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語言學習者需要詞彙,而且都將詞彙的習得視為是絕大的挑戰(Meara, 1980)。第二語言詞彙的知識和第二語言閱讀能力(Haynes, 1993; James, 1996)與寫作能力(Laufer, 1998) 有很顯而易見的關係,聽力和口語任務也是如此(Newton, 1995) 。要求學習者進行表達的時候,常常可以聽到學習者用不完美語法說出句子,語法是老師在課堂上會強調的部分。然而,學習者在沒有足夠的詞彙時,表達也就同時受到限制。完全沒有語法仍可以進行溝通,但是缺少詞彙就是會卡住。 我曾經作為交換學生在泰國的法政大學讀書5個月,儘管泰語作為第二語言,對於學術使用的語言肯定比不上華語和英語,但是買東西、日常生活的溝通肯定是沒有問題。一天,腳踏車的鎖頭因為下雨淋溼而生鏽,我得去買一個新的鎖頭。我要的是鎖腳踏車的鎖,我到五金行去,我先向老闆要โซ่(鎖鍊),我必須把老闆帶到我的腳踏車前以肢體動作示意,老闆才拿出了腳踏車專用的鎖。除了โซ่(鎖鍊)之外,我也會說กุญแจ(鎖頭)。但是,會說กุญแจ並不保證我知道它的意思,ลูกกุญแจ(鑰匙)和กุญแจ(鎖頭)就是一個子和母的關係。我把กุญแจ當成鑰匙,於是我無法順利地完成溝通的任務。即使我有完美的語法,我缺少相對應的詞彙知識,就會中斷流暢地交談。 References Folse, K. S. (2004). Myths about teaching and learning second language vocabulary: What recent research says. TESL reporter, 37(2), 1-13. Haynes, M. (1993). Patterns and perils of guessing in second language reading. In (), Second Language Reading and Vocabulary Learning (Vol. 83). Ablex. James, […]
Tag: 語法
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詞語結構〉:動詞複合詞(結果式和平行式)、動賓複合詞
華語中的複合詞在學者間,並沒有一致的定義,而且不論在什麼定義下,複合詞和非複合詞之間都沒有很明顯的界線。複合詞之意義和其組成詞素之意義之間會有三種關係:一、無明顯語意關係(有高度成語性);二、有隱喻、比喻、推論關係;三、直接或等於其組成詞素。這提醒我們,複合詞的語意和組成詞素之語音間是一種連續性的關係。名詞性複合詞可以無窮無盡,因此僅分享並整理動詞複合詞的部分。 動詞複合詞有結果式動詞複合詞和平行動詞複合詞兩類: 一、結果式動詞複合詞(第二個詞素為第一個詞素的動作或過程的結果,結果可能是原因、達成、方向)。 1、方向結果式動詞複合詞2、階段結果式動詞複合詞3、隱喻結果式動詞複合詞4、必須使用可能語式的結果式動詞複合詞 方向結果式動詞複合詞為「移位動詞+方向動詞」,方向動詞有三類,第一類是「來」和「去」,和說話者有關;第二類則是「上」、「下」、「進」、「出」、「起」、「回」、「過」和「開」;第三類則是將第一類和第二類的方向動詞組合。其中「下去」在結果式動詞複合詞出現時表示「繼續」,為從「方向」隱喻引伸到時間的領域上去。 階段結果式動詞複合詞的第二部分詞素為第一部分動詞動作的階段。包括:「完」(表示動作的完成)、「著」(表示動作達到目標/進行)、「住」(表示動作的制止)、「到」(類似「著」)以及「好」(完成第一個動作所代表的工作)。 隱喻結果式動詞複合詞包含一個結果,這個結果動詞常表示比喻,例如:「死」(表示到了極致)和「出來」(表示從無到有並得到結果)。 必須使用可能語式的結果式動詞複合詞則和以下動詞搭配出現,只出現於可能語式中。