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結構學派對立的則是「衍生學派」,他們主要興趣在於探究「語法的來源」,其認為「語法」實際上只是天賦能力的另一個名稱,因此我們不知不覺地、不需要學習語法,就能運用自己的母語。喬姆斯基提出詞序結構規律(phrase structure rules,PSR,詞構律)說明人類本能上即對自己母語的語句結構有認識的能力,但只有依詞構律說出合語法的句子卻可能不合理,要使句子合理,則還需要選字規律(word selection rules,WSR,選字律)。深層結構(underlying strings, deep structures, 底層排列)透過詞構律和選字律產生,而後能夠產生真句。然而,在英語被視為表達相同意思的主動句和被動句來自相同的詞構律和選字律卻有不一樣的真句,這又牽涉了變換律(transformational rules,TR)。我們可以簡化以上概念如下: 說話的意念↓詞構律(深層結構)↓選字律(深層結構)↓變換律↓音韻整合↓真句(表面結構) 衍生學派重語法來源、性質和運作,結構學派著眼語言的各個方面如語音、詞組、句構;衍生學派的「語法來源」難和教學相關,結構學派完全符膺行為主義,本身就能被用於語言教學;衍生學派主張天賦及內化,結構學派則被質疑是反天性。儘管如此,衍生學派很難實質對語言教學產生幫助,但卻可以對語言教學有些啟示,這包括: 一、知先於行二、語言有規律,規律是由簡入繁環環相結三、語言行為是有創造性的行為 衍生學派的語言教學研究人類如何通過語言表達意思,而表達意思的語法成分是句子,都只限於句法層面。
Author: Dicky
我讀吳又熙《應用語言學理論及其在外語教學上的功能研究》的〈學說與實例〉:結構語言學
語言學的成果被應用,我們稱為「應用語言學」,而這樣子的應用,大多發生在語言教學,所以語言教學常常被視為應用語言學中很重要的一環。應用語言學中,有兩個幾乎對立的學理,一是結合行為心理學的結構語言學,一是結合認知心理學的衍生語言學。結構語言學會將語言分成大大小小的單位,例如: 語音最小的單位就是「音位」(phoneme),透過「最小差別音對」(minimal pair)就可以學習不同音位,而後能夠掌握詞的結構(morphological structure),進組合成詞語(phrase)。 英語的詞構則從詞位(morpheme)開始,有作為詞根(root)的獨立詞位(free morpheme),也有和獨立詞位配合的附屬詞位(bound morpheme),其中附屬詞位還分有變化性詞位(derivational morpheme)和功能性詞位(inflectional morpheme);華語的詞構亦從詞位開始,大致分四類:可獨立表意的「實詞」、須和其它詞位結合的詞位、無法獨自表意亦無實質涵義的詞位、兩個字以上結合才有明確意思的詞位。 世界的語言依構詞方式可以分為分立式語言(analytic or isolating languages)和綜合式語言(synthentic languages),前者如華語,詞大多數由獨立詞位結合而成,後者如法語,詞常由一個獨立詞位與其他詞位結合而成。然世界上並不存在純粹的分立式語言或綜合式語言。 結構語言學派對於句構的教學,則基於「刺激與反應」之上,透過「反覆帶讀」、「取代」、「變換」、「問答」、「變型」,參考原則則是「對比法則」,對比學習者的母語和標的語。
如何理解中文裡的「字」和「詞」?從英文的詞位的研究可以得到的啟示(取自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構詞學〉)
