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華語教學

當一個非洲的華語老師

在一趟返家的旅程中,我從客運上播放的節目認識了非洲阿彌陀佛關懷中心,我知道那是一個由師父不辭辛勞,遠赴非洲,為當地孤兒所建設的淨土。從電視上看到來自非洲的小朋友表演功夫,以及用華語進行演說,身為海外的華語老師,我也開始反省自己的教學成果。海外的華語老師都在不一樣的環境下進行華語教學,我曾經在泰國任教,所以我可以對泰國的中小學中的華語教學有所認知;然而,非洲的華語教學對我而言仍是模糊,除了藉由照片、影片去想像教學現場外,似乎缺少和學生實際互動的反饋。 阿彌陀佛關懷中心除了讓華語教學學有所用(教華語)外,非洲的素食餐點也是讓我相當期待的部份。我並非一個嚴格食用素食的人,但我喜歡吃素食,同時也對各式料理不排斥。我可以大魚大肉,也可以每天早上只喝燕麥片渡過三年。我認為長期吃素可以積累福報,未嘗不是件好事。或許,在正法道場工作也是吸引我去非洲教華語的誘因。 學有所用、積累福報外,作為社會新鮮人,優沃的薪資將會讓我能夠持續一年的源動力。對於社會新鮮人而言,阿彌陀佛關懷中心提供了相當優沃的條件。台灣人認為到澳洲、紐西蘭打工渡假可以賺錢、大開眼界;我認為,到非洲教華語也有同樣的收穫,而且是對社會、世界有更多好的影響。 一般人,大概不會把非洲當成夢想之地,我的夢想是到海外教華語,我希望非洲是繼泰國之後,下一個實現夢想的地方。

過、著、在、正:華語文教師必備的基本漢語語法(源自孫朝奮(Chaofen Sun)的《漢語語言學導論》(Chinese: 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孫朝奮在《漢語語言學導論》中的〈漢語構詞學一〉中,的類曲折詞綴(inflection-like affixes)除了「了」之外,還提到了「過」和「著」。 「過」,作為經驗貌的記號(experiential marker),其也具有和「了」一樣的語意,表示「事件出現並有終點」,但「過」的語意更豐富,其說明了「事件出現」外,還說明「該事件已經發生,且不再發生」(at least once in the past and discontinued to the present)。對於外國人的華語教學時,劉美君老師認為,我們則可以方便地說:「『過』,用於有經驗去做該事,而且該事是其它人也可以經驗的。」因此, *哥倫布發現過美洲大陸。 聽起來就會怪怪的。 「著」的原始意義是「附著」,當被語法化之後,就有持續、未完成的含意。正好相對於「了」而存在。「著」可以把動作變成狀態,但無法和狀態動詞合用。通常作為背景說明。「著」聚焦在於「持續的狀態」例如: 他穿著皮鞋。*他漂亮著。 常常和「著」出現的,還有「在」和「正」。「在」的語意包括:進行(on-going)、貼近地觀察(close proximity)、即時(simultaneity);「正」則僅有「即時」的語意。所以當相關的時貌記號出現,類似的句子也就可以分辨出些微的差異了!例如: 他在打球他正在打球他在打著球他正打著球 都有些許的差異。 下面為劉美君老師於交通大學的開放式課程:

了:華語文教師必備的基本語法(源自孫朝奮(Chaofen Sun)的《漢語語言學導論》(Chinese: A Linguistic Introduction))

