內在的規律,是內在的語言能力。語言學家則透過種種的句法規律來描寫這樣子的能力。句法規律主要透過詞組律和變形律。詞組律和變形律都是變形語法(全稱變形衍生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的內容。語言學家對語法研究時,都是描述代表內在的語言能力的語法規律為主,希望了解內在的語言能和人的心智。喬姆斯基曾說過:「語言是展現人類心智的鏡子。」 為什麼用詞組律去描寫語言能力?語言學家想用少數的規律將多數的語言給描述出來;從語言學習的角度來看,即可以執簡○繁。 華語的詞組律: S→NP VP NP→(Number Measure)NNP→SNP→NP S穿著紅衣服的女孩子來了。 VP→V(NP)(NP)VP→V(NP)(S) 也有語法學家模仿化學式價數計法,將動詞(V)計價。如:「來」,只和一個發生關連有一價;「疼愛」,要有兩個NP發生關連則;和施受相關的「送」、「給」則有三個NP發生關連,則為三價動詞。 爺爺(NP)叫阿宏去買魚(VP)。爺爺(NP)叫(V)阿宏去買魚(S)。 「阿宏」具有賓語和主語的功能。 以上為華語的詞組律。 詞組律是一種改寫律,將語言的成份進行改寫,每次只改寫一個符號,不能刪略符號,也不能將符號順序對調。 詞組律能夠執簡御繁,但有些句子可能不是詞組律可以直接寫出來,於是又有了「變形律」(transformational rule)。以英語為例,「give up」這樣子的雙字動詞,賓語可以出現在前面和後面,不容易用詞組律來描述。於是用變形律去告訴語言使用者;華語中,則有強調賓語的時候而將賓語提前,也要透過變形律來描述;又如祈使句中,主語(句首的名詞組)不出現,則是透過祈使句刪略變形。 我吩咐他洗碗。我答應他洗碗。 表面形式一樣,然而基底結構不一樣。其都是透過「指稱相同名詞組刪略變形」,而將「我」和「他」刪略。 透過「詞組律」或微調的「變形律」,形式上符合句法的規律,但仍然有些句子對母語者而言仍是怪怪的。可能是因為「共存限制」使然,這可以從語法成分和語意成分來說明。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句法學〉:句法的能力與句子結構

  句法學研究的是句子的結構,因為句法學存在的前提就是是句子有結構可言。「句子」,在語言中,是獨立而完整的表達單位。句子裡頭,最直接的詞語排列組合方式,是有規律可言。對於母語使用者而言,在句子的層次裡頭,是與生俱來的語言能力,該能力可以知道句子詞語出現的順序是否符合母語者的使用習慣。涉及語意的問題不一定和語法有關。倘若是因為語詞本身意義的因素,造成無有意義的句法,其為語意的問題,而不是語法的問題。語言能力,即其在「語法」的表現。 句子,絕對不是一組單字任意湊在一起的結果,而是有其「結構」。語句直線排列組合的先後順序,屬於句子的「線性結構」。同時,句子也具有「層次結構」。我們可以透過「結構樹狀圖」(structure tree)來對句子加以分析。每次樹狀圖的分支點為「詞組」(constituent)。 我的弟弟買了那本書。(我的弟弟)+(買了那本書)。(我的)(弟弟)+(買了)(那本書)。(我的)+(弟弟)+(買了)+(那本書)。(我的)+(弟弟)+(買了)+(那)+(本書)。 層層結構的結構樹狀圖可以提供:詞序、語詞本身的詞類、語詞組合後的詞組劃分情形。這三種資料就是句子結構最基本的要素。從古代漢語來看,古人不用標點符號,但是讀多了之後,古人的行文習慣,句末當然會有虛字,而句中的虛字都會加在主語的後面,作為停頓,這也和西方語言心理學透過實證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該實證研究測試句子之間的滴答聲,亦發現多數趨於最高層次的名詞組(主語)和動詞組(述語或謂語)之間。 詞按照句法功能可以安排詞類,就是透過樹狀圖的終端成分來分類,其可以被同類的詞替換。相同的詞被分類在一起具有相同的句法功能,如名詞、動詞…等。可以互相替換,而不影響句子語法結構的詞組,即「句法範疇」(syntactic category)或「語法範疇」(grammatical category)。 常見的語法範疇包括:名詞組(Noun Phrases, NP)動詞組(Verb Phrases, VP)動詞(Verb, V)名詞(Noun, N)助詞(Partical, Part)定詞(Determiner, Det)數詞(number)量詞(measure) 喬姆斯基認為人的語言能力,使我們可以判定這是合法或不合法的句子、句子是否多義、兩個句子是否同義,而語言學家的工作,就是要將這些句法的語言能力給描寫出來。

