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二語言的課堂教學,依帕西(Pasty)和尼娜(Nina)所述,有五大取向:一、一開始就正確(get it right from the beginning);二、說想說的(say what you mean and mean what you say);三、只有聽和讀(just listen… and read);四、依序地教(teaching what is teachable);五、結果要正確(get it right in the end)。在「一開始就正確」的取向中,老師會避免學任恣意地進行口說,因為這會使他們發生錯誤,而這些錯誤會變成習慣,所以老師就要避免這些習慣養成。聽說模式的操練(audiolingual pattern drill)以及文法加溝通的實踐(grammar plus communicative practice),都是屬於這一取向的。 在「說想說的」取向中,則強調透過學生和老師或學生和學生之間的互動,讓學習者進入有意義的脈絡是有必要的。在此一取向內的研究多,給於我們不同啟示,其中高程度和低程度的學習者之間的互動最讓人驚豔,我們可以知道當高程度和低程度配對時,低程度若擔任訊息傳遞者的角色,高程度扮演訊息解讀者的角色時,將能夠產生較大程度的意義協商(negotiation of meaning)。 在「只有聽和讀」的取向中,則認為操練記憶語言形式是不必要的,透過聽和讀來提供可理解的輸入為該取向所強調。研究發現同樣對兩組人員進行大量的語句曝露,提供文法講解的組別,能夠對於文法,有更好的了解。整體而言,該取向有助於發展學生較好的理解能力,以及對於其流利度有較高的信心,特別在初階段時。但進入高階段時,對於第二語言的正確性就不容易達到。 「依序地教」則認為語言結構有其發展特徵(developmental features),當學習者進入到某一階段時,才有機會能夠進到下一階段。另外,語言內的可變異特徵(variational features),如字彙,則相對彈性,在任何階段都可以教授。其發現,關於發展特徵的部份越級教授時,通常學生仍必需透過必經階段。關於教授的內容即為該取向所研究待開發的地方。 「結果要正確」認為教導語言結構以及糾錯的反饋能夠提升學習者關於文法的使用。 有些具有天賦的學習者不論在以上哪個取向下學習,都可以成功。而目前最廣泛被使用的文法翻譯法或聽說教學法,仍有人能夠因此將第二語言變得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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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Alice Omaggio Hadley《Teaching language in context》的〈On learning a language〉二
普世語法假說認為,語言是人類特有的,基因會決定其容量;語言的學習由生理/物機制掌管;最終的語言式都是語言的功能,來自固定抽象原則;每種語言有其「參數」,人們基於其語言資料予以「設定」;「核心語法」(core grammar)屬於普世語法,「邊緣語法」(peripheral grammar)則包含不在普世語法的語言特徵;核心語法比邊緣語法容易習得。小孩子必需去選取合適的語言資料,才能夠將這個參數設定正確。普世語法也受到許多挑戰,有人認為它僅止於第一語言或核心語法;也有人認為小孩和成人的認知過程不一樣,學習語言的動機和態度也不一樣。而影響力最深,且引起廣大討論的就屬克拉申的「監控模式」(Monitor Model)了。具於該模式,克拉申有五大假說: 一、學習和習得是不一樣過程(the acquistion-learning distinction),學習是對於(第二)語言的語法規則,進行有意識的知識學習;而習得比較像是小孩子潛意識地發展其(第一)語言。 