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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袁毓林的《論元角色的層級關係和語義特徵》

論元(argument)的存在,是為了使謂語(predicate)能夠完整地被表達,因此也有人把論元視為一種補語(complement)。這裡所說的謂語,不是把句子分成兩個部份:主語和謂語。這裡的謂語指的是句子裡頭的主要動詞以及隨著主要動詞出現的成分,也就是論元。句法的論元和語義的論元有時候不一定能夠對應產生,例如: The vampire chase the ghost. The vampire was chased by the ghost. A句的句法的論元vampire和ghost依序分別是主格(subject)和受格(object),對應到語義的論元則是施事(agent)和受事(patient);B句的句法論元順序同A句,但是語義的論元vampire則變成受事,ghost就變成施事了。為了把表層結構(surface structure)的句法論元和深層結構(deep structure)的語義論元分開,我們就使用格語法(case grammar)去專門討論在深層結構下的論旨角色(thematic roles)。 本文將就袁毓林(2002)的《論元角色的層級關係和語義特徵》以及鄧守信和陳俊光的格語法進一步地歸納並加以評價,希望對華語教學工作有所啟示。 袁毓林 核心 核心 核心 核心 核心 核心 核心 外圍 外圍 核心 外圍 外圍 外圍 外圍 外圍 外圍 超級 施事 感事 受事 致事 對象 主事 系事 範圍 結果 與事 終點 源點 方式 場所 工具 材料 命題 格語法 […]

我讀鄧守信的〈漢語詞類的教學語法〉

  教學語法和本體研究(理論語法)的詞類系統不會是同一套系統,中間會有些過渡,然原則是一致的。西方語言學對詞類的建立有兩個路徑,一是詞群(word classes),一是形式群(form classes)。詞群和句法、語法有關,把言談(speech或utterances)分成一個一個區塊,再將能夠填入各個區塊的詞分類,因其位置也有了該詞類的限制;形式群則從構詞的形式來歸類,如「-ment」、「-ation」為名詞,「-en」「-ise」則為動詞,如詞綴的形式。若東方語言依形式群來作為詞類的分群,恐怕落於「華語沒有詞類」的結論。關於華語的詞類是百家爭鳴的,在華語教學的教材中,劉月華在《實用現代漢語語法》分有十二類,劉珣在《新實用漢語課本》分有二十(或二十二)類,台灣主流對外華語課本《實用視聽華語》分有十八類,美國出版的《中文聽說讀寫》分有十九類。關於詞類,眾說紛紜。 華語詞類的發現可以有三個程序:詞形(morphology)、語義(semantics)和結構(syntax)。詞形透過「前綴」或「後綴」,但如此能夠建立的詞類不多;語義是大多數語言所使用的程序,例如「桌子」和「吃」,這些屬於天生的名詞和動詞。然鄧守信認為這樣的分類較危險;透過結構來建立詞類最抽象,也最可靠,詞形和語義可起輔助作用。 普遍華語教材都標示了詞類,但在教學過程中卻沒有教授或應用。鄧守信認為判別詞類可以讓學生將詞彙回歸到句子,而學生學習詞類才能夠回到句子中尋找。只要規則一穩定,學生就能夠順利地回歸到句子。 對英語母語者而言,對「恐怕」(afraid)該詞詞類的標記是「形容詞」或「副詞」會產生不一樣的效果。「病」(sick)標記為「變化動詞」或「狀態動詞」(形容詞裡的小類)也會讓學生在搭配上產生偏誤。 誤一:外國學生恐怕蟑螂。誤二:媽媽很病。 與其在偏誤產生後糾偏,不如事先防範。 那麼什麼樣的詞類能夠遷移?可能就要回歸到學習者母語來看,能夠正遷移的詞類則透過零教學;不能夠正遷移的詞類則要多講解、練習。 關於詞類的標誌,從認知語法的範疇來講,有個默認值(prototypicaloty或default),具有默認值性質的詞,則不另外標記詞類。例如:詞具有「不可分離性」,此即為默認值,所以當「結婚」、「畢業」等詞出現時,我們可以將之標記為「-sep」以和默認值區分。另外,默認值也建立在學生母語的屬性上,這個就不具普遍性而需要針對性了。P鄧守信認為華語的詞類可以作以下分類:動詞(V)、助動詞(Vaux,如「會」)、副詞(Adv,如「才」)、連詞(Conj,如「然而」)、介詞(Prep,如「從」)、名詞(N,如「勇氣」)、量詞(M,如「條」)、語氣詞(Ptc,如「吧」)、方位詞(Loc,如「上」、「左」)、限定詞(Det,如「這」、「那」、「某」、「每」)、離合詞(-sep,如「畢業」)。 其中,動詞下面可以再分三類:「動作動詞(及物、不及物)」、「狀態動詞(不及物、及物、非謂、唯謂)」、「變化動詞(不及物、及物)」。括號內第一個為默認值,是原型屬性,不具原性屬性的則進行標記。層次如下: 動詞(V) 動作動詞action verb 狀態動詞state verb 變化動詞process verb 及物transitive 不及物intransitive 不及物intransitive 及物transitive 非謂attributive 唯謂predicative 不及物intransitive 及物transitive 吃 哭 高 愛 公共(只當定語) 夠(只當謂語) 來 變成 除了助動詞、副詞、連詞、介詞、名詞、量詞、語氣詞、方位詞、限定詞之外,也將離合詞標記出來。鄧守信認為透過詞類標記可以讓老師和學生更有效率地進行教和學。

