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價值」、「交換價值」、「形式理性」和「實質理性」

Logic and Rationality make us boring 我在閱讀《Globalization from Below: The Rise of Transnational Comunities》這一篇文章的時候,發現了「使用價值」、「交換價值」、「形式理性」和「實質理性」這幾個很陌生的詞彙。如果是讀中文的,恐怕就會假裝沒看見地略過;如果不是我負責導讀,我可能不會去看它第二眼。「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還算是容易的詞彙,但「形式理性」和「實質理性」我真是看不懂呀!大家幫我看一下。

 
「使用價值」是一切商品都具有的共同屬性之一。任何物品要想成為商品都必須具有可供人類使用的價值;反之,毫無使用價值的物品是不會成為商品的。「使用價值」是物品的自然屬性。「交換價值」則指的是當一種產品在進行交換時,能換取到其他產品的價值。
 
「使用價值」在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認為,是由具體勞動創造的,並且具有質的不可比較性。比如我們不能說橡膠和香蕉哪一個使用價值更多,「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基礎;而「交換價值」則是在一個產品在進行交換時,特別是產品被作為商品在經濟關係中出售及購買時所產出的價值。「交換價值」也常被簡稱為「價值」。
 
比方蓋一棟房子,它需要人力、物力、時間、空間…等,這些都是組成房子的「使用價值」;一但拿到市場上拍賣或交易時,肯定不會是等價地符合人力、物力、時間和空間買賣,這就是「交換價值」或「價值」。「交換價值」就是因為有經濟關係的出售和購買時才產生的。
 
所謂「理性」指得是處理問題時按照事物發展的規律和自然原則來考慮,而理性的決策時則有四種類型。包括:實踐理性、理論理性、形式理性和實質理性。「實踐理性」是有系統地決定什麼是最好的手段或過程以實現這些目標,這樣的理性比較務實的;「理論理性」,則是用抽象的概念如邏輯推理或理論模型來說明,解釋,或了解世界上正在建造的事實;「實質理性」,則是個人對於可以考慮的可能有一個範圍,而且試圖使所有決策都在範圍內而保持一致;「形式理性」則是有一個像官僚的組織,它有一套一體適用的規則,如當代法律和司法系統的形式理性的例子。
 
「形式理性」具有事實的性質,它是關於不同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的判斷;「實質理性」具有價值的性質,它是關於不同價值之間的邏輯關係判斷。「形式理性」主要歸结為手段和程序的可計算性,是一種客觀的理性,「實質理性」則基本屬於目的和後果的價值,是一種主觀的理性。「形式理性」是法律上的,「實質理性」則是個人利益的。
 
科技革新不但沒能帶來全球性的資本主義,反而只是造成「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的掙扎,以及「形式理性」和「實質理性」的衝突。

我讀《Communities in the Age of Mass Migration: Southeast Asia》二

中華會館@Melaka 海外華人組織大致上依以下四種關係連結在一起:地域、方言(compatriotism);親屬關係(kinship);共同儀式(corituality);兄弟會(brotherhood)。這些組織不會也無法完全複製舊有中國社會制度,而是有彈性地去符合移居地的需求。

 
因為地域、方言結合的叫「幫」(Bang),就是希望這些遠離家鄉的遊子互相「幫」忙。通常是由先到的人當作領道,例如在馬六甲就有土生華人來帶領從福建新來的人(新墾);依親屬關係結合的就會建立宗廟,因為幾百年前是一家親,理應有共同的祖先,如邱宗祠或陳宗祠;共同儀式的結合則跨越社會階級,通常較小的方言團體會為了利益而結合在一起以協助新移民者適應生活,葬禮時也就可以動員;兄弟會,或者公司就是所謂的「祕密結社」,源自己台灣和中國東南沿海的地下組織,其實就是黑社會,最有名的就是天地會。兄弟會常常強壓契約勞工並引進新移工到東南亞地區。英國殖民者對兄弟會可以說又愛又恨。
 
