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通常不是個體的活動,它是一個常態、動態、連續適應過程。早期,我們為學習只在教育系統發生;事實上,學習是每人在任何時刻都在發生。將「學習」的概念擴大,我們可以使用延展性(extendted)和分散性(distrubted)這兩個概念。延展性說明,個體的學習會和環境互動;分散性說明,由於自心智、身體延伸至環境,這也使得認知分散在各個地方,我們的心智得以解放,而能夠保留更多空間到其它地方,所以我們能夠創造、能夠發明。釋放記憶體,對於思考能力、創造能力很重要。以前,吟唱詩人是社會上很重視的職業,因為他們記得史實,靠他們流傳歷史;現在,人不需要把東西記在腦袋,只要會使用谷歌就行,需要具備的就變成判斷訊息的可靠性,我們不再記背,因為到處都有。當頭腦的工作不再用於儲存、運算,學習也因而改變。 學習的過程中,我們會得到正確和錯誤的反饋,一但正確我們便得到獎勵,一但錯誤我們便受到懲罰。因為,學習的過程也就是適應的過程,錯誤才是一個學習系統必經的過程。一個不會犯錯的系統,它本身就不是一個學習的系統,如果不會學習,這個系統要嘛運作正常,要嘛就崩潰,只有兩個選擇。這樣的系統也無法因應環境的變化。 學習就是在「情境活動體系」(situated activity systems)中發生的,第二語言或其它的學習,也是要有一個情境在那邊,一個學習者覺得需要的情境,這樣學習才會自然發生。然而,很多時候是學習的環境對學習者沒有意義,學生覺得「我不需要」,那學習就不會發生。 人們對於母語的學習通常都是自主、自動的。因為小孩子要去生存、要融入社會,在成長或成熟的過程中,就會把母語學習起來。小孩子具有很強的驅動力使之學習母語。這個驅動力的來源是什麼? 為了說明這個驅動力,第二語言習得理論有兩派:一派認為是「機件系統」(assample mechanism)組裝而來的;另一派認為是存在「動力系統」(power mechenism)運作而來的。後者即認為,動力的來源就是必需依靠「情境活動體系」。買車給小孩子,他是不會主動去學的。要讓學習者感覺需要才會去學。
Category: 第二語言習得
我讀Dwight Atkinso的〈A SOCIOCOGNITIVE APPROACH TO SECOND LANGUAGE ACQUISTION: How mind, body, and world work together in learning additional languages〉一
第二語言習得的研究中,社會認知(sociocognitie)取向整合了心智、身體和世界功能為一體。人人就是一個有機體,不斷地在成長,它是屬於生態系統(ecological)的有機體。同時個體在成長,種族在演化,人類為了適應環境也是一個不斷地在調整自己的適應型(adaptive)的有機體。這個有機體系統一直在應付環境的變化(包括人所發明的東西、器具、語言…等),應付環境變化的過程就是在學習。「認知」(congnition)在這樣的過程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它使人們可以和環境同步(aligned)。傳統上,人的認知被認為是腦的活動,是一個封閉的系統;近來,認知被重新定義為一個可延展的(extended)、分散(distributed)的系統,它所處理的不再只侷限於腦袋裡頭事物,它還包含整個心智、身體和外在環境的事物。人類所發明的產品,不只來自頭腦內部殼,它們也和在頭腦外部的世界互動,其實是把身體經驗、環境等通通整合到一個產品之上。人類越來越依賴環境的支持,而認知也因為延展之後,使我們對環境控制的能力也增強。弓箭、鋤頭等工具,就是一個認知被延展的產品,它使人類的能力變大,我們不必再徒手掘土。 語言也是人類所發明的產品,它使我們的心靈力量變大,也使我們對環境控制的能力增強,有語言之後,不需要用拳頭,就可以叫你做不一樣的事情。
我讀Patricia A. Duff and Steven Talmy的〈LANGUAGE SOCIALIZATION APPROACHES TO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二