一個為世界語言分類的方法:從詞彙的結構下手(取自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構詞學〉)

  在歷史比較語言學中,人們會依語言的親屬關係將之分類;而最常用的分類標準,仍屬詞彙結構的分類,兩種基本的種類為:分析性語言(又稱「孤立語」anlytic langauge或isolating language)和綜合性語言(synthetic language)。分析性語言的特徵是語句由單音節、具聲調,一個單字由一個詞位構成,大多數一個方塊字有讀音、有意義,可以單獨使用。較少跟其它單字接觸、分享,不需要附著詞位。 相對於分析性語言的,就是綜合性語言:即語言本身的詞項,要借由詞綴和其它詞位構成。綜合性語又分有黏著語(agglutinating language)、溶合語(fusional language )和多元綜合語(polysynthetic language)。 黏著語:黏上去,很容易可以拆開,詞位結構「鬆散」,詞位和詞位之間很容易辨視,土耳其語、日語、蘇丹語屬之。一個詞綴對應著一個語音。 溶合語:構詞附著詞位加於詞根,很難決定詞根和詞綴的分界,溶合在一起。一個詞綴表示不只一種語意。詞根、詞綴溶合在一起不容易分開。 多元綜合語:將好幾個詞根和詞綴組合一起。 當我們依構詞方式來為語言分類時,這並非絕對極端的,而是相對含糊的分類。

華語教師如何給學生解釋詞的結構?(取自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構詞學〉)

  分析一般的詞項的結構,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看出具有先後順序的「線性結構」或稱「水平結構」,而當包含較多詞綴的單字,則更容易看出詞的組成也具「層次結構」。詞的結構,通常和句法有關係,例如華語的詞彙結構就有偏正結構、並列結構、動賓結構、主謂結構和動補結構,例如「幫忙」和「幫助」是兩個語意幾乎相同的詞位,但因為內部結構不同,造句時就會有不同表現。以英語為例,謝國平於〈構詞學〉一章中提到十種構詞方法,這十個構詞方式,不見得通通包含於所有語言。十種構詞方法包括: 一、衍生(derivation)(附加詞綴):詞綴與詞根組合而成衍生詞位的過程,可以透過前後綴。華語中,如梳子、胖子、呆子就是這一類。 二、複合(comppounding)(意義複合):意義的加總,使兩個詞併在一起來構成另一詞的過程。 三、首字音(母)略語(acronym)(略語詞):華語中,如「僑務會」代表「僑務委員會」則是例子,利用片語中各字的首字音或首字母抽出來組成一個可以發音的單字。 四、溶合(合音):英語中,如brunch,就是來自breakfast和lunch的組合;而motor和hotel則組成motel;華語中,諸,是「之乎」或「之於」的連讀;甭,是「不用」的連讀;別,則是「不要」的連讀。 五、反向構詞法(back-formation):此構詞法,未在華語發現。正如一般拍歌舞劇會先有故事架構,再舖陳,再配歌舞,才拍電影。但媽媽米亞,卻是將六○年代很紅的阿巴合唱團的歌,組曲後再寫成故事。是逆向的作法。先有詞television,才有televise;先有詞項產生,減去類似後綴的成份「詞尾」。 六、借字(borrowing):從其它語言借詞彙來使用,翻譯外來的詞彙。漢譯的佛典,許多來自天竺、印度的概念,從意思的角度去翻;亦有從聲音的角度去翻譯,例如:菩薩。 七、簡縮(abbreviation,clipping):主要在拼音文字,將音節數多的詞剪去不必要的音節,例如:exam是由examination簡縮而來的。中文無例,但有人提出,在特殊語境下,有會將「文化大學」簡稱為「文化」是簡縮,但離開語境後就不成立了。也有人認為字形的簡縮如簡體字之於繁體字也有簡縮的意涵,但目前未有相關定義。 八、創新字(coinage):英語中,Sandwich,是來自一個愛賭的伯爵,因為捨不得下賭桌,所以發明這樣夾肉、生菜的吐司,因此有了三明治。原本是一個伯爵的名子,後來變成桌上菜餚,主要由專有名詞轉用,變成一般普通的名詞。沙拉脫、立可白,拿品牌名稱來稱同性質的產品。 九、功能的轉換(functional shift)(轉品 詞類活用):大和小原來是形容詞,但也作動詞用「大便大不出來」。 十、錯誤的構詞分析(morphological misanalysis):可能來自拼寫錯誤;或誤認為詞幹和詞綴的成份而再造詞。例如:沙朗牛排(牛腰上部之肉),原先是surloin,後來sirloin也;或者以為hamburger是由ham加上burger,於是再產生了cheeseburger和steakburger。 以上十種構詞法可以在英語中發現,也有部分構詞法在華語中也存在,甚至我們也可以歸納出一些專屬於華語的構詞法。