英語用「時態」來表示事件在時段內發生的狀態;華語則用「時貌」來表示事件在時段中進行的面貌,其具有某個視角。「了」和時段較無絕對的關係,而我們可以比較清楚地說「了」的使用,在於有事件結束的終點。同時,「了」不同於「完」,「了」是有一個任意性的終點,但「完」則是一個自然的終點。所以帶「了」和帶「完」的句意,會有稍稍不一樣。例如: 我寫了作業。我寫完作業。 前者「了」結束在任意終點,但「完」則說明作業已經完成了。 「了」至少可以分有「了1」和「了2」,以上大概是符合一般對外華語教學中「了1」的看法。「了2」另外獨立出來,有人將之視為語氣詞,見「我讀Charles Li和Sandra Thompson《漢語語法》的〈語氣詞〉:了」。孫朝奮老師和劉美君老師則認為,可以如此了解「了1」: 「了1」也使用於狀態的改變,例如: 天黑了。他高了。 在「了1」之中,可以是顯示的是事件從「動作→非動作」的面貌;也可以是在於「無狀態→有狀態」。唯「了」在狀態的表示時,其結束終點並不是那麼清楚,不過仍具有任意性的結束終點意味。例如: 他病了。你胖了。 這個都是在階段性(stage-level)中,一個短暫(short-term)、暫時(temporary)的狀態。然而,在個人性(individual-level),屬於長期(long-term)或永久(permanent)的狀態下,我們並不會使用「了」。例如: *他聰明了。*他中國人了。 如果把「了」分成「了1」和「了2」的話,「了1」是完成貌;「了2」則是語氣詞;而在「了1」裡,其對於面貌的描述提出了一個結束的終點,它可以被使用在於「事件」和「狀態」上。 劉美君老師於交通大學的開放式課程,關於「了」的課程見下:

