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教學法」(the direct method)是在移民社會下,由於學生有不同的語言,以及老師自身語言能力的限制下所發展的教學方法。而後,「自然教學法」(the natural approach)在類似的脈絡下產生,並對於直接教學法進行加強和補充。下面,我們將更仔細地了解「直接教學法」和「自然教學法」。直接教學法是基於兒童學習母語的方式所發展的教學方法,直接使詞彙和片語與物品和動作連結,避免使用學生的母語以發生干擾。直接教學法相信,透過聽取大量的語料,可以理解標的語。其特徵包括:一、利用課堂物品和動作進行學習;二、利用換句話說(paraphrases)而不是使用翻譯;三、學生會聽到簡化過後,完整且有意義的句子;四、要求正確的語音,使用標音的符號;五、不刻意地進行文法教授,鼓勵學生自行歸納文法;六、不鼓勵使用字典或翻譯進行閱讀。此教學法被認為缺乏糾正(correction),因此造成早期石化(fossilization),儘管有流利(fluency)的口說,但卻不正確,好像在母語骨架結構上長著外語詞彙的肉一般。 隨著直接教學法的發展,後來產生了自然教學法。自然教學法認為「學生能夠在課室環境下學習第二語言的『溝通』」,其中「溝通」指的是具備中等(intermediate)的熟練度(proficiency)。即學生和母語者之間的溝通是可以不費心力、不會有導致焦點模糊的錯誤。由於目標是構通,所以對於結構正確的期待會稍低。自然教學法有以下準則可以遵循:一、課堂活動的設計,以激發溝通為目標。文法解釋不在課堂上進行;二、不進行糾錯(error correction);三、允許學生使用母語,並讓學生專心於理解課堂教學及活動。為了讓學生理解課堂的教學,使用簡化的言論或「外國人言談」(foreigner talk)是有必要的。外國人言談指的是較慢的語速、清楚的發音、避免簡縮、較長的暫停以及加大的音量,並透過解釋、換句話說、手勢、圖片去定義新字詞,同時簡化句型和使用冗贅,以能夠於簡單的句型中傳遞多餘且有助於理解的訊息。詞彙的學習優先於語法,約莫500個詞彙量前,都只是大量地聽。其目標在於能夠「生存」在第二語言的社會中。發展初期,自然教學法不進行文法項目的教學,但後期也承認文法教學具有其正向的角色。 直接教學法和自然教學法若我們顧名思義的話,很容易將它們視為相等的教學方法。更準確地說,我們應該把它們視為同一個發展脈絡下,不同時期教學方法的演進。前者因為早期移民而發展,後者以學生生存為導向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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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Alice Omaggio Hadley《Teaching language in context》的〈On learning a language〉二
普世語法假說認為,語言是人類特有的,基因會決定其容量;語言的學習由生理/物機制掌管;最終的語言式都是語言的功能,來自固定抽象原則;每種語言有其「參數」,人們基於其語言資料予以「設定」;「核心語法」(core grammar)屬於普世語法,「邊緣語法」(peripheral grammar)則包含不在普世語法的語言特徵;核心語法比邊緣語法容易習得。小孩子必需去選取合適的語言資料,才能夠將這個參數設定正確。普世語法也受到許多挑戰,有人認為它僅止於第一語言或核心語法;也有人認為小孩和成人的認知過程不一樣,學習語言的動機和態度也不一樣。而影響力最深,且引起廣大討論的就屬克拉申的「監控模式」(Monitor Model)了。具於該模式,克拉申有五大假說: 一、學習和習得是不一樣過程(the acquistion-learning distinction),學習是對於(第二)語言的語法規則,進行有意識的知識學習;而習得比較像是小孩子潛意識地發展其(第一)語言。 二、習得語法的結構依循著一個可預測的順序,稱自然順序(natural order hypothesis)。 三、僅存在第二語言中,「學習」會有一個編輯或監探的機制,在語言產生的過程中影響著流暢度(fluency),這是監控的假說(monitor hypothesis)。 四、輸入假說(input hypothesis)則認為我們只能習得對自身而言可以理解的輸入,而且這可能是稍微高於目前的的語言能力。 五、情感過濾假說(affective filter hypothesis)認為在習得的過程之所以能夠順利,取決於其動機、自信而且低焦慮。 克拉申對於「學習」和「習得」以及「意識」(conscious)和「無意識」(unconscious)的說法,有些人不同意。這此人認為就像學習打籃球、大富翁、橋牌一樣,如果我們只是看著人們進行,想要以此建立出語法的結構,是令人難以想像的。 以更加「認知」(cognative)觀點的麥克羅琳(McLaughlin)則對克拉申的假設有以下反駁: 一、習得和學習的區分並不容易。而且我們無法驗證「『學習』不能變成『習得』」。 二、「監控」的限制通常是在越多的限制下越明顯。這使得「學習」的概念對於有意識的語法知識的解釋有限。 三、對於教學方法而言,「自然順序」顯得微弱,而無法發揮作用。 四、「輸入假設」不可測試,而且「可理解的輸入」也無法明確定義。 五、「情感過濾」沒考慮學習者的個人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