構詞學,主要研究語詞的內在結構、功能,以及其規律的學科,很大部份是討論詞位(具有音義結合的最小單位)的問題。可以拿來造句,直接使用的,就是「自由詞位」;其它無法單獨使用的,則稱「附著詞位」,依據詞位的自由度,我們可以判斷其是「自由詞位」或「附著詞位」。在中文裡,很多一個字就是一個詞,都可以直接造句。 按功能分,則有「衍生詞位」和「構形詞位」。「衍生詞位」會產生新的詞項,可改變詞類。例如:美化、綠化、社會化、同化、異化,使詞項改變詞類、改變語意。「化」的後綴;詞項內部的各部份詞位的語意關係,不會影響詞項之外;適用於同一類詞的一小部分;「構形詞位」第三人稱、單數、動詞後加s和es,沒有產生新的詞項,只在特定的詞類後,例如s在動詞,使用一個詞項產生另一個形式,詞類不變。語意不全部改變,詞類不變;影響整個句子,主格、時態、句子和詞項之類語法和語意的關係,擴及到句子裡;對於主要詞類而言,適用於大部份。 衍生詞位和構形詞位同時出現,誰先?衍生詞位先進行變化,構形詞位在之後變化。 例如:leadleader:er為衍生詞位leaders:s為構形詞位 關於詞位,我們還可以有以下認識: 一、詞位依照其語意分量的輕重而分,可以有「語意內容詞位」(詞根、衍生詞位)和「語法功能詞位」(封閉性詞類、構形詞位)。 二、詞位和音節的關係。中文裡,大多數一個詞位就是一個音節;英文裡頭,可能會有兩個音節以上詞位。 三、最理想的狀況是,一個詞位對應一個語音形式。中文裡,二十一個聲母、十六個韻母、四個聲調去排列組合所能產生的語音有限,然而中文裡的漢字中,光《說文解字》就收有九千三百五十五個字,電腦裡頭的正體字則有一萬三千多字,《康熙字典》則有四萬多字,同一個音裡頭就會有好幾個詞位。即便英文裡,two、to和too也是會有同音異義的情況。 四、同一個詞位,在不同語音環境裡,會有不同的語音形態。例如:英文複數的詞尾-S會跟前面清濁音也改變。華語中,兩個三聲字重疊時,前面的三聲會唸二聲。
對英語母語者的華語老師必備常識:英文和中文的「詞」在語言學上的差異(取自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構詞學〉)
對漢語而言,中文裡頭所書寫出來的方塊字,都可以知道其形體和讀音、可以掌握其意義,除了少數如蜻蜓、蚯蚓、螳螂、葡萄、蝌蚪等由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在字典裡頭也找不出一個字、一個字的意義,字典會寫「查『蜻蜓』條」,除了這些聯綿詞外,大多數的一個一個的方塊字,都有字形、有讀音、有意義。「字」,就文字的形體來看,只是書寫單位,用以記錄語言、語音用,透過常定俗成的符號。在中文裡,字和詞的界線不太明顯。在英語中,boys是單字,有兩個成分,包括boy和s,各自有不同的意義,如此用以描述這兩個成份的單位即為「詞位」(詞素,morpheme)。詞位(詞素、語素),即具有語意或語法功能的最小語言單位(無法再分析了,聲音無法獨立出來,意義也無法表現),為說話時最小的語意單位。具有聲音和語意的組合體。 例如: 「我們」=「我」(聲音:wo3,語意:第一人稱)+「們」(聲音:men1,語意:表示人名詞的多數,可以將動物擬人化或用於童語)。書寫成兩個方塊字,有兩個詞位構成。 We,只有一個構成成分,一個詞位。 use,什麼詞綴都沒有,是詞根,有聲音、有語意。reuse,可以分成兩個部份,re的前綴,有聲音有意義,由兩個詞位構成,為一個單字。reused,由三個部份構成,re+use+ed,由三個詞位構成。 詞,可以根據其詞彙意義或語法功能做分類。 根據詞的功能,而去給詞分類:名詞、動詞、形容詞,這些屬於「開放性的詞類」,這些詞類,隨著新事物產生,就會產生新的詞,很難列舉完;而「封閉性的詞類」,則如:介詞、連詞、代詞、冠詞,可以列舉完盡,不易產生新字。副詞是較複雜的類,有些小類具有封閉性詞類的特質,如頻率副詞,也有一些小類是隨著形容詞變化,同樣無法列舉完備。具備語意功能的詞類,大多是開放性的詞類;具備句法功能、語法功能的詞類,則以封閉性的詞類為主。一般來說,失語症的人是對於封閉性詞類的理解有困難。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音節