我聽陸儉明的《面向對外漢語教學的漢語語法教學與研究》

  陸儉明老師,在《面向對外漢語教學的漢語語法教學與研究》的演講中,提示了以下主題:「語法教學的定位問題」、「初級階段的語法教學」、「當前對漢語語法教學需要研究的問題」和「漢語教師需要語法理論知識」,下面分別簡述其內容:關於「語法教學的定位問題」,陸儉明老師認為「語法」是學一門外語掌握語法是重要且必要的課題。 許多人認為,要掌握所學外語的語法,就得好好學習外語語法的知識。然而,外語學習的歷史和經驗告訴我們,這不是正確的途徑。 要掌握語法要靠閱讀大量的文本,大量、大聲地閱讀,背誦。許多外語學習者的經驗告訴我們,學習外語語法重要的不是學習語法理念知識,而是熟讀和背誦大量的文本、課文和課外的閱讀。只有學到一定的階段,達到一定程度,再學習一些系統的語法知識,這才能真正發揮語法知識的作用,使學習者如虎添翼。 關於「初級階段的語法教學」,陸儉明老師認為,在初級階段,特別在一、二年級語法教學不宜過分的強調,更不能直接給學習者大講語法知識。 特別在一年級階段,對學習者的語法偏誤不宜斤斤計較、有錯必改。反而應當鼓勵學生敢說敢寫、多說多寫。 初級階段的語法教學方法,陸儉明老師提示了以下教學法: 一、隨機教學。(講解學生在練習或在中文中的偏誤,潛移默化)二、點撥式講解。(不做系統的講解)三、只就語法點講解。 初級階段必須堅持隨機教學,到高級階段再適當地進行帶總結性的又有一定針對性的鞏固基礎語法教學。不能「傾盆大雨」式的講解。 以教學「『比』字句」的教學語法為例: 華語裡有一種「X比Y+形容詞」的句子,一般叫「比」字句。這種「比」字句都用來表示兩種事物(包括人在內)之間在某種性質上的程度差別。 假如需要在「比」字句裡的形容詞前面或後面加上表示程度深的詞語,那麼如果加前面只能加上「更」或者「還」,不能加上「很」、「挺」、「十分」或「非常」等;如果加後面只能加「多」,不能加「極了」、「很」或「不得了」。 以上為「比」字句的教學嘗試。 而我們應當選擇什麼樣的語法點呢?有三方面因素考量。 一、漢語本身。漢語裡頭最基本的語法要素,哪些語法點是外國學生是必須的。 二、漢語和學習者的母語在語法上的異同。哪些差異會影響對學生的學習。 三、學生在學習華語過程中出現的語法毛病。(根據班上的學生或前人出現過的) 以對英語母語者為例: 英語的語法是「主」、「動」、「賓」,語意上是「施」、「動」、「受」。到底教哪些?整個學術圈仍在探索,而陸儉明老師認為,以英語區的漢語語法教學應該包括: 一、華語有而英語沒有,英語區學生又常容易出錯的語法現象。例如: 回答是否問句用「是」和「不」,在英語和華語中的習慣不一樣。以及在疑問句後面的零碎成分「是嗎?」、「不是嗎?」 二、漢語特有的一些常用句式,而外國學生難掌握。例如: 把字句、兼語句、存現句出現難點問題。 三、同一句式的比較。例如: 這是自己的照片。這是他自己的照片。這是陸儉明自己的照片。 i love you .i love with you. 弟弟打破了我的杯子。弟弟把我的杯子打破了。我的杯子被弟弟打破了。我的杯子弟弟打破了。 必須找出每一種相同句式的「語義背景」。 四、虛詞 虛詞在任何語言中,都只有極少的份量,但在語言中卻起了極大的作用。實詞就像骨頭、肉;虛詞像精絡、血液。華語沒有型態,虛詞更顯得重要。 五、漢語的一些固定格式 這包括不能類推和可以類推的,例如:「哪裡哪裡!」是無法類推;而「名+動+名+動」則可以類推,如:你走你的。這是華語的黏固格式。有許多書藉整理過,其重點有二:一、表示其具有什麼語法意義;二、什麼場合用。 六、量詞的使用問題 將具有邏輯性、常用性的名詞量詞先教。 而「革新語法教學的思路與方法」則是於語法教學的傳統基本思路上進行反省。 傳統的語法教學基本思路來自希臘,在句法上,有主+動/謂+賓的形式;語意上,則是施+動+受的形式。對大部分的句子適用,但在「存在句式」(存現句)中,若用傳統語法思路,會陷入窘境。 存在句的句式如下:處所成分+動詞+著+名詞語(名詞組+動詞+著+名詞組) 台上坐著主席團。門口站著許多孩子。床上躺著病人。台上放著鮮花。牆上掛著一幅畫。門上貼著對聯。 透過傳統語法的分析,你會有以下成果: 句法上:主+狀/謂+賓語義上:處所+動作+施事/受事 外籍學生就會接著問,可能會問: 一、「坐」的施事「主席團」怎麼可能是賓語?怎麼跑到動詞後了?二、「放」、「掛」、「貼」的施事怎麼不出現?三、處所成分頭上為什麼不用「在」介詞? 賓語的語義角色不一樣,整個結構的語法意義就不同。 實際上,語言中的句子或語法結構,不是像傳統的語法分析所認識的那樣,都能框定在 主謂賓 施動受 這樣的範圍。 對於存在句這樣的句式,我們得另想辦法,採用新的分析思路。 陸儉明認為可以這麼講: […]

