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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東南亞多元與發展:國家的角色》

 「國家」乃涉及一系列的制度、政策和世界觀組成,作用是組成政府、界定疆界、維持社會秩序並與國際維繫關係;「國家意識形態」則是國家用來穩定政權並將國家秩序與社會或公民進行連結的一套價值,它「指的既是心理層面的信念體系,同時也是將這種抽象的信念體系落實到實際政治行動方案的連結」 。   我們對東南亞各國「國家」所扮演的角色都有多少的認識,這裡我想和大家分享寮人民共和國的相關資料。寮國以王國形式存在約有700年,以歷史古城龍坡邦為起源地,泰國曾拍過《สบายดี หลวงพระบาง》(早安 琅勃拉邦),我覺得滿好看的,也把龍坡邦拍得滿美的。大抵上,寮國國家意識形態掌握在寮國人民革命黨手中,他們結合了市場經濟原則、馬克思價值和佛教文化,也試圖透過加入東協進一步整合入區域和國際架構中。   在東南亞,「國家」是由外面所引起的概念,通常這樣的概念對統治精英而言較具吸引力。在許多國家,如過去英國統政的緬甸,將地區分為「行政緬甸」和「前沿地區」二分法;或馬來西亞原住民事務部的長程目標是要將原住民帶離森林,並使其融入馬來社會並信伊斯蘭教,這都是因為「國家」破壞了這些原住民寧靜的生活。   但現在也不能沒有「國家」了!有國家,就能發展經濟,而經濟的發展的前提就是教育,教育發展得好,識字率就能提高,但是識什麼字又得由國家決定了!另外,東南亞國家在發展的角色,和宗教息息相關。我們可能會認為東南亞國家對宗教自由不重視,但事實上,比起其他文化表現的形式,區域內許多國家對宗教自由和行都是給予保障且放任的。   東南亞國家除了有自身的東南亞國協之外,還有和泛亞太地區其它國家的亞太經合會(美國主導),也和日本、中國維持相當微妙的關係。   各國都以追求永續發展為目標,特別在「環境」這一方面。這一週,我們也看到天災如何對印尼無情,光一天之內同時因為地震而引發海嘯,又有火山爆發大量火山灰讓人致命。我們希望這些罹難者和其家屬都能渡過這個難關,迎接更美好的未來。下面附上兩段新聞片段:   另外,我們總以為新加坡經濟發展得好,人權也就落實得確實,但下面的影片卻指出,新加坡在方方面面包括:移民、同性戀、老人、殘疾人…等弱勢族群仍有照顧不周的地方:

我讀《國家與婚姻:台越跨國婚姻政治》

 國家或政府,在跨國婚姻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台灣政府和越南政府都認為頻繁的台越跨國婚姻將對國家安全有重大的影響。國家的移民政策都是有政治性的,不論移出或移入,「誰可以加入我們」或「為什麼誰要離開」,這對「想像的共同體」都會產生內容的變化。《國家與婚姻:台越跨國婚姻政治》揭露了台灣政府和越南政府對跨國婚姻的態度。   台灣有一群學者認為越南女性是「低劣的他者」,認為越南女性嫁到台灣,參加「識字班」以同化,其忽略了「多元文化」可以造就更燦爛的文化調色盤。台灣官員的意識型態是菁英主義和階級主義的,同時又有種族主義。這表現在台越婚姻的面談、健康檢查,甚至部會首長的談話中。   越南在法律上、歷史上、社會上也都不鼓勵越南女性和外國人(特別是台灣男性)結婚。戲劇、媒體上,劇裡頭嫁給台灣人的越南女性都是悲劇的角色,不是被騙就是嫁給行動不方便的長者;社會上,有名望的家族不會和外國人通婚,這是民族主義的偏見。台越婚姻有時還被看成人口販賣。不過仍有些人認為和台灣人結婚可以脫離貧窮;政治上,有越南共產黨指導的婦女會進行宣傳,透過和大眾媒體合作和台越婚姻的受害者現身說法(講述其受強迫勞動、家暴、賣淫)傳播思想;公共行政上,仲介婚姻是其可以正當介入的地方,取締非法私人婚姻仲介,並設立一個功能不彰的官方婚姻仲介;法律上,在越南人和外國人的婚姻中則規定:如歲數不能相差超過20到30歲、外國人不能超過越南人父母的歲數、和越南人離婚過,要先辦離婚才能再結婚、智力不足和肢體殘缺不能結婚、男女雙方親自送件。   台灣人的「想像的共同體」在越南女性或許多外籍配偶加入時受到衝擊,但我認為只要持續開放這個共同體,一開始是一點點,當越來越多人接受的時候,就可以有質變的可能性。倘若越南也同樣開放越南人「想像的共同體」,也會有人願意加入越南人,正如泰國或韓國以流行文化、大眾文化吸引全球各地的人一樣。  

