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Dicky

對於人造物(artifacts)的概念,我們是怎麼形成的?

椅子和時鐘都是人造物。豆子椅、搖椅、藤椅…等,都是椅子;數位鐘、可樂鐘、吊鐘,都是時鐘。他們形狀差異如此之大,如何形成概念?有人認為這個概念有一個傾向功能(intended function)。這個東西可以用來做什麼?我們會知道某些東西是椅子、是時鐘。即使這個椅子壞了,一坐就倒;即使這個時鐘不再走動無法報時,我們還是會叫他們椅子、時鐘。 另外有一些人則認為被歸在同一類的人造物是根植於我們對於創造這個東西的人的傾向,以及如何將它和物體的設計進行關連(Dennett, 1990; Keil, 1992; Bloom, 1996; Bloom, 1998; 相關討論亦可見Malt & Johnson, 1998)。我們判斷某個東西是椅子,不是因此它和我們過去接觸過的椅在外形或功能上相似;我們之所認為這是椅子,是因為它的外形和功能和過去我們認為是椅子的東西有相同的傾向。 從本質論(naive essentialism或psychological essentialism)來看,或許人們不認為人造物如同自然物一樣存在潛藏的特質。但這並不否定屬於同一個概念的人造物在更深層的地方存在有共同的特質。人造物可能不像生物或化學那樣,它的本質是來自於社會和心理的(Putnam, 1975; Keil, 1992)。 References Atran, S. (1998). Folk biology and the anthropology of science: Cognitive universals and cultural particulars.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1(4), 547-569. Bloom, P. (1996). Intention, history, and artifact concepts. Cognition, 60(1), 1-29. Bloom, P. […]

除了依照事物的外表形成概念外,我們還有其它形成概念的方法嗎?

嬰兒和成人在外表上其實具有很大的差異,毛毛蟲和蝴蝶也是如此,但這不妨礙我們將這些東西歸成一類,形成概念。雖然形態改變,但是仍維持在同一個向度中,這個是事物的「本質」(essence)。人們因為直覺(naive intuition)而形成特定類別,叫作心理本質論(naive essentialism或psychological essentialism)。這並不是說它完全知道本質為何。例如知道「水」這個概念,並不需要知道它是組成分子為何,只要相信它存在某些特質即可。相信某個概念存在某個特質就是科學探索的起始。相信某個類別存在某些特質以及宣稱存在某某特質是不一樣的。 和現代生物的發展來看,本質論可能會有一點點奇怪,畢竟亞里斯多得那個時候認為每一個物種的本質都是固定而沒有變化的。不過,本質論也使我們去思考為什麼某些事物會歸到同一個類別:「鳥」不只是因為牠們的外觀相似,牠們在更深層的地方是有許多特質是相同的。在不同文化下的科學和民間理論對於事物的本質存在不同的理解,這是把本質論放到現代生物之所以奇怪的地方(Atran, 1998) 。 從洛克的角度來看,本質論者相信一個已經存在的類別,類別下的事物在外表的特質下仍潛著未見的特質。這可以在跨文化的研究或小孩子的身上發現。小孩不會因為三角龍的外形而認為牠和犀牛同屬於溫血動物,反而因為其和雷龍有同樣是「恐龍」的特質,而認為是冷血動物(Gelman & Markman, 1986; Gelman & Markman, 1987) 。 References Atran, S. (1998). Folk biology and the anthropology of science: Cognitive universals and cultural particulars.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1(4), 547-569. Bloom, P. (1996). Intention, history, and artifact concepts. Cognition, 60(1), 1-29. Bloom, P. (1998). Theories of artifact […]

對於比較抽象的概念,我們怎麼掌握?

