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銀(Tuving, 1972)的建議,「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可以再細分為個人性記憶(episodic memory)和語義記憶(semantic memory)。個人性記憶處理的是個人經驗的事實,而語言義記憶則是普遍的事實。例如,你記得你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取得什麼樣的資訊,這就是個人性記憶,而「馬有四條腿、一個尾巴」這樣的資訊就是語義記憶。語義記憶的範圍很廣,包括動作技能(打字、游泳、騎單車)、普通知識(語法、數學)、空間知識(房子的平面配置)、社交技能(開啟對話、論述的規則)。有些記憶和語言的相關性較明顯,例如語音、字詞、語法、語用等語言層面。通常,「專家」們對於語義記憶的容量比一般人大得多。 個人性記憶之所以能夠發生,不只是因為這是和個人有關的事實,土銀還認為這是因為取得這個資訊的過程是自己這個人自身的觀點。因此這個「經驗」的過程也是其記憶被萃取的重要推手。有人能夠具備一般技能,但卻無法擁有個人性記憶,他只存在語義記憶。他可以下棋、讀歷史、讀地理,但他就是對於自己發生過的事沒有認何切身性,他無法有另一個心理空間去想過去、想未來、想假設情境,他的設身處地意識(autonoetic consciousness)是有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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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Psychological Mechanisms〉一
資訊處理系統(information-processing system)將人的記憶分有工作記憶(working memory)和長期記憶(long-term memory)兩種。工作記憶被勃第雷(Baddeley, 1986, p.34)定義為資訊被處理時,暫時儲存的地方,它可以是任何範圍的認知任務。當我們在和一個人對話的時候,我們試著去和我們的對話對象聊天,使我們說的話和其所說的話有關連、有貢獻,這就是工作記憶。記住電話號碼也是工作記憶的作用。測量工作記憶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使用跨度測試(memory span test),這個測式要求受測者將一連串的數字、文字、字母或任何東西依序記下來,再回憶起來,順向回答、逆向回答等等。 勃第雷和希曲(Hitch)於民國六十三年時提出了解釋工作記憶的模型,稱勃第雷希曲模型(Baddeley-Hitch Model)。主要認為工作記憶可以分為三個組成,其分別為中央總監(central executive)、視覺空間繪板(visuospatial sketchpad)和語音迴路(phonological loop), 後兩者受中央總監支配。 語音迴路用以儲存語音再現(phonological store)和口腔演示(articultory rehearsal system)。前者將語音表徵儲存,後者讓我們能夠反覆地將語言諸存上演,延長其滯留的時間。視覺空間繪板則處理視覺和空間的資訊,它使我們可以把影像在心理面翻轉、把文字轉為影像等等。中央總監則是使我們能夠多工處理事情地方,而它的容量是有限制的,所以同時喝咖啡和看電視沒有問題,但是一邊聊天一邊想數學題目,恐怕就很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