語言社會化取向的第二語言習得,和會話分析(conversation anlysis)、認同與權力(identity and power)、複雜理論(complexity theory)、新維谷斯基社會文化理論(neo-Vygotskyan sociocultural theory)和社會認知與生態學習理論(sociocognitive and ecological theories of learning)有部份相似和相異之處。會話分析研究社會關係(例如,幼兒和保姆、新手和老手)間的社會互動的變異,如何維持、競爭、轉變;而語言社會化則建立在學習理論(theory of learning)之上。 「認同」在二語習得的研究中,根植於後結構主義女性理論,其有四個面相的概念:一、社會認同;二、社會行為;三、社體活動;四、情感或認知(affective or epistemic meanings)。「權力」也是,認為社會化的概念是具有偶然性(contingency)和多面性(multidirectionality)的。所謂「權力」不見得是屬於較年長或較有經驗的,它可能是由新加入的人所表現,包括在缺乏導師時的競爭實踐或展示專業。其和語言社會化取向的差別同樣在於學習理論。 相對於「認同」和「權力」的二語習得研究,語言社會化是長期追縱,如民族誌般的取向,仔細的語言分析和其它社會實踐都是學習個體的語言社會化過程。簡單地說,認同和權力的取向從社會學出發;語言社會化的取向從語言人類學出發。 最後,語言社會化和新會文化理論、社會認知理論以及生態理論有很多共通之處。所有理論都認為人類活動(culturally organized activities)和日常互動(interactional routines)都是建立意義和學習的軌跡。而且社群中,較專業、較流利的人扮演關鍵的角色,新手或新進的人要開發潛能就必須依靠老手給予支持和輔助。學習、知識和社會,都是人類心靈的成長。 但是語言社會化並起其它取向,更偏向「教化」(enculturation)。非語言社會化的理論,認為學習者在社會互動的脈絡下習得語言,是在社交和認知中取交集;而語言社會化的理論則認為應該給社會和文化之間的心理經驗和語言學習放更大的比重。所以,學習者也可以是社會化中的能動者,即使面對更有經驗的對象,學習者還可以拒絕社會化或選擇性地社會化。此外,語言社會化有興趣的包括社會裡頭初心者和中段成員的語言和文化實踐;在二語中的社會化研究裡,常常是同時觀察其第一、第二和多語學習者的語言接觸的。其目的在於捕捉豐富、多樣,以語言為媒介的面貌。
我讀Patricia A. Duff and Steven Talmy的〈LANGUAGE SOCIALIZATION APPROACHES TO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一
語言社會化(languge socialization)在透過互動了解語言、文化和溝通能力時,是一個很大的框架,通常這個互動的對像都是那個擁有較多知識或更流利的語言能力的人。它是屬於語言人類學的分支,主要檢驗鉅觀和微觀的脈絡下,語言如何學習、如何使用,而且使用長期追縱式地研究,帶有民族誌和語言學或論述分析的方法。認知學派的第二語言習得,關注語言發展的描述和解釋,如構詞、句法、聲韻、詞彙和語用現象的言談;而語言社會化取向則會在更大的脈絡之下,除了語言的發展之外,其它有關語言本身的知識,或透過語言所學習到的知識,都被含括在內。這此知識可以是文化(culture)、社交知識(social knowledge)、意識型態(ideologies)、epistemologies(認識論)、認同和主體性(identities and subjectivities)以及情感(affect)。進一步來說,語言社會化開始於孩童的社會、文化和第一語言發展的研究,多數研究並非關注詞彙或構詞的層次,而屬是互動和社會語言學的事務如何成為學習者和使用者反覆出現的溝通方式。 語言社會化的研究者大多同意些許程度的能動性(agency)、偶然性(contingenc)、不可預測性(unpredictability)以及多向性(multidirectionality)在考慮到學習者和其學習軌逕時,也就是這些學習者是存在能動性可以競爭和轉變,並使自己適應其它人的。