有一些概念是比較抽象的,例如:「基金經理人」、「斷奶」、「CLIL」等等,在這些概念下的事物,應該存在某些基本特質使它們可以被歸類為同一個概念。既然如此,那關於這些抽象概念中,使事物間彼此有關的特質是什麼?我們對這些事物的知識又是從何而來的?經驗主義(empiricist)認為,基於我們認為的相似之處(可能是感官上或因為語言經驗),它會逐漸形成一個抽象的表徵。經由對於環境的特質進行類似統計的分析,我們會形成一些表徵,形狀和顏色都是這麼來的。當我們對於「基金經理人」這個概念的特質更敏感時,我們就會形成這樣的概念。 但是,也有一些人認為「基金經理人」並不是來自於我們的感官;它可能是根植於一些我們本來就有的隱性知識,例如「社會」、「金錢」或「工作」等等。這個叫「理論的理論」(theory theory)。在比較溫和的版本,理論的角色在於引導我們在給定的情境下對於可能有關特質進行選擇,例如適合食物的顏色或著適合手工藝品的形狀。比較強的版本認為理論會產生新的特質(Wisniewski & Medin, 1994) 。最強硬的版本甚至完全拒絕基本的特徵。Murphy and Medin (1985) 給了一個例子,想像在派對上,一個盛裝打扮的人跳到游泳池中,我們會認為這個人「醉了」。「醉了」這個概念並沒有和其它「醉了」有共享的特徵,我們是因為這個人的行為而形成這個概念的。 References Atran, S. (1998). Folk biology and the anthropology of science: Cognitive universals and cultural particulars.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1(4), 547-569. Bloom, P. (1996). Intention, history, and artifact concepts. Cognition, 60(1), 1-29. Bloom, P. (1998). Theories of artifact categorization. Cognition, 66(1), 87-93. Dennett, […]

是不是所有概念都具有相同的重要性?是不是有某些概念更重要?

有一些概念在人類社會的地位會令人感到傻眼貓咪,假設我們把所外表是白色的物品視為一個類別,「白色的東西」,這就是一個很無謂的概念。有一個笑話是這樣的:問:驢子和冰箱有什麼共同之處?答:他們兩個都不是大象。 一但你知道驢子和冰箱是兩個概念之後,他們自然就不會是另外一個概念。 比方說,我們叫隔壁鄰居家的狗來福是「狗」,不會叫牠「動物」或「雪納瑞」。Rosch and Mervis (1975); Rosch,Mervis,Gray,Johnson and Boyes-Braem (1976) 說明基礎層的概念(basic-level concepts)是存在的。基礎層的概念會使通報性(informativeness)和區辨性(distinctiveness)達到最佳化(Murphy & Lassaline, 1997)  。通報性是當我們知道某個事物隸屬於某個概念之後,我們同時也會知道其所隱藏、未見的特質;區辨性則是能夠我們使其和非這一個概念的事物區隔。我們知道某個東西是落在「狗」這個概念時,我們知道牠會吠、會吃、是寵物,還知道牠的上屬概念就是動物(通報性)。我們也可以將這個東西和其它同樣屬於基礎層概念的「馬」、「貓」中區隔出來。 References Atran, S. (1998). Folk biology and the anthropology of science: Cognitive universals and cultural particulars.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1(4), 547-569. Bloom, P. (1996). Intention, history, and artifact concepts. Cognition, 60(1), 1-29. Bloom, P. (1998). Theories of artifact […]

為什麼人們需要概念(concepts)?

把各式各樣的狗用一個類別叫作「狗」有什麼好處?洛克Locke (1964) 曾經進行過這樣的討論。他認為「概念」存在於人類社會中有三個作用:第一個,也是最常見於當代心理學文獻的就是「概念」是我們怎麼去思考這個世界的想法,如果每個世界上的個體都是一個一個的存在,那麼思考這個世界會變成一個很艱巨的任務。如果我們需要在看到每一隻鳥、每一個人、每一顆樹和每一株植物的時候,重新理解這個個體,這樣的能力遠遠超出我們的能力,所以我們需要「概念」。然而,這個說法有些問題:首先,這有邏輯上的瑕玼。「為什麼要有『概念』?」「因為人們的能力不足,所以需要有『概念』。」;再來,記得一個一個個體亦可以形成概念。我知道每一個家族的成員,我也可以用許多概念為這些成員分類;最後,有些概念對於認識這個世界並沒有幫助。例如我們將所有大於手機的物品視為一類,成為一個概念;再把所有小於手機的物品視為另一類,成為一個概念。 「概念」的第二個作用是可以和人溝通。單純將一個一個個體進行分類有時候很多餘,之所以要「概念」可以用來和人們溝通。我心中有個概念,我給它名字之後,另外一個人聽到這個名字,他也必須有相同的概念,他就可以理解我。但是,這僅限於語言或詞語。有許多時候,概念是可以獨立於詞語存在的。 「概念」的第三個作用是有助於知識的增進,這個說法也適用於「詞語」。雖然概念或詞語通常是用來理解某些事物,但是概念和詞語本身的意義會擴大。把龐大事物用進行分類後,能夠使知識也擴大。我們透過詞語和概念去延伸、推廣、應用,我們把這個的動作叫作概化(generalization)。概化涉及歸納,這也是我們一生都在做的事。當你喝了果汁後,你覺得很喜歡;但是你喝一口油,你就想吐出來了。人們並不是只在當下喝果汁或喝油的時候,知道自己喜歡不喜歡;人們會將這個經驗概化。如果人們沒有概念,那就無法學習,而且常常可能受到生命的危脅。 References Atran, S. (1998). Folk biology and the anthropology of science: Cognitive universals and cultural particulars.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1(4), 547-569. Bloom, P. (1996). Intention, history, and artifact concepts. Cognition, 60(1), 1-29. Bloom, P. (1998). Theories of artifact categorization. Cognition, 66(1), 87-93. Dennett, D. C. (1990). The interpretation of […]