由於大量且快速的移民,這些人無法同化成當地或融入雙文化的社會中。《Communities in the Age of Mass Migration: Southeast Asia》的作者將這些人的社群分為兩種,因為地域、方言結合的為「首要社群」(primary communities),有一個大中國概念,再進化跨越方言、區域的認同的則稱「次要社群」(secondary communities),這兩種社群並不互斥,而是互有從屬的。
 
首要社群如「幫」,是基於共同方言和階級的,這些人因為有利可圖而聚集在一起,是有排它性的。此外,它也有助於平衡並對抗外在較大的敵人。後來開始成立層級較高的次要社群,如會館或商館,這就是整個華人的社群,以整個大中國的利益來對抗以白人為主體的結合。
 
較早的移民土生華人和後來者雖有衝突、摩擦,但彼此仍有贊助或仲介關係,土生華人會幫助後來者。土生華人常常就成為當地的商人,負責引進並提供農耕或採礦所需的勞力。土生華人的社會是如此穩定以致於後來者是無法撼動的。殖民時期,土生華人也在階層中,上屬歐洲統治者,下屬印尼土著,作為第二階層「公關」的角色。後來者也建立如學校或報紙來區別自己和土生華人的差別,這使後來者也逐漸擴展自己的勢力。

我讀《Communities in the Age of Mass Migration: Southeast Asia》三

Opium on Film "Dandy-Pacha" (France; 1908-1918) 在東南亞地區,華人資本的累積包括販賣鴉片、投資(穀物貿易或採錫),這些都生商的連結都是透過家族或方言的關係。較大的企業採用西方管理和財政技術到家族事業裡,小商店則販賣一些來自中國的日用品。儘管,現代企業管理會有外人進入管理階層,但事業的繼承仍多是由家族的男性,外人只從事較低下的工作。於是就讓人認為華人有族群排斥或族群優越感的印象。

 
在中國的華人看來從東南亞「光榮」回來的人,只看到那些人光鮮亮麗的一面,於是也前撲後繼地自己花錢,甚至不惜成為契約勞到東南亞作發財夢。然而,被騙或強迫的勞工,由於長久和家人失去聯絡,常常走到人生的瓶頸。有些較早去的移民「老客」(laoke)更是壞心眼,還設賭場或販賣鴉片讓契約勞工永久不能翻身。
 
其實這些客頭並不會因為壓榨華人而覺得內疚,甚至想要深化這樣的剝削。但這樣的壞名聲總會傳開,於是中國沿海的勞工招募就變得更難了!這時候Kangany(泰米爾語,印度的方言之一)成為勞工召募的中間人,專門召募印度人到馬來亞和緬甸工作。Kangany制度下,受僱者信賴僱用者,甚至有人回到中國把這樣的Kangany帶到中國,相較於華人的僱佣體系,這個不會身陷泥沼。
 
文化是有機的,華人的文化更是體現這樣的彈性,即便在中國本土都還難說出一個「真正」的中華文化,畢竟文化是在特定時空下被實踐的。民族誌學者認為,在人們遠離家鄉之後,文化的體現才會重新被找回並鞏固。在「我讀《Communities in the Age of Mass Migration: Southeast Asia》二」說到的四種連結:地域、方言(compatriotism);親屬關係(kinship);共同儀式(corituality);兄弟會(brotherhood)就是調色盤上的四種顏色,在中國本土看起來是剛性不可變動的,一但到了華人海外社群時,這四種顏色被重新調和再現以適應新移居地的環境。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我想也正是由於中華文化的「博大」,所以在中國本土的體現是多元的,然而到了海外之後,華人可以取用任何部分來使其「精深」,這也是為什麼有時候我常常覺得海外華人體現了比中國更有中華文化的錯覺。華人的社群在海外發展多彩多姿,我覺得很有意思。

我讀《東南亞多元與發展:農村和農業發展的觀點》

IMG_1394 台灣在講農業發展時,喜歡講「三生」,三生指得是生產、生態、生活。然而,看東南亞地區農業發展時,似乎更聚焦在傳統人們對農業的想像,也就是農業的生產。下面分享《東南亞多元與發展:農村和農業發展的觀點》的讀書心得:

