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人有推測、理解他人心意的能力,就是人和禽獸不一樣的地方,這個我們稱心智理論(theory of mind)。 我們在十八個月大的小孩面前做出一些失手的動作,我們要看看嬰兒是如何解讀這樣的事件,觀察嬰兒如何對這些事件反應。這就不是純粹模仿能夠完成的,這還要求其知道動作者的意向。設計了三組人員:一、成功完成動作;二、失手進行動作;三、完全沒有動作或意圖的表現。實驗發現,嬰兒對於失手進行動作,即有意圖要完成的動作,是能夠理解的。同個研究再推進,小孩子被給予一個和大人剛剛做動作的玩具,但是把對那個玩具動了手腳,即那個玩具無法和剛剛大人那個玩具有相同的功能,當小孩子試圖把玩具分解時,無法分解的當下,小孩子會在兩秒內立刻回頭看大人,而且發出聲音。這可以說明,小孩子不只是單純地模仿大人的動作,而且進一步地關注大人的目標和意圖。 我們可以透過讀取人的關節點,進一步區辨這是人或非人,區辨有機體和無機體,我們所讀取的訊息,稱生物動作資訊(biological motion)。至少,我們目前可以知道嬰兒是可以讀取成人動作的意圖和模仿成人的動作。 首先,我們知道模仿是個跨模式的協調;接著,我們知道延遲的模仿是可能存在和記憶或心理再現的機制,這使得動作可以在新的脈絡發生;最後,心智理論告訴我們,嬰兒是可以讀取成人的意圖,而不是漫無目的地模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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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Psychological Mechanisms〉七
認知心理學一談到「模組」(modularity)時,它有兩個意義。第一個意義是認為語言處理系統和一般認知系統是彼此獨立的。語言處理系統在認知裡頭是無法使用一般認知系統去處理的。除了把語言處理自一般認知獨立之外,也有人將臉部識別(facial processing)、非語言溝通(nonverbal communication)、同理心(theory of mind)等作類似的模組處理。另外一個解釋就是認為語言和認知是互相連結的。工作記憶、自動化處理以及語言理解、產製、習得的平行處理都是語言和認知有連結的。屬於這個解釋的就是「口語知覺」(speech perception),就是我們可以將某些口語視為辨異的能力。
我讀Trevor A. Harley《The 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The foundations of language〉八
對皮亞傑而言,語言也是認知發展的一部份。其認為自我中心的言語會經歷三個階段:一、仿說(repetition, echolalia);二、自言自語(monologues);三、集體的自言自語。而大人和語言則是這樣自我中心的言語再社會化的結果。當我們把皮亞傑的認知發展學說應用到有學習困難的小朋友時,就會發現,語言和認知的發展應該是必需脫鉤的。 唐寶寶(Down’s syndrome)只有少部份可以達到和普通人相同的語言水平,唐寶寶的語言發展是相對慢的。但另一方面,我們卻也發展認知受損的病人,卻可以表達出複雜語法結構的句子,認知任務中無法完成的階層排序,在語言任務中卻完全沒有問題,可見認知和語言是兩個可以分開的項目。我們還發現有非語言項目的智商低於70的人,連照料自己生活都有困難的人,居然有正常的語言能力,而且還能說多種外語。 威寶寶(Williams syndrome)因為基因錯序而生理上有異常,智商約莫50上下,但其言談仍是流暢且語法正確的。習得新字和重覆非字詞的能力也是相當好。 觀察奧寶寶(自閉,Autism)的語言,會發現其存在一種特質,有人認為這歸因於其缺乏一種將心比心的同理心(theory of mind),即奧寶寶無法推測其它人的想法,這使他們的語言怪怪的,但這並非屬於語法本身的錯誤。 這些觀察證據雖然都有偏頗不完全,不過一致的是,它們都試圖把語言技能和認知能力分開,就像推理能力和判斷能力分開一樣。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ontesting Categories in Culture〉