二、習得語法的結構依循著一個可預測的順序,稱自然順序(natural order hypothesis)。 三、僅存在第二語言中,「學習」會有一個編輯或監探的機制,在語言產生的過程中影響著流暢度(fluency),這是監控的假說(monitor hypothesis)。 四、輸入假說(input hypothesis)則認為我們只能習得對自身而言可以理解的輸入,而且這可能是稍微高於目前的的語言能力。 五、情感過濾假說(affective filter hypothesis)認為在習得的過程之所以能夠順利,取決於其動機、自信而且低焦慮。 克拉申對於「學習」和「習得」以及「意識」(conscious)和「無意識」(unconscious)的說法,有些人不同意。這此人認為就像學習打籃球、大富翁、橋牌一樣,如果我們只是看著人們進行,想要以此建立出語法的結構,是令人難以想像的。 以更加「認知」(cognative)觀點的麥克羅琳(McLaughlin)則對克拉申的假設有以下反駁: 一、習得和學習的區分並不容易。而且我們無法驗證「『學習』不能變成『習得』」。 二、「監控」的限制通常是在越多的限制下越明顯。這使得「學習」的概念對於有意識的語法知識的解釋有限。 三、對於教學方法而言,「自然順序」顯得微弱,而無法發揮作用。 四、「輸入假設」不可測試,而且「可理解的輸入」也無法明確定義。 五、「情感過濾」沒考慮學習者的個人差異。
我看《晚孃下部:罪色》(Jan Dara: The finale)
自從前一次從博客來買電影預售票去看電影之後,我似乎迷上了這樣的模式,從南投縣魚池鄉遠道到台北、台中去看電影。在博客來訂票需要加收50元運費,相較於直接到電影院買票,可能只會有一點點兒的價差。這次我看《晚孃下部:罪色》(Jan Dara: The finale),這是《晚孃上部:戀慾》(Jan Dara)的下集。在《晚孃上部:戀慾》的最後,男主角真達拉已經和老爺斷絕父子關係,逃到披集府(Phichit,พิจิตร)外婆家,《晚孃下部:罪色》開始,等待時機想要佔據家產的老爺。於是,故事又展開了!許多人開始回憶過往,這些過往的共同處就是許多色慾、養眼的鏡頭。這一部電影大概就是限制級的極致,露點似乎又比《晚孃上部:戀慾》多。 真達拉回到曼谷主宅後,好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從老爺那邊奪回家產後,幾乎對老爺和喬(原來為兄妹,不同父不同母,後來為夫妻)趕盡殺絕。在老爺全身癱瘓後,用藤條抽老爺;並強和行房,讓其懷了小孩。結果喬可能是因為有被強暴的經驗,所以成了戀母情結的人,打扮、舉止都像男孩。 這是一個以悲劇收場的泰國電影,它最大的賣點大概就是那些很亂倫的情結,輔以很超乎常人想像的鏡頭。節奏頗慢,但值得一看。 《晚孃下部:罪色》只在少數幾個電影院上映,台中僅有老虎城的威秀影城有上映,儘管有上映,但外頭一張海報都沒有張貼。我說:要不是真心想看這部電影的人,一點兒都會有機會踏入電影院,看這部電影。認為「泰國風」很盛的人,我覺得是相當自嗨、相當一廂情願的,我們只是在網路看到許多討論,但市場中這畢竟是小眾。
《夜叉》(ยักษ์,The Giant King)
如果學過泰語字母的朋友,一定會知道ยักษ์是什麼意思。泰國近期上的動畫電影就是《ยักษ์》,英語片名叫《The Giant King》,ยักษ์在華語裡,有點像妖怪,也有點像守護神,其地位大概就像我們在廟裡頭看到伽蘭菩薩,比較準確的翻譯可能是《夜叉》。所以,你可以在許多泰國的廟宇面看到這ยักษ์。「夜叉」這個概念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形象,你看看泰國的夜叉和咱們華人的夜叉就很不一樣,日本的夜叉又是另一種樣子。不過,《夜叉》裡頭,導演又給它另一種形象,它是機器人。我覺得這個電影很厲害的地方是,它把許多你可以說是佛教文化的東西,或者泰國文化的東西給具象化了! 