何謂音節?分別從三個不同角度來看:一、從物理現象,聲學語音本身的性質,有聲音響度的高峰,就是一個音節;二、從生理現象,說話者發音的活動,每個音節是由一次的胸腔脈動產生,為骨框架上允肉的收縮,然而實證上和語言學上較少得到支持;三、音節為音韻系統中抽象的組織單位,來自語言的偏誤,可以發生語音對調的單位就是「音節」。例如在相聲要說:「闊人走進舖子。」結果說成:「破人走進褲子。」這個「闊」、「舖」、「破」和「褲」都可以說是一個音節。有時候,音節不容易界定,楊如雪老師提出以下界定音節的方法: 一、音節有一個元音構成的。例如:「『雨』『衣』」、「魚」、「舞」,這是不帶其它音素的情況;元音帶其它音素,例如:「鼻」、「筆」、「逼」;再者,元音帶其它音素於後,例如:「鴨」、「呀」。 二、響輔音,可以不帶其它音素,自成音節。例如:閩南語的「黃」;亦可以前面帶其它音素,如:閩南語的「湯」、「長」。 透過樹狀圖,我們可以將音節的結構層次顯現。樹狀圖裡頭有些簡略符號,O表示韻頭(onset),R表示韻(rhyme),N表示核心元音(nucleus),C表示韻尾(coda)。華語裡頭的介音以M表示,它可以處於第一層,與韻頭和韻並列;亦可以處於第二層,在韻的裡頭與核心元音和韻尾並列。 另外,CV音韻學,則更將以上所有結構的節點簡化為子音(C)和母音(V),其具有以下功能:一、可以解釋音節結構的普遍原則(V的數目的致可以決定音節的數目);二、說明音節結構之分類學,即語言與語言之間語音節結構上可能有的差異範圍,在普遍語法中,CV形態的音節是所有語言所共有的;三、說明個別語言之音節結構規律。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音韻規律
存在腦子裡頭的聲音,我們稱它是「音位形象」(phomemic representation),而實際將詞項說出來的時候,它會有一些自然的語音變化,這個我們稱為「語音形象」(phonetic representtion),當中透過「音韻規律」來連結音位形象和語音形象。例如,鼻子音前面的母音要鼻音化、上聲字在另一上聲字前讀為陽平、清塞音在字首或重音音節要送氣,這都是音韻規律。音韻規律是語言能力的一部分,主要種類有同化律(Assimilation Rule)(母音鼻音化)、辨音成分增加律(Feature Addition Rule)(原先不送氣增加了「送氣」的辨音成分)、省略音段律(Deletion Rule)(鼻音化的母音後的子音省略)、音段增加律(Segment Insetion Rule)(插入母音或子音,如英語插入t,或日語的外來語插入母音或空韻)和音段移位律(Metathesis或Movement Rule)(ask為例)。 音韻規律可以透過形式化加以描述,基本形式是:X→Y/A-B(X是輸入,Y是輸出,/之後為語境,表示為:AXB唸為AYB。)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記錄語音的方法、語音組合法
通常,聲音傳達得比神經傳到大腦還快,所以當我們研究語音的時候,我們總是希望想先把語音記錄下來。記錄聲音的方法有很多:「錄音」是實際而具體的記錄;透過示波器或寫波器,把語音製成聲波圖或聲譜圖,則是較抽象的物理資料;透過約定俗成的書寫符號如字母、音標及注音符號也是記錄語音方式,但這和聲波是兩回事,語言和語言之間亦有些微差異,可以分為精細注音和概要注音(精細注音:嚴式注音、語音注音、音質注音;概要注音:寬式注音、音位注音);透過發音要素則最更接近語言的事實,稱辨音成份標音法。發音要素可包含:子音性(口腔有障礙否?)響音性(聲音響亮否?)延續性(聲音延續否?)顎齦前性(障礙地點在顎齦前否?)舌葉提升性(舌葉抬升否?)緩放性(氣流延緩釋放否?)粗擦性(氣流釋放產生噝噝聲否?)濁音性(聲帶振動否?)鼻音性(鼻腔共鳴否?)緊音性(發音時送出強烈氣流否?) 發音要素除了具有描述的能力,也具有分辨不同語音的能力,稱為「辨音成分」。透過「辨音成分」也更容易使我們分辨出「自然語音群」和「非自然語音群」(自然語音群可以抽出共同辨音成分)。 