 
東南亞農村一直是小規模、自給自足的農業生產,甚至連土地的所有權概念都是殖民時期才被引進的,然而最近數十年,東南亞農村地區卻因為人口成長、商業化和國家主導政策發展,而有大大地改變。人口增加,對食物、土地、水的需求就增加;而現金經濟的需求、國家稅制等商業化的力量,則使農民不再自給自足;國家主導了農村發展政策,於是國家的能力常常就能決定該國農業的發展。菲律賓就試圖透過土地改革,讓土地重新分配、減少租金並增加農夫租佃的保障。官方對該改革的推行是滿意的,然而有人認為其只讓較大的佃農獲益,這反而加速了農村的貧窮問題。
 
引進新科技如新品種的稻米、灌溉技術、化肥、殺蟲劑、農場管理方法或國家政策支持都可以提高農業生產。但除了「生產」之外,若我們期待一個「永續農業」,我們還應該考慮符合人類效益的「生活」和自然資源保育的「生態」。
 
農村發展策略有四個類別:技術官僚、改革主義、激進主義和替代主義。技術官僚由國家制訂是完全由上而下的發展;改革主義則是希望透過土地改革來發展;激進主義則排斥資本主義,透過合作社的共同生產來發展;替代策略則由非政府組織來發展農村。
 
泰國一直將農村發展視為國家發展的優先目標,不過在國家能力有限時,效果也就無法達預期了。泰國政府致力於擴展農業公共建設,如小規模的灌溉水壩,但當地農民需要的學校、照護中心或公共廁所就被忽略了。東南亞地區的農業發展,基本上,仍然會是由國家的農業部門主導,所以國家的能力仍將大大地決定該國農業或農村發展的情況。
 
就我個人對泰國的認識,許多農村的發展不再滯於,傳統上,我們對農村的想像。我去一個地方叫Pai,有人叫它「拜城」,有人叫它「白縣」,它其實就是一個農村,不過卻有比九份有更好的旅遊發展。下面是一些在Pai的遊記、照片集錦和影片(03:15到04:50為Pai的照片):
 

 
如果你去過Pai,你肯定也會愛上Pai,並且了解什麼叫三生農業的最佳體驗。

我讀《Communities in the Age of Mass Migration: Southeast Asia》一

Peranakan Houses - Koon Seng Road Singapore 交通和通訊的革新使往返的旅行、匯款變得更便宜、更快、更安全。同時,在東南亞地區,政治和經濟上的限制,使得移民對母國的連結幾乎中斷,戰亂或蕭條更強化了這樣的中斷。移民在與母國的連結中斷之後,開始產生各式各樣的社群、組織,《Communities in the Age of Mass Migration: Southeast Asia》討論了一些華人移民在東南亞地區所建立的社群。

 
歐洲殖民者對東南亞地區的佔領主要是為了打開貿易市場和掠奪資源,於是移進了其它地區的亞洲人來進行開發。即便如暹邏這樣的本土政權,仍受英國壓力被迫接受自由貿易。
 
在東印度公司於印尼時期,土生華人(Peranakan,峇峇娘惹)便從原本中間人買辦的角色,成為殖民者和當地土著的中介人。土生華人被賦予收稅的任務,而這樣使華人在當印尼土著中相當不受歡迎,同時荷蘭人也討厭華人。到英國直接統治印尼時,萊弗士(Raffles)想要印尼土著解放,不再受華人剝削於是想採用現金作為稅收,沒想到,這反而加速了華人財富的累積。華人開始從事在印尼進出口貿易,進口中國雜貨並出口印尼商品。
 
同樣的情況(華人從事進出口貿易)也發生在菲律賓。不過這華人已經不再認為自己為華人了,他們傾向認為自己是菲律賓人了!文化上,這些華人認為自己擁有更多殖民者西班牙的文化。華人除了一些佛教國家外的同化,大概沒有其它國家像菲律賓這樣,完全可以排除華人的認同。
 
甲必丹制度是以華人作為「分而治之」的手段,當甲必丹制度不再之後,原本的甲必丹成為亭主,成為福建人的領導。亭主領導著如青雲亭這一類的組織,英國人認為這樣的兄弟會是相當危險的存在。矛盾的是,英國人又得靠這些人收稅,甚至得靠這些人保護。不過相較於之前未有這樣的兄弟會組織,移工的待遇更人道、綁架或威脅也減少、耕作或採礦的工作條件也提升了!
 
