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殖民者進入亞洲地區之後,亞洲各地的經濟、社會都產生了重大的改變,這在《Early Colonial Empires and Chinese Migrant Communities》一、二、三都可以看到。而《Imperialism and Mass Emigration》中還提到另一個關鍵,那就是「條約」和「契約」,這大大地改變了華人移民的模式。
在殖民初期,華人的移民,從召募、運送到安置,完全透過既有的華人貿易。然而,外國人透過條約在港口橫行霸道或租用香港、澳門等地之後,舊有的網絡被打破。由外國人主導的網絡形成是用契約召募勞工,其它如運送、僱用到安置全都由外國人主導,華人漸漸退出這樣的網絡。
這一切都得追溯到鴉片戰爭,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使得清朝得開放出租香港,同時開放五個海港,這對移民有兩個重大的影響,經濟上,外國軍事霸權得以合法地在中國海港召募勞力,社會上,中國沿海省份的人民被迫分開僅僅只是為了生存而已。經濟上、社會上動盪不安,族群間的鬥爭於是產生,客家人和廣東人的械鬥或太平天國的起義都在這時候發生。
原本剝削的是非洲的奴隸,這時候轉以來自中國和印度的契約勞工來取代,東南亞、澳洲、美國都由華人移民去採礦、耕作和蓋鐵路。這時期的移民依據個人所能負擔的運輸旅途費用,受到不同的對待,特別是自由程度的差異。自行負擔旅費的最自由、再來是貸款的、其次是契約勞工,最後就是那些被迫上船的勞工,就是被賣掉的,這已經是「類奴隸」(paraslavery)了。契約勞工之所以盛行乃是因為東南亞的氣候溼熱,即便較窮的歐洲人也不願來;此外,這些勞動密集的生產,附加價值低。
華人移民實在好可憐,我覺這和黑人奴隸是差不多的,差別在有沒有契約。然而,很多人就算是簽了契約的,也是有被騙的或被強迫的。之所以華人移民看起來不像黑人奴隸那般可憐,我想是因為這當中還有自願和非自願的移民。下面可以繼續看「我讀《Imperialism and Mass Emigration》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