我讀H. Douglas Brown的《原則導向教學法》:〈原則導向教學〉

  布朗認為結合實務與理論的第二語言教學,可以列出十二條原則,其分別在認知、情意和語言學三個方面。在認知原則(Cognitive Principles)裡,主要都是和心理和智能有關的,包括: 一、自動自發性(Automaticity):小孩子在不自覺、潛意識地習得語言,不對語言過度分析,而是暴露在語言輸入的環境裡,這被稱為是「自動自發過程」。若使用在第二語言學習中,則要從控制有限的語言進行,進到自動處理無限語言形式的過程。不需要刻意避開對語言系統的注意,例如:文法、聲韻、言談,但這樣的過程不宜過長,以免影響學生進入自動自發的階段。 二、有意義的學習(Meaningful Learning):從認知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有意義的學習效果會大於機械式的學習效果。有意義的學習,會將新的資訊融入現有的結構以及記憶系統中,有較高的學習保存率。 三、獎賞原則(Anticipation of Reward):即在操作制約模式下的原則。短期獎賞,可以用口頭讚美和鼓勵、小貼紙,同時教師也要精力充沛、熱情洋溢,否則學生也會興趣缺缺。長期回饋,則應該讓學生理解,學習了該語會有什麼用處;會有什麼特權;學業上、事業上有什麼幫助等。 四、內在動機(Intrinsic Motivation):學習者內在的學習動機正是最強而有力的獎賞,在基於學生內在動機下設計教學活動,學生會願意去完成任務。 五、策略投資(Strategic Investment):學習者必須投資時間、精力、注意力,才有製造各種理解語言和產生語言的可能。 情意原則(Affective Principles)則是指對自己的感覺和團體的關係,以及對於所學的語言與文化的情感: 六、語言自我(Language Ego):學習第二語言時,也是發展一種新的思考模式、新的感覺以及新的處事模式,因此會產生第二個身份。新的語言自我和第二語言很容易互相糾結,進而產生脆弱感、防衛性和內心的壓力。這時,要對學生表達支持的態度。 七、自信(Self-Conficence):只要學習者相信其具備完成學習任務的能力,對於最終是否能夠完成任務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八、勇於冒險(Risk-Taking):鼓勵學生冒險,有助於產生要長的記憶和內鄉動機。協助學生盤算風險,而不至於瞎猜,同時在學生冒險嘗試時,給予正面的回應。 九、語言與文化的結合(The Language-Culture Connection):教語言的同時,也教授一種複雜的文化風俗、價值觀、思考模式、情感和行動系統。讓學生理解跨文化的差異性,並理解沒有哪個文化比哪個好。幫助學生了解文化認同的問題。 語言原則(Linguistic Principles)則是學習者如何處理這些複雜的語言系統: 十、母語效應(The Native Language Effect):學習者的母語對標的語言系統的習得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母語系統對新語言的創造及理解會有助長效應,也會有干擾效應,然而干擾作用可能較為顯著。抓住母語的強化效應,摒除干擾現象。同時,說服學生以第二語言來思考。 十一、過渡語言(Interlanguage):在學習者邁向標的語言的完整能力前,會經歷一種系統性或稱準系統性的發展過程。成功的過渡語言發展,有一部分來自善於運用他人的回饋。不要指責學生過渡語言的錯誤,而可以分辨學生錯誤的來源,同時對於學生的語言輸出給予鼓勵。 十二、溝通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作為語言課堂的終極目標,教學方法就要朝組織能力、語用能力、策略能力以及身心機動的能力邁進。它不強調文法規則;它不要求「正確的語言高於一切」;它要自然真實、不矯揉造作的語言和教學;它認為無限的語言形式和功能才能在真實世界裡被應用。 有了這些原則,當我們選擇某些教學方法時,就會有所根據。