「原型」(prototypes)並不是一定型就永遠不會改變,它會因人而異、因群體而異,所以人們會花很多時間去質疑、辯論、挑戰、修正,甚至否定整個概念類別。這就是作者所闡述的,「類別是一種處於競賽狀態下的產物」,這個過程好像比賽一樣,在每個文化裡頭都有一個它追求的主要文化活動。但也不是每一個類別都會如有這樣競賽的狀態,只存在某些特定的類別會讓人們想去辯論、為其定義,這樣的類別,我們可以稱它們是「競爭型類別」(contested category),甚至就是一個「競爭型概念」(contested concept)。以「藝術」(Art)為例,傳統上,我們會說在美術館、藝廊、展示廳、博物館所展示的東西,就是「藝術」。有人接著說,「藝術」不只是具體看得到的東西,它是包括技能、想像所創造的物品、環境和經驗,使它和前一個概念有所區別。又有人說,「藝術」是表現的形式,油畫、雕刻、電影、音樂、舞蹈、詩、建築…等,都是藝術。如果回顧「藝術」的歷史,還發現從印象派、寫實派、現實派、抽象派到普普派,每個派都有其對「藝術」的看法。不同的人對「藝術」進行了不一樣的歸類分別,也對其它人對「藝術」的定義進行挑戰、辯論,一但挑戰成功了,當代的「藝術」就有不一樣的的風貌。「藝術」不可諱言的,就是一個「競爭型類別」。那我們可以接著問,「藝術」是一個「競爭型概念」嗎? 根據伽利(Gallie)提出的七個描述,競爭型概念的充份且必要條件包括:一、具可評性(appraisive/evaluative);二、內部很複雜(internally complex);三、可以從不同角度、去評價,可以從不同面相去描述;四、具有開放的特質;五、進可攻(aggressively)且退可守(defensively);六、類別包含概念,概念源自於受所有使用者認可的權威;七、競爭是持續不斷的,而類別裡頭的項目也因此會持續發展。具有上面絛件的類別,我們就可以說它也是「競爭型概念」。七個條件中,「內部很複雜」是「競爭型類別」很重要的條件,因為這是讓競爭可以源源不斷、沒完沒了的重要元素。「藝術」正是如此,它源源不斷、沒完沒後的競爭,就它的內部很複雜,它的物理功能、視角、人物、製作方法、製作材料、主題…等,如此複雜的結構造就它是一個「競爭型概念」。 不同類別在競爭的時候,我們最常聽到:「我不覺得那件事是你所認為的那樣。」這個就是在挑戰每個人所認定的類別。而因為類別存在於競爭的狀況,這就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再以「學院」這個類別為例,傳統上我們可以很快地例舉出,文學院、理學院等項目;但是隨著時空變化,出現由公衛學系轉型、自醫學院獨立成公共衛生學院的「學院」;於是各個學系也起而效尤,獸醫學系、藥學系、牙醫系都想自立門戶為獸醫專業學院、藥學專業學院、牙醫專業學院等訓練學生專業,輔導就業的「學院」。「學院」這個類別,同樣在短期間經歷了很大的競爭。這使得和「學院」有關的人,生活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影響。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onceptual Blends and Material Anchors〉
傅柯尼(Fauconnier)和杜納(Turner)在民國八十三年時,發表了《概念投射與過渡空間》(Conceptual projection and middle spaces)一文,該文章最重要的貢獻就是提出「融合」(blending)人類認知在運作時,非常基本的工具。包括我們在進行分類、假設、推論、類比、隱喻、描述的時候,都會有它的身影。「融合」也被傅柯尼和杜納認為是可以從隱喻和類比所獨立出來的工具。「融合」和「隱喻」最大的差異在於,「融合」把原先「隱喻」的兩個空間域(始源域和標的域)擴充為四個空間域,其分別為:第一空間(input 1)、第二空間(input 2)、融合空間(blended space)以及共同空間(generic space)。我們可以運用「融合」解釋隱喻所無法解釋的「那個外科醫生是個屠夫」。 如果吾人使用「隱喻」將會有以下結果: 我們先把「外科醫生」放在標的域,然後把「屠夫」放在始源域,我們透過隱喻可以有以下的理解:外科醫生就像屠夫一樣,使用工具對生命體動刀,滿足對社會的貢獻。所以,每一個外科醫生都是屠夫。 然而,人們說「那個外科醫生是個屠夫」的時候,表達的意思其實是:這個外科醫生的技術很爛,是個不稱職的外科醫生。所以除了原本的標的域和始源域之外,我們必須再加上融合空間和共同空間,並使用「融合」這個工具去理解這個句子。 我們先把原先有主從關係的始源域和標的域置換為第一空間和第二空間,這可以讓外科醫生和屠夫是在一個相對平等的平台。而外科醫生和屠夫所共通處就是都使用利器動生命體動刀以達到某種目的,我們把這些共通處放在共同空間。接著,我們從第一空間拿取「外科手術」、「病人」、「手術刀」、「手術房」、「以治療為目的」,再從第二空間拿取「切肉的方法」,把他們通通放到融合空間來。最後,我們就可以把從第一空間拿來的內容通通投射到第二空間的角色上,人們對於這句話的理解是:外科醫生就像屠夫一樣,使用屠夫切肉的方法對生命體動刀進行治療。「融合」補足了「隱喻」的所無法分析的部份。 在我看來,我認為人們對於同一句話,是可以用不同的框架去理解的。如果屠夫的框架是把肉切來切去,那就可以得到「這個外科醫生是不稱職的」;相反的,如果屠夫的框架是庖丁解牛,那可能就是對這個外科醫生的讚美。如果我們對於「那個外科醫生是個屠夫」的解釋是不稱職,那使用「融合」是有必要的;如果我們覺得可以頒給外科醫生一個「庖丁解牛」的匾額,那麼「那個外科醫生是個屠夫」使用「隱喻」就恰如其份。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The Frame Analysis of Culture〉