學習者會將保姆、老師或其它專家社會化為自己的認同和實踐。然而,這在第二語言中,並不像第一語言社會化的時候,具有這樣的程度去接受或進去那個新的論述社群(discourse communities)。可能是第二語言學習者要保有原先的認同以和標的社群區辨,也可能是實際的理由而不願意滿足標的社群的期望和學習要求。 簡而言之,語言社會化在第二語言的研究中,學習者和標的社群中較流利、專業的對象所進行的「社交互動」會媒介其「溝通能力」和「該社群中價值觀、認同、意識型態和立場的知識」。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六
由於有這樣深層結構和表面結構的區分,我們就可以加入另一組像變形金剛的規則,也就是變形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簡稱變形金剛(transformations)。變形金剛可以把表達相同意思的規則寫成同一條,例如: VP→V+(part)+NPVP→V+NP+(part) 變形金剛一變就可以寫成: V+(part)+NP→V+NP+(part) 從主動式到被動式,也可以變: NP1+V+NP2→NP2+be+V+en+by+NP1 這樣就變出來了。 變形金剛不同於「詞組結構」,有許多條件限制。比方說, V+(part)+NP→V+NP+(part) 這個變形金剛能夠這樣變: John phoned up the woman.變成John phoned the woman up. 但是這樣就不能變: John called them up.*John called up them. 總之,就是變形金剛能夠解決深層結構和表面結構的歧異,但是還無法完全解釋「詞組結構」的語言共性。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五
「語法」(grammar)一直是一個讓人不喜歡的詞,事實上語言學理論裡頭的「語法」概念和語言學習的「教學語法」(proper grammar)是只存在一點點兒的關係。不過,從語言學的角度,我們還是可以說「語法」就是個人對於語言知識的描述。語言可以有無限的句子,而語法則是提供這無限句子的有限規則。我們怎麼評價這個語法的優劣呢?杭士基(Chomsky)認為有三個標準。第一個是「顯然適切」(observational adequacy),比方說我們知道在英語裡,pb不會同時出現這個規則,所以我們一看到pbort就知道這是亂寫的。如此這個規則能夠產生可接受的語言,那就符合這個標準備了。第二個是「描述適切」(descriptive adequacy),前一個標準讓我們知道什麼樣的句子是可以被接受的,這個標準進一步能夠描述兩個傳達相同語義的句子在不同的句法。第三個標準是「解釋適切」(explanatory adequacy),杭士基說我們可以有很大量描述適切的語法規則,而小孩子自小時侯受接受到的語言樣本中提取出語法,所以小孩子可以歸納出特定的語法,其透露這個內在的語言限制就使小孩子得到正確的語法。 民國四十年代,杭士基提出變形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 首先先對深層結構(deep structure)和表面結構(surface structure)作區分。前者是隱於句子下所傳達的意義,後者則是表面文字的排列、順序和發音。「Flying planes can be dangerous.」它在深層結構裡頭有兩個意思,一是開飛機這個動作很危險,另一個是會飛的飛機本身很危險,其深層結果就可以是「The act of flying planes can be dangerous」或「Plans that are flying can be dangerous」,這個我們就可以說它是深層結構的歧異(deep-structure ambiguity)。 另外,在表面結構上看起來一樣,但是深層結構卻不一定一樣的。 John is easy to please.John is eager to please. 前一句,在深層結構裡,約翰是被取悅的人;後一句,約翰就成了取悅的人了。 我知道他會來。我希望他會來。 表面上兩個句子結構一樣,但深層結構不一樣。前一句是單賓式,後一句是句補式。 再來,表面結構不一樣,但是深層結構所表達的意思卻是一樣的。例如英語的主動式和被動式和華語的把字句和被字句也能透過表面結構和深層結構的差別來理解。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四