在暹邏則不同,由於華人本來就高度地整合進泰國社會,甚至負責暹邏王朝內外國貿易等重要角色。但兄弟會的組織仍在暹邏建立。兄弟會產生的犯罪暴動是當地警察的責任,儘管這些兄弟會是華人組成,但警察主要處理時是並不作群族連帶,因為那些成功且有能力的華人都與皇室合作了。在暹邏,因為華人成功整合進了政治和社會體系,於是族群或文化的對統治者而言並沒有什麼影響。
 

我讀《跨國投資與族群關係:印尼台商的研究》

照片 538東南亞地區除了有吸引外資的環境外,對於華人而言還有其擁有華人族群社群的地方特性,海外華人常常是台商跨國發展的重要社會資本之一,然而台商與當地華人的關係並非和諧,特別在印尼。曾嬿芬老師的《跨國投資與族群關係:印尼台商的研究》正好能夠說明這樣的現象:

產業資本外移的原因除了低廉的勞動力成本之外,精細的技術、人員的訓練、彈性的生產組織、社會文化所支持的工作態度、勞工的族群歸類等都是決定設廠的原因。對新興工業國的資本,如台灣商人,則主要投資於鄰近地點,且只限於少數特定區域,因為其具族群、文化和語言的親和性。投資的成敗和族群關係的調適有關,台商於印尼調適和各族群間的社會距離就成為相當重要的課題了。

市場、勞動力和原料為台商主要選擇印尼投資的要素;其它非經濟性要素如政治、社會、族群、宗教等,印尼相較於其它東南亞地區,都被認為是最不穩定的,而華人和非華人的族群衝突是最主要的憂慮。印尼在荷蘭殖民時期,華人就是中間人買辦,向印尼土著採購農業產,再轉手荷屬東印度公司出口到世界市場。印尼華人和印尼土著的貧富差距大,儘管印尼華人大多入籍為印尼公民,但華人在印尼的「同化」程度仍低,華人尚未被印尼社會完全認同。

華人常常是台商投資東南亞的敲門磚,但投資時間拉長之後,華人的重要性就漸漸降低了!台商和華人在許多方面的想法是有差別的,例如:台商想要永續經營,華僑則擅於短期現金回收;台商試圖了解印尼土著,華僑從歷史的發展認識了刻版印象的印尼土著。於是對於台商而言,華人有時候還可能成為負資產。

「社會資本」是個人動員其歸屬於某一團體的身份所帶來的資源的能力,也就是關係的結構,這樣的資本包括:義務與期望、訊息管道、社會規範和制裁。若我們將社會結構分為封閉型(彼此認識彼此認識的人,結構的鑲嵌性)和開放型(彼此不認識彼此認識的人,關係的鑲嵌性),則台商在印尼大致上可以說是較為開放的結構。於是,當台商受害時,多是透過司法體系來制裁違反期望的行望,因為社會結構裡的人們彼此不認識,不易透過集體來達到制裁的目的。台商也少和當地華人組成志願性團體如商會、聯誼會或運動團體,台商並不積極創造一個可以擴大成為「華人族群」的環境。

Royce認為族群認同是有工具性的,也就是人們傾向選擇對他最有利益的族群認同;Barth認為說「誰不是『我們』」比「誰是『我們』」容易。基於此,在印尼,台商寧可作為華人和印尼土著的旁觀者,儘管印尼土著仍認為台商是華人。台商致力於將自己從「華人」分出來,並以「台灣人」建立族群形象。

台商試圖建立的「台灣人」族群或許是因應印尼特殊的環境而產生,但若今天的事業本身就是華人特屬的產業如「華語教學」或「華文出版」,刻意從「華人」分出來,恐怕不利於在當地經營的情況。另外,台商應加強與當地華人聯誼的機會,試圖以「台灣的華人」來改變印尼土著對於整體「華人」的刻版印象。當地華人不只能成為敲門磚,還可以作為日後華語文事業永續經營的陪跑者。