「框架」(frames),有一種隱隱約約的概念,是一個在心裡頭再現的結構。當我們使用「框架」時,重點在於強調在框架裡頭,屬於重要特徵的成份,當然框架裡頭也會包括其它成份,可想而知,我們無法將所有成份無窮無盡地列舉。用「框架」雖然是個較模糊、較概括的妥協,但這有助於我們更容易解釋人們對意義的理解。我們可以利用框架幫助我們理解「指節」(knuckle)這個詞,這個詞即便找解剖學的大師來,都很難給「指節」定義,但是如果我們說「指節」是手指頭的一部份,甚至再進一步說「指節」相對於手指頭,正如手指頭之於手,手之於手臂。如此,我們對於「指節」就有個模糊、概括的理解。 再用英語的Friday為例,我們如果說它是「一個星期的第五天」,那這必須先存在有「星期」這個概念。如果我們說它就是一個day,那就是形容它是一個太陽昇起又落下的過程。然而,若我們把以上的兩段述敘並列來形容它,稱Friday就跟平常的day一樣,隨著日昇日落,我們可以稱day,而且七個day組成一個星期。所以Friday之所以是Friday,就是我們同意日昇日落稱一個day,七個day組成一個星期。 Friday其實並非真實存在,那是我們以「一週有七天」這個框架去理解Friday,如果我們以「Friday是個倒楣日」或「Friday night is a party night.」這使我們對於Friday有不同的概念。更甚者,如果我們回到清朝,回到英國傳教士把「一星期七天」的概念帶到中國來之前,我們可能還是以十天放一次旬假。「框架」可以提供一個模糊、概括的認識,但我們無法將框架內的所有成份表列。 「框架」還有其它特性,包括:一、它由特定意義的文字所激發;二、框架內的特定元素可以被聚焦或描繪;三、在特殊情況下,框架帶著特定的觀點;四、框架提供特定的史觀;五、某些框架是在一個更大的文化框架的前提之下。 知道以上對「框架」的描述後,「框架」可以再被用來解釋人們對意義的理解。 首先,我們可以在框架下,理解各別字詞,例如在交易的框架下,我們可以知道它存在買、賣、貨品、金錢…等;第二,我們可以用來框架來解釋相似詞彙中的區辨,當「吝嗇」和「節儉」同時在同一個句子出現時,兩個框架就可以用來區辨語意,所以「他不是吝嗇,他是很節儉」這個句子就不會顯得矛盾;第三、框架可以用來解釋有文化特性的問題,我們同意「單身漢指的是未結婚的男人」時,但這個世界上也存在和尚這麼一種人是未結婚的男人,但我們卻不會稱他們是單身漢,如果在一個較大的文化框架下,我們就可以同意「單身漢指的是未結婚的男人」仍然有效;第四、框架使我們可以不受類別(categorization)的侷限,如果在五金行裡頭釘子一直是一群細細長長的金屬物分在同一類,但是在超市裡頭,你卻可以看到它是和鎚子、手套、膠帶等,依照「修繕」的框架放在一起;第五、框架解決了原型(prototype)的界線議題,並且連結了類別,正如前述「單身漢」例子,我們可以為「單身漢」定義,但是它並不是涇渭分明的界線,框架提供了這個模糊空間;第六、框架不需要充分且必要的條件就可以定義類別,例如「媽媽」可以是生產的媽媽、基因的媽媽、養育的媽媽、婚姻關係上的媽媽、血緣上的媽媽…等,框架可以把這些媽媽通通包括;最後,框架可以讓我們在同一個情況下,有多重的理解方式,例如「魚卵」和「烏魚子」雖然是同樣的東西,但是使用兩個不同的框架,這使我們對於同樣的東西有不一樣的理解。 於此,「框架」解釋了人們對於意義的理解,而這一群人和那一群人對於同樣事物的不同理解,即是使用不同的「框架」,就是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文化」了。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心得
