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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The foundations of language〉八

對皮亞傑而言,語言也是認知發展的一部份。其認為自我中心的言語會經歷三個階段:一、仿說(repetition, echolalia);二、自言自語(monologues);三、集體的自言自語。而大人和語言則是這樣自我中心的言語再社會化的結果。當我們把皮亞傑的認知發展學說應用到有學習困難的小朋友時,就會發現,語言和認知的發展應該是必需脫鉤的。 唐寶寶(Down’s syndrome)只有少部份可以達到和普通人相同的語言水平,唐寶寶的語言發展是相對慢的。但另一方面,我們卻也發展認知受損的病人,卻可以表達出複雜語法結構的句子,認知任務中無法完成的階層排序,在語言任務中卻完全沒有問題,可見認知和語言是兩個可以分開的項目。我們還發現有非語言項目的智商低於70的人,連照料自己生活都有困難的人,居然有正常的語言能力,而且還能說多種外語。 威寶寶(Williams syndrome)因為基因錯序而生理上有異常,智商約莫50上下,但其言談仍是流暢且語法正確的。習得新字和重覆非字詞的能力也是相當好。 觀察奧寶寶(自閉,Autism)的語言,會發現其存在一種特質,有人認為這歸因於其缺乏一種將心比心的同理心(theory of mind),即奧寶寶無法推測其它人的想法,這使他們的語言怪怪的,但這並非屬於語法本身的錯誤。 這些觀察證據雖然都有偏頗不完全,不過一致的是,它們都試圖把語言技能和認知能力分開,就像推理能力和判斷能力分開一樣。

我讀Borovsky Arielle的《Word learning in context: the role of lifetime language input and sentential context》一

在亞瑞利(Borovsky, Arielle)於民國九十七年的學位論文《Word learning in context: the role of lifetime language input and sentential context》裡頭,他認為我們的經驗會影響自己對於字詞定義的理解。亞瑞利將人類的經驗分成兩種,一個是鉅觀的經驗(global experience),另一個是微觀的經驗(local experience)。鉅觀的經驗來自所有人生階段所接受到的語言;微觀的經則是即時性地來自於包含字詞的句子中所提供的上下文。我們可以將生命中的語言經驗用這些特質看待,它們包括總量、頻率以及結構。早在民國八十四年的時候,哈特和瑞斯里(Betty Hart & Todd Risley, 1995)已經發現小孩子在家中所聽到的說話量和其最終達到的字彙量是有正相關的,而更早之前,也有實證研究指出字彙暴增(vocabulary spurt)的發生,和物品分類的能力有關。由於小孩子不容易對字詞的語義進行聚焦,而且真實情況下,小孩子所曝露的語言環境是如此龐大,所以只能基於上述的背景,透過電腦模擬進行總量、頻率以及結構和字詞學習的檢驗。 在總量方面,「所曝露的總量」和「語義的發展」在電腦模擬下,是呈現相關,換句話說,早期的語言曝露是和認知發展有關連的。 在頻率方面,不同詞類中,字詞出現的頻率也和學習有關連。我們將字詞出現的頻率進行以下設計,一種使所有字詞出現在的頻率幾乎相同,另一種則讓字詞存在高頻率出現以及低頻率出現的狀態。模擬結果呈現,在不平均的頻率分佈中,學習字詞是更有效率;而高頻率出現的字詞又比低頻率的字詞容易學習。 在結構方面,則將簡單及物(transitive)和不及物(intransitive)的句子,以及較複雜結構的雙賓式(ditranstive)和兼語式(matrix)的句子,放到電腦模擬裡頭去運算,結果表示較簡單的句子能夠有較快速的字詞學習,同時有語義的發展。這樣的結果呼應民國九十年布雷特和布斯金(Brent & Siskind, 2001)的研究,但民國九十一年霍夫和奈格爾(Hoff & Naigles,2002)的研究卻有相反的結果。 根據亞瑞利的電腦模擬結果,大量的輸入、簡單的句式以及高頻率字詞都能更好地促進字詞學習,不論是詞類或字詞本身。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The Frame Analysis of Culture〉