和「過」、「起」以及「了」(liao3)。 二、平行動詞複合詞 大多敗平行動詞複合詞會來自相同的語法範疇,兩個詞素之類可能同義或近義,或於語意上類似。 另外,華語的複合詞還有主謂複合詞、動賓複合詞、構成名詞複合詞的反義形容詞以及其它類型的複合詞。 其中,動賓複合詞的分離現象是學習華語學生的難點之一。動賓複合詞的分類有以下類型:一、藉時貌記號(「了」、「過」)分離;二、藉量度詞片語分離;三、藉賓語要素的其它修飾語分離;四、將複合詞的賓語放於動詞之前。通常動賓複合詞不再接賓語,不過可以透過受惠格片語(前面加「給」)或出現在動介詞片語中,和動賓複合點相接。
我讀鄧守信的〈漢語詞類的教學語法〉
教學語法和本體研究(理論語法)的詞類系統不會是同一套系統,中間會有些過渡,然原則是一致的。西方語言學對詞類的建立有兩個路徑,一是詞群(word classes),一是形式群(form classes)。詞群和句法、語法有關,把言談(speech或utterances)分成一個一個區塊,再將能夠填入各個區塊的詞分類,因其位置也有了該詞類的限制;形式群則從構詞的形式來歸類,如「-ment」、「-ation」為名詞,「-en」「-ise」則為動詞,如詞綴的形式。若東方語言依形式群來作為詞類的分群,恐怕落於「華語沒有詞類」的結論。關於華語的詞類是百家爭鳴的,在華語教學的教材中,劉月華在《實用現代漢語語法》分有十二類,劉珣在《新實用漢語課本》分有二十(或二十二)類,台灣主流對外華語課本《實用視聽華語》分有十八類,美國出版的《中文聽說讀寫》分有十九類。關於詞類,眾說紛紜。 華語詞類的發現可以有三個程序:詞形(morphology)、語義(semantics)和結構(syntax)。詞形透過「前綴」或「後綴」,但如此能夠建立的詞類不多;語義是大多數語言所使用的程序,例如「桌子」和「吃」,這些屬於天生的名詞和動詞。然鄧守信認為這樣的分類較危險;透過結構來建立詞類最抽象,也最可靠,詞形和語義可起輔助作用。 普遍華語教材都標示了詞類,但在教學過程中卻沒有教授或應用。鄧守信認為判別詞類可以讓學生將詞彙回歸到句子,而學生學習詞類才能夠回到句子中尋找。只要規則一穩定,學生就能夠順利地回歸到句子。 對英語母語者而言,對「恐怕」(afraid)該詞詞類的標記是「形容詞」或「副詞」會產生不一樣的效果。「病」(sick)標記為「變化動詞」或「狀態動詞」(形容詞裡的小類)也會讓學生在搭配上產生偏誤。 誤一:外國學生恐怕蟑螂。誤二:媽媽很病。 與其在偏誤產生後糾偏,不如事先防範。 那麼什麼樣的詞類能夠遷移?可能就要回歸到學習者母語來看,能夠正遷移的詞類則透過零教學;不能夠正遷移的詞類則要多講解、練習。 關於詞類的標誌,從認知語法的範疇來講,有個默認值(prototypicaloty或default),具有默認值性質的詞,則不另外標記詞類。例如:詞具有「不可分離性」,此即為默認值,所以當「結婚」、「畢業」等詞出現時,我們可以將之標記為「-sep」以和默認值區分。另外,默認值也建立在學生母語的屬性上,這個就不具普遍性而需要針對性了。P鄧守信認為華語的詞類可以作以下分類:動詞(V)、助動詞(Vaux,如「會」)、副詞(Adv,如「才」)、連詞(Conj,如「然而」)、介詞(Prep,如「從」)、名詞(N,如「勇氣」)、量詞(M,如「條」)、語氣詞(Ptc,如「吧」)、方位詞(Loc,如「上」、「左」)、限定詞(Det,如「這」、「那」、「某」、「每」)、離合詞(-sep,如「畢業」)。 其中,動詞下面可以再分三類:「動作動詞(及物、不及物)」、「狀態動詞(不及物、及物、非謂、唯謂)」、「變化動詞(不及物、及物)」。括號內第一個為默認值,是原型屬性,不具原性屬性的則進行標記。層次如下: 動詞(V) 動作動詞action verb 狀態動詞state verb 變化動詞process verb 及物transitive 不及物intransitive 不及物intransitive 及物transitive 非謂attributive 唯謂predicative 不及物intransitive 及物transitive 吃 哭 高 愛 公共(只當定語) 夠(只當謂語) 來 變成 除了助動詞、副詞、連詞、介詞、名詞、量詞、語氣詞、方位詞、限定詞之外,也將離合詞標記出來。鄧守信認為透過詞類標記可以讓老師和學生更有效率地進行教和學。
