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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ontesting Categories in Culture〉

「原型」(prototypes)並不是一定型就永遠不會改變,它會因人而異、因群體而異,所以人們會花很多時間去質疑、辯論、挑戰、修正,甚至否定整個概念類別。這就是作者所闡述的,「類別是一種處於競賽狀態下的產物」,這個過程好像比賽一樣,在每個文化裡頭都有一個它追求的主要文化活動。但也不是每一個類別都會如有這樣競賽的狀態,只存在某些特定的類別會讓人們想去辯論、為其定義,這樣的類別,我們可以稱它們是「競爭型類別」(contested category),甚至就是一個「競爭型概念」(contested concept)。以「藝術」(Art)為例,傳統上,我們會說在美術館、藝廊、展示廳、博物館所展示的東西,就是「藝術」。有人接著說,「藝術」不只是具體看得到的東西,它是包括技能、想像所創造的物品、環境和經驗,使它和前一個概念有所區別。又有人說,「藝術」是表現的形式,油畫、雕刻、電影、音樂、舞蹈、詩、建築…等,都是藝術。如果回顧「藝術」的歷史,還發現從印象派、寫實派、現實派、抽象派到普普派,每個派都有其對「藝術」的看法。不同的人對「藝術」進行了不一樣的歸類分別,也對其它人對「藝術」的定義進行挑戰、辯論,一但挑戰成功了,當代的「藝術」就有不一樣的的風貌。「藝術」不可諱言的,就是一個「競爭型類別」。那我們可以接著問,「藝術」是一個「競爭型概念」嗎? 根據伽利(Gallie)提出的七個描述,競爭型概念的充份且必要條件包括:一、具可評性(appraisive/evaluative);二、內部很複雜(internally complex);三、可以從不同角度、去評價,可以從不同面相去描述;四、具有開放的特質;五、進可攻(aggressively)且退可守(defensively);六、類別包含概念,概念源自於受所有使用者認可的權威;七、競爭是持續不斷的,而類別裡頭的項目也因此會持續發展。具有上面絛件的類別,我們就可以說它也是「競爭型概念」。七個條件中,「內部很複雜」是「競爭型類別」很重要的條件,因為這是讓競爭可以源源不斷、沒完沒了的重要元素。「藝術」正是如此,它源源不斷、沒完沒後的競爭,就它的內部很複雜,它的物理功能、視角、人物、製作方法、製作材料、主題…等,如此複雜的結構造就它是一個「競爭型概念」。 不同類別在競爭的時候,我們最常聽到:「我不覺得那件事是你所認為的那樣。」這個就是在挑戰每個人所認定的類別。而因為類別存在於競爭的狀況,這就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再以「學院」這個類別為例,傳統上我們可以很快地例舉出,文學院、理學院等項目;但是隨著時空變化,出現由公衛學系轉型、自醫學院獨立成公共衛生學院的「學院」;於是各個學系也起而效尤,獸醫學系、藥學系、牙醫系都想自立門戶為獸醫專業學院、藥學專業學院、牙醫專業學院等訓練學生專業,輔導就業的「學院」。「學院」這個類別,同樣在短期間經歷了很大的競爭。這使得和「學院」有關的人,生活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影響。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The Frame Analysis of Culture〉