「框架」(frames),有一種隱隱約約的概念,是一個在心裡頭再現的結構。當我們使用「框架」時,重點在於強調在框架裡頭,屬於重要特徵的成份,當然框架裡頭也會包括其它成份,可想而知,我們無法將所有成份無窮無盡地列舉。用「框架」雖然是個較模糊、較概括的妥協,但這有助於我們更容易解釋人們對意義的理解。我們可以利用框架幫助我們理解「指節」(knuckle)這個詞,這個詞即便找解剖學的大師來,都很難給「指節」定義,但是如果我們說「指節」是手指頭的一部份,甚至再進一步說「指節」相對於手指頭,正如手指頭之於手,手之於手臂。如此,我們對於「指節」就有個模糊、概括的理解。 再用英語的Friday為例,我們如果說它是「一個星期的第五天」,那這必須先存在有「星期」這個概念。如果我們說它就是一個day,那就是形容它是一個太陽昇起又落下的過程。然而,若我們把以上的兩段述敘並列來形容它,稱Friday就跟平常的day一樣,隨著日昇日落,我們可以稱day,而且七個day組成一個星期。所以Friday之所以是Friday,就是我們同意日昇日落稱一個day,七個day組成一個星期。 Friday其實並非真實存在,那是我們以「一週有七天」這個框架去理解Friday,如果我們以「Friday是個倒楣日」或「Friday night is a party night.」這使我們對於Friday有不同的概念。更甚者,如果我們回到清朝,回到英國傳教士把「一星期七天」的概念帶到中國來之前,我們可能還是以十天放一次旬假。「框架」可以提供一個模糊、概括的認識,但我們無法將框架內的所有成份表列。 「框架」還有其它特性,包括:一、它由特定意義的文字所激發;二、框架內的特定元素可以被聚焦或描繪;三、在特殊情況下,框架帶著特定的觀點;四、框架提供特定的史觀;五、某些框架是在一個更大的文化框架的前提之下。 知道以上對「框架」的描述後,「框架」可以再被用來解釋人們對意義的理解。 首先,我們可以在框架下,理解各別字詞,例如在交易的框架下,我們可以知道它存在買、賣、貨品、金錢…等;第二,我們可以用來框架來解釋相似詞彙中的區辨,當「吝嗇」和「節儉」同時在同一個句子出現時,兩個框架就可以用來區辨語意,所以「他不是吝嗇,他是很節儉」這個句子就不會顯得矛盾;第三、框架可以用來解釋有文化特性的問題,我們同意「單身漢指的是未結婚的男人」時,但這個世界上也存在和尚這麼一種人是未結婚的男人,但我們卻不會稱他們是單身漢,如果在一個較大的文化框架下,我們就可以同意「單身漢指的是未結婚的男人」仍然有效;第四、框架使我們可以不受類別(categorization)的侷限,如果在五金行裡頭釘子一直是一群細細長長的金屬物分在同一類,但是在超市裡頭,你卻可以看到它是和鎚子、手套、膠帶等,依照「修繕」的框架放在一起;第五、框架解決了原型(prototype)的界線議題,並且連結了類別,正如前述「單身漢」例子,我們可以為「單身漢」定義,但是它並不是涇渭分明的界線,框架提供了這個模糊空間;第六、框架不需要充分且必要的條件就可以定義類別,例如「媽媽」可以是生產的媽媽、基因的媽媽、養育的媽媽、婚姻關係上的媽媽、血緣上的媽媽…等,框架可以把這些媽媽通通包括;最後,框架可以讓我們在同一個情況下,有多重的理解方式,例如「魚卵」和「烏魚子」雖然是同樣的東西,但是使用兩個不同的框架,這使我們對於同樣的東西有不一樣的理解。 於此,「框架」解釋了人們對於意義的理解,而這一群人和那一群人對於同樣事物的不同理解,即是使用不同的「框架」,就是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文化」了。

