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得」的複雜狀態句(complex stative construction),可以推論出兩種意義,一是「情狀」(manner)關係,二是「程度」(extent)關係。形容詞用於描述複雜狀態句中第一個子句所敘述事件發生的「情狀」,通常是靜態動詞片語。「複雜狀態句(情狀)」又和「情狀副詞」在詮釋上有一些差異,例如: 複雜狀態句:你跑得很快。 情狀副詞:你快快地跑。 複雜狀態句指「事件」,情狀副詞的句子則指涉「動作」,換言之,複雜狀態句像是對於聽話者跑的速度的評語,情狀副詞的句子則像命令。 複雜狀態句也可能在推論關係中表現「程度」。例如: 他笑得站不起來了。他哭的眼睛都紅了。 也有複雜狀態句兼具「情狀」和「程度」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當第一個子句的動詞是及物動詞加上直接受詞時,該動詞必須「重複」出現在「得」之前。例如: 他說泰語說得非常流利。他切魚切得很仔細。 否定詞的位置,則依否定範距而定;助動詞出現的地方,通常在動詞之前,唯「應該」可以出現於好幾個位置。你跑得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