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說明普遍語法存在語言學習者過程中?(Lydia White的《Another Look at the Logical Problem of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的閱讀筆記)一

人與生俱來有一個內在的結構,用一個老掉牙的術語講,就是「普遍語法」。普遍語法裡頭,設有一些選項,這和某些原則相關,不同語言之間稍有差異。白莉蒂(Lydia White)對此有些個人興趣:一、透過參數的變化,衍生語法的主幹就能夠適應不同語言的變異;二、普遍語法把「有用的經驗」(available experience)和「可達標的能力」(attained competence)的鴻溝給接合了起來。而語言學以及一語、二語習得的研究中,也轉向習得的結果,如:具有可學得的論元(learnability arguments);三、過去總是宣稱有個普遍語法,但說不出那是怎麼一回事。現在,普遍語法的形式和內容,成了大量語言學理論的主體。

第二語言的研究者需要在兩個語言中找到一些參數值的差異,才能進行研究。例如有些語言的中心語在左邊,有些語言的中心語在右邊,當兩個參數不一樣的母語者學習另一個語言時,習得該特質的速率就會較慢。還有一些參數值是兩個以上的。例如英語母語者學習韓語時會出現即不是英語也不屬於韓語的反身代名詞(reflexive binding)使用,但這使用卻在其它語言中被允許,這樣子的參數值是有五個的。

在上述的討論中,普遍語法正好落在有效和無效兩個極端。若說普遍語法有效,第一語言的參數被學習者調整之後,第二語言則能重設;若說普遍語法無效,第一語言提供了唯一進入「趨近」普遍語法的知識,也就是普遍語法只作用於第一語言習得,但成人學習者便不再作用。認為普遍語法無效者,正如〈The Logical Problem of Foreign Language Learning〉所說的,成人學習者並非使用語言專屬的機制去學習語言,所以第二語言學習者無法透過外在的輸入進行命中註定(underdetermined)學會標的語。普遍語法就是造成這孩童和成人差異的基本原因。孩童透過普遍語法和語言專屬流程習得語言;成人使用第一語言和解決一般問題的能力學習第二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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