語詞和我們認識這個世界的角色:我們是否需要語言才能認識這個世界?

當詞彙進到各個領域的時候,詞語就會攜帶更多資訊量(Murphy & Lassaline, 1997) 。可以用紅酒課程來理解這段話。如果是一個紅酒新手的話,不論喝哪一瓶紅酒,大概都會有差不多的感覺,所有的紅酒都是「wine」。如果在紅酒課程中,反覆地聽到「這是Beaujolas,那是Merlot。」「那個甜甜的,這個比較澀!」這時候,我們會開始用「口感」去將感受到的紅酒進行分類,於是我們慢慢感受到紅酒之間也存在差別。(對此,Solomon (1997) 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我們學習新詞如同紅酒課程一樣,在體驗的過程中接觸了詞語就學會新詞。在人為的任務下,接觸這些詞語使我們對於紅酒的特質感受更敏銳(Goldstone, 1994) ,只為接觸了這些詞語使我們可以放大不同紅酒之間的差異(Tajfel & Wilkes, 1963) 。但這不是詞語使紅酒具有這樣的差異。有的人會搖搖酒杯,根據酒色去分辨紅酒;或者用不同的酒杯去看他們之間的差異。詞語只是一個「方便」的方法去區分彼此存在差異,除此之外沒什麼了不起的。 我們所學會的詞語會引導我們的行為模式和習慣(例如:空間推理),也使我們進行抽象地推論(心智理論),還讓我們可以對外在世界的事物進行分類(事物分類)。雖然詞語有這些可能性,但是所得到的證據都不夠強大到可以說空間推理、心智理論或事物分類一定是依靠語言而存在。反而,我們看到的是,這些能力都是獨立於語言之外而能直接運作的。 引用Bloom (2000) 的說法:在英語裡,如果平常你並沒有看球賽或接觸球類運動的習慣,你可能不知道Hat-trick(帽子戲法)是什麼意思。直到有人告訴你:「Hat-trick就是某個人連續得到三分的意思。」原本是沒有任何Hat-trick的想法、概念,但是現在有一個東西能夠用來指稱這樣子的概念。這個概念之所以能夠形成是透過語言這樣子的載具(vehicle of language)。這很像我們學會很多抽象詞語的過程。 一個看不到世界的盲人比起一個普通人,通常更不容易去感覺到人類各個面相的文化,因為他們無法看書、看表格、地圖、電視…等等。如果這個社會也沒有提供他接觸資訊的方法,那麼他將脫離社會和文化的互動,而這將造成認知上的缺憾。然而,這個並不是說普通人因為視力正常所以比較聰明或者因為視力促使了抽象概念的發展。我們可以用視力這個例子來理解語言。語言是用來交流意見的工具。它並不是使人類能夠產生想法、意見的源頭。語言是我們用來傳遞文化和保存文化的主要方式。我們可以說語言是一個工具,一個用來傳遞訊息的最佳工具。 References Bloom, P. (2000). Words and Concepts. In (), How children learn the meanings of words. The MIT Press.Bowerman, M. & others (1996). Learning how to structure space for language: A crosslinguistic perspective. In Peterson, […]

是詞語形成的類別讓我們去分類世界?還是事物本身的外表幫助我們分類世界?