語言的親近性決定你的第二語言學習成果:Scott Jarvis和Aneta Pavlenko《Crosslinguistic influence in language and cognition》的〈Transferability and Factors that Interact with Transfer〉的閱讀筆記四

除了開始接觸語言的年紀之外,「曝露的長度、頻率和強度」(length, frequency, and intensity of langauge)也是不少研究者關心的因素。有研究指出,二語教學的總量越多,遷移越多(西語母語者和巴斯克語母語者學習英語);也有得到相反結果的研究(芬蘭語和瑞典語母語者學習英語)。有人解釋這是因為前者找的是初級學習者,後者找的是高級學習者。換句話說,曝露的總量和遷移的關係是一開始先上昇後下降的曲線。而逆向的遷移則是匈牙利的學童在學習過英語或法語的寫作之後,對於其第一語言(匈牙利語)的寫作都有提昇的效果。「待在標的語環境的時間」(length of residence)也常被拿當作指標。順向的遷移中,同樣馬凱和傅雷卡的研究中指出在標的語地的時間越長,其語速越快(句子持續的時間越短),而且越接近英語母語者的英語,但比起抵達的年紀,這仍是比較微弱的因素。而後期的順向遷移中,漢堡格(Hammarberg)先生找了一個第一語言是英語、第二語言是德語,第三語言是瑞典語的人,他住在瑞典四個月之後,原先會用德語取代在瑞典語中的情況慢慢減少,直接一年半後完全沒有這樣的情況。這些研究說明,在標的語的時間越長,遷移是會減少甚至解除的。 而逆向的遷移則發現在第二語言環境待得越久,人們對於第一語言搭配的判斷會變差,尤其在詞彙語義和構詞句法上,都有顯著的發現。而這個第二語言環境,必須是充足的(sufficient)。所謂「充足」指的是其和標的語母語者互動的總量。這樣逆向的遷移是會改變第二語言學習者的第一語言的知識結構的。

語言學習的「關鍵期」是什麼意思?(Julia Herschensohn《Language Development and Age》的〈Pressed for time: age constraints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tion〉的閱讀筆記)一

生物學中所說的「關鍵期」(critical periods),包含這些特性:有機體系(organismic system)、環境輸入(environmental input)、起始端點(onset)、發展期時程(duration of the developmental period)以及終點成就(terminus)。對於第二語言習得而言,這個有機體系就是人類腦袋裡頭突觸的連結(synaptically connected),這有別於新生兒學習第一語言的腦袋發展。而且第二語言習得的環境輸入的來源較複雜,包括第一手的語言資料(primary lingustic data),還有許多成套的裝置(scaffolding devices)逐步使個體成熟並學習。第二語言習得的起始端點、發展期時程以及終點成就都不一樣。根據邢利銳(Larry Selinker)的推測,大約有五巴仙的第二語言學習者能夠達到專家級的程度,騙過母語者的耳朵。由於有機體系和環境輸入,是可以顯示第一語言和第二語言習得的差異,但是起始端點(或門檻(threshold))、發展期時程和終點成就是難以預測的,所以劉茂楷(Michael H. Long)認為第二語言習得存在關鍵期假說,一但學習者在關鍵期之後才開始學習的語言,是不同於母語者的語言內隱知識。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Levels of Interacting with the World〉