除了上述辨音成分外,還有以下常用成分: 音節性高低圓唇性捲舌性 不同語言所使用的辨音成分不儘相同。 辨音成分取決於音段本身或是取決於組合環境,是一種廣泛的特性,不具備辨義功能。音位的差異,而是同位音的差異,如此的辨音成分永遠可以預測。「可預測的辨音成分」是一種廣泛的特性,不屬於任何一個單字,可以用廣泛的規律決定,因此不具備辨義的功能。例如,英語和華語的母音中,「鼻音性」就不具備辨義功能,因為其完全可以預測。例如閩南語的母音中,無法從音節的環境位置來決定具不具鼻音,不可預測的,則具辨義功能。 閩南語無法預測的辨音成分:伊(他);嬰(囡)焦(乾);擔黐;天 語音組合並非任意的,每個語言有其一定的規律,這是屬於母語使用者內在語言知能的一部分。 以華語用輔音:p、t、k(塞音)和m、n、ng(鼻母音)來看,配合$作為音節分界記號,以及C作為子音,V作為母音的,華語有的組合環境為:$CV$$CVn$$CVng$*$CVp$*$CVt$*$CVk$*$CVm$(*代表不合語法的項目) 再以英語為例,我們很容易發現bl是可能接連出現的組合,而bn是不容許的組合,這就是英語詞彙裡頭的「系統空缺」;而華語語音裡頭,有一、三、四聲的ban,卻沒有二聲的ban則是「偶然空缺」。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音位、同位音
音位和同位音的關係,我們可以用一個例子來理解:我們可以在不同的馬路口看到會走動的小綠人走動,告訴我們現在可以前進,其傳遞著「通行」的訊息;然而,不同路口的小綠人,可能會有些微的差別,第一個路口的是亮綠色,第二個路口的綠色較暗,第三個路口綠色還偏黃。這傳遞著相同訊號的小綠人就像「音位」,具有抽像概念;而在不同路口的燈就是同位音,儘管有些微的差別,所傳遞的訊號相同。以「八」和「趴」為例,其韻母和聲調都相同,只有聲母不同。在「八」和「趴」裡頭,[b]和[p]就像小紅人和小綠人一樣,產生意義對立、不同、區別的意義,是兩個音位,以不同的語音形式表示不同的語意的現象,稱為語意的「對立」現象。其具有辨義功能的聲音,引起語意對立的聲音,語音的辨義單位,稱音位或音素。 音位在不同環境會有不同的念法(同位音),而「音位」就是一組「同位音」的組合。 更甚者,八和叭,只是有一個音位的不同,就稱:最小差異對偶詞(minimal pair),或稱最小對比詞,往往我們可以透過最小差異對偶詞. 在華語中,牽涉聲調,也就是超音段,其會造成意義的對立,也可以是成為最小差異對偶詞的成份。
我讀謝國平《語言學概論》的〈音韻學〉:前言
語音學和音韻學,有時候不容易分辨。當我們研究人類所能夠發出的全有語音,發音的方式,或儀器分析物理特徵、音訊等,這是屬於語音學的範疇;而音韻學,則對於語音組合形態和法則進行研究。例如:描述句子的詞彙項目如何依據我們母語的音韻規律,給予每個詞項在個別的句子組合狀態下的正確發音過程。所以,音韻學研究的範疇,可能就會是母語者使用母語的音韻規律是什麼?哪些是母語所有?哪些是母語所沒有?這使得兩兩不同的語音產生區別意義的作用等,例如:「知事」和「滋事」如此詞語的差別。再者,亦可以研究語音和其它語音組合時,出現的先後位置,聲母可以出現在哪裡?後面可以出現什麼?是不是可以出現在後面? 記錄語音的符號,若用「[]」夾起來的符號表示是音值,在不同語言中,唸法會不一樣;而「//」夾起來的符號則是音位。 以[m]為例,其在英語、華語都可以出現在母音前,在英語、閩南語可以在母音後,但在華語就不會放在母音之後了。這就是母語使用者的音韻規律。 再例如,華語中最常見的就是雙音節的詞彙項目如何發音?一般來說,前一個音就是在準備後面那個音的發音動作。聲調的改變,也會在兩個連續第三聲在一起時發生。
我讀H. Douglas Brown的《原則導向教學法》:〈原則導向教學〉