我讀《後進者的全球化:移地的地域生產網絡建構與台商在東南亞的投資經驗》

照片 667經濟全球化有以下特徵:資金的投資往高利潤地區移動;企業以市場潛力和資源獲取為考量;資訊科技讓企業更容易全球佈局;個別消費者的品味和行為趨於一致。對台灣而言,1980年代中期之後在東南亞的投資經驗,是其在國際化、及跨界生產佈局的建立上所不可或缺的一環,儘管這是受到生產要素成本過高和先進國家客戶降價的壓力,被動到東南亞投資。

台灣商人往東南亞投資可以說是一種「防衛性的對外投資」或「被動的國際化」,也就是迫於國內生產條件的惡化,而將生產基地外移至勞動成本較低、且地理和文化鄰近性高的地區。台商移地建立協力生產網絡模式有四種:一、全面性地移地投資和複製(以英業達為例子。);二、部分移植;三、單獨赴外投資,但後來仍與台商協力生產網絡整合了;四、由投資國廠商所建立的協力生產網絡。

《後進者的全球化:移地的地域生產網絡建構與台商在東南亞的投資經驗》一文分析了台商在東南亞投資電子產業、紡織及成衣業、機車製造業及鞋業四種產業的生產網絡。

1980年代,東南亞國家以投資資訊電子業為主,台商在這時候進入泰國和馬來西亞,有局部移植協力生產網絡,也有單獨過來的;紡織及成衣業在東南亞的投資則是上游到下游整合,較無空間上的聚集,除了印尼萬隆是到當地才進行整合的,因為印尼華人的紡織產業發展也很久了;機車製造業都是因為越南內銷市場而進行投資,也是先設廠了,再回台灣找衛星工廠赴越投資;鞋業有兩間整合模式各不同,P公司以合資方式,讓原先的生產鏈也往東南亞投資,讓協力廠就在P公司附近。F公司則在台灣採購,但充分利用當地的生產條件。

台灣多為中小企業,在不同行業、不同地域也透過不同模式整合出適合自己的協力生產網絡,這樣組成的生產網絡是多元且複雜的,也因此還不容易有系統地歸納出一個路徑。

《後進者的全球化:移地的地域生產網絡建構與台商在東南亞的投資經驗》前面認為台灣商人往東南亞的投資是被動的,然而機車製造業以開擴市場為主,則是主動地往東南亞投資。華語教學的產業也勢必要以主動地全球化策略去分享東南亞地區市場,否則待孔子學院成氣候之後,台灣商人只能被動地全球化了!華語教學產業的產業鏈則不如以上四個產業那需要較複雜的生產協力網絡,就我小小的腦袋所知,華語教學的產業鏈只要有教材和師資,頂多再搭配一些電子設備,除了教材在當地出版不一定具效益外,其它協力網絡所需的要素都可以在當地快速整合出來,特別是東南亞這些華人很多的地區。

我認為可以討論的問題有華語教學產業如何可以快速在東南亞地區整合出生產協力網絡?

我讀《動員亞洲華人:東南亞台商的管理階層形構》

PIC_0205《動員亞洲華人:東南亞台商的管理階層形構》一文指出,台灣企業在進行跨國投資時,十分依賴亞洲的華人,但這些亞洲華人人力資本是有地域的差別的,許多是在當地社會裡處在社會邊陲地位的華人。該文透過對馬來西亞、印尼、泰國、越南和中國大陸等地的台商進行深入訪談而撰寫而成。下面和大家分享摘要和心得:

全球化的過程中,台灣也透過在東南亞地區建立跨國公司來利用全球人力和自然資源。跨國公司的管理與技術人才來源有二,可以透過外派人員,也可以找當地可用的人才。跨國公司偏好選擇有多元文化相處經驗的人作為外派人員,但外派人員的成本較高,於是跨國便啟用當地人才。台商多透過亞洲鄰近國的華人社群來建立跨國子公司與合資公司。台商跨國公司有以下特色:一、說華語;二、依協力生產模式生產;三、勞資關係為支配式的;四、世界分工體系上為半邊陲地位。