在《語言、心智與文化》(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一書中,它以「意義」貫穿了語言、心智和文化。因為對人們沒有意義的事物,我們不會去理會它,一但我們會去理會它,表示這個事物對我們是有意義的。但是我們不能平白無故或漫無目的地說:「『吃飯』對我有意義,所以我要『吃飯』。」否則,我們也可以寫一本《漢堡、炒飯和酸辣蝦湯》的書,因為這些東西對特定人甚至所有人而言,都是有意義。這本書即探討「意義的本質」、「人們如何得到意義」以及「意義如何在人們內心裡頭再現」。語言、心智和文化,這三個面相,是《語言、心智與文化》一書中,作者認為其對於普世人類有重大意義的面相。 《六祖壇經》當中說到:「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能生萬法。」「心智」在作者眼中,恰恰如慧能大師所說的「自性」,心智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心智是能生萬法的。而這個世界是由人類的心智所投射出來的現實,是人類具有想像力的創造。心智和現實的關係是,我們利用我們的經驗和感知去創造這個世界。現實既然是每個人所創造出來的世界,對個人而言,這就是有意義的。意義的本質來自於心智的作用,石頭、樹木沒有心智,人才有心智,有心智才能產生意義。 每個人創造出屬於自己的世界,客觀的世界只有一個,但是每個人的世界觀都不一樣,那勢必會吵架、起爭端。於是,我們學習和身邊的人溝通、理解、分享。我們透過同一個「語言」進行溝通,我們住在鄰近的地方,分享著同一個「文化」。 「文化」對個人的意義在於,這和其切身生活有關。一個人心智所投射出來的世界,是一個人的世界;一群人的心智所投射出來的世界,就是文化。如果我是一個農夫,我的鄰居也是一個農夫,我的鄰里裡頭都是農夫,那麼知道氣侯變化就很重要,於是透過十二節氣,對應月亮陰晴圓缺設計曆法,我們這群農夫知所適從,農曆的文化對我們而言就會有意義。過去的農夫透過計算天文氣象得到的月亮曆法,現在的農夫身體實踐去驗證曆法,因此農曆傳承至現代,成就文化。文化透過「心智的意義」和「身體的實踐」,一代一代地在不同地方的人們之間流傳著。我們透過身體力行去得到意義、我們透過經驗和體驗去得到意義。 「語言」則是讓個人認識這個世界的重要工具,而且是能夠加速人類對世界理解的工具。語言當然不是唯一能夠認識這個世界的工具,我們透過色、聲、香、味、觸也能夠認識這個世界。然而,人類認知的過程,包含將事物分類(categorization)、把知識框架化(framing)…等,具體的事物需要語言,抽像的事物更需要語言。將每個具體和抽像事物命名、描述的過程就是個人對於事物意義化的過程,而標記的工具就是語言。語言在人們認識世界的過程扮演了重要角色,當我們需從內心提取意義或知識時,多多少少也必須經過語言才能使意義在內心再現。 《語言、心智與文化》一書,透過「有意義」貫穿語言、心智和文化三個面相。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The Frame Analysis of Culture〉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Organizing Knowledge about the World〉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ontesting Categories in Culture〉
「原型」(prototypes)似乎不是一定型就永遠不會改變,它會因人而異、因群體而異,所以人們會花很多時間去質疑、辯論、挑戰、修正,甚至否定整個概念類別。這個爭論(contestation)的過程就好像比賽一樣,在每個文化裡頭都有一個它追求的主要文化活動。我們進行分類會發現,有些特定的類別總是會讓人們想去辯論,為其定義,這樣的類別,我們可以稱它們是「競爭型類別」(contested category),甚至就是一個「競爭型概念」(contested concept)。以「藝術」(Art)為例,傳統上,我們會說在美術館、藝廊、展示廳、博物館所展示的東西,就是「藝術」。有人接著說,「藝術」不只是具體看得到的東西,它是包括技能、想像所創造的物品、環境和經驗,使它和前一個概念有所區別。又有人說,「藝術」是表現的形式,油畫、雕刻、電影、音樂、舞蹈、詩、建築…等,都是藝術。如果回顧「藝術」的歷史,還發現從印象派、寫實派、現實派、抽象派到普普派,每個派都有其對「藝術」的看法。 「藝術」不可諱言的,就是一個「競爭型類別」,它可以往下包含許多次類別。那麼「藝術」是一個「競爭型概念」嗎? 根據伽利(Gallie)提出的七個描述,競爭型概念的充份且必要條件包括:一、具可評性(aappraisive/evaluative);二、內部很複雜(internally complex);三、其價值有不同的描述方法;四、開放的特質;五、具有積極面(aggressively)和消極面(defensively);六、類別包含概念,概念源自於有權威、受所有競爭者認可概念;七、競爭是持續不斷的,而佳例也因此會維持和發展。當中,「內部很複雜」是「競爭型類別」很重要的定義。 不同類別在競爭的時候,我們最常聽到:「我不覺得那件事是你所認為的那樣。」這個就是在挑戰每個人所認定的實相(re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