我讀鄧守信的〈教學語法的評量〉
評量教材時,我們可以從語音、語法或詞彙進行評量。而語法的評量,除了看該教材如何處理語法的教學外,遵循教學語法與否,以及前言是否加以說明等,都可以用來評量教學語法。鄧守信認為評量教材的語法時,有七個參數:其分別為完整性(exhaustiveness)、通盤性(generalization)、系統性(systematicity)、一致性(consistency)、簡易性(simplicity)、針對性(relevancy)和有效性(efficacy)。完整性是「量」的問題,檢視其某階段課程或整個學程裡的完整性,如果「還」可以分有「還1」到「還4」,可以某教材只有「還1」到「還2」,那這就不具完整性;通盤性是「質」的問題,檢視其規則能否涵蓋某語法點的基本屬性,例如:量詞「條」,若規則是「長長的東西」,但一「條」裙子或一「條」狗的時候,規則不能成立,則不具通盤性了。 系統性則要求分析的方法合乎系統,不必要是在同一個系統,也不必要只使用單一系統,但重點在解決相關語法問題;一致性則要求在不同系統或理論中都能滿足,且同一語法點在不同單元中不互相矛盾,而具一致性;針對性則是使教學語法和學習者的特性相關;有效性則從教材的偏誤範例出發,但不同的偏誤來自不同的母語者,所以這也和針對性有關。 依照鄧守信在《對外漢語教學語》書籍的安排,我也將關於簡易性的心得放在另外一個文章。
我讀鄧守信的〈教學語法基礎屬性〉
鄧守信認為整個教學語法的架構應該有以下內容:一、必須以理論語言學為基礎;二、應具多面性(針對性);三、與計算語言學相關(橫向:區域性,如台灣平衡語料庫;縱向:社會方言。);四、學習者導向,規範式(prescriptive)的語法;五、階段性、累進性的(cumulative)。而教學語法可再分為第一語言(L1)和第二語言(L2)的教學語法。第一語言的教學語法,母語者本來就具備語法知識,教學重點在於將語法知識填入完整的系統中;第二語言的教學語法,則包括目標語語料和語法系統。 結構及翻譯模式(grammar and translation model)主張從語法結構反覆訓練;溝通式教學法(communicative)不進行語法教學,旨在要求學生用語言達成任務。若單採一個方法,則偏廢。只用結構及翻譯模式,學生們只會考試而無法應用;只用溝通式教學法,學生語法概念缺乏。 從研究上來看,語法教學也不再是由權威者教師的經驗導向(experience-based),而可以透過中介語(interlanguage)驗證,使之具有可驗證性(empirical)。 教學語法的目標有三,其一是協助學習者有效地學習;其二是讓學生順利地習得語法結構;其三是幫助學生在實際溝通時,能順利完成語法表達。 教學語法有以下基本屬性: 一、學習者導向體系二、教師用教學語法三、學習者用教學語法四、規範式教學語法經由我們的社會價值評斷過(value-judgmental),而成為優質的形式(good-style),能夠讓學生應用到不同場合,且使用得體的。五、累進式教學語法六、規則化教學語法七、列舉式教學語法八、定式(formulaic speech)教學語法如:「是……的」、「一……就」、「雖然……可是」。九、排序式語法點(structural sequencing)包括內部排序,如:了1、了2的排序,和外部排序,如:能願組「能」、「會」、「可以」或「把」和「被」。可以有先教和後教的排序,也可以有同時教的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