若將台商公司組織分層來看,經營層多是台灣人或留台華人擔任;管理層則由大陸人、華人擔任;監督層和操作員則由東南亞土著擔任。台商公司經營層由台灣人出任容易理解,不外就是族群的優越感或向心力的解釋;經營層由留台華人擔任,則是因為其有台灣教育經驗,加上台灣大專文憑不容易在當地就業、華語訓練背景等,都使這些留台華人能夠成為經營層。管理層由大陸人擔任,因為台商顧慮當地的族群矛盾,加上台灣與大陸在政治上的敵對立場,台商普遍不信任大陸人。

管理階層由上而下為,台灣人→留台生→大陸人→東南亞華人→土著。其中,台灣人和留台生享有較佳的工作待遇,包括住宅、傭人、子女教育等;大陸人則次一等,甚至有家長式、軍隊式的管理;東南亞當地的華人或土著則再比大陸人資一等,完全資本主義的市場關係,要來就來,不來就走。

台商受到語言能力(不擅英語或當地語言)及經濟資源(無法大量外派)的限制,大量地動員亞洲華人,《動員亞洲華人:東南亞台商的管理階層形構》認為這樣的族群分工,容易強化東南亞華人族群與土著族群原來在經濟領域的鴻溝。

照這麼看來,如果東南亞華人或土著擁有與台商溝通的語言能力(即華語),那麼大陸人這個管理層級的需求更本不會存在。這樣的需求仍存在主要是台商經營層需要會華語溝通的管理幹部。只有「華語熱」仍在,東南亞有更多人選擇華語作為第一外語學習,落實開放的雇用政策就可以期待,而東南亞當地華人和土著甚至不需要如大陸幹部一樣需要津貼,經濟成本將大大地節省。

再進一步說,如果連「華語教學」這樣的事業都可以由東南亞土著直接進行教學,正如在國中我們學習英語的老師也是台灣人一樣,華語的推廣將可以有更廣的觸角。

我讀《Imperialism and Mass Emigration》二

照片 551《Imperialism and Mass Emigration》的後半部討論了自願移民和非自願移民,以及華人移民在世界各地的情況。其中,華人在東南亞有最大量的移民。

在珠江三角洲區域,小規模農業長久以來被認為其無法支持家庭花費之所需,於是多餘的人力多半會離開家鄉到外面去打拼。這裡頭,那些能夠負擔自己旅費的勞工的,把旅費視為投資,都期望在未來有更多的收入,也有一些在港口和人簽約的,而會有人引薦到頭家(Towkay)或包工頭手上。一開始是基於信賴而願意作為投資移民,但後來許多還不出錢的,就被扣留證件甚至回不了家。在加州舊金山特別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這樣的事情似乎也同時是許多台灣僱主對東南亞移工的作為。

華人大多會聚集在一起,可能是因為方言、家鄉或職業別的關係,這樣的情感(affinities)使華人產生許多連結。當中,有人熟習管理、有人會經商,這些人都可能成為這壓榨系統的幫兇。這些幫兇常常是那些已經返回的移民,已經履行了合約的義務,而開始進入商業剝削的上層。這些幫兇還可能利用詐騙或綁架勞工,這樣的組織已經是所謂的「秘密結社」(secret societies)也就是黑幫了!