在不同層次的分類後,會產生階層(hierarchy),這一章將討論分類在不同階層的特質,以相關的理論。解析式階層理論(Theories of Taxonomic Hierarchies)是古典的理論。它將物體垂直地分類,從最大的到最明確的,透過階層化把所有層次歸納在一起。越上層的第一層包含第二層,第二層又包含第三層。每一層之間的以外徵作為分類的依據。於是有一個統攝層(superordinate),通常在第一層;接著是基本層(basic),在中層;最下層則是附屬層(subordinate)。心理上最優先的層次,我們稱之為種(genus)。「種」的層次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最普遍能夠辨視的東西,通常它對應於階層中的基本層。從許言學的特徵來看,統攝層大多是集合名詞,例如:家具、食具…等;附屬層則多是前詞加上定語的結構,例如:廚房的椅子、跑車…等。 基本層(Basic-Level Categories)理論則認為其不是由外徵作為分類的依據,而是以特質(properties)作為分類的依據,這些特質使人們能夠在最夠時間辨別事物類別的層次。從其外形、動作使用、溝通方式和大量歸類,說明這個分類是基於四種不同面向的經驗,包括:感知、動作、溝通/功能和知識/目的。「部分和整體的關係」(part-whole relations)決定了基本層的特徵。例如車子由許多部分組成,方向盤是其中一個部份,它是圓形的、可以轉動的;我們用手去轉方向盤向左、向右。我們的知道會告訴我們整體是由部份組成的,當然我們也知道這些小小的部份,這就是我們的知識。基本層理論是以人和事物「互動的特質」(interactional properties)定義,這和唯物觀的看法是有所區別的。 有人認為基本層能夠在動物、植物等方面解釋得很好,但是小孩子似乎以一個更巨觀的角度進行分類,其被稱作為「巨觀分類」(Global Categories)。巨觀分類是基於極小理論(minitheories)出發的,以小孩子將「動物」分類為例,它可能會以最簡單的概念「自己會動的東西」作為其分類的依據。巨觀分類對於基本層分類是個挑戰,但年紀較大的小孩或大人,大多還是以基本層分類來和世界互動。 基本層分類存在的目的有兩個:一、我們要把相似的東西分在同一個類別裡;二、我們要類別與類別之間反映世界的特殊性。換句話說,我們要將類別裡的差異極小化,類別間的差異極大化。 人和人之間的基本層是否會不一樣?似乎不只是人類認知的過程對於類別起作用,文化似乎也扮演了一定的角色。把「樹」作為基本層分類的,是對於都市的居民,那是屬於「都市文化」的人的基本層;但若生活在與大自然親近的地方,其基本層可能是楓樹、橡樹。對於城市人而言,他們未將認知的能力發揮(underutilizatioin)。而把認知的能力發揮到極致的(overutilized),例如每天餵馬的人,他的基本層肯定不是「馬」,他可能是許許多多不一樣的馬。因為在他的次文化裡頭,他有其特殊的訓練、特殊的生活方式。 基本層的理論反應了人們日常生活使用的標準,大多也被科學家採用,於是民間和科學家在基本層的類別是一致的,拉克夫(Lakoff)如是說。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ategorizing the World〉一