Gelman and Markman (1986); Gelman and Markman (1987) 發現相同類別的感知可以蓋過相同外表的感知。例如告訴小孩子雷龍有一種特質(冷血),而犀牛有另一種特質(溫血),接著問小孩子三角龍有什麼特質?由於雷龍和三角龍被歸類於同一個類別,都是恐龍,因此小孩子傾向認為三角龍也是冷血動物,儘管三角龍的外形和犀牛是更接近的。小孩子認為三角龍會是溫血動物單純是因為小孩子知道這三角龍和雷龍一樣都是恐龍。如果是不熟悉的動物,但是給它一個熟悉的名稱,那小孩子又會是怎麼反應呢?Davidson and Gelman (1990) ,把一個不熟悉的動物給小孩子看,並叫牠是「cow」。小孩子會把所有屬於「cow」的特質通通延伸到那個不熟悉的動物身上,就算這兩個動物長得一點都不像(Gelman and Coley (1990) 也有這樣的發現)。這似乎告訴我們語言會影響小孩子對於事物的分類;使我們將一點兒都不像的物品分到同一個類別裡。我們再看看另一種情況,如果是使用學習者所不熟悉的詞語又是如何?我們把剛剛那個不熟悉的動物叫作「zav」,我們告訴小孩子說:「This is a zav. This zav has four stomachs.」,接著這些四、五歲的小孩子會看到更多zav和更多traw,每個zav通通長得不一樣,最後被問道:「這裡有哪些動物有四個胃?」雖然有很多長得不一樣的動物的名字都叫zav,但是這時候小孩子並不會認為他們都有相同的特質。換句話說,當兩個東西長得不一樣的時候,就算給了他們兩個一樣的新名字,也不會使小孩子將他們視為相同的類別。 小孩子本來就不需要認為有相同名字的兩個東西一定要有相同的特質。一個詞語本來就可以有許多意義。例如可以長在矮樹叢上的花和能夠有悠揚叫聲的鳥,他們都是「杜鵑」,如果堅持一個詞語一個意義的話,反而會很奇怪。因此,小孩子也不能完全依靠詞語;聽到兩個東西有相同的名字時可以是將他們歸為同一類的線索,但也並不是永遠行得通的作法。 References Bloom, P. (2000). Words and Concepts. In (), How children learn the meanings of words. The MIT Press.Bowerman, M. & others (1996). Learning how to structure space for […]

先有概念?還是先有詞語?

許多發展心理學家認為由於接觸到詞彙,就會使人們在陌生的概念間建立界線(例如:Bowerman and others (1996)、Gentner and Boroditsky (2001) 、Gopnik and Meltzoff (1987); Gopnik,Meltzoff and Bryant (1997) 、Waxman and Markow (1995) 、Waxman and Thompson (1998) )。跟小孩子說這兩種不同的話語時,小孩子會有不同的反應:「See this one. Find another one.」和「See this fendle. Find another fendle.」(Markman & Hutchinson, 1984) ,前者小孩子會根據空間或可能一起出現的事物選擇,例如選擇一個骨頭搭配狗;後者則會選擇相同類別的事物,把一隻台灣土狗選擇另一隻博美狗搭配。詞語可以使人們建立一個類別。小孩本來就會知道台灣土狗和博美狗是同一個類別「狗」,狗這個概念是在聽到「fendle」前就存在的,而詞語的角色就是讓小孩子知道在這個脈絡下它們是一個類別。詞語的功能在於在使小孩子的目光放到一個心裡本來就存在的類別。 引用Bloom (2000)的說法:當小嬰兒耳朵發炎的時候,我們會放一個小管子到耳朵裡,讓耳朵裡的體液可以流出來,很俗地講就是「耳朵裡的管子」,但是這個東西有一個專門的名字「grommets」。我們學會「grommets」這個詞,並不表示我們產生了一個新的類別,我們只是不知道這個東西的名字而已。如果所有的詞語學習都是這樣的運作過程的話,那麼詞語並沒有幫助我們形成任何新的概念。 References Bloom, P. (2000). Words and Concepts. In (), How children learn the meanings of […]