有些人雖是契約勞工,但卻是在脅迫下所簽字的。更糟的是,這樣的苦力(coolie)召募貿易,華人常常是使這些苦人成為外國公司獲利的幫兇。倘若沒有華人的協助,外國人沒辦法召到這些勞工;若沒有不平等條約,這些外國人在中國的代理人(當然是華人),也不會毫無畏懼地亂抓別人(很多是罪犯),這簡直就是狐假虎威。這些被綁架或詐騙的罪犯,被稱為「豬仔」,好像豬一樣被賣來賣去。

苦力的貿易在海上漂流是很辛苦的,海上航行的時間很長,常常一趟旅程下來就死了很多人。當然,這大量的移民不只是可憐的苦力,也有經商或有小資本的店家。

這樣的情況被揭露後,英國國會就通過了相關法令規定如:海上航行要有合理的條件,如空間、食物或醫療設備;包工頭也必須是有登記的;合約必有中英兩種文字才可以。清朝則大多是被動的態度,只能讓英法等國予取予求。

隨著工業革命,蒸氣船的發展,移民的形態大大地改變。可以更快速、頻繁地來往之後,華人移民和原先家鄉的連結也更緊密。另外,海外華文報紙如「僑刊」或「鄉訊」也成為這些華人思鄉的依據了!

大量的華人移民開始往更多地方發展,在北美洲舊金山、澳洲和紐西蘭有華人商人處理移民的財政,及協助移民落腳,這些移民大多是去淘金的;西印度群島和秘魯則透過香港和澳門這個更有方便的勞工出口處送出許多華人移民,在加勒比海地區,當時由英國、西班牙和法國殖民,華人移民從事糖的生產;南太平洋諸島則在大溪地和斐濟,華人移民儘管不多,但散佈卻很廣,這都是歐洲人的陰謀,讓這些契約勞工可以連結世界市場。

然而,最大量的華人移民還是在東南亞地區。如班加(Bangka)就出現如婆羅洲那樣管理模式,稱公司(kongsi),在公司工作的人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在荷蘭殖民之後,原先的公司制度被取代,華人成為受僱者和監工;英國的導向政策(Forward Policy)從1874年開始,大量地移入中國以外地區的人;暹邏則是在當時有多於的資源能夠養活更多人,於是經濟成長吸引了移民。

我想,東南亞之所以有較多的華人除了殖民影響、不平等條約之外,還有地理位置較近的原因。嘖嘖嘖…讀這些東西好累,為什麼我要讀這些東西?

我讀《Imperialism and Mass Emigration》一

照片 493歐洲殖民者進入亞洲地區之後,亞洲各地的經濟、社會都產生了重大的改變,這在《Early Colonial Empires and Chinese Migrant Communities》一都可以看到。而《Imperialism and Mass Emigration》中還提到另一個關鍵,那就是「條約」和「契約」,這大大地改變了華人移民的模式。

在殖民初期,華人的移民,從召募、運送到安置,完全透過既有的華人貿易。然而,外國人透過條約在港口橫行霸道或租用香港、澳門等地之後,舊有的網絡被打破。由外國人主導的網絡形成是用契約召募勞工,其它如運送、僱用到安置全都由外國人主導,華人漸漸退出這樣的網絡。
這一切都得追溯到鴉片戰爭,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使得清朝得開放出租香港,同時開放五個海港,這對移民有兩個重大的影響,經濟上,外國軍事霸權得以合法地在中國海港召募勞力,社會上,中國沿海省份的人民被迫分開僅僅只是為了生存而已。經濟上、社會上動盪不安,族群間的鬥爭於是產生,客家人和廣東人的械鬥或太平天國的起義都在這時候發生。
原本剝削的是非洲的奴隸,這時候轉以來自中國和印度的契約勞工來取代,東南亞、澳洲、美國都由華人移民去採礦、耕作和蓋鐵路。這時期的移民依據個人所能負擔的運輸旅途費用,受到不同的對待,特別是自由程度的差異。自行負擔旅費的最自由、再來是貸款的、其次是契約勞工,最後就是那些被迫上船的勞工,就是被賣掉的,這已經是「類奴隸」(paraslavery)了。契約勞工之所以盛行乃是因為東南亞的氣候溼熱,即便較窮的歐洲人也不願來;此外,這些勞動密集的生產,附加價值低。
華人移民實在好可憐,我覺這和黑人奴隸是差不多的,差別在有沒有契約。然而,很多人就算是簽了契約的,也是有被騙的或被強迫的。之所以華人移民看起來不像黑人奴隸那般可憐,我想是因為這當中還有自願和非自願的移民。下面可以繼續看「我讀《Imperialism and Mass Emigration》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