除了把夜叉弄成機器人之外,兩個機器人好朋友在一場戰鬥中被鎖鍊給綁起來了!這個鎖鍊就好像人和人之間的緣份,你不知道為什麼你和某個人比較親近,因為緣份就是這樣把兩個人連結在一起。兩個好朋友,一個叫「綠綠」,一個叫「芋頭」,但是綠綠被壞東西給附身了,所以性情暴燥,才會成為夜叉。你看,連機器人都可以將「附身」給具象化。 除了「綠綠」和「芋頭」外,還有一些甘草人物。有一個一打噴涕就會讓人生鏽的「鏽鏽」;還有一個大鳥,自己以為是雙條車,自以為是個大嬸,非常可愛。 我看此電影最大的心得就是:友情。(怎麼有點像遊戲王的梗?)是朋友,就要相愛;是朋友,就要互相幫忙;是朋友,就不能拋棄彼此。原本彼此仇恨的兩個人,在失去記憶後,成為朋友,似乎也預示著「冤家宜解不宜結」的道理。 下面為泰國夜叉的樣子,你可以和海報上的以機器人將夜叉具象化作個對比,另外附上電影宣傳短片:
我讀Keith Johnson的〈Some views of language and language learning〉
關於語言和語言學習,一直有兩派觀點,一個是實證派的(empiricism),一個是理性派(mentalism,rationalist),這也使它們的教學方法有所不同。一開始由結構語言學(structural linguistic)所開展的,從「田野語言學」(field linguistics)開始,其調查許多瀕臨死亡的語言,試圖透過「科學」的方法,記錄並分析語言,更將話語分成一個單位、一個單位(segments),包括詞、語音、構詞等,也為此分類,如名詞、形容詞、動詞。這樣科學化的過程,使其與心理學聯結,也和行為學派(behaviourism)相關。 行為學派聚焦在「學習如何發生?」,三個基本概念有:制約(conditioning)、習慣形成(habit formation)和環境的影響(the importance of the “environment”)。其認為小孩子生而如白紙一般,其所經驗和曝露的外在環境,將成就他的表現。 理性學派則由喬姆斯基(Chomsky)為首,以「生成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最為有名。理性學派認為語言不只是其表面所被觀察到的樣子。小孩子生而具有一個語言習得裝置(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LAD),它幫助小孩子能夠理解複雜的任務。小孩子同樣從環境學習,但主體的成份較大。然而,喬姆斯基原先認為小孩子隨著環境的影響,語言的接收能力會退化,後來也進行修正。使得,實證派和理性派有趨於中道的方向。 如果你將自己所說的話打成逐字稿的話,你會發現當中有許多綴詞,在英語中,如「ums」和「ahs」,在華語中可能就是「然後」了!社會語言學派(socialinguistic revolution)便側重於與人溝通的能力(communicative)、約定俗成(the performed)以及禮貌原則(the appropriate, rules of use)(Hymes,1970)。社會語言學家在意的不是句子的結構而是該句子如何使用,正如《我讀Keith Johnson的〈What is there to learn?〉》所說的,問句可能命令句 。
功夫熊貓被關在《Iron cage》(鐵籠子)裡不是為取膽汁
查爾斯泰勒用「門鎖」和「加速器」作為兩個極端來比喻「潛在的倫理理想」和「欲把系統性文化悲觀導向全球化文化樂觀的力量」。門鎖者,「嚮往工業化之前的社會」和「捍衛原始社會以免於工業社會侵蝕」;加速器之流,「科技能夠解決人類所有問題」而且「對於遲遲無法跟上腳步的人們感到不耐煩」。 我們就是游移在追求「科技」或「真理」的模式中,時好時壞,時高時低。馬克思(Karl Marx)和偉伯(Max Weber)曾對於現代性提出解釋。那些唯物論的信仰者服膺在工具性效率下,認為應該找到一個常態,並且存在著一個永恆不變的社會現實。而有人認為,每個人都不可避免地得進入這個社會,即使這都被限縮在工具性的思維下。