除了手語有符號性(iconicity),口語則是任意性(arbitrarinesss);手語具有即時性(simultaneous),口語則是序列性(sequential)以外。手語也擁有和世界上其它語言一樣的共同性。手語和其它語言一樣都有「結構二元對立」的性質。觀察美國手語,其手語的手勢、接合處、動作分別存在19、12、24個值,這此值本身是沒有意義的,然而以特定的方式組合的話就能夠構成美國的手語。我們可以把這些值視為「變異特徵」。類似民國44年,由米勒和奈斯利所進行的口語變異特徵實驗,藍恩、波以爾和貝爾吉(Lane & Boyes-Braem & Bellugi, 1976)在民國65年以類似的方式進行實驗,藍恩一行人用下雪作為受試者閱讀手勢的干擾,其同樣發現,當辨視錯誤時,都只有一個變異特徵的區辨而已。 手語也存在「構詞」,比方說「問你」和「問我」的手勢是一樣,但是方向不一樣;或者「他們捏他們」和「他們彼此捏來捏去」,前者就是一個施事一個受事,後者既是施事也是受事。在英語會使用人稱來作區辨,在美國手語中,手勢就是在打者的前後進行。美國手語的構詞對於數量、時態和互惠形態(reciprocity)進行標誌。 手語也存在「語言生產性」,最明顯表現套疊的例子就是美國手語的「給」,這包括「一直給」、「給每個人」、「輪流給每個人」、「給了再給」、「不要停就是一直給」。 手語也有「詞組結構」的特性。如同英語,美國手語也透過時間語序表意。但是手語更多了空間感來降低其語言中的模棱兩可。比方說「他說他打他,然後他就跌倒了。」這在口語中是很模棱兩可的,到底是誰跌倒了?但手語在使 用人稱時,可以透過空間清楚地說是誰跌倒。 關於「手語」,我們還可以有更細緻的探討。在語言產出方面,口語和呼吸有關,但手語不受此限制。在語言習得方面,聽障兒童的父母若是聽人的話,其面對語言剝奪的環境,其語言習得的狀況為何?另外,我們知道和聲音相關的是左半腦,和視覺、手勢相關的是右半腦,這是否造成手語和口語的差異?大腦裡頭的神經分佈又是怎麼樣呢?這都目前待開發的領域。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三
我們知道,全世界的語言都有「結構二元對立」、「構詞」、「詞組結構」和「語言生產性」的共同性,那手語(sign language)是否也有這樣子的共同性?這裡的手語,並不是手指拼字(fingerspelling)。手指拼字只是由字母語言所延伸出來的次級姿勢系統。但我們說手語時,這是有別於英語或華語的另一個語言系統。手語和口語有一些顯而易見的差別。 手語有符號性(iconicity),口語則是任意性(arbitrarinesss)。手語的手勢中,和其所要傳達的物品和活動都有很大的相似之處,所以具有高度的符號性;口語則不是如此,小小的「毛毛蟲」這個詞顯就大於大大的「火車」,即大詞或小詞和它本身在現實世界的大小是任意存在的。儘管如此,不同地方的手語將事物符號化的方式不一樣,同樣是「樹」,美國的「樹」就和丹麥和中國的樹不一樣。比較聽人和聾人對於新接觸的手勢,聾人能夠答對的機率就比聽人來得高(Pizzuto & Volterra, 2000)。同時,我們也發現手語的符號性慢慢在降低。在美國,過去是用「吃」和「睡覺」兩個手勢來表達「家」的概念,「吃」是以手取食的手勢,「睡覺」是手側在臉頰,演化至今,「家」已經把兩個手勢合在一起了。這顯示美國的手語也朝著任意性發展。 另外一個差別就是手語具有即時性(simultaneous),口語則是序列性(sequential)。口語可以透過準確地知道字詞在句子中出現的時間順序;而手語的空間感則比時間順序更顯著,即手語並不只靠時間順序(語序)來辨義,它還能處理即時發生的手勢。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二