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時貌〉:在、著、過、動詞重複

  除了表示完成貌的「了」外,華語的時貌記號還有持續貌、經驗貌和暫時時貌。華語有兩個表示事件持續性質的時貌記號,即「在」和「著」。通常會在行動動詞、姿態動詞和表示狀態的行動動詞後出現。前兩者只能使用「在」,而表示狀態的行動動詞,還是使用「著」,會使語意產生變化。例如: 他在穿皮鞋。他穿著皮鞋。 「在」作為持續貌記號的「穿」為行動動詞;「著」作為持續貌記號的「穿」則表示狀態。 此外,「著…呢」的「著」,和句尾語氣詞「呢」合用,用以加強。例如: 那個房間黑著呢。 「著」也出現在兩個子句中的第一個子句中,表示某一事件為另一事件提供持續的背景。例如: 他光著腳上課。他躺著看報。 時貌詞尾「過」表示事件相對於某一時間定點而言已經經驗過,表示這個事件在某一時間至少被經驗過一次。例如: 我吃過日本飯。我沒吃過日本飯。你吃過日本飯沒有? 「過」的焦點不在事件已經發生,而是事件至少發生過、經驗過一次。「過」不和不能重複的動詞一起出現,也不會在命令句出現,如果是事件發生或連續事件發生的簡單事實也不會出現。 暫時時貌表示某個動作只做「一點點」或短暫的一段時間。這個時貌在結構上藉著動詞的重複來表示。例如: 我問(一)問再決定。他睡(一)睡就好。 它的動詞必須是行動動詞,而且是意志動詞,而且結果式動詞複合詞不能以暫時貌來重複。例如: 誤:你打開打開那個門。 暫時時貌可以減輕聽者所受的請求壓力,展現請求軟化的語氣。 關於華語的時貌記號,可以接要如下: 「了」:表示被視作整體的受限事件。「在」:表示進行的行動。「著」:表示進行的姿態或由行動引起的狀態。「過」:表示被視作至少被經驗過一次的事件。「重複」:表示被視作稍微發生的事件。

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時貌〉:了

  時式(tense)的記號指的是情況發生的時間跟談話時間的相對關係,在英語裡字尾-ed就表示情況發生在談話時間之前;時貌(aspect)則指情況本身如何從其內在結構加以了解。華語的動詞時貌有四種:一、完成貌(Perfective):「了」和「完成化語詞」二、未完成(持續)貌(Imperfective(durative)):「在」和「著」。三、經驗貌(Experiential):「過」。四、暫時貌(Delimitative):動詞的重覆。 完成貌的「了」和句尾語氣詞的「了」不一樣。動詞時貌的「了」表示完成。完成貌的使用,為事件在時間上、空間上或概念上受到限制,則這個事件就被視為一個整體,使事件受到限制的方式有四種: 一、受到數量限定的事件。二、本身就是特定事件。三、語意本身含有「界限」的動詞。四、連續事件中的第一個事件。 動詞表示的事件受到束件發生範圍的片語,事件所經歷的時間量,或事件發生的次數等限制時,動詞常會跟著「了」。例如: 他睡了三個小時。你高了一點。張三在博物館門口等了三十分鐘。 事件中的直接賓語若被理解作「特定名詞片語」的話,也常視為受限。如:名字、代名詞、所有格修飾語、指示詞修飾語、關係子句修飾語、帶有「把」的名詞片語。例如: 我碰到了林惠。你毀了你自己。他饒了他的敵人了。我想出來了那個字。我看了新出版的資料。他把車賣了。 有此動詞本身就有明確的界限,例如,「死」和「忘」在華語中都含有終點的意思。就會和「了」一起出現。 他去年死了。我忘了他的地址。他睡著了嗎?火滅了。蓋子掉了。這個椅子壞了。炸彈炸了。 若在連續事件中,第一個事件也會有「了」。例如: 我吃完了你吃。我看完了報,就睡。他說得很巧妙,讓人聽了不會生氣。怎麼碰了杯子也不喝?我理了髮就去散步。 此外,在適當的文意背景中,副詞片語也有限制事件的功能。例如: 他早上理了髮。他在加州發了財。 「了」的使用時機為句子所描述的事件是完成貌時,而完成貌代表事件受到「限制」,而受限的條件則包括:事件受到時間或空間限制、明確的事件的直接賓語有所限定、句中動詞本來就有被限定的語意。 「了」,不和狀態動詞並用、不跟進行動作的動詞連用、不跟持續貌的「在」和「著」並存、不跟結果式動詞複合詞的「能性動式」並存,也不和經驗貌的「過」並存。 完成貌的「了」也出現在命令句中,表示連續事件的第一個事件發生後將產生後果,用以「警告」。如: 喝了那杯藥!關了它!別簽了名(,否則……)。 「了」,不表示過去式,也不是完成記號,其為完成貌記號,用來代表受限的事件。