無疑地,我們被現代科技關進了「鐵籠子」裡頭了!我們好像有「自由選擇」似的。唯物論的思想絕對不是在工業革命之後才產生的。 泰勒認為,總有一天唯物論者都會受到制度上或意識型態上的束縛。而我們還能夠有一絲絲喘息的空間的話,就是從那曾經被現代性所壓抑的道德背景找去尋找。泰勒提出兩個道德脈絡,其分別是「『自我負責』、『自我控制』的理性」以及「來自日常生活的肯定」,如工作或家庭。 泰勒認為,我們應當將「理想的實現,並非人生存在的條件」和「考量現實後,才能實現理想」(有效的理想實現,effective realization of the ideals)兩種秩序一起考量。當我們一開始就知道「科技為什麼重要」的話,「倫理的關懷」自然就會給它一個框框。 我剛剛看完《功夫熊貓二》,我認為相當有同感。中原受到沈王爺(白孔雀)船堅砲利的威脅,連原先守護著王城、武功高強的犀牛和鱷魚都對功夫失去信心而自願被關在地牢。熊貓阿寶一方面對於剛學會的功夫即將被毀滅而感到憂心忡忡(於公),一方面好奇自己的生父生母為什麼把他拋下(於私)。沈王爺就是最極端的加速器,全盤地相信科技能夠為他奪得中原;而犀牛和鱷魚就是在當中游移的人,一方面對於功夫有熱情,另一方面視天下百姓為己任,而也臣服於船堅砲利;師父、阿寶和羊仙姑則相信心如止水(inner peace)能夠對抗船堅砲利,也就是門鎖的角色。當然,故事的結果是門鎖一方勝利了!以此來觀察社會的話,社會上的人,多數是像犀牛和鱷魚的,一方面擁有一些功夫,另一方面功夫常有不如船堅砲利之感。如果多一些沈王爺般的加速器,我們就可能奮起學習船堅砲,也可能自甘墮落;如果阿寶之流的門鎖者聲勢大一些,我們可能看不起抱殘守缺的老古板,也可能開始嚮往過去的桃花源和傳統信仰。偶爾當當加速器、偶爾當當門鎖,時而和沈王爺站在一起、時而和阿寶站在一起,不要太嚴肅似乎是個比較快樂的「選擇」。(或許這也是制度化、意識型態化後不得已的「選擇」!?)
我讀 《Transnational Violence and Crime in Southeast Asia》二
續前一篇文章,「我讀 《Transnational Violence and Crime in Southeast Asia》一」。跨國組織犯罪(TOC,Transnational Organized Crime)有以下活動:毒品販運、人口販運、軍火販運、走私、洗錢、偽造貨幣、偽造證件…等。根據東協於峇里島的合作聲名中,杜絕「毒品販運」為其打算密切合作的項目。然而,國家警察能力和司法體系不能發揮作用,加上貪污的情況,都使得國家面對這問題時,心有餘而力不足。更甭提許多國家中的國族主義者在面對和其它國家司法爭議解決時,會產生的問題。東協有個每兩年召開的針對跨國犯罪召開的部長級會議(AMMTC,ASEAN Minister’s Meeting on Transnational Crime),此會議擴張後,包括中國大陸、日本和南韓都加入。在跨國犯罪裡,東協內部最感到感冒的就是海盜、毒品販運和人口販運的問題。 恐怖份子如果是海盜,可能透過勒贖或搶劫來獲得經濟支持,這使得通行於麻六甲海峽的安全,有著高度的脆弱性。麻六甲海峽是中國大陸、印度、日本、美國的重要利益,因此關於海盜問題,而格外受矚目。透過「亞洲區域打擊海盜和武裝船隻合作協定」(ReCAAP, Regionl Cooperation Agreement on combating 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against Ships in Asia)於新加坡成立資訊共享中心,以幫助各國在面對海盜問題時協調。但其和聯合國在馬來西亞的國際海盜通報中心(IMB,International Martime Board)的資訊如何交流仍不清楚。在麻六甲海峽,新加坡授權美國在加入東南亞的海盜打擊行動,但印尼和馬來西亞反對,當然中國鑑於水路戰略和石油開採,也不願美國進來。麻六甲海峽的海盜在二○○七年就銷聲暱跡。