我讀H. Douglas Brown的《原則導向教學法》:〈現況:綜合理論與經驗的折衷式教學觀〉

  「教學法」是基於「教學觀」所發展的,但我們總是無法找到一個一體適用的教學方法,作為一個「覺悟」(enlightened)的教師要能夠因地制宜,從各種方法中選擇適合當下情況的方法。對於第二語言習得以及教學流程,可以思考三個問題:一、通常傾向使用什麼角度的方法?二、為什麼?三、外在環境因素是否會影響這個傾向?你的教學觀不會和你的同事或指導老師相同,這是因為:一、教學觀本身的定前是動態的,會隨著觀察和經驗而改變;二、第二語言習得和第二語言教學的研究和發現常常不具結論性,而留下詮釋空間。 如果有一個存在一個「具有多種可能的定義」和「可有不同的詮釋和課堂運用」的典範教學法的話,那就是「溝通式教學法」(Communicative Langauge Teaching)了! 溝通式教學法有以下特性: 一、溝通能力的所有要件(文法、言談、功用、社會語言以及策略能力),都是課堂的教學目標。 二、語言學技巧的設計是為了讓學習者能夠實際應用語言,而語言的形式不是重點,只是為了達到溝通目的的工具之一。 三、流暢性和正確性相輔相成,而為了讓學習者持續使用語言溝通,流暢性有時候會比正確定性更重要。 四、課堂裡的學習最終要到課堂外使用。 五、讓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型態,發展適合的學習策略。 六、老師扮演幫助者、引導者的角色,不是全知全能的知識給予者;學生則和他人的語言互動,建構屬於自己的意義。 關於溝通式教學法,要避免光說不練,也不要矯枉過正,更要清楚「溝通式教學法」是一個通稱,有各種不同的版本。儘管如此,還是有一些名詞可以被歸納到溝通式教學法的架構下: 一、學習者為中心的授課方式(Learner-Centered Instruction):避免先入為主地認為學生的語言能力有限,無法與老師進行協商。 二、合作與協同學習(Cooperative and Collaborative Learning):打破師生之間固有的階級制度,發展學習者的學習社群。 三、互動式學習(Interactive Learning):創造真實互動的機會,其超越「可理解的語言輸入」。 四、全語言教育(Whole Language Education):感覺語言的全面性(句子、情感、語調模式等),並能夠全面性地包括聽、說、讀、寫的相互關係;透過語言的學習讓學生獲得解放與自由,給力、加持學生,以扭脫各種社會、政治或經濟所可能帶來的束縛與限制。 五、內容取向教學(Content-Based Instruction):語言扮演合宜的角色,成為學科學習的工具。 六、任務導向教學(Task-Based Instruction):意義為主,解決問題為目的,活動設計和真實世界相關,完成任務後以結果作為評量依據。 個人對語言教學的教學觀,就會成為在課堂中使用的教學方法基石。