我讀鄧守信的〈對外漢語語法點的描述原則〉

何謂語法點?只要對第二語言學習者而言,需要說明、解釋的語言成分或語言現象,都是語法點的範圍。反之,若不需要學習者進一步練習的詞彙,就不是語法點。鄧守信從結構、語義、話義為語法點進行分類:屬於結構的語法點,包括: 語型類:華語是孤立語、主題明顯性、前修飾性語言、後結果語言(如動補結構)、有聲調的語言、語序基本上和動作時間順序一致。功能類:各語類的特色,如:主語、賓語、述語、謂語、定語…等。語序類:SVO或SOV。句型類:肯定形式、否定形式、疑問形式、強調形式…等。特定類:特殊句式。 屬於語義(Semantic)的語法點,包括: 同類詞:如能願詞「不能、不可以、不會」、多數疑問詞「幾、多少」、分類條狀名詞「條、根」。近義詞:「至於、關於」、「快樂、高興」、「大概、或許」、「阻礙、妨礙」。若只是解釋語義的差別如「愛、喜歡」,就不算是語法點。反義詞:不屬語法點。 屬於話義(pragmatic)的語法點,具有說話者和聽話者之間交談的互動義,說話者會透過此語言成分,表達他對事件的看法或評價,包括: 語氣詞:吧、唄、嘛。副詞:其實、又、難道、居然、不至於。「我○○不知道這件事。」定式:「連……都」,例:「他連日語都掌控得很好。」暗示日語很難的話義。 鄧守信認為進行語法點描述時,應該涵蓋功能、結構和用法三個方面。功能包括:句法功能(grammatical function)、語義功能(semantic function)、交際功能(communicative function);結構包括:基式結構(basic structure)、變式結構(derived structure)、變形機制(transformation);用法則讓使用者明白使用動機,啥時使用,啥時避免使用。

我讀鄧守信的〈教學語法的評量〉

評量教材時,我們可以從語音、語法或詞彙進行評量。而語法的評量,除了看該教材如何處理語法的教學外,遵循教學語法與否,以及前言是否加以說明等,都可以用來評量教學語法。鄧守信認為評量教材的語法時,有七個參數:其分別為完整性(exhaustiveness)、通盤性(generalization)、系統性(systematicity)、一致性(consistency)、簡易性(simplicity)、針對性(relevancy)和有效性(efficacy)。完整性是「量」的問題,檢視其某階段課程或整個學程裡的完整性,如果「還」可以分有「還1」到「還4」,可以某教材只有「還1」到「還2」,那這就不具完整性;通盤性是「質」的問題,檢視其規則能否涵蓋某語法點的基本屬性,例如:量詞「條」,若規則是「長長的東西」,但一「條」裙子或一「條」狗的時候,規則不能成立,則不具通盤性了。 系統性則要求分析的方法合乎系統,不必要是在同一個系統,也不必要只使用單一系統,但重點在解決相關語法問題;一致性則要求在不同系統或理論中都能滿足,且同一語法點在不同單元中不互相矛盾,而具一致性;針對性則是使教學語法和學習者的特性相關;有效性則從教材的偏誤範例出發,但不同的偏誤來自不同的母語者,所以這也和針對性有關。 依照鄧守信在《對外漢語教學語》書籍的安排,我也將關於簡易性的心得放在另外一個文章。

我讀鄧守信的〈教學語法基礎屬性〉

鄧守信認為整個教學語法的架構應該有以下內容:一、必須以理論語言學為基礎;二、應具多面性(針對性);三、與計算語言學相關(橫向:區域性,如台灣平衡語料庫;縱向:社會方言。);四、學習者導向,規範式(prescriptive)的語法;五、階段性、累進性的(cumulative)。而教學語法可再分為第一語言(L1)和第二語言(L2)的教學語法。第一語言的教學語法,母語者本來就具備語法知識,教學重點在於將語法知識填入完整的系統中;第二語言的教學語法,則包括目標語語料和語法系統。 結構及翻譯模式(grammar and translation model)主張從語法結構反覆訓練;溝通式教學法(communicative)不進行語法教學,旨在要求學生用語言達成任務。若單採一個方法,則偏廢。只用結構及翻譯模式,學生們只會考試而無法應用;只用溝通式教學法,學生語法概念缺乏。 從研究上來看,語法教學也不再是由權威者教師的經驗導向(experience-based),而可以透過中介語(interlanguage)驗證,使之具有可驗證性(empirical)。 教學語法的目標有三,其一是協助學習者有效地學習;其二是讓學生順利地習得語法結構;其三是幫助學生在實際溝通時,能順利完成語法表達。 教學語法有以下基本屬性: 一、學習者導向體系二、教師用教學語法三、學習者用教學語法四、規範式教學語法經由我們的社會價值評斷過(value-judgmental),而成為優質的形式(good-style),能夠讓學生應用到不同場合,且使用得體的。五、累進式教學語法六、規則化教學語法七、列舉式教學語法八、定式(formulaic speech)教學語法如:「是……的」、「一……就」、「雖然……可是」。九、排序式語法點(structural sequencing)包括內部排序,如:了1、了2的排序,和外部排序,如:能願組「能」、「會」、「可以」或「把」和「被」。可以有先教和後教的排序,也可以有同時教的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