海盜似乎往蘇拉蘇拉威西(the Sulu and Sulawesi Seas)區域發展,這裡正馬來西亞、印尼和菲律賓的海洋區域,但不如麻六甲海峽受到注意,於是成了海盜、走私……等犯罪的中心。透過反恐的名義,美國單方面和菲律賓合作,提供設備並訓練逐步使菲律賓俱備反恐能力。 全球層次來看,負責毒品貿易的項目是聯合國毒品和犯罪辦公室(UNODC,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東南亞各國,從國家層次來看,則接受美國和澳洲的支持,進行掃毒行動。緬甸、泰國和寮國的金三角地帶,有許多窮人、農夫或少數民族種植鴉片,再透過中間人(常常是華人)的收購後,再精化成海洛因以販售。泰國和寮國在掃毒後,鴉片產量銳減,但緬甸卻不斷增產,精化廠從原先泰國和撣邦的邊界,往北移至瓦邦,緬甸軍頭也遭指控其涉嫌參與毒品生產和販售。另外,在菲律賓也可以發現,其是第二大的甲基安非他命(冰毒,methamphetamine)來源。柬埔寨、馬來西亞和印尼也都面臨毒品問題,但這些國家並非主要生產國。東協和中國對抗毒品的合作行動(ASEAN and China Cooperative Operations in Response to Dangerous Drugs)從二○○○年開始第一次執行,其對中國而言是其阻絕毒品透過雲南邊界流入中國大陸的重要戰略。東南亞各國對於毒品相關罪責處罰相當嚴格,普遍高於西方嚴主國家,即便澳洲總理約翰華德(John Howard)向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求情,而無法使其公民免於刑罰。 今日我們所說的「人口販運」是只要其人被迫、被騙、被奴役或被性剝削,都可以成立。全世界的人口販運,有八十巴仙是女人和小孩,約莫有三分之一是發生在東南亞的,這還不包括國內的人口販運,甚至在緬甸你還可能發生小孩子被抓去當兵的。人口販運有大大的利潤可圖,因為這建立在更大的社會成本之上,這包括性別權益、弱勢權益、少兒福利和公共衛生。東南亞各國面對人口販運有三P政策,這三P分別是Prevention(預防)、Prosecution(檢察、起訴)和Protection(保護);而全球層次,也有巴勒摩協議,提出三個原則來處理跨國人口販運,其分別為將犯罪控制在國內、促進國際合作、保護受害者。對於「保護受害者」這一方面,菲律賓被認為是唯一符合巴勒摩協議的。由澳洲支持的五年計劃「亞洲區域人口販賣計劃」(ARTIP, The Asia […]
我讀《Conflict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in Southeast Asia》
在面對國家利益時,國家們通常是處在競爭的狀態的,更甚者是衝突的,通常處理國家之間的衝突有以下方式:外交手段、調解、仲裁、法院裁判、恫嚇或訴諸武力。在東南亞地區國家之間的衝突存在著東協這樣子的組織,但其存在的價值,提供了不同於以往的型態,是另一個特殊的途徑,我們稱之為「東協模式」(ASEAN Way)。其假定共同的利益是和平、和諧,穩定地區域國際秩序,其具體作為是透過協商和共識。其原則有二:一、不允許兩造之間的爭議影響了區域穩定和破壞了東協自身的功能;二、不讓東協國家和非東協國家之間的議題,使東協內部的關係有負面的影響。 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Treaty of Amity 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Asia)被視為是「東協模式」的區域國際框架,其制度化地把條約的義務和共同安全結合在一起。透過在友好合作條約下的高峰會議,其能夠解決東協內部國家之間的爭議、歧見和衝突。 大家所期待的東協模式是悄悄來的、非正式的外交手段,沒有任何一方贏或輸,但彼此都能接受結果,而且不會破壞區域和諧和穩定。