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教學在語言學中,是屬於應用語言學的範疇,彼查卡內諾(Preecha Khanetnok)在《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基於語言科學和學習心理學,提出了語言教學的十七個原則,下面為第八到第十七原則:八、分級句型(Graded Pattern):循序漸進地累積分級句型。 九、語言實踐以及翻譯(Language Practice versus Translation):翻譯在語言教學中備受詬病的就是兩語言間並非完全對應相等,學生以為翻譯單詞相等,結果透過翻譯地一視用造成語不正確的表達。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翻譯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過程。雙語者所具備的是兩個協調的系統,但翻譯者使用的是發展另一個附屬系統,是相較單純第二語言系統更複雜的系統。 十、真實語言標準(Authentic Language Standards):此方法只要是受過教育的母語者(educated native speakers)都能夠提供正確、可接受的材料,這意味著並不是只一有種風格。 十一、練習(Practice):透過鸚鵡學舌(mimicry-memorization)和句型的練習(pattern practice),有語言學家認為上課期間,應該將八成五的時間用於練習,講課和評論的時間不應該超過一成五。 十二、反應形塑(Shaping of Responses):將練習分為一些小小部分後,分別練習,再嘗試整體。提示發聲的要領以幫助學生迫近所預期的反應。 十三、語速與風格(Speed and Style):從語言學的角度來看,單詞分為細碎的詞根詞綴並不是語言學習最後的結果;但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部份的經驗才是組成完整經驗中程步驟。因此,這必需在語言學和心理學之取得平衡。 十四、即時加強(Immediate Reinforcement):即在學生有正確的反應時,給予立即的回饋。 十五、對於標的語文化的態度(Attitude toward Target Culture):通常能夠認同或同理心地理解(attitude of identification with or sympathetic undersding)標的語使用者的人, 會比僅僅只是功利主義態度(utilitarian)、沒有興趣(disinterested),甚至負面態度(negative attitude)的人學得更好。 十六、內容(Content):此方法主要透過第二語言中,有意義的內容來建立對於該語言的文化認知。通常這使用在於科學閱讀或官方語言(例如:奈及利亞的英語教學),這些內容是會被用於溝通的。 十七、學習仍是關鍵時期(Learning as the Crucial Outcome):教學主要在產生學習,而不是純粹取悅學生或娛樂。透過走進教室的觀察發現,最有趣的教學並無法保證其學習效果。應該先求其教學效果(effectveness)發展教學技巧,而後才進一步將其變得吸引人、變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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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Preecha Khanetnok的《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上
語言教學在語言學中,是屬於應用語言學的範疇,彼查卡內諾(Preecha Khanetnok)在《An Introduction to Linguistics》的〈Language Teaching〉基於語言科學和學習心理學,提出了語言教學的十七個原則,下面為第一到第七原則:一、聽說先於讀寫(Speech before Writhing):通常,語言的表達在談話中會有較較完整的表現,在書寫系統中沒有語調、韻律、輕重音。這會影響學生進一步學習的態度,如果學生一開始便學習書寫系統,很容易會產生想像的語音,而成為干擾,並影響日後的發音。 二、基礎句子(Basic Sentences):經實驗證明,學生對於外語的記憶能力較母語差,這包括聽得較不準確,而且會在幾秒鐘之後就忘記。同時,學生不會透過句子來理解文法或透過類比創造新的句子。因此,語言學家認為提供對話(conversations)可以展現句子基礎結構,而且可以在日常應用。詩歌(poetry)和散文(prose)則無法因應這樣的要求。 三、套用句型(Patterns as Habits):單憑單詞、單句或文法,無法使用語言,使用句型,並套用句型於適切的語速和溝通,才能說是使用該語言。但只是理解句型不夠,這需要練習(practice),所以我們稱之「套用句型」。 四、聲音系統應用(Sound System for Use):透過示意或道具表示發音的要領,並對比相似的音位。流暢度(fluency)可能會因此而減緩。 五、詞彙控制(Vocabulary Control):讓學生在相對程度中掌握一定的單詞,使其能夠運用於句型和在聲音系統中作理解和對比。 六、語言間的問題(Teaching the Problems):「問題」指的是,第一語言和第二語言間出現單位或句型上結構的差異。通常這存在兩個語言間的差異所產生的「問題」,有時候老師不需要特別解釋,學生仍能夠順利轉換,重點在於展現有意義的情境(meaningful situation)。此教學原則會依學生母語而異,也會因語言背景而異。 七、利用書寫符號記錄聽說過程(Writing Representation of Speech):利用學生已知的符號去教習閱讀和寫作的技能,例如英語母語者學習法語、西班牙語和德語。當然,華語使用的表意文字(logographic)漢字系統則可以用以學習粵語、吳語或閩南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