參加「2017年海外華語教師師資培訓營」有感:一個脫離當地脈絡的華語教學

參加國立成功大學華語中心和正大管理學院舉辦的「2017年海外華語教師師資培訓營」主要有三種對象:第一種對象是成大華語中心招募、培訓的華語教師;第二種對象則是由教育部選送的華語教學助理;第三種對象是泰國在地的華語老師。前兩種對象都是中華民國國籍,第一種對象主要是有經驗的華語老師,通常來自各大學的華語中心;第二種對象則是台灣各大學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的學生。第三種對象簡單地說雖然是泰國在地的華語老師,但是背景是相對分歧且多元的。我沒有辦法認識所有在地的華語老師,但光我所接觸的老師就包括:實驗中學(以及國際學校)、一般大學、社區大學、中華會館的華語老師。培訓營的目標對象是第一種對象,後面兩種對象能夠參加培訓營主要是沾第一種對象的光。雖然是培訓營,但並不是什麼夏令營,因此也沒有什麼長頸鹿小隊或哈密瓜小組之類的,「親不親,故鄉人」,大家也差不多是依據前面三種對象盤據教室的各個角落。基本上也就在大學生上課差不多。 國立成功大學華語中心的講師很努力地想告訴參加培訓營的學員們知道台灣的華語中心是怎麼上課的,使出混身解數地要把學員們帶到台灣的脈絡。 比如「課程設計(以語言任務課為例)」課程為例,講師開頭先告訴學員,任務課完成任務最重要,語言精確度為其次,並舉例一些現實生活會遇到的場景以作為任務課的任務:點餐、購物、買東西…等。這些任務可能在台灣是日常生活,但在泰國都不需要以華語就能夠達成。課程中,講師讓學員設計一堂任務課,有的小組的選的任務是失物招領,有的是點餐,有的是租屋。這些任務在泰國使用華語都是無用武之地,然而幾乎所有小組都假定自己是華語中心的老師,假裝自己班上的學生來自世界各國,想像學生可以在中國大陸或台灣的某個餐廳進行點餐或找人租房子。也許培訓營最終的目標是讓這些來過泰國的華語老師(第一種對象)最後可以回到成大華語中心任教,但是對於第二種對象和第三種對象,明明就是在泰國教華語,卻要假裝未來要到台灣的語言中心難免覺得格格不入。 「課程設計(以文化課為例)」課程是比較輕鬆的課程,我們唱華語歌、剪紙、做香包。曾有泰國地區中學的老師怨中國大陸的華語老師,上課叫同學帶剪刀,然後就上剪紙,整堂課剪下來後,完全不知道為什麼要剪紙,中學的老師和同學應該都會傻眼。也許這個課程比較像是培訓學員學會某個技巧,而關於剪紙、香包背後的知識應該由學員自己探索。 如果說「2017年華文教育名師巡講」飄著一股濃濃的石歧中心小學的中國味的話,那麼「2017年海外華語教師師資培訓營」也是飄著一股濃濃的成大華語中心的台灣味。石歧中心小學對我而言,心理距離比較遠,寬以待人,儘管他把整個石歧中心小學的教學搬到泰國來,我們也只能期待泰國人將它在地化;成大是感覺比較近的,嚴以律己,我認為應該更接地氣幫助泰國的華語老師。「2017年海外華語教師師資培訓營」的講師都是有經驗的語言老師,已經現身在泰國了,何不讓泰國的華語老師們報告自己上教學上的困難,講師則以顧問的方式提供協助?或許讓平常不會相遇的華語老師們互相分享、吐苦水,也是另一個學習、成長的方法。

參加「2017年海外華語教師師資培訓營」有感:華語教學離外語教學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在台灣,台南市首倡以英語做為第二官方語言,市政府的第二官方語言專案辦公室和國立成功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在11月中進行「2017國小學科內容與語言整合學習」 。同一年的,10月31日和11月1日、2日,我也參加了由國立成功大學華語中心和正大管理學院舉辦的「2017年海外華語教師師資培訓營」。成大外文系和成大華語中心,雖然都來自台南,但是對於外語學習的看法有很大的差異。「學科內容與語言整合學習」(Content and Language Integrated Learning, CLIL) 自1990年開始被提出,是一個用來含括過往有效的語言學習方法的術語。所有能夠成功學習的語言條件在於不把語言作為學科來教授或學習,學習者以第二語言學習學科的內容,它可以是地理、歷史、數學、生物、體育…等。 學習者使用第二語言學習學科內容,而不是學習第二語言以待未來有朝一日能夠運用第二語言。這是成大外文系對於外語學習的看法。 成大華語中心在三天的培訓營中的課程包括:課室活動設計、漢字教學、語法教學、課程設計(以語言任務課為例)和課程設計(以文化課為例)。三天的課程中,語言本身就是學科。學生也在課堂上使用第二語言,但是比較像是為了使用而使用,並不是像CLIL的目標為了學習內容而使用。以「語法教學」為例:語言教師結合實際情景的對話,引入語法點、講解語法點、練習語法點,語言變成學科。「課室活動設計」課程中許多的課室活動也同樣以語言為目標。 雖然成大外文系和成大華語中心都來自提倡以英語做為第二官方語言的台南市,但是兩者對於外語學習的看法存在很大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