印尼的蘇哈托(Suharto)曾在東協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然而自一九九八年之後,似乎沒有任何一個東協領域能夠起類似的作用。二○○○年九月,泰國的外長蘇林(Surin)認為緬甸影響東協對外的關係,而想要採取行動,但當時的擔任主席的越南卻認為那是緬甸內政,於是沒有作為。這使得原先就不是很具體的「東協模式」又變得更模糊、曖昧了! 在東協內部的衝突和爭議就像天上的星星那樣數不盡,而且隨時可能發生新的事件。泰國和其週邊國家的問題就有:泰寮的森林問題、泰柬的神廟之爭。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則有土地歸屬的問題。鄰土爭議是最常見的,包括菲律賓對沙巴(Sabah)的主權主張、馬來西亞和印尼之間立吉丹(Ligitan)和詩巴丹(Sipidan)的爭議和巴拉特海域(Ambalat Block)的問題,以及新馬之間白礁(Pedra Branca)問題。另外,南中國海更是許多國家的相關利益。關於南中國海島嶼主權爭議,各個國家都會引述和自己淵源歷史最深的證劇以佐證,而中國大陸傾向透過和東協的兩方的共同開發,避免各自和一個一個國家的談共同開發。 除了領土相關的爭議外,國際之間的族群衝突也在東南亞地區發酵,這包括:菲律賓的穆斯林分離主義和泰國南部巴大年(Pattani)的分離主義,印尼則亞齊(Aceh)和巴布亞(Papua)都相同的情況。 東協的區域論壇(ASEAN Regional Forum, ARF)是由環太平洋二十七個國家的外長所組成的會議,主要議題也是在區域和平與安全。對中國大陸而言,東協區域論壇能夠鞏固其在東南亞的政治角色。然而,儘管美國沒有參加,但許多在該論壇內的成員都是美國在東亞或東南亞中的軍事核心聯盟。此論壇在一九九五年的活動中提出了三個進程:一、建立信心;二、發展預防性外交手段;三、將衝突納入區域論壇解決。許多東協成員認為,參加區域論壇的成員中,有很多人對於這進程的無能感到相當不滿意,但在二○○一年的區域論壇中提出了「加強區域論壇主席角色」(Enhanced Role of the ARF Chair)的報告,希望情勢能夠有所變化。
我讀《ASEAN and Regionalism in Southeast Asia》二
公元一九七七年,東南亞國協領袖首次對外包括澳洲、日本和紐西蘭等國進行部長級的會議,主要有兩個階段:第一階為東協和十個國家(ASEAN+10)進行閉門會議,進行了包括國際經濟、政治和安全議題的對話;第二階段,則分別對各國開會,檢視東協與各別國家雙方的關係。值得一提的是,美國兩次取消和東協對話的機會,第一次因為美國涉入中東議題,第二次因為緬甸有袈紗革命而美國不願加入對話。 東協最廣為人知的關係,就是和三個國家(ASEAN+3)中國大陸、南韓和日本的特殊關係,其致力於將東南亞和東北亞連結起來,更將東亞願景團體(East Asian Vision Group)制度化,以及授權東亞研究團體(East Asian Study Group)進行東亞願景團體對東亞自由貿易區(East Asia Free Trade Area)進行可行性的研究。這也大致和馬哈蒂於公元一九九○提出的區域整合概念相呼應,東協加三最後希望成立東亞經濟圈(East Asia Economic Group),這明顯地是排除美國、加拿大、澳洲和紐西蘭。當然,並非所有國家都想要建立東亞經濟圈,日本反對之,因為日本害怕中國大陸會主導;印尼反對之,因為這個組織排除了新成員加入的可能。 此外,有兩個會議是歐洲和亞洲建立關係的會議。一是東協和歐盟的部長級會議(ASEAN-EU Ministerial Meeting),一是亞歐會議(Asia-Europe Meeting),前者是歐盟認同東協的地位,並由此開啟了和亞洲的對話,後者對歐洲而言則是無法參加亞太經合會(APEC)的平衡點。 