「分類」(categorization)是我們在世界上生存的重要技能之一,你若把老虎看成小貓,那你必死無疑;「概念上的分類」(conceptual categories)則是語言和想法的支柱。儘管人們擁有相同的分類能力,但是分類的結果卻不太一致。為此,我們對於以下問題有興趣:一、我們如何獲取分類的知道?二、有哪些理論能夠解釋我們如何分類?三、語言的分類是否決定說話者如此看待這個世界?羅倫斯巴薩羅(Lawrence Barsalou)是這麼描述獲得分類的五個步驟:一、形構整體的架構描述;二、尋求能夠代表該架構描述的代表物(representation);三、選擇和類別代表物最相近的;四、開始推論其整體;五、儲存該類別的資訊。其中,分類的代表物指的就是概念分類(conceptual)、分類(category)或概念(concept),以上三詞彙將交替地在文章出現,其指的就是心理上,分類的代表物。 解釋我們如何分類的理論眾多,本文章將提到三個:一、古典模型(classical models);二、原型模型(prototype models);三、佳例模型(exemplar models)。古典模型首先將事物的重要特徵(essential features)定義,這決定其是否屬於該類別,但偶爾在同一類別下有不同特徵的,這表示那不是重要特徵,而是邊緣特徵(peripheral features),其不具有分類的意義。這古典模型裡,「成分分析」(componential anlysis)將一整套的語義特徵去進行定義,這會可以產生一套共有的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只要滿足條件的,我們即可以將其歸類到類別裡。成分分析的目的在於將每個字詞的意義區辨。在古典模型下,依循著這樣子的原則:一、類別內的成員享有共同特徵;二、類別內的成員地位平等,沒有誰優於誰或誰劣於誰;三、類別間有明顯的界線。 當我們遇到不是一個重要特徵能夠決定分類時,我們又產生了「原型模型」。原型模型以「群體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去維持類別,正如一家人一樣,有一些不同的特質在同一家族裡,但是也不是所有家族成員都擁有這些特質。其和古典模型有些差別:一、不以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或重要特徵進行分類,而是使用群體相似性;二、類別內的某些成員會有較好的代表性,成員內並非平等的;三、特徵通常不是固定的,所類別的界線也較模糊。一個字詞內,會有屬於核心(central)和邊陲(peripheral)的部分,再延伸之後就包括比喻的關係(metonymic relations)。在語言學中,動詞、名詞、修飾詞、片語、子句、句子…等,就是屬於原型模型。以名詞這個類別為例,我們都可以找到如:書、銀行、水等的名詞,更容易代表其它如:自由主義、憲法、機構等名詞。有一些心理實驗可以用來證實原型模型的說法,如:要求受試者舉例,觀察其舉例的頻率和順序(production of examples)、直接排序(direct rating)、反應時間(reaction time)、促動(priming)。 佳例模型既不像古典模型有規則定義,也不像原型模型有抽象的群體相似性,佳例模型靠特別的例子進行記憶。佳例模型不會將佳例的記憶轉換為抽象的原型,而會對於佳例有一些鬆散的收集(a loose collection of exemplar memories)。總的來說,佳例模型透過抽像的核心知識以及特定佳例的記憶進行分類。

不同語言的論元結構和背後運作的機制(Julia Herschensohn《Language Development and Age》的〈Behind time: process and schedule of second language acquistion〉閱讀筆記)

詞彙中有一個面相是字詞的形成中和句法互相結合的部份,這個我們稱之為「論元」結構(argument structure),不論句法,或特別討論到補語的語義或構詞時,都逃不出它的魔掌。單一論元的及物動詞(intranstive),可以再分兩類非作格(unergatives)和非受格(unaccustives)。索拉斯(Sorace)討論到,即使兩個在語言上不一樣的及物動詞,第二語言學習者還是可以對於新語言的及物動詞有敏銳度。屬於「非受格」的部份,是在索拉斯看來,指的是核心的部份,具有動態(dynamic)、有目的(telic)、具體的(concrete)。索拉斯認為第一語言有顯著的影響表現在第二語言上,就算無法達到完美,也至少有像母語者使用的機制。 日語和英語的動作動詞(motion verbs)也有類似的情形。在英語中,動詞允許包括兩個論元:方向(directed motion)和方式(manner of motion);日語只允許方向一個論元存在動詞裡,而必須透過詞綴將方式進行附加。再從語義上著手的話,英語和日語透過不同方式把語義整合進詞彙裡,英語將地點(place)和路徑(path)整合進介系詞裡頭,例如:to;日語則把路徑整合進動詞裡,而且動詞只能從方式或方向動詞中擇一。母語是論元少的語言,學習論元較多的語言時,需要透過概化(overgeneralization),需要透過環境給予正面的輸入;母語若是論元多的語言,學習論元較少的語言時,則要略化(undergeneralization),過度使用時,必須要有負面的糾正,例如語言老師的提醒,才會意識到母語和第二語言的差異。西語和英語在關於情況改變(change of state)和情緒方式(manner of motion)也有類似的情況。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Meaning in 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二

