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皮亞傑(Piaget, 1962)的論述,模仿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感官動作的模仿(sensorimotor imitation),另一種是表徵的模仿(representative imitation)。滿兩週歲前都是以前者為大宗,從兩歲開始到學齡前則進行表徵的模仿。感官動作的模仿,簡單地說就是知覺到什麼,就直接抄了,不管是自己的或別人的,自己和別人是混在一起,直接抄襲就對了;表徵的模仿就不是直接的,是屬於意象中的動作,理解後、說明後才抄襲,不一定立即的,可能會有延遲(defferred)。比方說我們在體育課跟著老師做體操,就是屬於感官動作的模仿,即時性地模仿,再叫他做也不會做,即便那是極度簡單的動作。而表徵的模仿則像第一次看到武功的雲手的人一樣,如果沒有一個人說明的話或透過分解動作的話,怎麼樣都不容易成為像樣的模仿。
我們知道小孩子花了很多的時間,沈浸在對於外在語言世界感覺、知覺,或許因為有了這樣的長時間知覺,所以能夠產生表徵,進一步因此引導動作、模仿而成就。那麼在這個感官和動作之間的連結為何?是鏡射神經元(mirror neuron)嗎?還是對小孩子本的意義?
小孩子語言發展的過程中,怎麼會進行玩聲音的階段(vocal play)?他可能在練習發聲器官,探索口腔內的器官能夠發出的聲,如果又和其所知覺的聲音,那就可能產生增強的回饋。小孩子在牙牙學語(babbling)的階段時每一個開口,就是一個音節。這也都是沒有目的,隨便發聲嗎?我們傾向相信,這個動作對我們有意義,我們才會去進行發音。