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一天在法政大學上課,上的是「東南亞的觀光管理」(Tourism Management in South East Asia)。一開始上課,老師大概花了十幾分鐘和同學們討論期末旅行的時間。碰巧這週是專題研討,老師邀請了學長助教進行講題為「利用『觀光行銷』來吸引觀光客」(Attract Tourists with “TOURISM MARKETING”)。下面簡單摘要:
何謂「觀光行銷」(Tourism Marketing)?觀光,是「旅行」+「休閒」,是一個找快樂的過程;行銷,即市場,即有買方,有賣方,交易的東西可能是商品,可能服務。如此,將「觀光」和「行銷」拼起來,對於「觀光行銷」應該就八九不離十了!
行銷或者市場,從商品開始演變的。一開始,人們生產出多的東西,而後能夠到市場去交換。接著,人們使用各式銷售技巧讓商品順利售出。最後,就是依照顧客要求,量身打造其會購買的商品。行銷學裡頭的4P, 同樣能夠被應用到觀光中,4P就是產品(product)、產地(place)、價格(price)、促銷(promotion)。其中,在觀光行銷中,產品和產品彼此關連,因為當我們在行銷一個產地或地方(place)時,這個地方也就成為產品(product)了。它可以是實體貨品,也可以是服務或想法,這些構成值得親身經歷的體驗,自然就會有人到訪了。例如:到寺廟去,聞到香、燭,就是一種體驗;到瀑布去,體會一種沁涼的快感,絕對是和在家裡洗冷水澡不一樣的。
我們可以這些地方分為幾類:有趣的建築(新加坡的魚尾獅、馬來西亞的雙子星大廈)、歷史古蹟(馬來西亞的麻六甲、柬埔寨的吳哥窟)、文化設施(新加坡的金榴槤國家劇院)、宗教場所(馬來西亞的粉紅清真寺、菲律賓的教堂)、特殊街區(越南的36行)、公共廣場(泰國的皇家田)、散步路線(緬甸的烏本U Bein橋)、自然山河海(越南的下龍灣、汶萊的象鼻猴)、紀念碑(寮國的凱璇門)或交通運輸系統(泰國的嘟嘟車)。另外,在特殊時節的節慶活動,也是可以作為行銷產品的成份。
關於觀光產品的分析,可以分為核心產品、支持性產品、生活性產品。核心產品包括:觀光景觀、文化(和非營利)景觀、歷史遺址(或紀念碑)、娛樂設施、運動設施、購物;支持性產品包括:紀念品和套裝旅遊、餐廳、住宿、交通、其它;生活性產品則包括:街道(人行步道)、非物質遺產、指標、建築、商站、安全、人員、公園和路徑。
觀光客行為的分析來自幾個因素,可由社會性、技術性、經濟性、生態性和政治性等因素來看。這些因素的分析有些以群體、文化圈為單位、有些以國家為單位。
講者先印製投影片給大家,而且泰文和英文常常有參照,所以上起課來不敢說百分之百吸收,但七八成也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