我們可以用唯物觀(objectivist)和經驗觀(experientialist)這兩個取向去看心性,這兩個取向正好可以極端地回答前一篇文章的八個問題。從唯物觀來看心性,這個心性是模組化的(modular)、現實是結構的,而心性和現實的關係像鏡子,心性反映外在現實。唯物觀認為心性是和身體獨立的,心性好像一個抽像的機器,心性是軟體,身體是硬體。語言是人類獨特且獨立的能力,是眾模組之一,由心性眾管。語言是本具的,我們生而擁有語言能力,其受到普遍規則(universal rules)所規範。即本具的語言能力相同,學習任何語言都可以,只要在早期有足夠的語言輸入(linguistic input)。對於語言和思相的研究,形式(form)比意義(meaning)重要。意義是世界上符號(symbols)和事物(thing/events)的對應,可以透過必要條件(necessary conditions)和充分條件(suffieient conditions)加以定義。事實和意義是緊密連結的,意義是建立在事實之上。世界已經預先存存,而我們的概念化正好反應了世界的結構。語言正是概念化的表達或表現。 經驗觀和唯物觀幾乎是完全相對的邏輯。心性是整體的(holistic),這個世界是由人類的心性所投射出來的現實,是人類具有想像力的創造。心性和現實的關係是,我們利用我們的經驗和感知去反映這個世界。直觀(literality)和譬喻(figurative)是心性的兩個重要特徵。以「爭論」(argument)為例,當人們認為參與爭論的人彼此相對立,並有防禦和攻擊的行為產生,則將其詮釋為戰爭(war/battle)。這個作戰爭的理解即是心性比喻的理解,這說明心性具有直觀和譬喻的特徵。而身體行為所做的任何決都是由我們的心性所致,心性依託於身體之上。我們認為樹是高的,是來自於我們的身體與外在世界的互動,這個概念化的分類稱互動性成份(interactional properties)。語言的運作,正如心性其它認知能力運作一般,比方:分類、知識框架(framing knowledge)、圖形背景組織(figure-ground organization)…等。此外,經驗觀認為語言的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意義和概念化過程。意義來自我們對於事物的鑲嵌(embodiment),因為我們認為樹是高的。於此,意義不只是概念化的內容,它更是我們如何詮釋(consture)概念化的內容。事實並非句子(sentence)和狀況(situation)的直接對應,唯有在相對了解情況(relative to a particular understanding of a situation)之後才可以說進入事實。世界是非結構的,是人類使它存在結構的,而語言系統正是這使它結構的絕大部份。語言可以形塑我們的思考模式。 「語言相對性」(linguistic relativity)是在《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這本書中會用來解釋「語言是否會表達思想?語言是否使我們在歷史洪流中造成相對的一側?語言自身是否造成語言的普遍性和人類的相對性?」沃夫(Benjamin Lee Whorf)如此指出語言相對性的原則:語言背後的系統,不只是想法發聲的工具,它同時是想法的塑模,心性活動的程式、指引,這包括人們的對於外在事物的分析(analysis of impressions),以及在內心事物的整合(synthesis of his mental stock in trade)。「空間」是沃夫認為具有普遍性的領域,在英語或說歐洲的共同語(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和荷皮語(Hopi)中,從經驗上來看是同一個形式,所以其具有「普遍性」,也就是心性是建立在身體之上的。另外,李明遜(Levinson)則發現在嗄古依米笛亞(Guugu Yimithirr)的的語言中,和英語對於空間方位的表述不太一樣,嗄古依米笛亞語會使用絕對的方位;而英語則多是使用相對的方位。嗄古依米笛亞人似乎在心裡面有一個地圖,把天下的事物、方位都記在這個地圖裡。李明遜說,我們依賴身體的經驗就好像「自我中心、向前看、向前走的兩足智人漂盪在這個受地心引力所吸引的星球上」。人類的身體在知覺的建立上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我們大多數的思想是沒有意識的,我們日復一日地進行著自動化(automatically)且不費力(without any effort)的渡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