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語放在動詞之後,是對動詞作補充說明的成分。補語大概可以分有五類:結果補語、趨向補語、可能補語、程度補語和時地補語。結果補語和可能補語是相當不容易辨別的,透過在《實用視聽華語》的例子,我們就可以很快速地理解其差別。
一個「關上」的例子,就可以清楚說明。「關上了」和「沒關上」,其中的「上」都是作為結果補語;「關得上」和「關不上」的「上」就是作為可能補語。以上是以「句子」為分析單位。
那麼,以「詞語」為分析單位時,會如何呢?「關上」作為一個結果式動詞複合詞,「上」表示「關」這個動作的結果,所以稱「結果式動詞複合詞」。「結果式動詞複合詞」有兩個特性:一、可以用在可能語式中;二、不可重複;三、除方向動詞外,時貌記號、量度詞或其他詞素(「得」、「不」除外)都不能出現在複合詞兩個組成要素之間。方向動詞包括:上、下、進、出、起、回、過、開。
我認為以「句子」為分析單位,來向外國學生說明什麼時候是「○○了」,什麼時候是「○得○」;什麼時候是「沒○○」,什麼時候用「○不○」,應該是比較清楚、而且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