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分析」是為語言習得服務的,有強式和弱式的假設。強式的對比分析假設能夠透過母語和目標語的比較,預測學習者偏誤的可能性;弱式的對比分析則認為對比分析無法預測學習者會產生何種偏誤,而是用對比分析的內容來對偏誤加以分析。鄧守信認為後者較接近教學語法的取向,這也是對比分析逐漸往偏誤分析靠攏的趨勢。但兩者都不脫遷移(transfer)理論,也就是習得第二語言時會受到第一語言的干擾。
關於習得第二語言的困難度,有以下分級:
零級:兩種語言相同成份,具正遷移。
一級:母語中是分開的複項,目標則是合併的單項;母語的複雜對應目標語的單純。
二級:母語中有的規則,目標語中卻沒有,如:性別、陰性、陽性、格。
三級:母語中的某個規則或結構在目標語中有所對應,但規則有所差異,必須重新詮釋的。
四級:目標語中某個規則或結構,在母語中沒有對應的。
五級:母語中的某個規則或結構,在目標語中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規則或結構。
以上由Proctor(1967)所提出。但儘止於語法的考量。James(1980)則再加入語義的考量。
假設一:跨語言表層結構差距越大,困難度越高
困難度由低到高則是:
一、母語和目標語一致
二、母語有,但目標語沒有的結構
三、目標語有,但是母語沒有的結構
假設二:跨語言深層結構差距越大,困難度越大
語義差異的困難度,會再高於語法差異。困難度再增高:
四、母語和目標語都有此一語義結構:以英語和華語為例,如分裂句(焦點句)、準分裂句、關係子句、強調句。
五、母語有此一語義結構,但是目標語沒有:以英語和華語為例,如時制標記、性別標記、複數標記、名物化、動詞化。
六、目標語有此一語義結構,但是母語沒有:以英語和華語為例,如處置式、補語、重疊、語氣詞、量詞。
在對比分析後,若有屬於困難度較低的情況,應該用「零教學」,不必從事教學和說明,只要出現和練習就可以了。而且這是有針對性的,因此從事對比分析者,必須能充分掌握兩種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