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善業,不要共惡業;一起作功德,不要一起造業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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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人普遍有個概念於心中,那就是一起作功德,往後不論這輩子或下輩子就會再見面。如果翻譯成台灣人或華人熟悉的語言,那就是「共業」。我想「共業」會比泰國人對於這樣子想法的概念更為全面且平衡。至少,共業包括作功德或造業障都有可能。當然,巴利文裡頭有對應於「共業」這樣概念的詞彙,只是我聽到之後,馬上聯想共業,就沒有去在意這個詞彙的語音是如何呈現的了。

民國一百年到民國一百零一年這段期間,我在泰國,我遇到許多人,想必這些人都是曾經一起作過好事或壞事的朋友們,所以這輩子我們會再見面。加上我,和我同一個時間出家的有八個人;加上我,我們一行人到從北欖坡府(那空沙旺,นครสวรรค์,Nakhon Sawan),往回走再到烏泰他尼府(色梗港,จังหวัดอุทัยธานี,Uthai Thani),再到碧差汶府(เพชรบูรณ์,Phetchabun),再往黎府(เลย),這個旅行團有七個人。
一群人在短時間相處在一起,你肯定會有比較喜歡或者認為比較礙眼的人,這個就是來自我們過去和他或她的因緣。出家的時候,我會和幾個僧侶比較投緣,這就是我和他們的緣份比較深;團體旅行的時候,人際相處時,偶爾會不喜歡一些人,這也是我們過去就沒有和他或她結善緣,現在再遇到,仍然沒有好緣份。然而,不論你喜歡哪個人或討厭哪個人,如果你可以「冤親平等」地去對待他或她,彼此之間的關係就會改善。
我們會特別喜歡一個人,這是「貪」;對於某些人,我們不希望有太多接觸,甚至是討厭,這是「嗔」;不明白這些都是有因有緣,最後會開花結果,就是「痴」。如果我們可以隨時正向思考,這樣不論何時何地與何人在一起,都是作功德,下一次或下輩子再見面的時候,都會是好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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