我讀H. Douglas Brown的《原則導向教學法》:〈語言教學法的歷史回顧〉

  進行語言教學法的歷史回顧前,道格拉斯.布朗(H. Douglas Brown)先為相關詞彙進行定義。根據安東尼(Edward Anthony),所謂方法(method),包括三個要項:教學觀(approach)、教學法(method)和教學技巧(technique)。教學觀是有關語言教學本質的理論;教學法則是在教學觀下,發展的有系統教學方案;教學技巧則是課堂裡使用的特定活動。而理察(Jack Richards)和羅傑(Theodore Rodgers)則以「教學法」來統御教學觀、教學設計(design)和教學流程(procedure),以「教學法」作為貫穿理論和實際的總名稱。而布朗認為理察和羅傑所說的「教學法」應該用「方法學」(methodology)的說法比較恰當;而「教學設計」應該使用「課程」(curricula)或「教學大綱」(syllabuses)較恰當。每二十五年大概就會有一個新的教學法冒出來,下面依序回顧不同時間的語言教學方法。 文法翻譯法(The 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源自於拉丁文的學習,注重文法規則、單字背誦、文章翻譯以及書寫練習,目的在於培養外語閱讀能力,對溝通能力沒有助益。布朗認為是沒有理論根據的教學法。 勾穎(Gouin)及連續教學法(The Series Method):勾穎是法語母語者,中年時期開始學習德語,其先將德文文法和動詞變化背熟,再翻譯德文名著以及強記德文字典單字,但始終無法和別人進行對話。後來勾穎觀察小孩子學習母語的過程,得到一個結論:語言的學習,是化感覺為概念,並認為語言是自我思考、自我表達的方法。之後,發展出連續教學法,以一系列概念上彼此連貫的標的語句子來幫助學習者了解這些句子,而忽略翻譯和文法規則。 直接教學法(The Direct Method):直接教學法的教學觀和勾穎的連續教學法相似,認為第二語言的學習應該接近母語的學習方式,透過口語互動、語言的即興使用、不使用翻譯,只用少量的文法規則分析。然而,課程成功與否,很大一部份取決於老師的學技巧和個性。 聽說教學法(The Audiolingual Method):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需要盟軍首敵軍語言口語溝通能力的人才,於是產生聽說教學法。這樣的課程有大量的口語活動:發音練習、句型練習和對話練習。聽說教學法基於語言學和心理語言學的理論基礎,將結構語言學的成果應用到句型,並制約般地養成習慣。但這就無法真正為學生建立溝通能力。 認知學習法(Cognitive Code Learning):如果說聽說法是使用歸納法,認知學習法則是使用演繹法,認為小孩子可以在潛意識中習得有系統的規則,其所要對抗的對象是過度強調行為制約的聽說教學法。雖然許多程度又開倒車回到文法翻譯法上去,但卻也開啟一九七○年代的百家齊放的教學法。 一九七○年代盛行的「設計家」(Designer)教學法:在這百花爭鳴的時代,有五個較教學方法讓值得回顧:一、團體語言學習法(Community Language Learning);二、暗示感應教學法(Suggestopedia);三、默示教學法(The Silent Way);四、肢體回應教學法(Total Physical Response);五、自然教學法(The Natural Approach)。團體語言學習法中,學習就像接受諮商輔導的客戶,老師則提供學生所需要的標的語,諮商師呵護客戶的需求,客戶用母語先說一遍,諮商師用標的語再講一次,在團體中進行。暗示感應教學法透過巴洛克音樂,讓學生在放鬆的情境下聆聽老師的閱讀。默示教學法則讓學生主動去解決語言問題,只透過一、兩遍的提示後,就由學生自己探索理解和發音。肢體回應教學法認為肢體動作的聯結,來做刺激或回想可以加強大腦的記憶,但儘止於初級的學習者。自然教學法首要要提供學生可理解的語言輸入,其會經歷三個階段:說話前階段(preproduction stage)發展聽力技巧;說話階段(production stage),嘗試說話,老師重點放在意思的溝通而非語言形式;最後學生可以說出較長的篇章話語,以進行流利的表達。 概念式課程(Notional-Functional Syllabuses):有人稱其為溝通式教學法(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但它不是教學方法,它只是一種課程,一種含有功能單元而不是語言單元的課程大綱。其拋棄以文法結構來安排課程,而是依功能為語言課程的組織要素;較不重視語言形式,而著重語言功能。 若能綜合所有教學法,建立剛整一貫的教學觀,就不會受限任何教學法的主張了。

大家對泰國的華語教師職缺是趨之若鶩?還是門可羅雀?

  上個星期五,我和林育生去泰國台灣科技學院和泰國中華國際學校玩。在泰國台灣科技學院,有個一貫道佛堂,名叫「道博」,這次去沒能和點傳師碰面,只和壇主聊聊天;在泰國中華國際學校,正好有來自苗栗聯合大學的華語教學實習參訪團,我們也參與其中,晚上還很不好意思地接受了一頓泰式露天火鍋大餐。我有一種很奇怪的體會。在台灣,關於對外華語教學,似乎大家有不一樣的想像。在東南亞區域研究的人們看來,東南亞地區或者印度等,常常有華語教師的需求,不論是正職或只是教育部外派的計劃;在華語教學研究的人們看來,則認為華語教學工作的場閾除了國內的語言中心外,就是國外的華語教學,但在國外的情況相當複雜,因國情、法律、學制…等,更甭提學生的程度、年紀、目的。所以,在不具華語教學專業的東南亞區域研究的人,認為是華語教學的人們不願意到開發中或未開發國家;而在具有華語教學專業的人,則鑑於其國外情況之複雜,則總是以沒有準備好作為藉口,所以會比較徬徨、比較猶豫不決。 我就讀東南亞研究所,研究方向為對外華語教學,正好有以上這樣的奇怪的體會。有一群人,很想認識東南亞地區,但苦無機會和經費,那建議你學習「對外華語教學」專業,常常有無數外派教師的機會;有一群人擁有「對外華語教學」專業,但苦無機會施展,同時安居、習慣於現有的生活,只要隨時關注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的網站,只要有符合資格的教師甄選就報名,不必擔心競爭或待遇。 我覺得生活在台灣肯定長於生活在非台灣的時間,於是任何事情都會是很新鮮、很有 趣的體驗。除了泰國的華語教學機會之外,我也常常關注其它地方的華語教學機會,不論越南或印度,只要時間許可、條件符合,我都會義不容辭地報名,因為這是很好玩的海外工作體驗。我也很慶幸我上了「華語師資培訓課程」,讓我有多一些些優勢,去參與這些計劃。 以上是那天聽了泰國中華國際學校中文部謝忠安主任的分享後,一點點小小的心得。和聯合大學應用華語系師生一起用餐,是很難得的緣份。