所有語言,除了結構二元對立和構詞外,第三個共同性就是「詞組結構」(phrase structure)。這個就是我們把句子畫成樹狀圖的依據。詞組結構法則(phrase-structure rules)即句法法則,告訴我們句子在該語言中是否可以被接受。詞彙插入法則(lexical insertion rules)則讓我們知道相同詞類的詞彙彼此可以替換,不會造成句法的錯誤。由此兩個法則就能夠知道句子的來龍去脈(derivation)。用一組英語的詞組結構,就可以知道上述兩個法則的意思: 一、S→NP+VP二、NP→det+(adj)+N三、VP→V+NP四、N→swimmer, medal, horse五、V→accepted, returned六、adj→young, silver, beautiful七、det→a, the 句子「The young swimmer accepted the silver medal.」的來龍去脈就是由上面那一組的詞組結構給導出來的。其中,一到三就是詞組結構法則,四到七就是詞彙插入法則。此外,詞組結構還能透過樹狀圖,解決模棱兩可的句子。 最後一個全世界的語言共同性就是「語言生產性」(linguistic productivity, linguistic creativity)。我們可以說出許許多多毫無限制的句子,而且大多數我們都可以講出一些新鮮的且合語法安排的句子。在英語中,我們可以再加上這法則,使句子可以一直產生: 八、VP→V+S九、S→NP+V+S 上面兩個法則叫套疊法則(recursive rule)。它們可以使套疊(recursion)不斷發生,而造就語言的生產性,這是人類的語言使用的重要特質,也是其有別於動物溝通系統的差別。從年紀很小的小孩子身上可以發展,有限的曝露下,小孩子仍能展現套疊的能力。 「結構二元對立」、「構詞」、「詞組結構」和「語言生產性」這是全世界所有語言的共同性,只要是語言都可以由這些面相去分析。
我讀David W. Carroll《Psychology of Language》的〈Linguistic Principles〉一
不同的語言有不同的語法手段,例如英語和日語透過語序來表達,英語是主語、動詞、賓語,日語則是主語、賓語、動詞,而俄羅語和土耳其則主要使用詞綴的方式來作為表達,反而詞序對於句子的意思傳達沒有太大的影響。語言學家調查了世界上的語言,並結論世界上各種語言並非隨機、任意地出現這樣的差異,相反的,世界上的語言是有很大的共同性的。全世界語言的第一個共同性,就是結構二元對立(duality of patterning),其一元為較大數量是屬於有意義的字詞、元素,另一元則是相對少數,無意義的元素,它用來構成整個字詞。口說的語言中,那些無意義的個別聲音,就是相對少數的部份。兩個人類所發出的聲音(phones)本身的物理發音特質是不一樣的,如送氣和不送氣,是兩個不同的聲音。而兩個不同的聲音能夠造成意義差別的,就是音素(音位,phomemes)。 語言這樣子的結構,我們可以用更細緻的變異特徵(distinctive feature)來解析。透過多組變異特徵的可能性,我們可以以這個比音素更小的單位去組成音素,這些變異特徵對我們組成語言規則很有幫助。這些變異特徵在民國44年,由米勒和奈斯利(Miller & Nicely, 1955)證實其存在心理學的效度。他們使用背景噪音(white noise)去干擾受試者的聽力,受試者的任務是在噪音下作音位區辨的動作。結果發現,當受試者區辨錯誤,比較其回答的音素和標的音素,變異特徵較相近的,比變異特徵差別更大的,更容易成為受試者的回答。 語言們的第二個共同性就是其形態,或者用專門的術語講就是構詞(morphology)。和音素很像,語言有詞素(morpheme),兩個詞素能夠造成意義差別的,就是詞素。詞素有自由詞素(free morphemes)和限制詞素(bound morphemes)(又稱語法詞素(grammatical morphemes)),這都是使字詞有意義的元素,但並不是字詞。不同語言當然都有其不同的構詞系統,例如:英語母語者會注意的是人稱和動詞是否具有文法一致性、事件發生的時態為何。這有更細微地不同母語者的不同世界觀的影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