我讀《國家、資本與性別:越南台商的多妻家庭形構》

 香港人在中國大陸包二奶,台灣人也在越南包二奶,但台灣人在越南包二奶卻不只是滿足男性慾望,龔宜君老師在《國家、資本與性別:越南台商的多妻家庭形構》中認為,台灣人在越南包二奶還有經濟、國族政治和家庭政治等問題。   回顧東南亞華人移民的歷史,華人在東南亞的婚姻關係是相當功利的。由於華人初到移居地,不闇當地語言,所以需要當地女子當作做生意的幫手,於是這些女子就成為老婆、妻子,這是透過親密關係而連結的親屬策略;儘管近代對海外華人的資本積累都以當地華人的族群關係當作其社會資本。台商在越南一開始也是當地華人作為合資對象,但在幾次受騙之後,也回到過去娶當地女子來作為人頭的方式以開展生意。   由於國族國家體制–越南的外資政策,和台灣的性別體制–親屬與家庭制度,使越南台商取越南女子當作人頭開立公司。   越南的外資政策是嚴格的,倘若不是大企業肯定要花大筆時間、金錢來建立公司。所以小本經營的台商通常和當地人建立關系,利用該人頭來設立公司以經營。一開始找早期華人移民,因為通常這些台商不會說英語或越語,但被騙之後,台商就找其它策略了。找越南女子結婚或情婦當人頭則是另一個選擇,而有婚姻契約的風險又比情婦低,至少離婚時財產是一人一半。華人企業以家族企業為核心,所以若有擬親屬(四海之內的華人兄弟)或親屬(契約妻子)關係的角色,他們是可以作為開設公司的人頭的。就工具性而言,擬親屬關係肯定是比親屬關係更堅定的。   台灣商人包二奶和一般傳統上我們對二奶的認識不太一樣。就傳統對二奶的認識,二奶是性伴侶,而且是在父權體制下的產物。但台商的越南二奶許多是透過日常工作上認識的女性,不只是生活助理,還是工作夥伴。二奶的家人甚至知道她和先生的非正式婚姻關係,那個二奶的家人也在先生的公司裡工作。鑑於身份和語言的關係,甚至有「女主外,男主內」的性別分工。   從資本的角度來看,男女的階層甚至被換轉了過來,因為錢、公司都在越南二奶手上,台商是相當怕這個二奶的,只能用「生小孩」來綁住這個二奶,不然哪天二奶跑了,至少還有財產是小孩的,比較安慰。父權體制之所以運行是因為其有物質基礎,但在越南,資源、物質都在二奶手上,女性不再從屬而能支配了!這都歸因於她擁有「越南身份」。   這些台商與越南二奶生下的小孩有機會造成如峇峇或土生華人的文化再現嗎?從《國家、資本與性別:越南台商的多妻家庭形構》的脈絡來看,這些越南華人(台灣人)混血兒在母親的越南身份優於父親的台灣身份來看,向上同化成越南人的機會是比較高的;就我參加海外學習服務團的經驗來看,台灣人普遍傾向和越南人區隔,所以我認為這些混血兒會帶著中華文化向上同化。   我在民國九十七年參加海外學習服務團越南分團,我們被指派到胡志明台灣學校辦營隊,我們被交付的任務是讓這些台商之子回台灣升學,同時使這些小朋友(從國小、國中到高中都有)願意學習越南語並融入當地社會。通常這些台商子女住的地方不會有越南人,只有少數富有的越南人會在富美興買房子。資本的力量或許很大,但台商和其子女都是生活需求已經滿足的一群人,所以對文化的敏感度應該會更甚於生活需求不滿足的人,所以我認為這些人是有機會產生中華文化的再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