「框架」(frames),有一種隱隱約約的概念,是一個在心裡頭再現的結構。當我們使用「框架」時,重點在於強調在框架裡頭,屬於重要特徵的成份,當然框架裡頭也會包括其它成份,可想而知,我們無法將所有成份無窮無盡地列舉。用「框架」雖然是個較模糊、較概括的妥協,但這有助於我們更容易解釋人們對意義的理解。我們可以利用框架幫助我們理解「指節」(knuckle)這個詞,這個詞即便找解剖學的大師來,都很難給「指節」定義,但是如果我們說「指節」是手指頭的一部份,甚至再進一步說「指節」相對於手指頭,正如手指頭之於手,手之於手臂。如此,我們對於「指節」就有個模糊、概括的理解。 再用英語的Friday為例,我們如果說它是「一個星期的第五天」,那這必須先存在有「星期」這個概念。如果我們說它就是一個day,那就是形容它是一個太陽昇起又落下的過程。然而,若我們把以上的兩段述敘並列來形容它,稱Friday就跟平常的day一樣,隨著日昇日落,我們可以稱day,而且七個day組成一個星期。所以Friday之所以是Friday,就是我們同意日昇日落稱一個day,七個day組成一個星期。 Friday其實並非真實存在,那是我們以「一週有七天」這個框架去理解Friday,如果我們以「Friday是個倒楣日」或「Friday night is a party night.」這使我們對於Friday有不同的概念。更甚者,如果我們回到清朝,回到英國傳教士把「一星期七天」的概念帶到中國來之前,我們可能還是以十天放一次旬假。「框架」可以提供一個模糊、概括的認識,但我們無法將框架內的所有成份表列。 「框架」還有其它特性,包括:一、它由特定意義的文字所激發;二、框架內的特定元素可以被聚焦或描繪;三、在特殊情況下,框架帶著特定的觀點;四、框架提供特定的史觀;五、某些框架是在一個更大的文化框架的前提之下。 知道以上對「框架」的描述後,「框架」可以再被用來解釋人們對意義的理解。 首先,我們可以在框架下,理解各別字詞,例如在交易的框架下,我們可以知道它存在買、賣、貨品、金錢…等;第二,我們可以用來框架來解釋相似詞彙中的區辨,當「吝嗇」和「節儉」同時在同一個句子出現時,兩個框架就可以用來區辨語意,所以「他不是吝嗇,他是很節儉」這個句子就不會顯得矛盾;第三、框架可以用來解釋有文化特性的問題,我們同意「單身漢指的是未結婚的男人」時,但這個世界上也存在和尚這麼一種人是未結婚的男人,但我們卻不會稱他們是單身漢,如果在一個較大的文化框架下,我們就可以同意「單身漢指的是未結婚的男人」仍然有效;第四、框架使我們可以不受類別(categorization)的侷限,如果在五金行裡頭釘子一直是一群細細長長的金屬物分在同一類,但是在超市裡頭,你卻可以看到它是和鎚子、手套、膠帶等,依照「修繕」的框架放在一起;第五、框架解決了原型(prototype)的界線議題,並且連結了類別,正如前述「單身漢」例子,我們可以為「單身漢」定義,但是它並不是涇渭分明的界線,框架提供了這個模糊空間;第六、框架不需要充分且必要的條件就可以定義類別,例如「媽媽」可以是生產的媽媽、基因的媽媽、養育的媽媽、婚姻關係上的媽媽、血緣上的媽媽…等,框架可以把這些媽媽通通包括;最後,框架可以讓我們在同一個情況下,有多重的理解方式,例如「魚卵」和「烏魚子」雖然是同樣的東西,但是使用兩個不同的框架,這使我們對於同樣的東西有不一樣的理解。 於此,「框架」解釋了人們對於意義的理解,而這一群人和那一群人對於同樣事物的不同理解,即是使用不同的「框架」,就是我們常常掛在嘴邊的「文化」了。

我讀Zoltan Kovecses《Language, Mind, and Culture》的〈Contesting Categories in Culture〉

「原型」(prototypes)似乎不是一定型就永遠不會改變,它會因人而異、因群體而異,所以人們會花很多時間去質疑、辯論、挑戰、修正,甚至否定整個概念類別。這個爭論(contestation)的過程就好像比賽一樣,在每個文化裡頭都有一個它追求的主要文化活動。我們進行分類會發現,有些特定的類別總是會讓人們想去辯論,為其定義,這樣的類別,我們可以稱它們是「競爭型類別」(contested category),甚至就是一個「競爭型概念」(contested concept)。以「藝術」(Art)為例,傳統上,我們會說在美術館、藝廊、展示廳、博物館所展示的東西,就是「藝術」。有人接著說,「藝術」不只是具體看得到的東西,它是包括技能、想像所創造的物品、環境和經驗,使它和前一個概念有所區別。又有人說,「藝術」是表現的形式,油畫、雕刻、電影、音樂、舞蹈、詩、建築…等,都是藝術。如果回顧「藝術」的歷史,還發現從印象派、寫實派、現實派、抽象派到普普派,每個派都有其對「藝術」的看法。 「藝術」不可諱言的,就是一個「競爭型類別」,它可以往下包含許多次類別。那麼「藝術」是一個「競爭型概念」嗎? 根據伽利(Gallie)提出的七個描述,競爭型概念的充份且必要條件包括:一、具可評性(aappraisive/evaluative);二、內部很複雜(internally complex);三、其價值有不同的描述方法;四、開放的特質;五、具有積極面(aggressively)和消極面(defensively);六、類別包含概念,概念源自於有權威、受所有競爭者認可概念;七、競爭是持續不斷的,而佳例也因此會維持和發展。當中,「內部很複雜」是「競爭型類別」很重要的定義。 不同類別在競爭的時候,我們最常聽到:「我不覺得那件事是你所認為的那樣。」這個就是在挑戰每個人所認定的實相(re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