布朗認為結合實務與理論的第二語言教學,可以列出十二條原則,其分別在認知、情意和語言學三個方面。在認知原則(Cognitive Principles)裡,主要都是和心理和智能有關的,包括: 一、自動自發性(Automaticity):小孩子在不自覺、潛意識地習得語言,不對語言過度分析,而是暴露在語言輸入的環境裡,這被稱為是「自動自發過程」。若使用在第二語言學習中,則要從控制有限的語言進行,進到自動處理無限語言形式的過程。不需要刻意避開對語言系統的注意,例如:文法、聲韻、言談,但這樣的過程不宜過長,以免影響學生進入自動自發的階段。 二、有意義的學習(Meaningful Learning):從認知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有意義的學習效果會大於機械式的學習效果。有意義的學習,會將新的資訊融入現有的結構以及記憶系統中,有較高的學習保存率。 三、獎賞原則(Anticipation of Reward):即在操作制約模式下的原則。短期獎賞,可以用口頭讚美和鼓勵、小貼紙,同時教師也要精力充沛、熱情洋溢,否則學生也會興趣缺缺。長期回饋,則應該讓學生理解,學習了該語會有什麼用處;會有什麼特權;學業上、事業上有什麼幫助等。 四、內在動機(Intrinsic Motivation):學習者內在的學習動機正是最強而有力的獎賞,在基於學生內在動機下設計教學活動,學生會願意去完成任務。 五、策略投資(Strategic Investment):學習者必須投資時間、精力、注意力,才有製造各種理解語言和產生語言的可能。 情意原則(Affective Principles)則是指對自己的感覺和團體的關係,以及對於所學的語言與文化的情感: 六、語言自我(Language Ego):學習第二語言時,也是發展一種新的思考模式、新的感覺以及新的處事模式,因此會產生第二個身份。新的語言自我和第二語言很容易互相糾結,進而產生脆弱感、防衛性和內心的壓力。這時,要對學生表達支持的態度。 七、自信(Self-Conficence):只要學習者相信其具備完成學習任務的能力,對於最終是否能夠完成任務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八、勇於冒險(Risk-Taking):鼓勵學生冒險,有助於產生要長的記憶和內鄉動機。協助學生盤算風險,而不至於瞎猜,同時在學生冒險嘗試時,給予正面的回應。 九、語言與文化的結合(The Language-Culture Connection):教語言的同時,也教授一種複雜的文化風俗、價值觀、思考模式、情感和行動系統。讓學生理解跨文化的差異性,並理解沒有哪個文化比哪個好。幫助學生了解文化認同的問題。 語言原則(Linguistic Principles)則是學習者如何處理這些複雜的語言系統: 十、母語效應(The Native Language Effect):學習者的母語對標的語言系統的習得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母語系統對新語言的創造及理解會有助長效應,也會有干擾效應,然而干擾作用可能較為顯著。抓住母語的強化效應,摒除干擾現象。同時,說服學生以第二語言來思考。 十一、過渡語言(Interlanguage):在學習者邁向標的語言的完整能力前,會經歷一種系統性或稱準系統性的發展過程。成功的過渡語言發展,有一部分來自善於運用他人的回饋。不要指責學生過渡語言的錯誤,而可以分辨學生錯誤的來源,同時對於學生的語言輸出給予鼓勵。 十二、溝通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作為語言課堂的終極目標,教學方法就要朝組織能力、語用能力、策略能力以及身心機動的能力邁進。它不強調文法規則;它不要求「正確的語言高於一切」;它要自然真實、不矯揉造作的語言和教學;它認為無限的語言形式和功能才能在真實世界裡被應用。 有了這些原則,當我們選擇某些教學方法時,就會有所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