其它跨區域的連結有亞洲合作對話(the Asian Cooperation Dialogue)、孟加拉灣倡議(Bay of Bengal Initiative for Multi-Sectoral Technical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湄公河恆河合作(Mekong–Ganga Cooperation)、環印度洋區域合作聯盟(The Indian Ocean Rim-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次區域的框架則是在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ement Bank)的推動下,希望在東南亞區域內結合各國原料、技術、資源以求共同發展,這必需透過基礎設施的發展、合法的框架以及提供對區域投資的誘因。這樣的次區域框架包括兩個金三角、兩個區域:印尼、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廖內、柔佛和新加坡)金三角(IMS-GT or SIJORI);印尼、馬來西亞和泰國金三角(IMT-GT);汶萊、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東亞成長區(BIMP-EAGA);大湄公次區域(GMS)成長區。於湄公河流域,則有伊洛瓦底江、昭披耶河、湄公河經濟合作(Ayeyawady-Chao Phraya-Mekong Economic Cooperation),主要由泰國發起和中國大陸、寮國、緬甸的經濟合作;柬埔寨、寮國、緬甸、越南合作(CLMV Cooperation)和柬埔寨、寮國、越南金三角(CLV Development Triangle)。
我讀《The International Actors in Southeast Asia》一
東協十一個國家中,雖然沒有一個能夠有獨自的力量和美國或中國比擬,但是知道東協各個會員國,仍有助於我們理解東協的決策或矛盾。簡單地幾句話來把東協各國在國際關係中,可能觸及的資訊。 汶萊是一個擁有豐富石油和天然氣的國家,從英國獨立之後,在國防方面,仍和英國和美國有合作;柬埔寨經過幾次戰爭和共產黨的統治,也接受過來自國際以扶殖建立政府的協助,多次選舉總將國內問題國際化;印尼在亞洲金融風暴之前,幾乎是東協的領頭羊,國內有包括亞齊和巴布亞的分離勢力,也有被美國認為和賓拉登的蓋達組織有關的德加哈伊拉米亞(伊斯蘭祈禱團,الجماعة الاسلامية,Jema'ah Islamiyah);寮國則是湄公河流域的利益的犧牲者,為東南亞唯一陸封國家,靠中國大陸、泰國的投資發展;馬來西亞則試圖建立現代化的伊斯蘭國家典範,並以「東望」為其策略,對於全球議題的觀點常常獨樹一格;緬甸對外的關係一直在民主化的相關議題糾結,翁山蘇姬直而去年軟禁被釋放,至今發展仍讓人好奇;菲律賓的分離主義來自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oro Islamic Liberation Front)和摩洛國家解放陣線(Moro National Liberation Front),還有菲律共產黨(the Communist Party of the Philippines)和新民軍(New People's Army)也增加了菲律賓不安全的風險;新加坡以作為一個「毒蝦米」來建設國防;泰國的外交政策則像風中的竹子,從以前對英國、法國,到現在對美國、中國大陸,再再都產現其彈性;東帝汶是在印尼總理哈比比(Habibie)任期時,同意透過國際監控下的公投而獨立,長期而言,將以尋求石油和天然氣為經濟發展;越南在融入世界經濟體系的過程中,首要和美國建立正常化的關係,而中國作為越南北方的大國,在東協與中國的自由貿易協定實施後,邊界的往來貿易增加許多,但仍面臨南中國海島權等問題。 除了東協成會國內的角色之外,東協外還有許多大國、相關國家以及國際組織與東協互動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