Tai Language是泰語還是台語?他們是親戚嗎?泰語的語系歸屬

 泰語(Tai Language)在中國境內相當於「壯侗語族」,在國外則是泰國和老撾的國語,還包括緬甸的撣語和阿薩姆(Assam)撣族統治者曾使用的今已消已的宏語(Ahom),以及東南亞一些少數民族語言。關於泰語的系屬問題,一直都沒有決定性的結論。 根據李方桂的說法,其認為中國境內的的五大語系包括:漢藏語系、阿爾泰語系、南亞語系、南島語系以及印歐語系。其中,漢藏語系又包括漢語族、壯侗語族、藏緬語族、苗瑤語族。然而,白保羅(P.Bendedict)卻認為「聲調」和「單音節詞」不能作為系屬分類的依據。此外,漢語和台語的語序為「主語-謂語-賓語」,但兩者的限制成份(定語)的位置,漢語在前面,台語在後面。 白保羅將壯侗語族、苗瑤語族、加岱語和南島語系,另外加上泰語,合併成澳泰(Austro Tai)語系,其認為台語、苗瑤語和印尼語有許多同源詞。澳泰語系大多數的語言,如印尼語,為多音節,但台語的詞是單音節,白保羅認為台語從漢語借來聲調,作為辨義的手段,為音節脫落的結果。同樣的現象也發生在回輝話從南島語分離出來的過程,回耀話在海南島約一千年的歷史,受漢藏語的影響相當深刻。 也有人從「數字」來解釋這個這個語言的歸屬,可以看麻瓜語言學的介紹。

我讀Keith Johnson的〈Acquisition: some characteristics〉

  關於語言的習得,有一個強而有力的概念。為什麼小孩學習語言如此快速且成功?但學習外語的時候卻沒有相同的效果?卡拉申(Krashen,1982)認為「習得」和「學習」是不一樣的,而且他相信第一語言習得的方法,也是能夠應用在外語的習得。習得和學習有些地方不是一樣,習得是自然且對於語言結構並不是有意識的認知;學習則會有糾錯(error correction)和將規則分離(rule isolation)的現象。 通常小孩子學習語言主要透過父母親或家長,有四件事是這些父母親不會去做的:一、他們沒有一個「課程大綱」;二、通常父母親不會為小孩子多解釋語言是怎麼樣;三、沒有操練(drill);四、沒有糾錯。父母親的溝通是訊息取向(message-focused)而不是形式取向(form-focused)的。 語言習得和其語言輸出有五個有趣的特徵:一、創造性建構(creative construction);二、自然順序(natural order);三、靜默期(silent period)從開始曝露於新語言到說出話為止;四、情感(affect)因素,即對於該語言所屬的文化越正向,學習成果會越好;五、簡化(simplified)的語言,洋涇濱(pidgin)或克里奧語言(creole continu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