我讀吳又熙《應用語言學理論及其在外語教學上的功能研究》的〈學說與實例〉:衍生語言學

  與結構學派對立的則是「衍生學派」,他們主要興趣在於探究「語法的來源」,其認為「語法」實際上只是天賦能力的另一個名稱,因此我們不知不覺地、不需要學習語法,就能運用自己的母語。喬姆斯基提出詞序結構規律(phrase structure rules,PSR,詞構律)說明人類本能上即對自己母語的語句結構有認識的能力,但只有依詞構律說出合語法的句子卻可能不合理,要使句子合理,則還需要選字規律(word selection rules,WSR,選字律)。深層結構(underlying strings, deep structures, 底層排列)透過詞構律和選字律產生,而後能夠產生真句。然而,在英語被視為表達相同意思的主動句和被動句來自相同的詞構律和選字律卻有不一樣的真句,這又牽涉了變換律(transformational rules,TR)。我們可以簡化以上概念如下: 說話的意念↓詞構律(深層結構)↓選字律(深層結構)↓變換律↓音韻整合↓真句(表面結構) 衍生學派重語法來源、性質和運作,結構學派著眼語言的各個方面如語音、詞組、句構;衍生學派的「語法來源」難和教學相關,結構學派完全符膺行為主義,本身就能被用於語言教學;衍生學派主張天賦及內化,結構學派則被質疑是反天性。儘管如此,衍生學派很難實質對語言教學產生幫助,但卻可以對語言教學有些啟示,這包括: 一、知先於行二、語言有規律,規律是由簡入繁環環相結三、語言行為是有創造性的行為 衍生學派的語言教學研究人類如何通過語言表達意思,而表達意思的語法成分是句子,都只限於句法層面。

我讀吳又熙《應用語言學理論及其在外語教學上的功能研究》的〈學說與實例〉:結構語言學

  語言學的成果被應用,我們稱為「應用語言學」,而這樣子的應用,大多發生在語言教學,所以語言教學常常被視為應用語言學中很重要的一環。應用語言學中,有兩個幾乎對立的學理,一是結合行為心理學的結構語言學,一是結合認知心理學的衍生語言學。結構語言學會將語言分成大大小小的單位,例如: 語音最小的單位就是「音位」(phoneme),透過「最小差別音對」(minimal pair)就可以學習不同音位,而後能夠掌握詞的結構(morphological structure),進組合成詞語(phrase)。 英語的詞構則從詞位(morpheme)開始,有作為詞根(root)的獨立詞位(free morpheme),也有和獨立詞位配合的附屬詞位(bound morpheme),其中附屬詞位還分有變化性詞位(derivational morpheme)和功能性詞位(inflectional morpheme);華語的詞構亦從詞位開始,大致分四類:可獨立表意的「實詞」、須和其它詞位結合的詞位、無法獨自表意亦無實質涵義的詞位、兩個字以上結合才有明確意思的詞位。 世界的語言依構詞方式可以分為分立式語言(analytic or isolating languages)和綜合式語言(synthentic languages),前者如華語,詞大多數由獨立詞位結合而成,後者如法語,詞常由一個獨立詞位與其他詞位結合而成。然世界上並不存在純粹的分立式語言或綜合式語言。 結構語言學派對於句構的教學,則基於「刺激與反應」之上,透過「反覆帶讀」、「取代」、「變換」、「問答」、「變型」,參考原則則是「對比法則」,對比學習者的母語和標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